第二节 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
毛泽东思想是指导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科学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的民族理论则是中国共产党指导社会主义新中国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江泽民指出:“我国民族工作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毛泽东思想的民族理论,内容丰富、深刻,回答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什么是民族,如何促进民族发展;什么是民族问题,如何解决民族问题,或如何协调民族关系,包括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纲领和政策思想。它是完整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一,毛泽东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
在对中国国内民族的认识上,毛泽东接过梁启超提出的“中华民族”提法,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在正确地理解民族概念问题上,毛泽东没有把中国少数民族分为民族、部族,而一律称为民族。毛泽东在与美国友好人士斯诺的一次谈话中,指出了在阶级社会中,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民族的主体是劳动人民的思想。后来,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了民族是在阶级和国家消亡之后消亡的思想。这些思想,揭示了民族的本质、民族发展消亡的规律,包括民族特征和民族本身发展变化的规律。这些理论为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种族问题、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方面,毛泽东提出了“种族问题实质上是阶级问题”,在私有制社会里“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的观点,从而揭示了种族问题、民族问题、民族斗争产生的根源和实质。在民族问题与世界革命关系上,毛泽东提出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观点。在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的思想。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问题上,毛泽东多次指出了在我国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问题。这些理论为中国正确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第二,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
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及其民族理论在中国开始传播,俄国十月革命以后,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马克思主义及其民族理论更是大量地、自觉地在中国传播开来。中国的一些革命者,到法国、德国和俄国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民族理论,回国后在研究、宣传和实践中加以传播;另外,一些马克思主义及其民族理论的著作在中国相继翻译出版。随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影响,中国报刊发表了不少研究和宣传民族理论、研究民族问题方面的文章。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用于指导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实际,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自民主革命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民族实际结合起来,将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任务结合起来,领导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翻身解放和中国人民的独立。新中国成立后,又根据各民族不同的社会状况,审慎而成功地领导各族人民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各民族发展阶段上的跨越,前所未有地促进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在此进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
毛泽东提出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包括民族发展和民族关系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这一系列理论和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民族平等、团结、自治、发展。
毛泽东提出的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平等的范围、内容、体现的方面和实施的要求等理论和政策体系。
毛泽东提出的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的理论和政策体系。
毛泽东提出的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核心是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让少数民族地区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更快地发展进步。毛泽东确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制度。几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
毛泽东提出的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核心是“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并把这看成“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而“方针是团结进步,更加发展”。
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发展为核心内容的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到了新的高度。特别是以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的民族政策体系,成为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光辉范例。
总之,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的第一个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形成于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纲领和政策的探索、形成与初步发展时期。它回答了中华民族如何摆脱民族压迫、实现民族解放,继而如何步入社会主义的问题,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形成的基石。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反映了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基本内容,反映了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从广义上讲,它包括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有关民族、民族问题的理论、思想;从狭义上讲,仅指毛泽东本人的有关思想和论述。
一 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经历了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探索形成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形成发展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发展创新时期。我国的民族理论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继续发展创新。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34年红军长征开始前,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初创时期。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纲领性主张,包括民族独立、国家统一、民族平等、民族自决权、联邦制等民族理论。1928年6~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决议案把“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十大政治口号之一。大会专门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明确提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对于中国革命的重大意义。1931年和1934年全国代表大会先后通过与修改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统一国家政体下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①各民族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②承认国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③少数民族可以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④帮助少数民族的革命斗争;⑤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和语言。这在我国民族理论政策发展史上是一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文献。
1934年红军长征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初步形成时期。在红军长征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与经过地区的少数民族有了广泛的接触,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党的领导人在这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民族工作的新观点、新政策,并明确指出,少数民族的工作“对于实现我们的战略任务有决定意义,因之各军团政治部,必须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最重要的地位”。1938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在该会上做了题为《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指出:“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个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1945年《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给晋察冀中央局的指示》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从此成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而系统地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政策。以此为标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基本形成。反映这一时期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文献主要有:毛泽东的《论新阶段》《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论联合政府》《关于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在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得到确认,加之其后制订的一系列关于民族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志着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形成。
1951年2月18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明确指出:要“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1952年4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清晰地分析了西藏工作的特点:“西藏情况和新疆不同,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西藏均比新疆差得多……西藏至少在两三年内不能实行减租,不能实行土改……我们惟靠两条基本政策,争取群众,使自己立于不败。第一条是精打细算,生产自给,并以此影响群众,这是最基本的环节……第二条可做和必须做的,是同印度和内地打通贸易关系,使西藏出入口趋于平衡,不因我军入藏而使藏民生活水平稍有下降,并争取使他们在生活上有所改善。”这反映了毛泽东要求按各民族不同地方情况进行不同工作的思想。1956年,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阐述了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此外,反映这一时期民族理论的主要文献还有: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周恩来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邓小平的《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等。
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表明了党对民族问题的极大关注,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与历代反动派的鲜明区别,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与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愿望和经济愿望的一致性,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的建立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阴谋,捍卫了祖国神圣领土的完整性;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开创了各民族空前团结的局面;坚持革命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统一,成功地进行了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还为现行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理论
(一)关于民族及其消亡
关于民族主体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工农等人民群众是民族的主体的理论。毛泽东指出民族“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上层、剥削阶级、少数……。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没有这些就不能组成民族”。工农等人民群众是民族的主体,他们代表民族,他们的利益也就是民族的利益。这一理论对正确认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民族问题的实质、民族利益的真实含义、民族解放和发展的真正意义等,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民族消亡的问题,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指出:“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毛泽东的这一论断科学地揭示了民族消亡的客观规律,把民族消亡与阶级、国家消亡问题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关于民族内涵问题,1953年中共中央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重要经验总结》时,毛泽东指出:“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这个论断突破了斯大林对民族内涵的认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新解释。在此民族平等思想的指导下,中国民族识别取得了成功,保证了各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平等地享有和行使各项权利。
(二)关于民族问题
关于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实质。毛泽东在1934年“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进一步指出:“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了民族的压迫”,在抗日战争时期又指出“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这些论述,揭示了民族压迫产生的根源,指明了消除民族压迫的途径,深刻地揭示了民族斗争的实质,即“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
关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毛泽东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论,明确把国内的民族问题看作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不等同于社会革命问题,只是社会革命这个全局中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作用不能夸大,应正确估计它的重要性;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问题不能割裂,不能对立。
(三)关于民族平等、团结
毛泽东在民族平等方面的思想主要可归纳为:①把民族平等、团结当作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一切事情都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②我国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做出了贡献,应该一律平等;③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必须谨慎对待;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真正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做主;⑤真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提高文化;⑥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努力造就一支庞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⑦搞好民族关系,关键是克服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⑧争取、团结民族宗教上层,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平等权方面,毛泽东在1952年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的谈话中曾着重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
毛泽东把民族团结看作与中国革命和建设成败攸关的大事,他特别重视对少数民族的统战工作,把它视为加强各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途径,始终重视发挥少数民族上层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用。这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民族团结的一条基本经验。
(四)关于民族区域自治
在民族问题上,毛泽东早期曾主张联邦制和民族自治自决,随着革命的发展以及大量的实践和理论活动之展开,毛泽东最终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各民族心愿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这个转变和当时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和特殊的历史时期分不开,与大量的接触、分析和研究少数民族分不开,同时也和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克服教条主义错误以及正确对待共产国际的指导有关。毛泽东在这一理论中,明确了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实行单一制的人民共和国,不搞联邦制;在民族问题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提民族自决权;在民族干部问题上,提出要培养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并亲自主持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为造就少数民族共产主义干部队伍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都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完善起了重要作用。
(五)关于少数民族发展
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理论,可以概述为三个方面:①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必须进行;②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③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毛泽东还告诫全党:“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从中国历史发展及国际上的教训等角度出发,毛泽东阐述了“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重要性;阐明了“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
三 周恩来与李维汉对毛泽东的民族思想与理论的阐发
在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问题上,如果说毛泽东同志是这一理论大厦的设计者、基本架构的搭建者,那么,作为这一时期民族工作的具体领导人,周恩来和李维汉就是这一理论大厦的施工者,为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功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周恩来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贡献
周恩来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根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运用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对我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科学的论证。他于1957年写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和我国具体现实相结合的著作,总结了我国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新经验,丰富了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周恩来民族思想有三个明显的特点:①周恩来的民族思想是全方位的;②周恩来的民族思想是以民族平等为基准的,它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二是尊重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三是真心诚意帮助少数民族以促进中华民族共同繁荣;③强调国内各民族的共同目标、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周恩来民族思想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及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指出社会主义的民族政策是繁荣各民族的政策,并提出了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办法;强调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目标需要坚持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两种民族主义;而社会改革是实现各民族繁荣的根本性措施,社会改革包括政治、思想和经济改革;另外要警惕和防止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社会主义国家;周恩来还强调要照顾民族特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关于民族繁荣。周恩来把民族繁荣提到社会主义民族政策根本立场的高度,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的基本原则之一,把它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把它作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这样认识和重视民族繁荣“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是罕见的”。周恩来关于民族繁荣的思想重点在于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指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彻底改变少数民族贫困、落后面貌,彻底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关于如何实现繁荣的问题,周恩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①帮助少数民族繁荣,“汉族抱着赔不是、还债的心情”去帮助少数民族;②“各民族必须互相合作,互相帮助,才能发展,而且,汉族应该更多地帮助少数民族”; ③汉族干部不要因为少数民族人口少而忽视民族工作,国家机关各部门都要把民族工作列入工作计划。
关于民族平等。概括地讲,周恩来的民族平等观有六点内容:只有新中国才能做到民族平等;走向民族及种族平等是世界趋势;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存在;消除事实上不平等的方式;民族无优劣之分;尊重民族自治权利、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如何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呢?周恩来提了五条内容:时刻想到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这个目标;诚恳地帮助各兄弟民族实现经济、文化的发展;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积极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可以说,周恩来谈民族平等,不是单方面地就民族平等谈平等,而是把它同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有机地联系起来,“对各民族既要平等,又要使大家繁荣”。只有实行民族平等,繁荣才有保障;只有各民族都得到繁荣,民族平等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民族团结方面,周恩来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理论观点。周恩来主张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这是民族团结的基本精神;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就是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基础和共同目标,有了共同目标,各族人民才能认识到他们的共同利益,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携起手来,这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如何实现民族团结?周恩来提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反对中华民族内部的公敌和中华民族外部的帝国主义;在各民族人民内部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各种具体工作。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周恩来在1946年召开的政协会议上,代表我党提出了《和平建国纲领草案》,其中明确提到了民族区域自治思想;1949年9月在政协预备会议的报告中,第一次从理论上阐述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1950年4月在藏族干部研究班的报告中对此做了更明确的阐述;1957年在讨论广西问题会议的总结发言中,进一步论证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1957年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周恩来谈到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时,民族区域自治在理论上更系统也更完善了。
周恩来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分析我国和苏联的国情、历史发展、居住环境、革命发展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情况,明确指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第二,精辟地概括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本质特征,即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使聚居的民族能享受到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享受到自治权利;第三,深刻阐明了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就是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建立起我们各民族真正平等友爱的大家庭。
(二)李维汉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贡献
李维汉原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主管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在1962年前后,李维汉先后撰写了几篇关于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文章,包括《中国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关系》《中国民主革命中的民族问题》《中国各民族解放的道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关于民族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等,这些文章集中体现了李维汉关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若干问题的重要论断。以下就民族关系、社会主义民族、民族区域自治等几个方面对其思想做简要说明。
关于民族关系。李维汉曾指出,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民族开始结成社会主义的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在对中国民族和民族关系发展规律及现实特点探求和认识的基础上,对比苏联的历史经验,李维汉提出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由中央采纳并得以实施。因此,可以说,李维汉关于中国民族和民族关系的发展规律及其现实特点的理论,在党和毛泽东把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时期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方面,在制定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纲领、政策方面都起到了很大作用。另外,他在关于少数民族人口占绝对少数及其大分散小聚集分布状态,少数民族具有不同社会形态和制度,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落后于汉族,少数民族与汉族仍然存在民族差别等几个方面的分析,仍然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定民族方针、政策的实际出发点。
关于“社会主义民族”。李维汉提出“社会主义民族”概念,在民族问题理论上具有重大意义,对后来的民族工作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内涵十分丰富,主要内容有:关于国内民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论断;关于“社会主义民族”之间差别性的分析和关于民族问题长期性的论述;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融合性和民族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族消亡的论述。可以说,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民族”特征的概括比斯大林更为完整;对“社会主义民族”形成道路的阐述比斯大林更为明确;对“社会主义民族”间差别性的分析比斯大林更具体。李维汉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决定民族政策和进行民族工作的时候,既要看到各民族的共性,又要看到他们的个性,看到他们之间的差别性。既要在各民族中坚持共同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和目标,又要承认民族间的差别,重视和照顾各民族的和各民族地区的特点。”
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我国实行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而不实行联邦制,这是党中央和毛主席采纳李维汉同志的建议之后做出的重大决策。参照新中国成立前根据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李维汉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族问题的立法,他准确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者对民族自决权的正确理解。新中国成立后几大自治区的成立都倾注着李维汉的心血。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逐渐发展起来的“左倾”错误,影响到了民族工作。李维汉针对当时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在1962年发表了《关于民族问题理论和政策》的文章,全面总结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提出了纠正工作中错误的意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系统地全面地阐述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李维汉的重要著作澄清了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存在的许多重要问题,使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指导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纠正工作中的错误,李维汉提出了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的正确方针,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问题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由于当时正值全国各民族地区准备或者开始纠正“左”的错误的时候,又受到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以阶级斗争为纲路线的干扰,实际工作中的错误没有得到彻底纠正,理论上也陷入混乱的状态。李维汉的正确思想被指责为右倾投降主义。
尽管如此,李维汉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光辉思想和理论建树是不可磨灭的。他的几篇重要著作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探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典范。这些著作从理论上进一步阐明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性质和特点,指明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必然性,论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的长期性。在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条件下,李维汉对如何正确运用民族自决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问题,做出了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的科学而合理的解释,他提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的正确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实践中得到了充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