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前言
本书出版十几年后,能再版,是作者的荣幸。在本书出版后,我曾多次向别人征求意见,自己也曾认真地复读,发现了不少缺陷和不足,但迄今未发现大的硬伤,也是值得庆幸的。这次再版之前,我又通读了本书,对自己不满意处作了修改,又补充了一些内容。不管结果如何,我的出发点就是想尽量完善本书,使本书成为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学术著作。
我早年曾听一位长辈讲:“做学问要做得好,应当横通一门断代史,纵通一门专史。”我把他的话当成了奋斗目标。我选的断代史是宋史,我选的专门史就是货币史。后来发现,这一目标定得太大了,以致一辈子快过完了,离目标还差得很远。不过,我确曾为此做过不懈的努力。我努力想“通”的“横”与“纵”的交汇点,正是宋代货币史。所以,我在宋代货币史研究方面投入的精力是最多的。
我在写完《两宋货币史》后,就承担了主编《中华大典·经济典·货币金融分典》的任务。从我个人角度,承担这一任务可以公私结合,继续我的“横”“纵”结合的美梦。在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中,我对中国货币史有了进一步通观性的认识,回过头来再看宋代的情况,就有了一些新的体悟。所以,对原书的修改,首先就体现在绪言部分作了若干补充和修改,其中增加了关于宋境外使用贝币的内容。
在此次通读原书过程中,我感觉最不满意的是原书有关钱监的内容,其中颇有不严谨处,如将真州钱监列入北方钱监项下等。叙述中也存在混乱情况,另外还有一些遗漏。这次认真地作了调整和修改,有些部分的文字甚至重新改写了。初版时,为了压缩篇幅,删去了钱监列表,后来与考古界、钱币学界的同行交换意见,他们都认为这样做不妥当,故此次将其恢复,并加以修改完善,以便给相关研究者提供借鉴和线索。
唐代钱、帛兼行,绢帛的货币功能很明显。宋代绢帛的货币功能大为减弱,但并不是完全没有。最突出的是刑法上以绢匹计赃定罪,这是绢帛还具有货币功能的体现。本书最初撰写时是有相关内容的,后来也是为了压缩字数将其删去。删去之后,受到同行批评,书也显得不完整,此次恢复了这部分内容(当然也注意控制了字数)。
充分利用出土文献和考古资料虽是我多年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但条件所限,这方面仍是我的弱项。此次很想在这方面作些弥补,但限于时间有限,只就手头的现成资料朝此方向作了些努力。
此次复查发现了一些本书初版时遗漏未改的错字,特别是引文中尚有错字,现一一作了纠正;对一些体例方面的疏漏,也作了修正。
本书初版时没有英文提要及英文目录,此次请钱俊岭博士代为英译,在此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