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化的经济活动,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其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演变。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程度的不同,在不同时期,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自己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本书将较有代表性的概念进行汇总,比较这些定义,有助于全面理解和认识电子商务。
1.1.1 学者观点
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Ravi Kalakota)和安德鲁·B·惠斯顿(Andrew B Whiston)在其专著《电子商务的前沿》中提出:“广义地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降低成本的需求。这一概念也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寻找信息以支持决策。一般地讲,今天的电子商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则通过构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无数计算机网络中的一条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
美国NIIT负责人约翰·朗格内克(John Longenecker)从营销角度将电子商务定义为“电子化的购销市场,使用电子工具完成商品购买和服务”。
美国的埃姆海恩斯(Emmelainz)博士在她的专著《EDI全面管理指南》中,从功能角度将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又称为E-Commerce)定义为“通过电子方式,并在网络基础上实现物资、人员过程的协调,以便商业交换活动。”
加拿大专家詹金斯(Jenkins)和兰开夏(Lancashire)在《电子商务手册》中从应用角度将电子商务定义为“数据(资料)电子装配线(Electronic Assembly Line of Data)的横向集成”。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王可研究员认为,从过程角度把电子商务定义为“在计算机与通信网络基础上,利用电子工具实现商业交换和行政作业的全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方美琪教授认为,从宏观上讲,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手段建立的一种新经济秩序,它不仅涉及电子技术和商业交易本身,而且涉及诸如金融、税务、教育等社会其他层面;从微观角度说,电子商务是指各种具有商业活动能力的实体(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个人消费者等)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的各项商业贸易活动,这里特别强调两点,一是活动要有商业背景,二是网络化和数字化。
西安交通大学李琪教授认为,依据内在要素不同,电子商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电子工具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电子工具包括从初级的电报、电话到NII(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GII(Glob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和Internet等工具。现代商务活动是从商品(包括实物与非实物、商品与商品化的生产要素等)的需求活动到商品的合理、合法的消费除去典型的生产过程后的所有活动;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在技术、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的人,系统化运用电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商务是在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中,通过人与电子工具的紧密结合,极大地提高商务活动的效率,降低人、财、物的消耗,提高商务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型生产力。
1.1.2 企业定义
信息技术行业是电子商务的直接设计者和设备的直接制造者。许多公司根据自己的技术特点给出了电子商务的定义。
IBM提出了一个电子商务的定义公式,即电子商务=Web+IT。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企业外部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的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它同时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Commerce。
HP公司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通过电子化的手段来完成商务贸易活动的一种方式,电子商务使我们能够以电子交易为手段完成产品与服务的交换,是商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它包括两种基本形式: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及商家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HP公司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包括所有的贸易伙伴,用户、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承运商、银行、保险公司及所有其他外部信息源的收益人。电子商务通过商家与其合作伙伴和用户建立不同的系统和数据库,使用客户授权和信息流授权方式,应用电子交易支付手段和机制,保证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安全性。
SUN公司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简单地讲,电子商务就是利用Internet网络进行的商务交易,在技术上可以给予如下三条定义。(1)在现有的Web信息发布基础上,加上Java网上应用软件以完成网上公开交易。(2)在现有企业内部交互网(Intranet)的基础上,开发Java的网上企业应用,达到企业应用Intranet化,进而扩展到外部Extranet,使外部客户可以使用该企业的应用软件进行商务交易。(3)商务客户将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视机机顶盒、电话、手机、PDA(个人数字助理)等Java设备进行交易。这三个方面的发展最终将殊途同归——Java电子商务的企业和跨企业应用。
1.1.3 政府和国际性组织的定义
欧洲议会给出的关于“电子商务”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和传递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它涉及许多方面的活动,包括货物电子贸易和服务、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证券交易、电子货运单证、商业拍卖、合作设计和工程、在线资料、公共产品获得。它包括产品(如消费品、专门设备)和服务(如信息服务、金融和法律服务)、传统活动(如健身、教育)和新型活动(如虚拟购物、虚拟训练)。
美国政府在其《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比较笼统地指出:“电子商务是指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全球电子商务将会涉及全球各国。”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是较早对电子商务进行系统研究的机构,它将电子商务定义为:电子商务是利用电子化手段从事的商业活动,它基于电子数据处理和信息技术,如文本、声音和图像等数据传输。其主要是遵循TCP/IP协议、通信传输标准,遵循Web信息交换标准,提供安全保密技术。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专题报告中定义,电子商务就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活动,它不仅指基于Internet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品、储运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
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报告草案: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这种交易的方式不受地理位置、资金多少或零售渠道的所有权影响,公有私有企业、公司、政府组织、各种社会团体、一般公民、企业家都能自由地参加广泛的经济活动,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工业、私营和政府的服务业。电子商务能使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交易并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看法:《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虽然在标题中提到“电子商务”,在第2条中提供了“电子数据交换”的定义,但《电子商务示范法》并未具体说明“电子商务”系指何物。在拟订《电子商务示范法》时,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决定,处理当前这一主题时须铭记电子数据交换的广泛涵义,即“电子商务”标题之下可能广泛涉及的电子数据交换在贸易方面的各种用途,虽然也可使用另一些说明性术语。“电子商务”概念所包括的通信手段有如下使用电子技术为基础的传递方式:以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的通信,狭义界定为电子计算机之间以标准格式进行的数据传递;利用公开标准或专有标准进行的电文传递;通过电子手段,例如通过互联网络进行的自由格式的文本的传递。
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关于电子商务的概念。1997年11月6日至7日在法国首都巴黎,国际商会举行了世界电子商务会议(The World Business Agenda for Electronic Commerce)。全世界商业、信息技术、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和政府部门的代表,共同讨论了电子商务的概念问题。这是目前电子商务较为权威的概念阐述。与会代表认为:电子商务,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电子商务涵盖的业务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细节、产品使用技术指南、回答顾客意见)、销售、电子支付(使用电子资金转账、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组建虚拟企业(组建一个物理上不存在的企业,集中一批独立的中小公司的权限,提供比任何单独公司多得多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和贸易伙伴可以共同拥有和运营共享的商业方式等。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2007年12月提交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标体系研究》中,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以互联网为主的各种计算机网络所进行的,以签订电子合同(订单)为前提的各种类型的商业交易。
商务部在2009年4月发布的《电子商务模式规范》中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依托网络进行货物贸易和服务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形态。
1.1.4 本书的定义
本书认为,电子商务从概念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电子商务也称为电子交易(E-Commerce),是指运用互联网开展的交易或与交易直接相关的活动;广义电子商务也称为电子商业(E-Business),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即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的范畴也在不断扩展。从网络环境角度,电子商务已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而是涵盖了广播电视网、电信网络,甚至物联网等网络。从参与者角度,电子商务已不仅仅限于交易双方,而是涵盖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包括为实现电子商务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线上、线下参与者。从电子商务的内容角度,已涵盖基于网络的生产、流通、消费的所有活动,交易对象既包括有形的实物,也包括无形的数字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