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的示范:中国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微观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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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对非农业援助的路径:不同时期发展经验的示范

(一)大寨模式和农业八字宪法

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受经典现代化发展路径的影响,中国迫切希望通过快速工业化实现国家发展,希望逐步推行农业合作化,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农业原始积累提供工业发展资本。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中国农业总产值指数在1952~1958年表现出连续上升的态势,如果以1952年的数据为100,则1958年的农业总产值指数为127.8,比基期上涨27.8%,人均粮食占有量也由1952年的576斤增加到1958年的612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计划司编《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农业出版社,第112、127页。中国在农业上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刚刚获得民族独立的非洲国家的广泛关注,如1960年,几内亚的经济顾问高舒访华时明确表示农业合作化是中国可以帮助几内亚的最重要方面之一,希望中国帮助几内亚农民通过生产合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张浚,2010);再如坦桑尼亚推行的“乌贾马”运动,坦桑尼亚《旗帜报》发表的一篇介绍“乌贾马”内涵的文章说:“……事实上是以以色列的基布兹、中国的人民公社和俄国的集体农庄经验的融合”(张士智、蔡临翔,1981)。但是,过度的农业合作化很快呈现出制度性发展障碍,加上自然灾害,从1960年开始,中国粮食总产量从2亿吨下降到1.43亿吨,从1958年到1965年,中国农业总产值却由537亿元下降到415亿元,下降22.7%(武力,1999)。在制度不变的情况下,中国试图通过依托农业技术来恢复农业生产。1958年,中国提出八项农业的增产技术(被称为农业八字宪法农业八字宪法是指“土(深耕、改良土壤、土壤普查和土地规划)、肥(合理施肥)、水(发展水利和合理用水)、种(推广良种)、密(合理密植)、保(植物保护、防治病虫害)、管(田间管理)、工(工具改革)”,这八个字构成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经验。)。1964年,以劳动力投入替代资本投入的劳动力密集型“大寨农业模式”被确定为农业发展的替代性选择,中国农业生产开始恢复。

这种模式很快影响到中国对非洲的农业援助行动。1973年,周恩来专门安排马里国家元首穆萨特拉奥雷参观大寨。1972年,周恩来会见几内亚总理时,便建议对方尝试运用八字宪法来改革农业生产,并将其纳入中国当时农业援非技术人员的培训中。华国锋明确要求对非农技专家要结合当地情况运用八字宪法,改进种子、农家肥、密植技术、改良小农具以及自流排灌等中国农业技术被推广到非洲,同时,大寨模式中的动员群众、自办公助的管理模式也被农技援非专家运用到非洲农业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中。1973年,中国农技专家在扎伊尔〔刚果(金)〕的鲁济济垦区协助当地政府召开六次共两万人的动员大会,让农民使用中国提供的手工工具播种,完成了7000多公顷的棉花种植,比1972年的种植面积增加了2077公顷。在布基纳法索、多哥、卢旺达、塞内加尔等国,援非农技人员采用“依靠农民自力为主,公助为辅”的方法开垦土地,降低农田建设成本。在布基纳法索,每亩土地的开垦成本从352元降低到101元。在塞内加尔开发稻田的成本每亩仅为48~80元,仅为世界银行数据的五分之一(蒋华杰,2013)。

将中国国内农业发展的模式直接应用到非洲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国对非洲的认知构建在中国和非洲发展基础相似的基本假设上:首先,中国和非洲的落后都来源于相似的殖民主义剥削的历史遭遇,正如周恩来在1974年会见塞内加尔总统桑格尔时的讲话中所强调的“中国和塞内加尔都是发展中国家,同属于第三世界,我们两国人民都长期遭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侵略、奴役、压迫和剥削,有着相同的历史遭遇”新华社1974年5月6日讯,《周恩来总理在欢迎桑格尔总统宴会上的讲话》。;其次,中国和非洲都具有广阔的耕地资源,非洲应该也适合建设类似于中国的国有农场;最后,非洲国家大多采用了和中国相近的国有经济制度。第二个原因是对台湾地区对非农业援助的了解。当时,农林部和外经部发现以一手包办、垄断技术、雇工经营、依赖国际市场和机械耕作等措施为代表的台湾地区农业援助在非洲的效果不佳(蒋华杰,2013)。因此,通过输出高度类似于大寨模式的农业生产模式,中国在14个非洲国家援助推广种植水稻面积达到70万亩,总产量达到7万多吨。但是这种尝试并没有使非洲各国走上自力更生、发展农业生产的发展道路,随着农技专家的撤离,中国在非洲援建开发的农场很快陷入了“上马快、见效快,滑坡下马也快”的困境(陨文聚,2000)。非洲农民不适应中国专家带来的耕作方法,使技术传授的成效也大打折扣(唐晓阳,2013)。这种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超常动员机制、依靠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改良的传统农作经验以及精耕细作的技术特征的农业发展模式,对生存条件的要求极为苛刻是其不能被复制的主要因素。但是,大农场援建模式的失败实际上也是中国国内农业合作化模式失败的延伸。这一时期,中国国内的农业合作化导致了严重的农业危机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计划司编《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农业出版社,第112、127页;人均粮食占有量根据该书第6页和第147页数据计算而来。:与1958年相比,1961年的农业总产值指数下降了33.7个百分点;粮食产量在1958年为2亿吨,1959年为1.7亿吨,到1961年进一步下降到1.48亿吨;人均粮食占有量由1958年的303公斤,迅速下降到1959年的253公斤和1961年的224公斤。中国在此阶段的对非洲农业援助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太成功的发展范式的示范。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20世纪70年代末期,农业生产高度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制度障碍导致中国农业发展陷入困境,调动个体积极性的承包责任制成为中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新选择,农村地区的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农场的职工家庭承包制成为农业生产新的组织管理模式,并很快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益:从1979年到1984年,中国国内农业总产值增长了355.4%,平均每年递增7.9%,粮食产量由1978年以前的30477万吨增加到1984年的40731万吨,平均每年增长1709万吨,增长率达4.95%,农民的人均收入增加了176.2元。这一时期,中国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变迁,其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6.89%(Lin, 1982)。

承包制对中国国内农业生产的有效激励给中国政府改变对非农业援助方式提供了经验,中国开始尝试改造前期在非洲建成的农业项目,尝试采用承包制的方式来改变非洲农业的生产组织。1985年,中国选派农业专家帮助改造此前在布基纳法索援建的三个水稻垦区,参照中国国内承包责任制的做法,农田的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则分给农民,采取“分田到户、个体经营、收获归己”的经营方式,将农民的收益和农田的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并由中国专家提供技术指导。1987年,这三个水稻产区共生产稻谷1.76亿吨,单位面积产量达到最高每公顷10.5吨(双季稻),垦区农户年纯收入为1300~2600美元(张浚,2013)。这种模式还先后被运用到中国在卢旺达的鲁奔迪、卢瓦玛加纳垦区,加纳的阿菲费垦区,尼日尔的哥罗、塞白里垦区等。这些垦区在中国农技专家离开后,历经多年依然在发展(周进军、王强,1997)。唐晓阳(2013)对这种模式进行了总结:“由中国政府提供资金兴办水利设施,购置机械农具;当地政府协调管理,组织农民承包租赁土地;中国专家则提供种植示范和辅导,传授农民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相关技术。在这种模式下,双边政府没有长期的经济负担,农民自垦、自种、自收、自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能有效保持项目的生命力”。

承包制在这些援非农业项目中的成功以及前期依托大农场和试验站建设的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发展模式输出的失败,促使中国政府重新审视对非农业援助方式。同时,由于当时援助资金规模总量的减少,中国政府减少了大规模的农场建设援助,更多采用选派农技专家对前期项目进行经营方式的改造,寻求改善对非农业援助工作效果的新方法,其核心目标还是推动非洲国家的自主发展。但是,承包制的改革并没有完全解决中国农业援非项目的可持续问题,中国政府通过租赁经营、合作经营或承包经营改造的一些农业援助项目在中国专家撤出后重新荒废,出现了“建设—移交—中断—再投入—再移交—再中断”的恶性循环(李小云、齐顾波、唐丽霞等,2010),如几内亚的金迪亚农场、坦桑尼亚的姆巴拉利农场和马里糖厂。

(三)市场化改革的扩张

进入20世纪90年代,市场逐渐取代政府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中国一方面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另一方面通过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三种途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尤其是外商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主要推动力量,从1992年到1998年,外商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15%(王新,1999)。当时,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同时也扩散到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农业科技推广领域。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中国对农技推广体系进行商业化和市场化改革,允许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机构提供商业性的技术服务,如销售良种、化肥和农业等(Huang, Qiao, Zhang and Rozelle,2001),从而推动公共性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能够“自收自支”(self-supported by fee-based services, Mei, 2005),市场化改革渗透到各个部门。

包括合资经营在内的中国国内企业及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市场化改革被自然而然地运用到中国对非洲的农业援助项目中。从1984年起,中国的中经对外公司一直对早期援建的马里糖厂提供合作管理技术支持,但其经营状况始终难以改善。中经对外公司在1996年和马里签订了合股经营合同,在中国援建的马里糖厂的基础上组建“上卡拉糖联”,中国占股60%,转制后的合资公司雇员达到4500人,高峰期达到7000人(周弘,2013),白糖的年产量达到33万吨,每年为马里上缴300多万欧元的税收(钟清,2004)。类似案例还有中国农垦总公司在赞比亚的中赞友谊农场项目以及中国水产在非洲13个国家实施的23个渔业合作项目(陨文聚,2000)。1996年,农业部成立了非洲农业开发中心,以企业的身份与几内亚农业部农业工程局合资组建了中几农业合作开发公司,中方占80%的股份,在几内亚开发建设了一个占地约2000公顷的农场,种植袁隆平的高产杂交水稻,每年可以收获两三千吨大米;并根据市场需要兴办了父母代种鸡场、鸡舍、小型饲料加工厂、塑料编织袋厂、大米加工厂、农机修配厂等;多年以后,这些企业依然正常运转,收益良好,而且为几内亚提供了大量的农畜产品,在企业内培养了一批熟悉农业技术和机械操作的雇员,向企业外的农民推广示范了科学种田的方法(唐晓阳,2013)。同时,很多非洲国家也认为吸引外资是比政府间的传统农耕援助方式更加有效的发展方式,希望获得更多的投资(周弘,2013)。非洲国家的期望、中国自身的发展经验以及农业援助项目引入市场化机制产生的可持续效果,让中国政府相信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对农业援助项目的执行有着积极的作用,中国逐步形成了市场化的对非农业援助体制,将援助与市场相结合,通过企业运作来维持与维护援助项目(唐晓阳,2013)。

市场化援助体制的形成客观上具有中国企业海外扩张的因素,一些承担农业援助项目执行的企业后来也成为中国农业海外投资的主力。同时,市场化援助体制的形成的确在客观上导致了市场力量追求经济效益与对外援助公共服务属性之间的矛盾,一些农业援助项目在企业化管理下改变了性质,基本演化成了完全的企业,原来具有公益性的试验站的技术示范功能则大多不复存在,从而导致了对中国援外的商业性和中国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批评逐渐显现,中国对非援助也面临企业和国家、市场化和公益性的艰难平衡(张海冰,2012)。但是,国际社会据此来说明中国在非洲采取的援助市场化行动是为了实现海外扩张的观点,则忽视了中国对非援助方式和国内发展路径之间的内在联系,忽视了中国对外援助政策实际上是国内发展模式的向外延展,颠倒了援助和市场化之间的因果关系,忽略了对非农业援助市场化源于中国本身发展经验的事实,违背了市场化机制是为援助服务的真实逻辑。1995年,中国政府在改革援外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鼓励中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方式,或中国企业独资经营的方式实施中国对外援助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将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运用于对受援国的援助”,是为了“扩大援助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提高援助效益”(王昶,2001)。

2000年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虽然在历史和政治上存在巨大差异,就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而言,中非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客观上能够形成中国当时的发展经验直接与非洲发展相结合的案例,无论是大寨模式和农业八字宪法的直接推广,还是对中国对非农业援助项目经营方式的承包制改造和市场化改革等,中国在非洲的农业援助方式的转变和中国国内在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发展方式是一脉相承的,有着极强的逻辑关系。当然,这些方式也因遭遇到非洲不同社会、文化的冲击而未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