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场的构成及其研究方法探析——试述西方学者的“场”论对中国网络舆论场研究带来的启示
余秀才
摘要:网络舆论场由新媒介场、心理场和社会场交汇而成。本文在介绍考夫卡、勒温、布尔迪厄等西方学者相关“场”理论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它们对研究网络舆论新媒介场、心理场、社会场的启示与指导作用。这对网络舆论研究是一种新的视角,也是一种新的研究路径。
关键词:网络舆论场;心理场;新媒介场;社会场
中国社科院发布2009年《社会蓝皮书》,其中《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指出,目前2.06亿中国人主要靠网络获取新闻信息,占网民总数68.6%,互联网已成社会舆论重要发源地。专家指出,网络新媒体正成为舆论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舆论的蓬勃兴起引起众多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其中,作为网络舆论产生、形成、传播的场所与环境,网络舆论场在网络舆论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已成为众多研究者的热门话题。在中国知网上以“网络舆论场”作为主题搜索,共搜到74篇文章。发现这74篇文章中,绝大多数研究者,仅把“网络舆论场”作为网络舆论研究中的一个术语泛泛提起,对于网络舆论场的构成及如何研究网络舆论场等问题论者甚少。
在网络舆论场概念出现之前,清华大学刘建明教授在其著作《社会舆论原理》中,对于“舆论场”做了如下定义:“所谓舆论场,正是指包括若干相互刺激的因素,使许多人形成共同意见的时空环境。”网络舆论场的内涵要比刘建明教授所定义的舆论场概念复杂得多,网络舆论场也为网络上许多人形成共同意见提供了环境,但这个环境不单指时空环境,而是一个糅合了行为环境、心理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复杂环境。网络舆论场不是一个单一的时空结构,它其实是由“新媒介场”、“心理场”、“社会场”三部分交汇而成的。这和原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所说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两个并不完全重叠的“舆论场”:一个是主流媒体着力营造的“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人民群众议论纷纷的“口头舆论场”以及刘九洲教授所谈到的社会舆论场概念完全不同。本文认为对中国网络舆论场的研究,需要在西方考夫卡、勒温、布尔迪厄等学者“场”论的观照下逐一进行解剖。
一 考夫卡的“心物场”与网络舆论“新媒介场”
“场”最初是物理学的一个概念,在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基础上,由迈克尔·法拉第与克拉克·麦克斯韦先后阐述与提出,由于那个时代物理学界普遍信奉牛顿的“超距作用”理论,因此那时的“场”仅代表一个虚无飘渺的几何空间。直到爱因斯坦的引力理论问世后,这个虚无空间引入应变和应力系统,才使“场”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结构。格式塔心理学出现后,为了系统地研究人的心理,因此把物理学中“场”的概念借用到心理学中来。
考夫卡是格式塔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格式塔心理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心物场(psychophysicalfield)的概念。考夫卡认为,世界是心物的,经验世界与物理世界二者是不同的。观察者知觉现实的观念称作心理场(psychological field),而被知觉的现实则称作物理场(physical field)。心物场在认识世界时包含两极,自我(ego)和环境(environment)。其中环境又分为地理环境与行为环境,地理环境是现实中的环境,而行为环境则是意想中的环境。人的行为直接产生于行为环境。为此,考夫卡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一个寒冷冬日的傍晚,一男子在漫天风雪之中纵马驰骋,来到一家客栈门前。大雪已经深深地覆盖了一切道路与路标,男子因能在风雪交加之中,奔驰几小时后遇到一家客店而格外高兴。面对这个陌生男子,店主却一脸诧异并问客从何来。男子直指客栈外面的方向,店主用一种惊恐的语调说:“你是否知道你已经骑马穿过了康斯坦斯湖?”闻道此事,男子当场倒毙在店主面前。考夫卡据此分析说,该男子骑马过湖时,湖泊无疑是地理环境,而其行为环境却显现为冰天雪地的平原。如果该男子事先知道他脚下要经过的地方是方圆几十里的湖泊时,则他的行为环境肯定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正是因为他以为自己的行为环境是坚硬的平地,才在闻及自己刚刚骑马穿过湖泊时大惊毙命。因此考夫卡认为人的行为是直接受到行为环境影响的。
格式塔心理学中的“场”理论对我们研究网络舆论行为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同上例风雪中的行为环境一样,网络媒体也为网络舆论的产生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行为环境”,它完全不同于传统媒体所形成的“行为环境”,这是一个新媒介场,网络舆论行为直接受到新媒介场影响。把媒介作为环境,梅罗维茨和戈夫曼是重要代表,社会行为情境论的代表人物梅罗维茨认为,媒介并非仅仅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环境中的人们之间进行交流的手段,它们本身即是环境。在他们看来,我们需要了解媒介的变化怎样会改变社会环境,同时也要知道社会环境的变化可能对行为的影响。这种媒介环境在有的学者看来就是一个媒介场,如德国学者马莱茨克曾提出过“大众传播场”的理论,法国学者布尔迪厄在《关于电视》中,提出了“电视场”、“新闻场”的概念,后来,他与其他研究者一起,将上述概念整合,提出了“媒介场”(media field)的概念。陈嘉映在《存在与时间读本》中认为媒介场类似于海德格尔的“因缘”。“存在者被引向某种东西,与这种东西结下因缘,而它就是在这种因缘关联得到揭示”,“每一因缘都是从因缘整体中呈现出来的”。
网络媒体出现后,由于技术革命,网络媒体为人们所展现出来的信息环境已经大不同于传统媒体。正如尼葛洛庞蒂所说:“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网络的开放性,让每个网民在网络上都有发表言论、传递信息的机会;网络的虚拟性匿名特征,让网民可以放下在现实社会被人识别出来的包袱,从而在网络上畅所欲言;网络没有时间限制、瞬间传播的特征,加上在空间上无远弗届的范围,为网络民意的形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时空。加上网络上,信息传受双方的自由互动与交互传播,为网络舆论行为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行为环境。因此,相较于传统媒介场,网络媒体已经崛起为一种“新媒介场”。只有尝试在网络媒体这个“新媒介场”中研究网络舆论行为,才能得出准确的答案。
二 勒温的场论与网络舆论心理场
勒温(Kurt Lewin)是德国心理学家,德籍犹太人,著名的传播学四大先驱之一。勒温的场论虽然受格式塔心理学派影响很大,但他却发展了格式塔心理学中的场论,其场论与格式塔心理学中的场论也有根本不同。格式塔学派的场论主要阐述对人行为的知觉,而勒温的场论则强调的是人行为的动机和原因,探寻的是决定人行为背后的真正力量。勒温的场论对从心理方面研究人的动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从某种程度上看,离开了勒温的场论,我们对人类传播行为的讨论将会失去某些有关源头方面的重要依据,从而导致传播学研究方向的不确定性。
对人类行为的解释,历来心理学家要么从内在原因(如本体论),要么从外在原因(如行为主义)进行解读。无疑,勒温主张从内在原因进行解读。勒温认为个体行为变化是在某一时间与空间内,受内外两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并称个人在某时间所在的空间为场。勒温的场理论认为,人的任何一种行动都是场的产物,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B=f(PE)
在此公式中,B表示行为(Behavior),P表示个人(Person),E表示环境(Environment),f表示函数(function)。该公式表明个人的一切行为都随着个体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里的环境是指心理环境。勒温认为同一个物理环境,对不同的人来说,心理环境是各不相同的;即便对于同一个人,不同的条件下,心理环境也可能各不相同。所以,不同的事物往往因人因时而各不相同。
勒温的心理场论的思想常常用“心理生活空间”的概念来表述。勒温认为,通常心理生活空间中的各区域保持着平衡的状态,一旦受到刺激,便会打破这种平衡,让个体由于某种需要而产生紧张,紧张产生后,在个体心理就会引发一种张力。为了恢复平衡,就会在心理环境中寻求能满足需要的目标及释放能量发动行为去达到目标,如果这种目标能满足需要并消除紧张,就会有正向效应并吸引个体;如果这种目标不能满足需要并消除紧张,就会引起个体的排斥。
勒温的场理论虽然普适性不足,但在研究网络舆论上却非常妥帖恰当,因为网络舆论的研究主要是一种网上言论行为的研究,虚拟空间为从心理层面分析传者的行为动因提供了很好的释义理论与方法,而勒温的心理场理论也主要是一门行为研究。勒温场论直接启示我们,网络舆论在发生时存在一个心理场,即心理环境,不同个体与不同群体的心理场因时因地各不相同。网络舆论中许多网络情绪化言论就是网民面对突发事件刺激后产生紧张引发心理张力,而后释放张力产生冲突,最后产生新平衡的过程。面对同一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心理场大致相似的网民会逐渐形成一个群体,并进而形成一种群体激化现象,其实这是一个由个体心理逐步汇聚形成群体心理的过程。
例如,发生在2009年5月7日的“杭州七十码”事件,杭州富豪子弟胡某驾车将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认为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报告一出,立即引起现场观众与众多网民的不满,为了表达心中的极度愤慨与不平,许多网友发出“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以70码的速度顶帖顶起5米高20米远”的帖子,并让“七十码”迅速成为网络流行语蹿红于网络。面对巨大网络舆论压力,杭州市相关部门措手不及,只好由西湖交警匆匆举行新闻发布会,抛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这不但没有让网民释放内心的张力与不平,反而更引起群情激愤。事件在网络舆论的推动下不断升温,迫于强大压力,最后杭州警方查证,肇事胡某的车速远超过七十码,胡某也被判刑三年。自此,现场的观众与众多网民的心理张力才宣告平衡,事件也慢慢落下帷幕。
当然,从心理角度研究网络舆论是一个大工程,本文无力在此做详尽而全面的分析,仅此说明勒温心理场理论对从微观角度研究网络舆论的启示与指导功能。
三 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与网络舆论社会场
场域是布尔迪厄在1966年的《论知识分子场及其创造性规划》中最初使用的一个术语,直到70年代以后,这一概念才在他的著述中不断发展并逐渐显示其重要性。
对于场域(field)这一概念,布尔迪厄是这样定义的,“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场域是由许多不可化约的社会小场域组成的,各场域都有自己的自主性,但这种自主性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布尔迪厄指出:从场域角度进行分析,涉及三个必不可少并内在关联的环节。首先,必须分析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场域位置。其次,必须勾划出行动者或机构所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不同关系结构中的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本不同,资本不同,权力也自然存在差异。第三,必须分析行动者的惯习,亦即千差万别的性情倾向系统,行动者是通过将一定类型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予以内在化的方式获得这些性情倾向的,而且在所研究场域里某条确定的轨迹中,我们可以找到促使这些惯习或性情倾向系统成为事实的一定程度上的有利机会。可见场域、资本、惯习是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重要概念,其理论也主要是对空间中的“关系”进行研究,这里的空间主要是指社会空间,社会空间是布尔迪厄场域的代名词。
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对研究中国的网络舆论传播行为有很大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在社会场解读层面。如果说对网络舆论作心理场研究是微观研究,做新媒介场研究是中观研究,那么对之做社会场解读则是宏观研究。
在社会场方面的研究上,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优势主要是从“关系”的角度来诠释世界,这对中国这样一个注重礼俗儒家文化的社会,天然具有契合性。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将场域视作一个不断斗争变化的空间,在不同场域之间的关系上,由于资本的不同,不同的场域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是不相等的。其中政治场、经济场占有较多的资本,从而成为社会中的元场,其他任何一个场域说到底都会受到这些元场的影响。媒介场是位置较低较小的场域,总会受到包含它的文化场影响,并进而受到元场——社会场、经济场的影响。政治场、经济场、文化场在“社会场”的范围内属于“元场”,这些“元场”对不同的网络舆论传播行为具有不同的影响。中国近期发生的一系列网络舆论事件,如跨省追捕事件、逯军“替谁说话”事件、全国最年轻市长事件等,都说明由于我国政治民主的发展,人们对自身言论权利的追求和对政治参与的热情;而厦门PX事件、贵州瓮安事件、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则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矛盾爆发的集中体现。
根据布尔迪厄的理论,社会场对网络舆论行为的影响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社会场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了网络舆论行为者的“惯习”,“惯习”是网络舆论行为产生的间接原因,也是深层原因。网络中人的潜意识更体现布尔迪尔场域理论中“惯习”对行为的重大影响,因为在匿名、虚拟盛行的网络空间,只有那些沉淀最深最本质的“惯习”才能发挥其控制人行为的功能。如铜须门事件与姜岩事件中,许多网民在网上发动人肉搜索,并到“男小三”铜须和“女小三”东方住处谩骂威胁等,皆是儒家文化中同情弱者心理使然。社会场中的“元场”与网络新媒介场互动与斗争的结果,也形成了网络新媒介场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会赋予网络新媒介场不同于传统媒介场的行为“惯习”,包括网络媒体从业者的惯习及网民舆论传播行为的“惯习”。“惯习”不同,舆论在网络媒介与传统媒介中表现与传播的形式也自然会有很大的差别。
布尔迪厄场域理论对分析网络舆论行为的研究非常有意义,因为网络本身是一个虚拟社会,远较传统媒体复杂,非单纯的宏观或微观研究所能办到。而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能消除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之间的二元对立,把两者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这为网络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方法与视角。另外,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只是一个研究大纲,没有做过多的理论预设,需要从经验研究中描述场的形成历史与行为规则,可以避免从理论出发到现实中寻找证据的教条式研究,有利于从中国的特殊经验中发现中国媒介场的独特规则。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作用,正如布尔迪厄的学生路易·潘托所总结的:布尔迪厄对于社会学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看待社会世界的全新方式”。然而,运用场域理论来分析中国的网络舆论行为,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需要我们在中国语境下,结合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网络媒体的特征进行综合分析。
四 小结
通过对考夫卡、勒温、布尔迪厄等西方学者“场”理论的介绍,及他们对网络舆论场的指导作用分析,可以看出网络舆论场是一个复杂概念,它分别由新媒介场、心理场、社会场交汇而成。图示如下。
网络舆论场的构成
对网络舆论场的研究,需要在考夫卡、勒温、布尔迪厄等西方学者“场”论的指导下,分别研究网络舆论产生的新媒介场、心理场、社会场,然后综合求解。由于考夫卡、勒温、布尔迪厄等人的“场”论研究的内容与重点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仔细甄别这三种“场”论各自的内涵,并论证运用三种不同“场”理论对产生网络舆论的各种“场”进行指导研究的合理性与适用性。
这三种“场”理论直接启示我们对网络舆论场进行解剖分析,把网络舆论场这一复杂模糊概念具体为可操作研究的实际。它让我们明白,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网络舆论因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心理、媒介等因素形成交互、多元、多变的舆论气候,它的形成存在一个有着诸多共生效应的“场”。可以说,新兴的网络舆论场是“社会场”、“新媒介场”、“心理场”三“场”的交融,它既影响网络舆论传播的主体与客体的心理活动,也影响具体的网络舆论传播行为。这对网络舆论研究来说是一个新的视角,同时也是一种新的研究路径。
(本文发表于《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