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与重构:中国“舆论场”研究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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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媒体为支点的三个舆论场整合探讨

刘九洲 付金华刘九洲,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湖北省广电协会副会长;付金华,华中师范大学新闻系研究生。

刘九洲

舆论场是指“包括若干相互刺激因素,从而能使许多人形成共同意见的时空环境”喻国明、刘夏阳:《中国民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第283页。。在我国社会,社会舆论场可以细分为一个三元结构:一是政府舆论场,即体现党和政府意志的舆论场。二是媒体舆论场,这个舆论场为媒体的新闻实践所构成。在这个舆论场中,媒体既反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表达民情民意。三是民众舆论场,它通常是民众从自身利益、情感和意愿出发而形成的舆论场。

这三个舆论场交汇的部分就是整个社会舆论统一的部分,它们交汇的部分越多,则说明整个社会的舆论越统一,社会舆论环境越和谐。所以,研究如何以媒体为中间支点整合三个舆论场,扩大其交汇处就成为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 三个舆论场的各自特点、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要整合三个舆论场,必须从分析这三个舆论场之间的关系、它们各自的特点以及现状入手,只有弄清了这些基本问题,才能提出更加行之有效的对策来。

(一)三个舆论场之间的关系

政府舆论场、媒体舆论场、民众舆论场之间既相互重叠,又相互区别(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三个舆论场互相交汇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区域(区域7),在这个区域里,舆论可以达到高度的整合与统一。在这一共同交汇区的周围,还有大量有待整合的空间。如图1中的6代表政府舆论场和民众舆论场交汇而媒体舆论场还未涉及的区域。这是媒体整合三个舆论场时需要重点关注的,也是媒体比较容易突破的区域。而4、5这两个区域则不同,它们是媒体舆论场可以分别和政府舆论场或民众舆论场达成共识,但政府舆论场和民众舆论场难以达到统一的区域。

图1 政府舆论场、媒体舆论场、民众舆论场交汇关系

(二)三个舆论场的各自特点

政府舆论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政府舆论场的舆论主体具有权威性。其二,政府舆论场的舆论客体具有全局性。其三,政府舆论场的舆论本身具有理性。

媒体舆论场也具有三个特点:其一,媒体舆论场的舆论主体具有公正性。其二,媒体舆论场的舆论客体具有聚合性。其三,媒体舆论场的舆论本身具有兼容性。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新闻传媒能够在三个舆论场中担当起中间支点的角色。

相应地民众舆论场也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民众舆论场的舆论主体具有零散性。其二,民众舆论场的舆论客体具有复杂性。其三,民众舆论场的舆论本身具有片面性。

(三)三个舆论场各自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三个舆论场总体上仍然是政府主控模式(如图2所示)。第一,政府舆论场主控三个舆论场。第二,媒体舆论场更多地倾向政府舆论场一极。第三,民众舆论场影响力相对较小。相对于整个社会的舆论场来说,这种影响力的增强仍然是十分有限的,一般情况下难以动摇政府主控的局面。

图2 政府主控模式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三个舆论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了一些新的、良性的发展趋势(如图3所示),即开始由政府主控模式向传媒支点模式转换。首先,政府舆论场的绝对主控地位开始非绝对化。党和政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采取了党务政务公开与满足受众知情权的各种措施,即党和政府主动把自己的各项工作置于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之下接受来自各方的意见。其次,新闻传媒开始担当起支点作用。新闻传媒已经开始改变在政府主控模式下被动接受政府管理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三个舆论场之间的协调沟通、良性互动。最后,民众舆论场的影响力有所增强。

图3 传媒支点模式

二 整合三个舆论场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事实上,发挥新闻传媒的中间支点作用以整合三个舆论场是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的。

(一)整合三个舆论场的可能性

首先,社会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为三个舆论场的整合提供了前提条件。一致的社会根本利益对社会舆论能产生以下作用:第一,聚合作用。根本利益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它能聚合社会各方面的舆论力量,形成团结统一的舆论场。第二,约束作用。在整个社会的舆论场中,各种舆论不能否定或偏离这一根本利益,必须接受根本利益的统帅和制约。第三,协调作用。三个舆论场的各种具体利益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新闻传媒用根本利益作为调节标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必然能达到对立的统一。

其次,新闻传媒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为三个舆论场的整合提供了手段。新闻传媒具有社会化、社会协调、社会关怀、舆论监督以及议程设置等功能。新闻传媒的这些功能的发挥是整合三个舆论场的有效手段。以议程设置功能为例,议程设置功能在于公众通过新闻传媒了解外部世界,并以媒体的角度和重视程度来调整自我对外部世界的看法。

(二)整合三个舆论场的必要性

首先,整合三个舆论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和谐舆论的建设。这就需要在一个和谐的舆论场中讨论和分析这些问题和矛盾及其产生的原因,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和问题,在立足社会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化解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

其次,实现三个舆论场的整合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要通过媒体的新闻实践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和满足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最后,实现三个舆论场的整合是新媒体技术发展的要求。传播技术的更新和应用,为社会舆论的统一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的媒体类型的出现和技术的应用,为三个舆论场的整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兴起,为三个舆论场的直接沟通提供了平台。

三 新闻传媒如何发挥支点作用整合三个舆论场

新闻传媒要真正整合三个舆论场,就必须把中间支点的作用落实到实践中去。

(一)在利益的汇集与表明上坚守角色责任

其一,在利益的汇集上,新闻传媒应该充当“过滤器”和“聚合器”。媒体作为新闻的“过滤器”,可以控制社会议程。对于代表各种不同利益的议题,新闻传媒既不是“有闻必录”,也不是视而不见,而是从社会利益的全局出发,决定哪些议题该报,哪些议题不能报,哪些议题该多报,哪些议题只需提及。社会上每天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灾难事故、血腥场面、贪污腐败的事件。如果仅仅出于求稳定的目的,对这些议题都不报,当然不行;如果仅仅为了获得观众的眼球,大量报道,当然也不行。新闻传媒实际上就是控制这些事件报道量和度的无形的“过滤器”。在对各种社会事件进行过滤后,新闻传媒还应当充当“聚合器”,即平衡、综合这些议题后再加以报道。有时单独的议题也许很难引起社会的注意和重视,而通过新闻传媒的聚合后就不一样了。

其二,在利益的表达上,新闻传媒应均衡三种视角。新闻传媒站在不同的利益、立场上报道新闻就会产生不同的新闻视角。要实现各种利益的平衡,提升新闻传媒的公信力,就必须做到各种视角的均衡。归纳起来,新闻报道主要包括三种不同的视角:政府视角,即有助于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出发的视角;民众视角,即从市民日常生活和喜怒哀乐出发的视角;媒体视角,即专业视角,要求报道客观公正,不预设立场,不带私人感情色彩。在以往的报道中,新闻报道多采用政府视角和媒体视角,而忽视了民众视角。

(二)寻求和扩大三个舆论场的统一面

上文分析过,政府舆论场和民众舆论场还存在一个媒体舆论未涉及的交汇区域(图1中的区域6)。在这一区域中,政府舆论和民间舆论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媒体却出于各种原因未重合进去。所以,对于这一区域,新闻传媒所要做的就是发现它并加以报道,使媒体舆论场与其统一起来。

其一,新闻传媒应认真研究哪些议题是社会共同利益之所在。新闻记者应吃透“两头”,一方面要了解“上情”,随时把握党和政府的工作动向和关注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也要通晓“下情”,深入民众当中,倾听民众心声,体验民众感受。同时,媒体也不能因为怕担风险,即使知道哪些是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仍然“闭口不言”。媒体的“失语”不仅不能起到促进和谐的作用,稍有不慎还会造成流言四起。

其二,新闻传媒应该研究怎样才能充分报道那些能够形成共识的议题。新闻传媒只有充分有效地报道那些反映社会根本利益的议题,使民众全面认识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才能更好地促进三个舆论场的整合。传统媒体在这方面做得还比较好,但是新兴的网络媒体却未能很好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三)实现三个舆论场的对立统一

政府舆论场和民众舆论场还存在一个对立但通过新闻传媒的协调可以达到统一的区域(如图1中的区域4和区域5)。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区域中,媒体舆论场是可以和政府舆论场或民众舆论场实现重合的,但是,其间民众舆论场和政府舆论场却处于分隔状态。新闻传媒如何实现这两个分隔区域的统一是目前整合三个舆论场的重点与难点。

首先,在这两个区域中,新闻传媒应该实现三个舆论场对立议题的统一化。对立议题有时本来就是社会争论的热点和焦点,但是也有一些对立议题并未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所以,新闻传媒在报道中常常存在这样一个难题:某些公共事务和决策部门关注的信息百姓不关心,某些民众关心关注的话题政府又不重视;党报的宣传性太强,一般难以引起普通读者的兴趣,都市报又不能很好地反映政府的议程。在这两个区域中,政府舆论场和民众舆论场的舆论议题错位,共识自然难以达成。新闻传媒要实现这两个区域舆论议题的统一就必须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新闻传媒应注重其文本的可读性。新闻文本有了可读性,读者自然就愿意接受,这是实现议题统一的基本要求。一些党政议题十分理论化,老百姓读起来就十分枯燥,所以就不太关心。事实上,党和政府每一项决策都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新闻传媒就是要运用生动、详细、具体的文本,让这些决策得到民众应有的重视。第二,媒体应对民众分散、零散的议题加以综合、重组,使其力度增强,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

其次,新闻传媒还应促进这两个区域共同意见的形成。人们对某些社会议题,特别是对党和政府的某些政策,持有不同或完全对立的意见是社会主要的不和谐因素。要消除歧义、实现对立意见的转化,促进社会舆论的和谐,新闻传媒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沟通与交流。新闻传媒应增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让人们对事件的全貌、对党和政府政策的出台背景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把握,从而增进了解,达成共识。第二,疏导与宣泄。对于公众意见,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久而久之还会积成民怨。解决的有效途径就是,增加各种意见讨论的机会,疏通意见交流和表达渠道,使各种矛盾和积怨在讨论中加以宣泄和化解。第三,赞扬与批判。新闻传媒不是绝对无立场的,有时也应当充当“意见领袖”。新闻传媒应当站在社会根本利益的立场上,热情赞扬和支持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意见和观点,批驳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想法和行为,让民众在对立观点的交锋中能更理性地认清形势,明辨是非。

鉴于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只有在一个和谐统一的社会舆论场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才能稳步推进,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才能实现,社会才能更加文明、进步。

(本文发表于《新闻界》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