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与重构:中国“舆论场”研究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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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改进新闻报道的着力点——对“三贴近”本质和核心的思考

南振中

南振中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新闻宣传工作,最大的危险是什么呢?同样是脱离人民群众。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作风建设、改进新闻报道的核心是什么呢?同样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按照培训班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仅就密切新闻报道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问题谈四点意见。

一 中央领导同志反复强调“三贴近”。“三贴近”的内涵十分丰富,其本质和核心就是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新闻宣传工作应该坚持“三贴近”的原则。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总结经验,深化改革,在‘三贴近’上取得新进展”。温家宝同志提出“电视镜头要更多地对准群众,电视报道要更多地反映广大群众的意愿”。李长春同志提出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入手,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刘云山同志强调唱响主旋律,落实“三贴近”。这是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中央领导同志对新闻宣传战线提出的新要求。

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在任何时候,我们的新闻报道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这是做好党的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绝不能有丝毫偏差,绝不能有丝毫动摇。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舆论引导同“三贴近”是辩证的统一,主流媒体正确引导舆论的力度与新闻报道“三贴近”的程度成正比。在新世纪新阶段,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如果偏离实际、脱离群众、远离生活,就难以形成对社会舆论的有效影响力,从客观效果上看,等于自动放弃了引导社会舆论之责。

从“三贴近”入手,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宣传工作的必然要求。按照李长春同志对“三贴近”内涵所作的概括,贴近实际就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而不是脱离这个实际;贴近生活就是深入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而不是脱离社会生活;贴近群众就是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而不是脱离人民群众。三个“贴近”的角度不同,侧重点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都强调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而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贴近实际的本质和核心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新闻报道要贴近生活,而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及日常生活的主体,贴近生活的本质和核心同样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抓住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着力点,就抓住了“三贴近”的本质和核心。

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新闻宣传的贴近性原则有过许多论述。毛泽东同志强调文化工作者“必须联系群众,而不要脱离群众”;邓小平同志把“结合实际、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办好报纸的三个重要条件;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提高引导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宣传报道更加贴近生活、贴近读者”。这些论述大都突出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个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密切联系群众不仅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而且是衡量新闻战线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标志。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必须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为了在宣传报道中更好地体现这一基本观点,就必须坚持“三贴近”原则,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体察群众情绪,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为了在宣传报道中更好地体现这一基本观点,就必须坚持“三贴近”原则,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为了在宣传报道中更好地体现这一基本观点,就必须坚持“三贴近”原则,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三贴近”原则,进一步密切新闻报道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住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本质和核心,就能推动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找准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为新闻宣传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抓住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本质和核心,就能把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更好地肩负起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使命;抓住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本质和核心,就能使新闻报道更加可亲可信、入情入理,更好地用优秀的新闻作品鼓舞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文化需求。

二 要体察人民群众的情绪,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把体现党的意志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防止和克服主流媒体舆论同人民群众口头舆论脱节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主流媒体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努力拉近新闻报道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但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衡量,我们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两个并不完全重叠的“舆论场”:一个是主流媒体着力营造的“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人民群众议论纷纷的“口头舆论场”。人民群众从自身的感受出发,每时每刻都会关注一些共同领域、共同问题,在口口相传之中形成了“口头舆论场”,那些相对集中的社会话题就成为一段时间街谈巷议的焦点。尽管口头舆论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有时难免会有片面性和夸大渲染的地方,但却具有“无处不在、无处不及”的特点,在经过“去伪存真”的筛选之后,口头舆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而且,人民群众总是关注那些刚刚露头的、关系他们自身利害的、普遍感兴趣的重要问题和重大社会动向,因而使口头舆论具有敏锐性和及时性,往往成为社会的“风向标”。中央要求主流媒体“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我们就应该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研究人民群众的看法和态度,研究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研究人民群众对中央的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究竟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以便从口头舆论中触摸到社会跳动的脉搏。

反映人民心声,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反映党的意志同反映人民心声的一致性。从根本上说,党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党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之外,没有任何私利。因此,党领导的媒体舆论同人民群众的口头舆论也应该是一致的,这是党的宗旨和主流媒体的宗旨决定的。但是,主流媒体舆论与人民群众的口头舆论有时也会有某些差异。我们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群众中有的人则偏重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因而对党和国家某些方针、政策和一些具体措施不十分理解。加上他们对情况了解得不那么全面,对赖以做出判断的信息掌握得不那么充分,难免会对主流媒体的某些报道存有疑惑。还应看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一项崭新的事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都在发展和完善之中,探索性、实践性、群众性,是初级阶段新事物诞生和发展的三个基本特征,许多有生命力的新做法、新创造、新经验都蕴藏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需要发现,需要开掘。新世纪新阶段,党的新闻工作者必须学会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中去发现和捕捉新闻,从人民群众的议论中把握事物发展的苗头和趋势。只有突破这一关,我们才有可能源源不断地从群众实践和群众舆论中吸收合理的、有价值的成分,从而使媒体舆论更加具有时代气息,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我们对人民群众的“口头舆论”重视不够,了解不多。有时人民群众对某一社会问题已经“议论纷纷”,我们的新闻报道却很少谈及;或者虽有报道,但与人民群众对事件关注的角度、关心的程度以及对信息量的需求相差甚远。我们用大量篇幅和时段加以报道的事情,有时人民群众并不完全感兴趣。这种反差使得在某些时候、在某些问题上,两个舆论场互不衔接、互不交融。对人民群众的正确舆论,主流媒体没有及时给予肯定性的报道;对一些模糊认识,主流媒体没有及时给予解释和疏导;对一段时间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错讹流言、传闻,主流媒体没有及时予以澄清。作为新闻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常有愧对党、愧对人民、愧对事业之感。

作为主流媒体,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了解人民群众的感情,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什么,哪些问题在人民群众中已经“议论纷纷”,需要主流媒体加以反映和引导。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揭示了一条规律: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基本情绪了解得越多,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大,主流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越强;对人民群众的情绪了解得越少,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小,主流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越弱。如果两个舆论场根本不能重叠,那么,主流媒体就有丧失舆论影响力的危险。

为了防止出现新闻报道脱离人民群众的倾向,新华社要求总社各编辑部和国内外各分社高度重视对舆情动向的调查研究工作。营销总平台还通过《用户反馈动态》,向社党组和总编辑室提供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用户和读者对报道的需求、意见和建议。最重要的一条是我们提倡编辑、记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体察群众的情绪,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我们要经常研究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是什么,最不满意的是什么;最高兴的是什么,最不高兴的是什么;最赞成的是什么,最不能容忍的是什么。应该把反映人民群众情绪的信息汇集起来,作为组织策划新闻报道的参考依据。新华社有些热点报道的选题,就是直接从群众议论纷纷的问题中筛选出来的。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市道路交通拥堵现象严重,成为街谈巷议的一个焦点,就连新华社乘坐班车上下班的同志也感受到拥堵的程度。编辑、记者敏锐地抓住“行路难”这一话题,突击采访,9月17日播发了一组贴近群众的稿件。记者在稿件中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外地乘客在北京站附近上了一辆出租车,说是要去王府井。司机告诉他,崇文门这一段路太堵,建议他坐人力三轮车。乘客很冲,说:“你怕我不给你钱怎么着!”司机一听,也来了气,说:“那咱先说好,你半路可不能下车。”果然,一到崇文门就开始堵,还不到东单,出租车计价表已经跳到20多元。这位乘客撑不住劲了,说:“师傅,您看……”新华社记者孙承斌9月17日早晨从家里开车到单位上班,18公里路程,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在这组稿件中,记者既反映了道路拥堵的实际状况,又分析了造成拥堵的主客观原因,还采访了有关专家,提出了解决这一难题的对策和建议。这组报道受到媒体和读者的欢迎。

要想从根本上防止和克服主流媒体舆论同人民群众口头舆论脱节的现象,就必须自觉地坚持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在新闻报道中既要体现党的意志,又要反映人民心声。在组织指挥报道的过程中,我们要求编辑、记者经常思考四个问题:一是中央有什么重要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希望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需要及时向海内外发布?不同层次的人对这些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的关注点是什么?二是实际工作部门有哪些重要情况和具体规定需要广泛地告诉老百姓,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三是老百姓从切身利益出发,迫切希望了解哪些带有全局性、趋向性的重要情况,希望从主流媒体获得什么样的有效信息,他们对哪些重大决策还不是十分清楚?重大新闻事件和重大社会热点问题出现后,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兴奋点是什么?人民群众迫切希望主流媒体发布哪些重要信息,做哪些解疑释惑的工作?四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需要向人民群众说清楚,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这四个问题,每一个都可以组织许多新闻报道;这四个问题就像四个大的圆圈,其交叉重叠的部分,更是我们组织指挥新闻报道的重点领域。用这样的方法组织指挥新闻报道,就有可能改变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改变媒体舆论同人民群众的口头舆论相脱节的现象,容易做到“三符合”,即符合中央的总体部署、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客观实际。这样组织指挥新闻报道,也容易做到“三满意”,即中央满意、实际工作者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三 把“我们想说的”和“群众想听的”统一起来,多提供有效和有益的新闻信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知情的欲望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一书中说:“由于人类自然发展的规律,一旦满足了某一范围的需要,又会游离出、创造出新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民群众会产生许许多多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满足人民群众知情的欲望,就是要求媒体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的新闻文化需求。

这里涉及对“知情权”这一概念的理解。西方关于让民众通过媒体“知情”的思想,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1945年前后,美国记者肯特·库伯使用了“知情权”这一概念,提出民众应该通过媒体了解其政府的工作情况。此后,“知情权”一词被解释为一种广泛的公民权利。从本质上讲,西方的“知情权”理论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历史与现实都证明,西方国家并不愿意让民众真正“知情”。伊拉克战争中的“情报门事件”,就暴露了西方“知情权”理论的虚伪性。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知情的权利,尽量满足人民群众知情的欲望。早在“知情权”这一概念提出之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就对人民群众的“知情”问题作过深刻论述。1917年11月,列宁在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关于和平问题的报告的总结发言》时说:“在我们看来,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应当让人民群众“知道一切”。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和其他机密事项,主流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向人民群众全面报道和阐明事实真相。

从实践的层面来分析,我们现在所处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新闻属于文化范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将会提出许多新的新闻文化需求,他们知情的欲望将会越来越强烈。新闻战线的同志要实践“三个代表”,就必须想方设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文化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了解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欲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主流媒体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声望。

为了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的知情欲望,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在组织新闻报道时,要把注意力放在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不能远离生活、偏离中心,不能“敲边鼓”,这是密切新闻报道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一环。

在新世纪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新闻媒体多提供一些真实、权威、有效的重大新闻和深度报道。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从全局高度、战略高度采取的重大举措组织报道,准确阐述中央精神,及时传递宏观信息,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的苗头和问题,恰如其分地总结新鲜经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引导舆论方面的权威作用。我们要紧紧围绕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组织重点报道,让实际工作者看了我们的报道,可以从中受到某种启发,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破解各种难题的信心和勇气。我们要紧紧围绕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报道,让他们能够从主流媒体上找到自己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进而逐步形成这样一种观念:“想了解国内外大事吗?看权威媒体的报道!”“想排解心中的疑团吗?看权威媒体的报道!”

舆论引导的本质在于客观公正及时地告诉人们事物的真相。“引导”的真谛可以用五句话来概括:公布事实即引导,辨明是非即引导,指出利害即引导,讲清大局即引导,揭示趋势即引导。我们通过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新闻报道,用实事求是的舆论积极引导似是而非、以非为是的议论,把单纯从个人利益、地方利益、局部利益出发思考问题而偏离实际的结论,矫正为比较全面、比较切合实际的结论。我们要确立这样一个观念:“在很多时候,不是不能报道,关键是怎样报道。”遇到重大问题、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我们不能采取回避态度,要知难而进,在“公布事实”、“辨明是非”、“指出利害”、“讲清大局”、“揭示趋势”上下功夫。要遵循舆论引导的“可信性原则”,绝不允许按照主观臆想“打扮事实”;要遵循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原则”,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信赖程度;要遵循舆论引导的“接近性原则”,善于从人民群众关心的内容、角度入手,把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遵循舆论引导的“渐进性原则”,把引导作为一个过程来理解。如果我们齐心协力,沿着这个方向开拓进取,广大人民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依靠程度和信任程度将会进一步提高。

2.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我们要紧紧抓住“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社会现象和反面典型予以揭露,以表明我们对丑恶现象的鲜明态度。

列宁曾经指出:“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郑重的党。从1987年开始,“舆论监督”这个词连续四次出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十三大报告指出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十四大报告指出,要“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党和国家正是通过这种有效的舆论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按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舆论监督在本质上并不是新闻媒体的监督,而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闻单位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大量宣传正面典型,宣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以此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艰苦奋斗。无论什么时候,党的新闻工作者都要分清主流和支流,都要满腔热情地讴歌人民群众的光辉业绩。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揭露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久前,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就“受众对媒体的信任与满意度”问题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81%的受众认为媒体的批评性报道太少,舆论监督力度不够;有74.8%的受众认为媒体对本地政府监督不够;有51.7%的受众表示不赞同关于“媒体的批评性报道有时候也过火了”的判断。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我们站在党的原则立场上,把一些假的事物、恶的事物、丑的事物具体地再现在读者和观众面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让人们去分析、去评判,这样就会逐步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有效的舆论监督力量。一些做了有损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的人,一些做了亏心事的人,会从我们的批评性报道中感受到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威慑力。四轮驱动越野汽车为什么能够越过艰难险阻?因为它不仅有“后推力”,而且有“前加力”。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倡导先进的东西,与此同时正确开展舆论监督,我们这个社会就有了“后推力”和“前加力”。主流媒体实施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评判与监督,有助于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决心,有助于推动实际工作,有助于取信于民。

改进舆论监督的重点在于对监督重点的选择。选择舆论监督的重点应该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而有人拒不执行的;二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而有人却肆意妄为的。我们要把这两方面的问题排列出来,尽量从二者的“结合点”上选择舆论监督的突破口。

比如腐败问题,这既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的,又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宣传力度。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选择一个典型案例,按照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领导机关的安排,进行比较透彻的剖析。比如近几年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因涉嫌违法犯罪受到惩处。新华社记者抓住这一典型的腐败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发现交通部门既是投资者,又是建设项目的管理者;既当发包人,又当承包商。机制上的某些缺陷给腐败分子留下了犯罪空间。这一典型案例经报道之后,立即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刊登这些稿件的报刊在一些地方一度脱销。这一典型报道还促使有关部门加大了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力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有选择地报道惩治腐败的重大案件,充分反映我们党揭露腐败分子的决心和魄力,具体揭示腐败分子的可耻下场。要让那些侵吞国家和人民财产的腐败分子“如坐针毡”,一听警笛响,就胆颤心惊。此外,在干部作风方面,我们也应根据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着力研究如何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作风,要有选择地予以批评和揭露。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舆论环境十分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要在舆论监督上有所突破,绝不能像《水浒传》中的黑旋风李逵那样,挥动板斧,乱杀乱砍。那样做,将会严重损害国家的利益,也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确保舆论监督报道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我们要培养自己的辩证思维能力,掌握正确的宣传策略。我们要按照刘云山同志提出的“出以公心、针砭时弊,解决问题、有利工作,增进团结、维护稳定”的要求,认真把握好度,防止人为炒作。

现在,不少新闻单位反映采写批评性报道越来越困难。这一方面是因为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在作祟,另一方面也有新闻报道单位自身的原因。正像写正面报道时“好就是绝对的好”一样,有的同志在采写舆论监督稿件时,往往用“错就是绝对的错”这种思维方式来观察和思考问题。如果说这种“黑白分明”的思维方式在过去的年代还能勉强维持下去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是与非、真与假的界限越来越难以一眼看透的今天,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的缺点就明显地暴露出来了。在“黑白分明”的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写出来的批评性报道往往使人感到火药味太浓,上纲上线太高,不中肯、不客观、不公正。从当前实际出发,我觉得在组织批评性报道时应该遵循6条准则:

(1)组织批评性报道、开展舆论监督属于党的“三大作风”的范畴,一定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采写和编辑批评性稿件时,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要有“与人为善”的态度,通过批评达到改进工作、增进团结的目的。

(2)要尽量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事例,通过批评和揭露,使干部群众能够从中受到深刻而生动的法制教育、政策教育、纪律教育和作风教育。

(3)要多选择一些已经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典型事件,在批评和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同时,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和政府对这类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正确政策和鲜明态度。

(4)批评性报道的事实一定要十分准确。对采访对象提供的材料要认真核对,要有真凭实据,防止捕风捉影。要把握分寸、留有余地。在对因果关系的分析和判断上,也应符合逻辑、符合实际。

(5)要坚持批评性报道的客观性,尽量减少主观色彩。要尽量选用客观再现的报道手法,从头到尾只客观地讲述事实,让读者看了我们的报道之后自己独立地判断是非曲直。

(6)批评性报道要符合法律规范和国家政策,不能逾越法律界限。

如果我们能够注意上面谈到的这些问题,那么,我们的舆论监督就有可能达到这样一种境界:批评和揭露的现象是消极的,而新闻报道所起的作用则是积极的。

3.中央领导同志要求主流媒体在重大事件发生时能够打主动仗,力争先声夺人。权威媒体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方面应该率先改进。

重大突发事件报道是长期困扰主流媒体的一道难题。谁都明白重大突发事件蕴含着的巨大新闻价值。对于国内国际的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知情的欲望最为强烈。因为重大突发事件在突然之间爆发,新闻信息在一瞬间传递,单位时间爆发出来的信息量十分巨大,容易引起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这就是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的原因。正因为如此,重大突发事件报道成为新闻媒体竞争的重点领域。在许多时候,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程度、处置方式及传播速度,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我国的国际形象和新闻信誉。

在封闭或者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外界发生了重大突发事件,我们可以用行政的办法对其进行“封锁”,可以在较长时间里“秘而不宣”,或者可以采取“慢三拍”的方法。现在,在互联网十分发达的时代,在信息传播渠道四通八达的时代,对影响范围大的突发事件进行“严密封锁”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动作迟缓,或者隐瞒不报,新闻报道就会陷于被动局面,因为从受众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不少人有先入为主的信息接受习惯,而且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如果他们最先接触的是西方新闻媒体关于中国突发事件的片面或虚假报道,那么,这一被歪曲了的形象将会在他们的头脑中残存很长时间,即使花费几倍的工夫,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这些歪曲报道的影响。

根据新华社新闻研究所的抽样调查,96.3%的受众表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媒体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有97.2%的受众认为报道时效应该“越早越好”或者“尽量早”。78%的受众认为应该进行追踪报道,充分反映事态的发展。

回顾多年来组织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经验教训,只有因为不报或者迟报而造成被动局面的典型案例,至今尚未找到因为及时报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事实上,当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主流媒体如果能够及时报道,会抑制谣言传播的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新华社对北大、清华爆炸案件的报道就说明了这一点。今年2月25日上午,新华社北京分社记者李江涛、王呈选到北大、清华采访,中午在清华大学荷园餐厅二楼就餐。大约11点50分,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两名记者撂下饭碗,冲向一楼爆炸现场。一个目击者说:“到处是火药味,地上没有纸屑,不像是鞭炮,像是自制的土炸弹。”在餐厅门外面,记者看到有三个受伤的人被送上警车。他们在现场一边观察采访,一边用手机向编辑部口述新闻稿。由于报道及时,受到海内外媒体和网民的好评。日本《产经新闻》报道说,从媒体对北大、清华食堂爆炸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中国媒体发生的变化,它们开始“优先报道老百姓关心的新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李良荣说,北大、清华爆炸案件之所以没有成为社会热点,没有被境外媒体大肆炒作,主要是因为新华社及时报道了消息。当天曾有人传说这次爆炸死了好几百人,新华社消息播发之后,流言立即消失。

在伊拉克战争爆发时,新华社驻巴格达分社的伊拉克籍报道员贾迈勒·哈希姆·艾哈迈德以最快的速度发出伊拉克遭攻击的消息,中东总分社编辑部迅即发出快讯,时效超过世界其他各类媒体。法新、路透、美联等西方通讯社称赞新华社关于伊拉克战争爆发的消息“时效快得难以想象”。香港《明报》对新华社抢发第一条快讯进行了评论,赞誉“新华社10秒领先全球”。在这条快讯发出几十分钟之后,我们就决定向贾迈勒颁发新华社“社长、总编辑奖”。在激烈的国际新闻竞争中,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被动”与“主动”有时只有几秒钟之差。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做好国内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新闻媒体的信誉”。这三个“关系到”,是我们党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取得的新认识和新经验。为了进一步组织好新闻报道,我们要按照中宣部制定的《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分类掌握。

重大突发事件的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较强,记者在采访中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得妨碍事件处理工作,不得编发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和传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妨害侦查机关的案件侦查工作。与此同时,还应适当控制突发事件报道的数量和规模,防止灾难、事故、案件等报道在一段时间过于集中。只要我们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组织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中就能做到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又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的欲望。

四 “抓作风、改文风”要着重解决新闻同人民群众的贴近性问题。只有抓住这一关键环节,才能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文如其人”。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有什么样的作风,就会有什么样的文风;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执政党的作风决定着主流媒体的新闻文风。然而,从哲学意义上来说,新闻文风并不总是消极的和被动的。一种文风一旦形成,就会反作用于党的作风:要么促进党的作风向好的方向发展,要么成为不良作风的藏污纳垢之地。新闻战线的同志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紧密联系党的新闻工作的实际,抓作风,改文风,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党的新闻工作者要时刻想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揭示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能言不及义。

让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工作方法,是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我们要实践“三个代表”,就应该肩负起这项艰巨任务。要通过大量的新闻报道阐明我们党的宗旨,使群众认识到我们党在现阶段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同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

当前,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正在兴起。在组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闻报道时,不应该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而应该深入浅出地揭示党和政府怎样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二十多年前宣传党的思想路线时积累的经验。邓小平同志1977年5月24日提出“‘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论断。此后几年间,在党的思想路线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国家迅速结束了徘徊不前的局面,恢复了高考制度,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在城市允许个体经济生存和发展,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创办了一些经济特区。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从这些改革政策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当时党的新闻工作者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同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起来进行报道,为改革开放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我们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报道也要运用这种方法。要把报道的重点放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要研究各地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创造了哪些新鲜经验,制定了哪些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哪些看得见的利益。在深入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中,我们要充分运用这些成功经验。这样的新闻报道对人民群众才会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党的政策”同“群众利益”是息息相通的。有些关于党的政策措施的新闻报道好像同人民群众相距甚远,其实二者之间只不过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只要我们能够想办法把这层“窗户纸”揭掉或者捅破,党的政策同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内在联系就会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在改进新闻报道的实践中,我们应该学会运用这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

为了揭示党的方针、政策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去年3月开始,新华社在受权播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重要文告、法律、法令、决议等公告性新闻时,注意采写“解读性新闻”,尽量运用“百姓视角”,把文件中最能引起读者兴趣的内容提炼出来,作为重要新闻单独播发。此外,还采取配发背景资料、设立“信箱”等方式,对党的方针政策做必要的解释,有时还配发新华时评、新华短论,力求揭示领导机关的法律、法令、决议、计划、方针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间的联系。今年8月18日,新华社受权播发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如果按照一年多前的做法,编辑部将条例全文照发了事,很少思考条例的颁布将会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现在不同了,编辑部拿到条例之后,首先研究条例与“群众利益”之间的联系,从中筛选出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新鲜内容进行解读。新华社播发了《〈婚姻登记条例〉热点透视》、《取消单位证明简化登记手续新条例让结婚更轻松》、《同性之间禁止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等。这种尝试受到媒体和受众的欢迎。

2.党的新闻工作者要尊重人民群众,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把居高临下进行灌输的宣传方式改为平等交流和提供信息的传播方式。

媒体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主要看报道内容;但就“沟通规律”而言,媒体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及其选择的报道方式对于能否顺畅地实现“沟通”至关重要。“沟通”的第一步是媒体刊播的新闻能够引起受众的“注意”;“沟通”的第二步是媒体刊播的新闻能够引起受众阅读和收听收看的兴趣。如果我们写稿子时总是以“教育者”自居,不重视以平等的身份向人民群众提供他们迫切需要的新闻信息,总是想代替群众下结论、作判断,那就会伤害受众的自尊心,因为大多数读者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不希望别人越俎代庖。居高临下的宣传方式,只会引起读者的反感,绝不会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平等交流”看似是方法问题,其实反映了党的新闻工作者对待人民群众的基本态度。我们要认真研究和思考这一问题。要尽量吸引读者和网民参与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在“交流”与“互动”的过程中取得最佳宣传效果。

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传递的信息和记者对各种社会问题的看法,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的大致相同的情绪,可以称作新闻报道的“社会共鸣效应”。过去我们精心组织策划的一些重点报道,有时难以产生社会共鸣效应,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宣传艺术的角度来分析,主要是概括性的东西多、概念性的东西多、理性的东西多、统计数字多,真正来自现实生活的、为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的、生动具体的材料比较少。要使重点策划的新闻报道产生“社会共鸣效应”,编辑、记者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一般”寓于“个别”之中;“个别”比“一般”更具体、更生动、更丰富。编辑、记者要自觉调整采访方式,“以下望上”、“以小观大”,善于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现象入手,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力戒空泛和大而无当。

3.“可读、可信、可亲”不单是个表现技巧问题,首先是个群众观念问题。新闻工作者应该时刻想着自己的服务对象,满腔热情地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表现形式。

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一次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时曾经说过,“报纸是要有领导的”,“群众爱看,证明领导得好;群众不爱看,领导就不那么高明吧!”这就是把“群众是否爱看”作为衡量新闻报道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党的新闻工作者必须时刻想着自己的服务对象,满腔热情地探索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表现形式,这是新闻业务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代表和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把新闻报道有没有可读性提高到愿不愿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有效服务”还是“无效服务”的高度来认识。

从当前实际出发,我们的新闻文风应该具有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

新闻文风的准确性,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的,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的必然要求。新闻报道是第二性的东西,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全面、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不能揭示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就难以真正达到“准确性”的要求。

新闻文风的鲜明性,是由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本质决定的。我们党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是非得失,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我们完全有胆略把党和政府的主张鲜明地告诉读者和观众,不必隐瞒。当前,“鲜明性”遇到的一大障碍就是有些新闻稿件越来越长,大而全、长而空,多占版面,浪费时段。这些没有多少新鲜内容的长文,实际上是一种类似爆米花那样的“膨化新闻”。与其用那么多文字把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包裹起来,不如删繁就简,把最能给人以启迪的新闻事实突出而鲜明地展现在受众面前。

新闻文风的生动性,是由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我们的新闻报道是写给人民群众看的,如果像毛泽东同志批评的那样,文章“不生动,不形象,使人看了头痛”,那就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要想方设法让新闻报道去影响受众的感官,让他们如见其状,如闻其声,就像看一部短小精悍的彩色纪录片。

按照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的要求改进文风,就能进一步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就能使我们的报道更加可读、可信、可亲。

4.形式主义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主流媒体有责任抵制和揭露形式主义,绝不能为形式主义张目。

实事求是地分析,在新闻报道中的确存在着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但是,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分析,新闻报道中的形式主义只不过是现实生活中的形式主义的客观反映,或者说是“放大了”的集中反映。

搞形式主义的人为什么喜欢与新闻媒体结缘?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非常看重新闻媒体的传播功能。但凡搞形式主义的人,一般都不是勤政为民、埋头苦干的人。他们费尽心机出新点子、搞花架子,并不是为了“孤芳自赏”,而是为了做给上级看,做给同僚看。他们一方面组织“秀才班子”拼凑反映虚假政绩的材料,一方面借助媒体增强“宣传效应”。如果离开媒体的“配合”,形式主义虽有毒害,但“行而不远”;形式主义一旦与媒体结缘,那就会流毒全国。

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求实效,劳民伤财。当前,在新闻报道中要特别警惕三种类型的形式主义:一是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二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形式主义”还会不断变换手法,以更加难以识别的形态出现。要想增强对形式主义的识别能力,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形式主义的基本特征。在“大跃进”的特殊年代,一些地方让农民“挑灯夜战”,推水车浇地。晚上黑咕隆咚的,浇地容易跑水,费力、费水又费钱。农民想出了一种对付官僚主义者的办法:把水车的链子卸下来,推着空水车在井台上转圈。当人民公社的干部打着灯笼巡回督战时,老远就能听到井台上的水车轮子响。

剖析“不挂链子推水车”的方法,可以发现形式主义的三个典型特征:一是虽然推水车时没有挂链子,但与一点不干有很大区别,水车空转时照样能够发出推水车的响声,可以起到应付大检查的作用。二是不挂链子推水车,虽然看起来也“忙忙碌碌”,但不是真推,比较省力,同时能够给“检查工作”的领导留下好印象。过去有人说“出力不讨好”,不挂链子推水车是“不出力,也讨好”,或者是“出小力,讨大好”。三是不挂链子,自然车不出水来,忽视了推水车本身的要求,忘记了推水车的根本目的,归根结底属于一种只有付出、没有效益的“应付性劳动”。纵观现实生活中各类形式主义做法,与“不挂链子推水车”没有太大的差别。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尤其是通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级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我们要注意选择生动感人的好典型加以宣扬,弘扬主旋律。与此同时,要不断增强对形式主义的识别能力。在选择典型时,要仔细考察这些单位究竟挂没挂“链子”,是真“推”还是假“推”,他们做的工作到底“出不出水”。对于“不挂链子”、“不出水”的空转式的“工作经验”,对于明显的“泡沫政绩”,不仅不能作为正面典型加以宣扬,而且要予以批评和揭露,党领导的新闻媒体绝不能助长形式主义。

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必须“讲政治”,而政治主要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从根本上做到了“讲政治”。

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必须有高尚的人格、高尚的人品、高尚的情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真正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就能做到一身正气,无所畏惧,什么样的歪风邪气也奈何你不得。

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始终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就是党的新闻工作者追求的人生境界。

(本文发表于《中国记者》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