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政治
绝大多数城市冲突是以私人暴力形式出现的,但社会批判矛头几乎集中指向国家暴力。就如夏俊峰们,明显是以私人暴力挑战国家权力,并伤害了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但人们却还是愿意相信,他们是因受国家暴力的压迫不得已而为之。即便是“城管打人”事件,大多数主角也是协管,他们在法理上并不拥有公权力,因此这些事件中的暴力也是私人暴力。作为利维坦的国家,其核心含义即是垄断暴力。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我们现在仍然需要利维坦。因此,不顾前提地批判国家权力,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尤其是在边缘地带的治理中,限制一线行政的自由裁量权并杜绝执法人员使用暴力,往往意味着私人暴力的泛滥。可惜的是,很少有人去仔细思考其中的逻辑。人们更愿意将所有问题都诉诸国家政治,却从来不去面对街头政治。
街头政治是关于“江湖”的“政治”。在国家权力介入之前,边缘地带并不是不存在秩序,也不是没有暴力。只不过,街头秩序是一种自治的秩序,是豪强主导的秩序。这个时候的街头是弱肉强食的,是残酷的。在某种意义上,正因为国家是个利维坦,才使得其可以压制豪强,避免丛林法则。因此,现代社会已无真正意义上的“江湖”。但是,“江湖”所特有的治理特征仍广泛存在,坑、蒙、拐、骗等仍然是相当一部分人的营生手段,流动、陌生的街头为这些行业提供了温床。街头执法,尤其是正式行政很难消灭“江湖”,只能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将之限制于地下,以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江湖”政治意味着,想象现代社会高度文明、纯净、典雅是不现实的,“江湖”消失之时,也是个体权利绝对让渡之时,是国家权力行使无阻之时。同样,个体的绝对自由以及社会高度“自治”也是一种假象,因为,那或许意味着豪强政治的再生。
街头政治是关于“承认”的政治。应该清楚,在国家与社会的边缘地带,没有哪一种力量可以主导一切。行政理性化本是一个良好的愿景,很多人却将之想象成现实,这是当前的街头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在这个假象下,人们既要政府约束权力、杜绝使用暴力以避免个人权利受到损害,又要政府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创建一个良好的街头秩序。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街头治理并没有一个抽象的“政府”,也没有抽象的被治理者——“政府”由正式行政人员与非正式行政人员组成,被治理者形形色色。对政府的高要求往往意味着非正式行政人员的压力大增,对市民权利的单向度保护往往意味着放任如“钉子户”这样的机会主义者横行街头。最终的结果是:最容易使用私人暴力的非正式行政人员和机会主义者短兵相接,街头冲突不断。
国家权力天然具有垄断暴力的资格,毫无原则地批判权力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挑战执法人员权威的社会戾气更不应受到鼓励;但也应该承认现有行政能力的不足,国家权力是有限度的。因此,街头政治是保守的、现实主义的,而非绝对的、理想主义的——街头秩序的底色是灰色的,不是非黑即白的。
街头政治当然也是关于“庙堂”的政治。国家能力并不主要表现在其专断权力是否强大以及能否有效地动员其官僚体系和暴力机关,而在于其行政体系能否在国家与社会的边缘地带有效运转。当私人暴力兴起成为街头政治的主题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国家权力强大的体现,而是国家权力过于弱小的体现。当一个国家的暴力机关没有实现暴力的垄断,而社会还在不断鼓励戾气时,我们应该想想其中是否有蹊跷。
这是一个城市冲突兴起的时代,也是重塑秩序的时代。期待暴力远离街头!
2013年10月初稿
2016年2月1日修订
2017年8月31日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