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Furubotn和Richter(1997)定义制度为“一整套正式与非正式的规则,其中包括这套规则的实施机制”。汇率制度是隶属于人类经济生活的一种制度形式。汇率制度是货币当局对确定、维持、管理本国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做出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包括对本国(地区)货币比价确定的原则和方式、货币比价变动的界限与调整手段,以及维持货币比价所采取的措施等(黄薇、任若恩,2010b)。它通过决定名义汇率可变化的程度、范围以及变化的方式,直接影响一国经济与国外经济联系的方式,是开放宏观经济决策重要的组成部分。North(1996)曾指出,“在制度变迁中,相对价格的根本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最重要根源。……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化会造成人际交往中个人刺激的改变”。
本书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汇率制度以及这种制度所赖以生存的国际货币体系。从16世纪到今天,国际货币体系几经更迭,经历了复本位、金本位、金汇兑本位、货币集团、布雷顿森林体系直到现在的牙买加体系。不同的国际货币体系也为各国汇率制度安排划定了可能的边界。迄今为止没有一种货币体系是完美的,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眼看着过去的问题被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生发出来。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汇率制度之中。从完全钉住的硬汇率制度,到完全自由浮动的软汇率制度,均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和劣势。在牙买加体系下,当各国得以自行决定汇率制度安排后,对于汇率制度的研究逐渐得到研究者们前赴后继的关注。在分析和参考了众多研究成果之后,Frankel(2003)指出,没有一种汇率制度对所有国家而言都是最佳的选择,即使对于同一国家而言,也没有一种汇率制度能适用于所有时候。关于汇率制度的研究还集中在汇率制度的变化趋势与走向、汇率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汇率制度的转换机制,等等。
尽管各国(地区)的汇率制度选择不同,但均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制度本体的稳定性、制度应用的特殊性和制度适应效果的变化性。制度本体的稳定性主要指汇率制度在产生与延续方面所具有的稳定性,以及汇率制度本身应具有一定的稳定能力。由于在外受到国际货币体系大框架的影响,在内受到国家的历史、文化与经济治理思想等路径依赖的影响,一国的汇率制度往往表现出一定的历史传承性(黄薇、陈磊,2012)。此外,由于汇率对于各国的经济个体存在广泛的影响,同时货币当局也存在人才培养、管理经验积累以及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的成本,因此,一国的汇率制度安排往往会比较稳定,轻易不会做出大的改变。汇率制度本身应具有某种可持续的机制或规则。无论是硬钉住的固定汇率制度还是完全浮动的弹性汇率制度,均能够针对不同的形势与需求提供不同的内在稳定能力。那些无法在机制或者机理上保障制度可持续性的汇率制度形式将无法存活。
汇率制度具有的第二个典型特征是制度应用的特殊性。由于各国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背景存在差异,因此即使不同国家或者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尽管采用了完全相同的汇率制度,这种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效果却会表现出差异。简而言之,汇率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和应用特殊性。汇率制度的选择不仅受到一国资源禀赋、经济规模、经济基本面、发展目标、开放程度、经济管控能力的影响,而且也受到利益集团、党派偏好、政体形式、政治稳定性、选举制度等因素的制约。此外,由于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同一种汇率制度的实际实施方式在不同国家也多少存在差异。制度是人为确定的,对于“稳定”等概念认知的差异,造成了制度表达上的差异。例如,我们会发现很多声称实施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其实实施的是稳定的汇率制度;而声称实施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却允许汇率适当浮动。
汇率制度的第三个特征是制度适应效果的变化性。由于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不断变化,过去合适的汇率制度安排在现在或未来未必依然合适。汇率制度的变化既包含货币当局主动的制度调整,也包括由于受到危机等外部冲击而进行的被动制度调整。很少有国家能够固守某一种汇率制度安排“从一而终”。通常情况下,出于经济战略变化或实际经济需求考虑,货币当局进行的汇率制度调整是谨慎而渐进的,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特点。而当制度安排与经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错配,一旦受到内外部诱因的催化,经济体会经历剧烈的破坏性经济调整,即出现经济危机。随之产生的汇率制度调整是被动而刚性的,并伴随着其他经济关系的突然断裂。
在当今的牙买加国际货币体系下,除了中心货币发行国美国(无须也无力管理汇率制度)外,其他国家均通过汇率制度来规范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的比价,并据此参与国际经济活动。毋庸置疑,在21世纪的今天,全球化已经席卷全球,特别是当参与全球化进程给那些开放经济体带来实质性发展的时候,很少有国家能够抵御全球化经济合作带来的诱惑。新兴经济体的整体崛起也属于开放经济下的成功典范。但是这些国家的汇率安排并非一帆风顺,部分经济体直至今天依然在国际金融管控能力方面表现薄弱。
本书的最后部分分析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变化。在不同的货币体系下,国家间的汇率制度选择也会大相径庭。正如“自然界没有飞跃”一样,我们所处的是一个逐渐变化着的世界,而制度的变迁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适应性。因此,即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的收支调节困境在牙买加体系下依然存在,目前还没有办法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形式加以取代。
现阶段,国际社会既缺乏也无力改变对核心货币发行国的责权建设。美国在享受货币特权的同时,这种独特美元货币地位也使其无法避免“资源的诅咒”所带来的困境。全球经济治理平台,以及中国等崛起中的大国已经开始通过边际改革来解决现行体系自身的问题,延长该体系的生命。尽管如此,维持现有国际货币体系的关键还是取决于核心货币国的责任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