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韵书史研究:《礼部韵略》系韵书源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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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宋代科举的诗赋取士及官韵

宋承唐后,是中华文化发展史上又一高峰,在传承前代文化的基础上,宋人开拓演进,形成了独具风神的“宋型文化”,与唐代并肩屹立,各具千秋,以光灿的文明彪炳史册,驰誉寰宇,故后世常将唐宋并称。

在中国科举史上,宋代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它把学校、科举、铨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育人、选人、用人的完整体系,不仅在制度建设方面日趋完善,臻于鼎盛,超越前代,而且在时代精神的发扬方面也有历史性的进步。无论是学校考试、科举考试,还是铨选考试,都达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教育和文化活动都以科举为中心,以科举为取向,科举“在中国政治理论和社会实际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E. A. Kracke, Religion, Family and Individual in the Chinese Examination System. In John K. Fairbank(eds), Chinese Thought and Institutio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pp.252-268.,对中国政治制度、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至深至巨。从宋代开始,中国真正的“科举社会”出现了,历史学家钱穆先生曾说:

 

科举进士,唐代已有。但绝大多数由白衣上进,则自宋代始。我们虽可一并称呼自唐以下之中国社会为“科举社会”,但划分宋以下特称之为“白衣举子之社会”,即“进士社会”,则更为贴切。我们亦可称唐代社会为“前期科举社会”,宋以后为“后期科举社会”。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第46页。

 

宋代的许多考试制度为后代所继承,甚至今天仍具有借鉴意义。宋初科举考试承唐五代之制太祖乾德二年(964)九月十日,权知贡举卢多逊奏“请准周显德二年(955)敕”云云,太祖“从之”。见(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一四之一三《发解》(中华书局,1997,第4489页上)、(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132页)。,设进士科与诸科并列。《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云: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元)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97,第3604页。子君案:宋代科举基本可分贡举、制举两类,贡举考试最严,得人最盛,待遇最高,因而较为人重视。关于制举《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云:“制举无常科,所以待天下之人杰,天子每亲策之。然宋之得人,多由进士,而以是科应诏者少。惟召试馆职及后来博学宏词,而得忠鲠文学之士。或起之山林,或取之朝著,召之州县,多至大用焉。”((元)脱脱等:《宋史》,第3645~3646页)又《宋会要辑稿》云:“国初,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衣草泽人,并许诸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对御试策一道,以三千字已上成,取文理俱优者入等。”((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一〇之六《制举》,第4414页)

 

《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三》亦云:

 

宋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杂文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第283页中。

 

宋初继唐制,进士试“诗、赋二题”(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一,第4356页。,然而在实际考试中,诗、赋是有所偏重的,欧阳修《六一诗话》有“科场用赋取人,进士不复留意于诗,故绝无可称者”的说法。通常人们都说宋代以“诗赋取士”,那么宋代使用何种赋体呢?刘克庄云:

 

唐世以赋诗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诗,故唐人诗工而赋拙。……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今之律赋,往往造微入神,温飞卿、李义山之徒,未必能仿佛也。(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十八《李耘子诗卷》,《四部丛刊》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57,第8页。子君案:据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第404~434页)第十四章介绍,唐垂拱元年(685)科举首次试赋,最早的试诗记录是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所试《终南山望余云诗》。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九亦云: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依次用韵。(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434页。

 

律赋是一种曾被评为“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而情与辞皆置弗论”(明)徐师曾著、罗根泽点校:《文体明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第101页。,竞为音韵与对偶之精妙的赋体。宋代科举试律赋自此为常例,故律赋兴而古赋微,并出现了不少教人作场屋程式之文的“赋格”类著作,如宋祁《赋诀》(二卷)、马偁《赋门鱼钥》(十五卷)、吴处厚《赋评》(一卷)等。(元)脱脱等:《宋史·艺文志八》,第5410页。子君案:此类著作唐代已有之,如白行简《赋要》一卷、浩虚舟《赋门》一卷、纥于俞《赋格》一卷、张仲素《赋枢》一卷等((元)脱脱等:《宋史·艺文志八》,第5409页)。这些作者都是科场的赢家,(唐)赵璘《因话录》卷三云:“元和以来……李相国程、王仆射起、白少傅居易兄弟、张舍人仲素为场中词赋之最,言程式者,宗此五人。”宋代传世的“赋格”还有《声律关键》,南宋理宗时期郑起潜撰,未见录于史著。现今文学界对该书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绩,如许结《郑起潜〈声律关键〉与宋代科举八韵律赋叙论》(载《赋体文学的文化阐释》,中华书局,2005,第279~300页)等。考有宋一代试赋制度,虽中有停废,然旋复旧制,终宋之世,律赋一直为贡举考试之要务。

律赋具有什么样的赋格,在用韵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在讨论专门用于指导诗赋用韵的《礼部韵略》之前,很有必要对宋代律赋进行一番简单的考察。

律赋是唐宋科举考试中使用的重要文体,其最显著的特点是题目之下加以限韵。宋初孙何《论诗赋取士》云:

 

诗赋之制,非学优才高不能当也。破巨题期于百中,压强韵示有余地。驱驾典故,混然无迹;引用经籍,若己有之。观其命句,可以见学植之深浅;即其构思,可以觇器业之大小。穷物体之妙,即缘情之妙,识《春秋》之富赡,洞诗人之丽则,能从事于斯者,始可言赋家者流。(宋)沈作喆:《寓简》卷五引,《知不足斋丛书》第一集,辛酉年(1921)七月上海古书流通处影印长塘鲍氏刊本,第12页。

 

清人王芑孙云:

 

官韵之设,所以注题目之解,示程式之意,杜抄袭之门,非以困人而束缚之也。(清)王芑孙:《读赋卮言·官韵例》,《渊雅堂全集》,嘉庆九年刻本。

 

唐人律赋从何时开始限韵,并有八字韵脚呢?吴曾《能改斋漫录》云:

 

赋家者流,由汉晋历隋唐之初,专以取士,止命以题,初无定韵。至开元二年,王丘员外知贡举,试《旗赋》,始有八字韵脚,所谓“风日云浮,军国清肃”,见伪蜀冯鉴所记《文体指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事始》“试赋八字韵脚”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第27页。子君案:这是史料记载最早采取限韵考试的律赋,但邝行健先生认为吴曾的论断恐怕太晚:“早在律赋始创的初唐,从现存的13首作统计,八字韵脚的共11首,当中包括刘知几的试赋和可能模仿试赋的梁献《大阅赋》。这样看来,以八字为韵早就接近常态或者就是常态。”(《初唐题下限韵律赋形式的审查及引论》,详见《科举考试文体论稿》,台湾书店,1999,第48页)赋体虽是用韵之文,但唐初并无定式,平仄次序,用韵多寡未做严格限定,如八韵有三平五仄、六平二仄、五平三仄等,《旗赋》即为六平二仄。科举虽多用八韵式,但并不是四平四仄。据李调元《赋话》卷九引《偶隽》云:“唐制,举人试日,日暮许烧烛三条。德宗朝,主文权德舆于帘下戏曰:‘三条烛尽,烧残举子之心。’举子遂答云:‘八韵赋成,惊破侍郎之胆。'”可见其时考赋为八韵。韦庄亦有诗咏举子风情云:“八韵赋吟梁苑雪,六铢衣惹杏园风。”直到唐文宗大和年间,“始以八韵为常”,四平四仄为常例((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八《别录上》,中华书局,1984,第1146页),一直沿用到宋代。

 

北宋律赋限韵亦自有定格,“国初进士词赋押韵,不拘平仄次第。太

平兴国三年(978)九月,始诏进士律赋平仄次第用韵,而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词赋自此整齐,读之铿锵可听矣”。(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五,中华书局,1997,第48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则载: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御试进士诗赋,要求必须“赋韵平仄相间依次用”的四平四仄式,并于次年九月诏令:“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仄依次用韵。”(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第393页。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三于此记述更详:

 

唐以赋取士,而韵数多寡,平侧次叙,元无定格。故有三韵者,《花萼楼赋》以题为韵是也。有四韵者……有五韵者……有六韵者……有七韵者……八韵有二平六侧者……三平五侧者……有五平三侧者……有六平二侧者……自大和以后,始以八韵为常。唐庄宗时尝覆试进士,翰林学士承旨卢质,以《后从谏则圣》为赋题,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旧例,赋韵四平四侧,质所出韵乃五平三侧,大为识者所诮,岂非是时已有定格乎?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次用韵,其后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宋)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十三“试赋用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第368~369页。

 

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以四言二句八字为韵,从太平兴国三年(978)成为定格。“四平四仄”是要求八字韵脚必须依平仄的顺序相间使用,“四言二句八字为韵”是指定两句四言诗共八个字作为韵脚,如太平兴国三年(978)御试《不阵而成功赋》,即以“功德双美,威震寰海”为韵脚,大中祥符八年(1015)省试《自诚而明谓之性赋》,以“诚发为德,彰彼天性”为韵脚。然观晚唐至宋初八韵赋,平仄交错,且宽窄松紧(如“偷韵”为宽松,“声病”为紧窄),被后世视之“巧法未备,往往瑕瑜互见”。(清)李元度:《赋学正鹄·序目》,光绪十一年(1885)文昌书局刻本。至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八韵赋渐趋归整,科举考试一直以四平四仄“八韵”为式,诚如王栐、洪迈等所记,南宋理宗朝郑起潜《声律关键》(《宛委别藏》本)以“八韵”构篇并逐次辨析,是很切合实际需要的。科考中士子由于必须迁就限韵的规定,律赋创作难于畅述其说,故吴纳云:“唐宋取士限韵之制,但以音律协调、对偶精切为工,而情与辞皆置弗论。”(《文章辨体序说·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第85页)而日常赋文创作中,所谓“横骛别趋”者时常突破限韵规定。李调元《赋话》卷五《新话五》云:“唐人篇幅谨严,字有定限。宋初作者,步武前贤,犹不敢失尺寸。……嗣后好为恢廓,争事冗长句,剽而不留,转觉一览易尽矣”,于是“大略国初诸子榘矱犹存,天圣、明道以来,专尚理趣,文采不赡”,将宋初赋作判分为“宋朝律赋当以表圣(田锡)、宽夫(文彦博)为正则,元之(禹偁)、希文(范仲淹)次之,永叔(欧阳修)而降,横骛别趋,而偭唐人之规矩者矣。”如苏轼《三法求民情赋》八字韵脚为“王用三法,断民得中”,但苏轼在实际创作时,改以“中断民情,王用三法”为序押韵。

律赋的篇幅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依唐代《赋谱》律赋正格的规定由于元皇庆二年(1313)十月废除了以律赋取士的制度,改用古赋(参见《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所以唐宋人赋格著作相继亡佚,惟《赋谱》在日本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这是我国中唐时期一位佚名文人的作品,可能是由晚于空海入唐的另一日本名僧圆仁(796~864)带回日本的,现藏东京五岛美术馆。中日美三国研究《赋谱》的学者主要有泽希男(《赋谱校笺》,载《群马大学教育部纪要》卷十七,1967)、柏夷(Stephen R. B. Kenkamp)《赋谱略述》(《中华文史论丛》1992年第49辑)、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校考》(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詹杭伦《〈赋谱〉校注》(《唐宋赋学研究》第三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华龄出版社,2004)等。据亲赴日本访书的柏夷教授在《赋谱略述》中介绍:“这篇作品书于数纸粘合而成的手卷之上,纸高27.4厘米,全长56.8厘米。全文157行,每行17至20字不等,总共字数在2500以上。正文之前及后都有 ‘赋谱一卷’字样。在卷头的锦缎之上,横书日文草字 ‘可秘之’。此卷在《赋谱》之后,另录有杜正伦《文笔要诀》,出于同一抄写者之手。”,首尾360字左右。士子可以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稍加调适,但一般隔句对以五到八联较为常见。但北宋庆历四年(1044),欧阳修《详定贡举条状》提出“今先策论,则文辞者留心于治乱;简其程式,则闳博者得以驰骋矣;问以大义,则执经者不专于记诵矣”。诸臣亦纷陈奏议,于是仁宗下诏,放宽对律赋的限制:“此取士之甚弊,而学者自以为患,议者屡以为言。旧制用词赋声病偶切立为考试,一字违忤,已在黜格。使博议之士临文拘忌,俯就视检,美文美意,郁而不伸。”因此特允“宜许仿唐体,使驰骋其间”。(宋)脱脱等:《宋史·选举志三》,第3658页。曾枣庄先生指出:

 

宋代律赋的句式富于变化,由唐至宋律赋之法度渐密,对偶句式以四四、六六、四六、六四为常式;四六、六四所用为隔句对。但在仁宗朝以后,宋代律赋的句式多有所突破这一常式者。曾枣庄:《论宋代律赋》,《宋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8期。

 

宋代多种版本的《礼部韵略》大概都附有一部《韵略条制》,主要收录科举考试的相关规定,其内容随时增订修改,这是自《景德韵略》以来一直沿袭的传统。《玉海》云:

 

景德四年十一月戊寅,诏颁行新定《韵略》,送胄监镂板。先以举人用韵多异,诏殿中丞丘雍重定《切韵》。陈彭年言省试未有条格,命晁迥、崔遵度等评定,刻于《韵略》之末。……(大中祥符)四年六月详定《诸州发解条例》附于《韵略》。(宋)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五“景德新定《韵略》”条,广陵书社,2003,第847~848页。

 

日本真福寺藏北宋刊本《礼部韵略》附有景祐四年(1037)丁度等详定的《韵略条制》,南宋刊本《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附《绍兴重修通用贡举式》。两者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其中有些规定涉及诗赋考试的程式,可惜从事诗赋研究的学者很少有人注意这两份珍贵资料。真福寺藏《礼部韵略》不易见,兹将丁度等的《韵略条制》抄录如下:

 

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诗限六十字(五言六韵),论限五百字以上。赋官韵有疑混声者许上请,诗赋题目经史有两说者许上请。诸韵中字有字体及声韵同者,各许依本字下注意用。三点当一抹,三抹及九点准格落;涂注乙字并须卷后计数,不得揩洗;每场一卷内涂注乙三字以上为一点,九字以上为一抹。

程式格式

不考:文理纰缪;不识题(策不答所问而别指事同);漏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诗赋脱官韵;落韵;失平侧;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赋少九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论少三十六字。

抹:文理丛杂;文意重叠;误用事;脱三字(谓诗赋不该用韵及平侧处);文义不与题相类;误写官题(须是文理无失但笔误者);诗赋重叠用事;诗赋属对偏枯;诗赋不对(诗赋初用韵及用邻韵引而不对者非,及诗赋末两句亦不须对);小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押官韵无出处;赋少三字;赋全用古人一联语(别以一句对者非);赋第一句与第二句末同用平声不协韵;赋侧韵第三句末用平声字(今谓赋眼如第一句用侧声韵即第三句用平声亦许);赋初入韵用隔句对,第二句无韵(用长句引而协韵者非);诗全用古人一句;诗重叠用字;诗用隔句对;论少十二字。

点:错用字;脱一字;赋少一字;论少四字。

 

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一部《大全赋会》五十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

 

不著编辑者名氏,皆南宋程式之文。案宋礼部科举条例,凡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成。其官韵八字,一平一仄相间,即依次用。若官韵八字平仄不相间,即不依次用。其违式不考之目,有诗赋重叠用事,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押官韵无来处,赋得一句末与第二句末用平声不协韵,赋侧韵第三句末用平声,赋初入韵用隔句对,第二句无韵。拘忌宏多,颇为烦碎。又《淳熙重修文书式》凡庙讳、御名本字外,同音之字应避者凡三百一十七;又有旧讳濮王、秀王诸讳应避者二十一。是下笔之时,先有三四百字禁不得用,则其所作,苟合格式而已,其浮泛庸浅,千手一律,固亦不足怪矣。

 

《大全赋会》确实是研究宋代赋学的重要材料,但四库馆臣所加案语,显然摘抄自《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所附《韵略条制》的相关内容,一些赋学研究者引用这则案语来讨论宋代诗赋程式,未免有舍本逐末之嫌。

《韵略条制》明确限定了各种程文的文体规范,刘敞曾评价说:

 

礼部考试条式颁行天下,盖设公共之格以便程文之体,使举子务各毕力,而有司得以考实。譬于射御者,不失其驰而射者自能中,乃为善也。(宋)刘敞:《公是集》卷三三《礼部贡院驳张洞起请乞降等收录少字赋论进士奏准中书批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诗赋取士在北宋前期进士科考试中占重要地位,“诗赋人常占十之七八”(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二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3369页。, “诗赋纯正者置之前例”。(宋)脱脱等:《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第3635页。子君案:亦有因进赋而授官者,如(宋)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下载钱熙“进《四夷来王赋》万余言,太宗爱其才,擢馆职”。《宋史·许洞传》云:“大中祥符四年,祀汾阴,献《三盛礼赋》,召试中书。”(宋)罗良弼《跋龙云后集》: “(刘弇)进《南郊大礼赋》,君相动色,以为相如、子云复出,即除秘书省正字,稍迁著作佐郎。”皆其例也。北宋的省试诗考五言六韵的试帖诗(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六,第4274页。,从我们搜集的宋人资料来看,关于试帖诗的记载极少,相反记载律赋的却很多。虽然宋人每将诗、赋连言,但从前揭刘克庄《李耘子诗卷》所云亦可看出,头场诗赋里的赋才是决定成绩优劣的关键。李觏曾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道出这一点,他说:

 

及稍长,乡先生教以速化之术,则谓当今取人,一出于辞赋,曰策若论,略以备数。因历观场屋得隽者,诚皆声病靡靡之文而已。(宋)李觏:《李觏集》卷二七《上叶学士书》,中华书局,1981,第185页。

 

当时诗赋出题范围广泛,士子必须具备广阔的知识面。“诗赋命题,杂出于六经、诸子、历代史记”(宋)刘挚:《忠肃集》卷四《论取士并复贤良科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尤以出自儒家经典者居多。林天蔚《宋史试析》,(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第21页。诚如曾巩所言:“诗赋论策兼出于他经,世务待子史而后明,是学者亦无所不习也。”(宋)曾巩:《曾巩集》卷十五《上欧阳舍人书》,中华书局,1998,第183页。苏轼亦云:“今进士日夜治经传,附之以子史,贯穿驰骛,可谓博矣。”(宋)苏轼:《苏轼文集》卷二五《议学校贡举状》,中华书局,1996,第238页。现存文献只留下了比较完整的殿试记载,根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七》我们基本可以列出北宋前期殿试诗、赋、论的试题,以考见科举考试的主导倾向。详见表。宋代殿试始于太祖开宝六年(973),到仁宗朝共举行了三十五次,《宋会要辑稿》缺真宗咸平元年(998)、二年(999),仁宗天圣二年(1024)殿试题目。此表林天蔚《宋史试析》(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刘伯骥《宋代政教史》(台湾中华书局,1971)曾列出,本书引用时稍有补充。

表1 北宋前期殿试诗、赋、论诗题

① 开宝八年(975)正月,曹彬等攻南唐,十一月金陵城破,后主李煜降,故有此赋题、诗题。

② 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国主钱俶入京献地,陈洪进献漳、泉地,南方割据政权至此完全消灭,故有此赋题、论题。

③ 雍熙三年(986)宋大举攻辽,此为攻战之前一年,故有此论题。

北宋自太祖建隆元年庚申开科(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云:“二月,先是中书舍人安次扈蒙权知贡举,庚寅奏进士合格者杨砺等十九人姓名。”第9页。,直到真宗初年,贡举程式,诗赋用韵尚无程式,士子或以己意或以方言入韵,考官评卷亦无定则。曾慥《类说》引《古今词话》曰:

 

真宗朝试《天德清明赋》,有闽士破题云:“天道如何?仰之弥高。”会试官亦闽人,遂中选。(宋)曾慥:《类说》卷五十六,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第1665页。

 

有鉴于此,国家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敕令编纂、修订了一系列韵书。如前引《玉海》卷四十五载景德四年(1007)十一月戊寅,诏颁行《新定韵略》和《校定切韵》。《广韵》卷首《景德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牒文》云:

 

自吴楚辨音,隶古分体,年祀浸远,攻习多门。偏旁由是差讹,传写以之漏落,矧注解之未备,谅教授之何从。爰命讨论,特加刊正,仍令摹印,用广颁行,期后学之无疑,俾永代而作则。

 

又据《广韵》卷首《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五日牒文》可知,《校定切韵》在成书后第二年,改名《大宋重修广韵》。而其略本景德《新定韵略》则是一部专门为科举而设,作为考官、士子共同遵守的审音定韵标准的韵书,一般通称《景德韵略》。至宋仁宗景祐元年三月,宋祁、郑戬等向皇帝奏言:

 

昨奉差考校御试进士,窥见举人诗赋多误使音韵,如“叙序、坐座、底氐”之字,或借文用意,或因释转音,重叠不分,去留难定,有司论难,互执异同,上烦圣聪,亲赐裁定。盖见行《广韵》、《韵略》所载疏漏,子注乖殊,宜弃乃留,当收复缺,一字两出,数文同见,不详本意,迷惑后生。欲乞朝廷差官重撰定《广韵》,使知适从。南宋淳熙十四年田世卿安康金州军刻本《集韵》卷首《景祐元年三月牒文》,此书现藏日本宫内省图书寮书陵部。本书所引见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卷二(中华书局,1983,第148页)。子君案:关于《集韵》开始编纂的时间,文献所记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始于景祐元年(1034)三月,(宋)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五“《切韵》《祥符广韵》”条、(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景祐元年四月丁巳”条、(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三九录《孝宗乾道五年正月三十日礼部贡院文书》等持此说;另一种说法认为始于景祐四年(1037),(宋)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五“景祐《集韵》”条、现存几种版本的《集韵·韵例》(如国家图书馆藏原天禄琳琅藏宋刻本、钱氏述古堂影钞宋本、曹寅扬州使院楝亭本)等持此说。鲁国尧先生《从宋代学术史考察〈广韵〉〈集韵〉时距之近问题》(载《语言研究》1996年增刊)认为:“当是景祐元年三月宋祁等奏言《广韵》之失,四月诏修《集韵》。”本书凡言《集韵》撰作时间处,均采用鲁先生观点,先此声明,恕不一一标注。

 

于是仁宗诏“祁、戬与国子监直讲王洙同修刊,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礼部员外郎知制诰李淑为详定,又以都员外郎崇政殿说书贾昌朝尝纂《群经音辨》,奏同刊修。至宝元二年(1039)九月书成上之,宝元二年九月十一日延和殿进呈,奉圣旨镂版实行”。南宋淳熙十四年田世卿安康金州军刻本《集韵》卷首《景祐元年三月牒文》,转引自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卷二,第148~149页。又据《集韵·韵例》: “诏名曰《集韵》。”《宋刻集韵》卷首,中华书局,1989,第1页下。为应科场急需,以简缩的《集韵》未定稿编纂而成《礼部韵略》宁忌浮:《古今韵会举要及相关韵书》第二章第八节,中华书局,1997,第73~74页。子君案:赵振铎《集韵研究》(语文出版社,2006,第5页)称:“宁继福先生认为丁度的《韵略》是《集韵》未定稿的简缩,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可以这样认识,丁度在受命编纂《集韵》之前已经奉诏从事撰写《礼部韵略》的工作,轻车熟路,所以仁宗才下诏让他来编写《集韵》。”,景祐四年(1037)六月丙申旨准颁行。

考隋开皇八年(588)文帝罢中正官,“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唐)魏徵:《隋书·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73,第31页。,是为我国科举之始。选举权初归吏部,然随着唐初、中叶科举从“以文取士”到进士科“诗赋取士”的发展,选举权从吏部移至礼部。据《通典》卷十五《选举三》记载:“(开元)二十四年制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掌之”(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第83页。子君案:因科举考试归礼部掌管,贡举又称“礼部试”,考试场地称“礼闱”,而礼部属周制春官,故刘禹锡《宣上人远寄和礼部王侍郎放榜后诗因而继和》有“满城桃李属春官”的诗句。,遂成永制,至清末因之不变。丁度《礼部韵略》因由礼部看详刻印,专用于科举,故全称《景祐礼部韵略》,简称《礼部韵略》《礼部韵》《礼韵》《韵略》。

关于《礼部韵略》的作者,宋代文献和后世公私书目皆云“丁度撰”,如《玉海》《直斋书录解题》等。

丁度,字公雅,祥符人(《醴陵县志》作“醴陵人”),祖籍恩州清河,生于太宗淳化元年(990),卒于仁宗皇祐五年(1053)。(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上集卷三,宋刊本。《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一》有传,称“度强力学问,好读《尚书》,尝拟为《书命》十余篇。大中祥符中,登服勤词学科,为大理评事、通判通州,改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历官太常礼院、吏部南曹、知制诰、翰林学士、太常礼院兼群牧使、端明殿学士、知审刑院、工部侍郎、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卒赠吏部尚书,谥文简。度性淳朴,不为威仪,喜论事,对巩固西北边防多有善策,曾上《庆历兵录》五卷、《赡边录》一卷。仁宗曾谕辅臣曰:“度在侍从十五年,数论天下,顾未尝及私。”著《迩英圣览》十卷、《龟鉴精义》三卷、《编年总录》八卷,奉诏领诸儒集《武经总要》四十卷。(元)脱脱等:《宋史·列传第五十一》,第9761~9765页。子君案:丁度的生平仕履,以《宋史》记载为主。除此之外,司马光《祭观文丁尚书文》(《司马文正公集》卷八十)、《东都事略》卷六十三、《宋元学案补遗别录》卷一、《宋学士年表》下、《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二十九、《嘉靖广平府志》卷十、《万历通州志》卷一等都有零散记载,可参见。还曾典领《集韵》的编纂(《集韵·韵例》)。

《礼部韵略》按四声分韵,平声分上下,共五卷,二百零六韵。从景祐四年(1037)至南宋灭亡,二百余年间(除去庆历新政、熙宁变法、绍圣时期、崇宁废科举的数十年)《礼部韵略》一直是宋代场屋必备的权威工具书,当时的读书人大概人手一部,朝夕研读默记。正如熊忠所说:“一部《礼韵》,遂如金科玉条,不敢一字轻易出入。”(元)熊忠撰,宁忌浮整理:《古今韵会举要·自序》,中华书局,2000,第492页上。《礼部韵略》与士子的前途息息相关,什么时候朝庭实行诗赋考试,什么时候《礼部韵略》就得到修订和增补。广大知识分子在修订《礼部韵略》中竭才尽智,“宋省监申明,儒绅论卞,《韵略》集注,殆且五十余家”。(元)熊忠撰,宁忌浮整理:《古今韵会举要·自序》,第492页下。增修、增订之频,刊布流传之广,远非《广韵》《集韵》所可匹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礼部韵略》原刊本及诸多增补本相继亡佚,流传下来的只有《礼部韵略》《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增修互注礼部韵略》《押韵释疑》《紫云先生增修校正押韵释疑》《魁本足注释疑韵宝》《新编分类增注正误决疑韵式》《九经补韵》等数种,而最能窥见《礼部韵略》原貌的当是国内新发现的北宋刊本《礼部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