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节 宋代科举的诗赋取士及官韵
宋承唐后,是中华文化发展史上又一高峰,在传承前代文化的基础上,宋人开拓演进,形成了独具风神的“宋型文化”,与唐代并肩屹立,各具千秋,以光灿的文明彪炳史册,驰誉寰宇,故后世常将唐宋并称。
在中国科举史上,宋代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它把学校、科举、铨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育人、选人、用人的完整体系,不仅在制度建设方面日趋完善,臻于鼎盛,超越前代,而且在时代精神的发扬方面也有历史性的进步。无论是学校考试、科举考试,还是铨选考试,都达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教育和文化活动都以科举为中心,以科举为取向,科举“在中国政治理论和社会实际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对中国政治制度、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至深至巨。从宋代开始,中国真正的“科举社会”出现了,历史学家钱穆先生曾说:
科举进士,唐代已有。但绝大多数由白衣上进,则自宋代始。我们虽可一并称呼自唐以下之中国社会为“科举社会”,但划分宋以下特称之为“白衣举子之社会”,即“进士社会”,则更为贴切。我们亦可称唐代社会为“前期科举社会”,宋以后为“后期科举社会”。
宋代的许多考试制度为后代所继承,甚至今天仍具有借鉴意义。宋初科举考试承唐五代之制,设进士科与诸科并列。《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云: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
《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三》亦云:
宋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杂文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贴,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
宋初继唐制,进士试“诗、赋二题”,然而在实际考试中,诗、赋是有所偏重的,欧阳修《六一诗话》有“科场用赋取人,进士不复留意于诗,故绝无可称者”的说法。通常人们都说宋代以“诗赋取士”,那么宋代使用何种赋体呢?刘克庄云:
唐世以赋诗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诗,故唐人诗工而赋拙。……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今之律赋,往往造微入神,温飞卿、李义山之徒,未必能仿佛也。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九亦云: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依次用韵。
律赋是一种曾被评为“以音律谐协,对偶精切为工,而情与辞皆置弗论”,竞为音韵与对偶之精妙的赋体。宋代科举试律赋自此为常例,故律赋兴而古赋微,并出现了不少教人作场屋程式之文的“赋格”类著作,如宋祁《赋诀》(二卷)、马偁《赋门鱼钥》(十五卷)、吴处厚《赋评》(一卷)等。考有宋一代试赋制度,虽中有停废,然旋复旧制,终宋之世,律赋一直为贡举考试之要务。
律赋具有什么样的赋格,在用韵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在讨论专门用于指导诗赋用韵的《礼部韵略》之前,很有必要对宋代律赋进行一番简单的考察。
律赋是唐宋科举考试中使用的重要文体,其最显著的特点是题目之下加以限韵。宋初孙何《论诗赋取士》云:
诗赋之制,非学优才高不能当也。破巨题期于百中,压强韵示有余地。驱驾典故,混然无迹;引用经籍,若己有之。观其命句,可以见学植之深浅;即其构思,可以觇器业之大小。穷物体之妙,即缘情之妙,识《春秋》之富赡,洞诗人之丽则,能从事于斯者,始可言赋家者流。
清人王芑孙云:
官韵之设,所以注题目之解,示程式之意,杜抄袭之门,非以困人而束缚之也。
唐人律赋从何时开始限韵,并有八字韵脚呢?吴曾《能改斋漫录》云:
赋家者流,由汉晋历隋唐之初,专以取士,止命以题,初无定韵。至开元二年,王丘员外知贡举,试《旗赋》,始有八字韵脚,所谓“风日云浮,军国清肃”,见伪蜀冯鉴所记《文体指要》。
北宋律赋限韵亦自有定格,“国初进士词赋押韵,不拘平仄次第。太
平兴国三年(978)九月,始诏进士律赋平仄次第用韵,而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词赋自此整齐,读之铿锵可听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则载: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御试进士诗赋,要求必须“赋韵平仄相间依次用”的四平四仄式,并于次年九月诏令:“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仄依次用韵。”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三于此记述更详:
唐以赋取士,而韵数多寡,平侧次叙,元无定格。故有三韵者,《花萼楼赋》以题为韵是也。有四韵者……有五韵者……有六韵者……有七韵者……八韵有二平六侧者……三平五侧者……有五平三侧者……有六平二侧者……自大和以后,始以八韵为常。唐庄宗时尝覆试进士,翰林学士承旨卢质,以《后从谏则圣》为赋题,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旧例,赋韵四平四侧,质所出韵乃五平三侧,大为识者所诮,岂非是时已有定格乎?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次用韵,其后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以四言二句八字为韵,从太平兴国三年(978)成为定格。“四平四仄”是要求八字韵脚必须依平仄的顺序相间使用,“四言二句八字为韵”是指定两句四言诗共八个字作为韵脚,如太平兴国三年(978)御试《不阵而成功赋》,即以“功德双美,威震寰海”为韵脚,大中祥符八年(1015)省试《自诚而明谓之性赋》,以“诚发为德,彰彼天性”为韵脚。然观晚唐至宋初八韵赋,平仄交错,且宽窄松紧(如“偷韵”为宽松,“声病”为紧窄),被后世视之“巧法未备,往往瑕瑜互见”。至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八韵赋渐趋归整,科举考试一直以四平四仄“八韵”为式,诚如王栐、洪迈等所记,南宋理宗朝郑起潜《声律关键》(《宛委别藏》本)以“八韵”构篇并逐次辨析,是很切合实际需要的。
律赋的篇幅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依唐代《赋谱》律赋正格的规定,首尾360字左右。士子可以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稍加调适,但一般隔句对以五到八联较为常见。但北宋庆历四年(1044),欧阳修《详定贡举条状》提出“今先策论,则文辞者留心于治乱;简其程式,则闳博者得以驰骋矣;问以大义,则执经者不专于记诵矣”。诸臣亦纷陈奏议,于是仁宗下诏,放宽对律赋的限制:“此取士之甚弊,而学者自以为患,议者屡以为言。旧制用词赋声病偶切立为考试,一字违忤,已在黜格。使博议之士临文拘忌,俯就视检,美文美意,郁而不伸。”因此特允“宜许仿唐体,使驰骋其间”。曾枣庄先生指出:
宋代律赋的句式富于变化,由唐至宋律赋之法度渐密,对偶句式以四四、六六、四六、六四为常式;四六、六四所用为隔句对。但在仁宗朝以后,宋代律赋的句式多有所突破这一常式者。
宋代多种版本的《礼部韵略》大概都附有一部《韵略条制》,主要收录科举考试的相关规定,其内容随时增订修改,这是自《景德韵略》以来一直沿袭的传统。《玉海》云:
景德四年十一月戊寅,诏颁行新定《韵略》,送胄监镂板。先以举人用韵多异,诏殿中丞丘雍重定《切韵》。陈彭年言省试未有条格,命晁迥、崔遵度等评定,刻于《韵略》之末。……(大中祥符)四年六月详定《诸州发解条例》附于《韵略》。
日本真福寺藏北宋刊本《礼部韵略》附有景祐四年(1037)丁度等详定的《韵略条制》,南宋刊本《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附《绍兴重修通用贡举式》。两者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其中有些规定涉及诗赋考试的程式,可惜从事诗赋研究的学者很少有人注意这两份珍贵资料。真福寺藏《礼部韵略》不易见,兹将丁度等的《韵略条制》抄录如下:
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诗限六十字(五言六韵),论限五百字以上。赋官韵有疑混声者许上请,诗赋题目经史有两说者许上请。诸韵中字有字体及声韵同者,各许依本字下注意用。三点当一抹,三抹及九点准格落;涂注乙字并须卷后计数,不得揩洗;每场一卷内涂注乙三字以上为一点,九字以上为一抹。
程式格式
不考:文理纰缪;不识题(策不答所问而别指事同);漏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诗赋脱官韵;落韵;失平侧;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赋少九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论少三十六字。
抹:文理丛杂;文意重叠;误用事;脱三字(谓诗赋不该用韵及平侧处);文义不与题相类;误写官题(须是文理无失但笔误者);诗赋重叠用事;诗赋属对偏枯;诗赋不对(诗赋初用韵及用邻韵引而不对者非,及诗赋末两句亦不须对);小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押官韵无出处;赋少三字;赋全用古人一联语(别以一句对者非);赋第一句与第二句末同用平声不协韵;赋侧韵第三句末用平声字(今谓赋眼如第一句用侧声韵即第三句用平声亦许);赋初入韵用隔句对,第二句无韵(用长句引而协韵者非);诗全用古人一句;诗重叠用字;诗用隔句对;论少十二字。
点:错用字;脱一字;赋少一字;论少四字。
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一部《大全赋会》五十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
不著编辑者名氏,皆南宋程式之文。案宋礼部科举条例,凡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成。其官韵八字,一平一仄相间,即依次用。若官韵八字平仄不相间,即不依次用。其违式不考之目,有诗赋重叠用事,赋四句以前不见题。赋押官韵无来处,赋得一句末与第二句末用平声不协韵,赋侧韵第三句末用平声,赋初入韵用隔句对,第二句无韵。拘忌宏多,颇为烦碎。又《淳熙重修文书式》凡庙讳、御名本字外,同音之字应避者凡三百一十七;又有旧讳濮王、秀王诸讳应避者二十一。是下笔之时,先有三四百字禁不得用,则其所作,苟合格式而已,其浮泛庸浅,千手一律,固亦不足怪矣。
《大全赋会》确实是研究宋代赋学的重要材料,但四库馆臣所加案语,显然摘抄自《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所附《韵略条制》的相关内容,一些赋学研究者引用这则案语来讨论宋代诗赋程式,未免有舍本逐末之嫌。
《韵略条制》明确限定了各种程文的文体规范,刘敞曾评价说:
礼部考试条式颁行天下,盖设公共之格以便程文之体,使举子务各毕力,而有司得以考实。譬于射御者,不失其驰而射者自能中,乃为善也。
诗赋取士在北宋前期进士科考试中占重要地位,“诗赋人常占十之七八”, “诗赋纯正者置之前例”。北宋的省试诗考五言六韵的试帖诗,从我们搜集的宋人资料来看,关于试帖诗的记载极少,相反记载律赋的却很多。虽然宋人每将诗、赋连言,但从前揭刘克庄《李耘子诗卷》所云亦可看出,头场诗赋里的赋才是决定成绩优劣的关键。李觏曾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道出这一点,他说:
及稍长,乡先生教以速化之术,则谓当今取人,一出于辞赋,曰策若论,略以备数。因历观场屋得隽者,诚皆声病靡靡之文而已。
当时诗赋出题范围广泛,士子必须具备广阔的知识面。“诗赋命题,杂出于六经、诸子、历代史记”,尤以出自儒家经典者居多。诚如曾巩所言:“诗赋论策兼出于他经,世务待子史而后明,是学者亦无所不习也。”苏轼亦云:“今进士日夜治经传,附之以子史,贯穿驰骛,可谓博矣。”现存文献只留下了比较完整的殿试记载,根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七》我们基本可以列出北宋前期殿试诗、赋、论的试题,以考见科举考试的主导倾向。详见表。
表1 北宋前期殿试诗、赋、论诗题
① 开宝八年(975)正月,曹彬等攻南唐,十一月金陵城破,后主李煜降,故有此赋题、诗题。
② 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国主钱俶入京献地,陈洪进献漳、泉地,南方割据政权至此完全消灭,故有此赋题、论题。
③ 雍熙三年(986)宋大举攻辽,此为攻战之前一年,故有此论题。
北宋自太祖建隆元年庚申开科,直到真宗初年,贡举程式,诗赋用韵尚无程式,士子或以己意或以方言入韵,考官评卷亦无定则。曾慥《类说》引《古今词话》曰:
真宗朝试《天德清明赋》,有闽士破题云:“天道如何?仰之弥高。”会试官亦闽人,遂中选。
有鉴于此,国家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敕令编纂、修订了一系列韵书。如前引《玉海》卷四十五载景德四年(1007)十一月戊寅,诏颁行《新定韵略》和《校定切韵》。《广韵》卷首《景德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牒文》云:
自吴楚辨音,隶古分体,年祀浸远,攻习多门。偏旁由是差讹,传写以之漏落,矧注解之未备,谅教授之何从。爰命讨论,特加刊正,仍令摹印,用广颁行,期后学之无疑,俾永代而作则。
又据《广韵》卷首《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五日牒文》可知,《校定切韵》在成书后第二年,改名《大宋重修广韵》。而其略本景德《新定韵略》则是一部专门为科举而设,作为考官、士子共同遵守的审音定韵标准的韵书,一般通称《景德韵略》。至宋仁宗景祐元年三月,宋祁、郑戬等向皇帝奏言:
昨奉差考校御试进士,窥见举人诗赋多误使音韵,如“叙序、坐座、底氐”之字,或借文用意,或因释转音,重叠不分,去留难定,有司论难,互执异同,上烦圣聪,亲赐裁定。盖见行《广韵》、《韵略》所载疏漏,子注乖殊,宜弃乃留,当收复缺,一字两出,数文同见,不详本意,迷惑后生。欲乞朝廷差官重撰定《广韵》,使知适从。
于是仁宗诏“祁、戬与国子监直讲王洙同修刊,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礼部员外郎知制诰李淑为详定,又以都员外郎崇政殿说书贾昌朝尝纂《群经音辨》,奏同刊修。至宝元二年(1039)九月书成上之,宝元二年九月十一日延和殿进呈,奉圣旨镂版实行”。又据《集韵·韵例》: “诏名曰《集韵》。”为应科场急需,以简缩的《集韵》未定稿编纂而成《礼部韵略》,景祐四年(1037)六月丙申旨准颁行。
考隋开皇八年(588)文帝罢中正官,“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是为我国科举之始。选举权初归吏部,然随着唐初、中叶科举从“以文取士”到进士科“诗赋取士”的发展,选举权从吏部移至礼部。据《通典》卷十五《选举三》记载:“(开元)二十四年制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掌之”,遂成永制,至清末因之不变。丁度《礼部韵略》因由礼部看详刻印,专用于科举,故全称《景祐礼部韵略》,简称《礼部韵略》《礼部韵》《礼韵》《韵略》。
关于《礼部韵略》的作者,宋代文献和后世公私书目皆云“丁度撰”,如《玉海》《直斋书录解题》等。
丁度,字公雅,祥符人(《醴陵县志》作“醴陵人”),祖籍恩州清河,生于太宗淳化元年(990),卒于仁宗皇祐五年(1053)。《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一》有传,称“度强力学问,好读《尚书》,尝拟为《书命》十余篇。大中祥符中,登服勤词学科,为大理评事、通判通州,改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历官太常礼院、吏部南曹、知制诰、翰林学士、太常礼院兼群牧使、端明殿学士、知审刑院、工部侍郎、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卒赠吏部尚书,谥文简。度性淳朴,不为威仪,喜论事,对巩固西北边防多有善策,曾上《庆历兵录》五卷、《赡边录》一卷。仁宗曾谕辅臣曰:“度在侍从十五年,数论天下,顾未尝及私。”著《迩英圣览》十卷、《龟鉴精义》三卷、《编年总录》八卷,奉诏领诸儒集《武经总要》四十卷。还曾典领《集韵》的编纂(《集韵·韵例》)。
《礼部韵略》按四声分韵,平声分上下,共五卷,二百零六韵。从景祐四年(1037)至南宋灭亡,二百余年间(除去庆历新政、熙宁变法、绍圣时期、崇宁废科举的数十年)《礼部韵略》一直是宋代场屋必备的权威工具书,当时的读书人大概人手一部,朝夕研读默记。正如熊忠所说:“一部《礼韵》,遂如金科玉条,不敢一字轻易出入。”《礼部韵略》与士子的前途息息相关,什么时候朝庭实行诗赋考试,什么时候《礼部韵略》就得到修订和增补。广大知识分子在修订《礼部韵略》中竭才尽智,“宋省监申明,儒绅论卞,《韵略》集注,殆且五十余家”。增修、增订之频,刊布流传之广,远非《广韵》《集韵》所可匹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礼部韵略》原刊本及诸多增补本相继亡佚,流传下来的只有《礼部韵略》《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增修互注礼部韵略》《押韵释疑》《紫云先生增修校正押韵释疑》《魁本足注释疑韵宝》《新编分类增注正误决疑韵式》《九经补韵》等数种,而最能窥见《礼部韵略》原貌的当是国内新发现的北宋刊本《礼部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