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的逻辑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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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需求与供给管理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本质是供给侧改革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其本质是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不仅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实施35年的改革开放总方针在新时期的延续,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改革总目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之所以极其重要,在于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它不仅承认市场需求丰富多样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而且也尊重市场需求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并且在需求的引导下自觉地组织生产和提供产品供给。建立和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不断使供给在总量和结构上都要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从而也是一个不断改革和消除束缚有效供给的体制性因素的过程,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本质就是供给侧改革。

一 产权制度改革与市场主体活力

(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农村启动的,农村改革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基本经营制度,从1983年起,就开始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行“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最终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具有重大的改革意义,它的最大特点是既保留了主要生产资料——农村土地的公有制(集体所有制),避免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同时又把主要生产资料的大部分经营权分配给了农村家庭,使农业生产产出的多少与家庭劳动的实际付出有效挂起钩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家庭的生产劳动积极性,显著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在这个意义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本质上是一种供给侧改革,在劳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农村家庭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全国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一举使全国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后续的更加复杂的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图1-1描述了1978~201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际增长指数。图1-1显示,1979年以后,中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开始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

图1-1 1978~201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际增长指数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http://db.cei.gov.cn)。

不过,尽管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明显的供给侧改革,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仍然需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配合,即废除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推动农副产品价格逐步迈向市场调节。农副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可以鲜明地显示全国生产和消费对农副产品的需求结构,不仅能够显著提高居民消费的消费效用,而且也能够避免盲目生产带来的部分农副产品过度积压及浪费,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在这个意义上,虽然供给侧改革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但是需求侧改革在配合供给侧改革方面也是必不可少的,它可以促使供给结构合理化,避免资源的结构性错配,并且避免供给因资源错配带来的总量减少。

(二)国有企业现代产权制度

国有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石,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国有企业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1978年到1986年,主要采取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润分成、利改税等“三步走”的形式规范国家和国有企业关系,调动企业积极性,这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涉及最为核心的产权问题;从1987年到1991年,主要通过承包制、租赁制和资产经营责任制等形式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这一措施调动了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但由于只有激励而没有相应的约束,国有资产出现了流失现象;1992年以后,国有企业改革真正进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阶段,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基本实行股份制改造,在形式上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突破,但是由于其他股东股份比重过小或者缺乏相应话语权,以及国有股份所有者对代理人监管不力和约束不到位,已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仍然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尽管如此,当前的国有企业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特征仍然较为明显,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和劳动生产率也有明显的提高,对于扩大供给和改善供给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图1-2描述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总资产贡献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变化情况。图1-2显示,1998年以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这为国有经济带来了更大的活力。199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总资产贡献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6.51%和0.93, 2007年分别上升到13.79%和2.39,此后虽有所下降,但是2014年这两项指标仍然分别达到11.32%和2.07,相比1998年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 所有制经济改革与市场主体多元化

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相结合是中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特征。所谓增量改革,就是在原有的公有制经济之外,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建设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传统观念禁锢,并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逐渐从不承认非公有制经济,到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对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继而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最后要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这种理论和政策上的变化,在实践上有力地推动了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发展。

图1-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总资产贡献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http://db.cei.gov.cn)。

所有制结构的改变,至少在两个方面促进了供给的增长。一是增加了产品的市场供给主体,在原有公有制经济之外将土地、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有机地组织起来,促进产品供给的数量增加和多样性。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引入,增强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促使公有制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了产品供给效率。尽管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原有公有制经济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替代效应,但它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显著扩大了中国的经济规模,为公有制经济的总体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可以说,所有制结构的改变,是中国建设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的前提条件,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灵活性对于市场价格发挥资源配置的信号作用起着关键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本质是供给侧改革。而且这种改革也使市场价格的作用凸显,从而使产品价格体制改革成为必要,而产品价格体制的改革最终使需求能够对供给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图1-3和图1-4分别比较了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及其所占的比重情况。1978~1997年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体呈现增长趋势,1997年以后,由于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迅速推进,下岗人员或者被裁撤人员激增,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开始呈现明显减少的趋势。从就业人员比重来看,1978~2014年国有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呈现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集体单位就业人员比重在1985年也开始逐渐下降,2014年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下降到只有16.1%和1.4%。相反,非公有制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一直呈现增加趋势,特别是1990年以后更是迅猛增长,其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也有非常明显的上升,1997年这一比重只有0.16%, 2014年已经上升到82.5%。2014年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企业、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私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远远超过国有工业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图1-3、图1-4和图1-5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经济改革卓有成效,市场主体趋于多元化,特别是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供给能力。

图1-3 1978~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http://db.cei.gov.cn)。

图1-4 1978~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比重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http://db.cei.gov.cn)。

图1-5 2000~2014年按注册类型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三 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市场体系建设

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推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主要是突出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让市场供求关系引导商品及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继而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中国“价格双轨制”改革就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中最核心的一项措施,它在计划价格的基础上,逐渐放开部分商品品种或者某些商品中部分产品的价格,使之形成市场价格,继而逐步扩大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种类或比重,直至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双轨制”改革使商品市场基本建立起来。此后,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也逐渐过渡到主要由市场来决定,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利息率、地价、地租和工资等成为引导生产要素流向的重要信号。

商品价格形成的市场化,使购买者或者消费者成为商品价值评判的主体,这一方面使商品生产明确了供给对象,另一方面使生产者有了收益和成本核算的基础,产品生产的边际成本和产品销售的边际收益相等成为生产者组织生产的基本原则。生产要素价格形成的市场化,一方面使生产要素供给者能够像生产者一样评判生产要素供给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并据此决定提供多少数量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生产要素供给者根据生产要素供给的平均收益和供给数量获得收入,收入初次分配的渠道也得以形成,并且生产要素供给者再用分配而来的收入按照商品市场价格向生产者购买商品进行消费,由此各类资源的配置和流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并持续推动着社会生产的循环往复,连绵不断。

2015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新的《中央定价目录》(见表1-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5年第29号令)与《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2001年第11号令)相比较,《中央定价目录》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同时,定价项目清单化,对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从《中央定价目录》我们不难观察到,中国商品或者生产要素由中央政府定价的范围已经极大缩减,市场定价机制已经成为商品或者生产要素的主要决定方式。

表1-1 中央定价目录

续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dpc.gov.cn)。

四 财税体制改革与收入分配再调节

财税体制改革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密切相连。1978~1982年,中国税制建设开始恢复,并为更深入的税制改革在思想上、理论上和组织上做准备。1983~1994年的税制改革则是全面探索税制改革的时期,经过“利改税”和“税利分流”,基本上理清了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初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税制体系。1994年以“分税制”为特征的工商税制改革不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税制体系,而且确立了以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制,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中国还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种社会保障体系下,各类社会保障缴纳费用也类似于税收。图1-6显示,1978年税收收入占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5.9%, 1990年达到96.1%,此后虽有下降,但到2014年这一比重仍达到84.9%。

图1-6 税收收入占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

数据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http://db.cei.gov.cn)。

财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对于收入分配再调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财税收入增加了各级财政收入,为各级政府正常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和行政职能提供财力支持;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可以有效调节社会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水平,而社会保障税(或缴费)更是直接对劳动者的收入进行跨组或者跨期再分配,对于维持全社会协调稳定运行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财税体制对社会成员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还可以避免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有助于形成更加合理的阶层收入结构,提高全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扩大社会总需求,带动社会总供给能力的提升。

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调节企业和个人、企业和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还能对各行业产生激励或者惩罚性的影响,引导资源配置的流向,从而对供给结构进行调整。当前进行的“营改增”改革,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对服务业特别是中小服务业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后,部分制造业在获取服务时也可以对进项增值税进行抵扣,税负也会明显降低。据多数投资银行测算,“营改增”全面完成并优化增值税税率后,整个“营改增”将使减税规模达到9000亿元,极大提高中国服务业甚至制造业的经营积极性。

以上内容主要考察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行的主要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分别从市场主体活力、市场主体多元化和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着力,试图建设一个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产品供给体系,并通过收入分配的调节使这种供给体系能够在循环和持续的闭环中运行。总的来说,这些重大的改革措施主要是供给侧改革,但是为了提升供给的交易效率,使社会生产和供给更加丰富多样、符合需要的产品,也配合以需求侧改革,例如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事实上就涉及了供给和需求双方,需求成为引导供给的信号,供给则成为满足需求的根本途径,但中国市场取向的改革本质是供给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