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打非年鉴(2014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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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2014年“扫黄打非”工作总结

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2014年,重庆市按照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要求和“净网”、“秋风”、打击“三假”等各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实际,深入扎实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活动,全面清除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中的有害信息和淫秽色情信息,深入开展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治理。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0万张(盘、册),删除、屏蔽网上有害信息18万余条,取缔关闭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42个,办理案件900件,刑事打击14件17人。有效地遏制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和非法报刊等的传播和蔓延。

一、领导高度重视,措施保障有力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燕平和副市长、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谭家玲出席全市召开的“扫黄打非”工作重大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并审定重庆市《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时对全市开展的各专项整治行动和办理的大要案件做出重要批示。各区县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加以研究部署,把“扫黄打非”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重庆建设、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结合起来,综合考评,量化考核,“扫黄打非”占整个宣传思想工作分值5分。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了督办协调,全年共组织召开了6次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会议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9次专题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具体问题和大要案件查处。并先后5次组织20个督查组赴各区县(自治县)开展督办检查活动,确保各专项行动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市场健康有序

市区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加强市场巡查,对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城郊市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反复巡查,对各种非法出版物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0万余份(张、册),端掉非法出版物制售窝点42个,收缴网络电视棒450个,办结案件90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件17人。3月,合川区文化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查获新洁印刷厂印刷邪教组织“全能神”非法图书10万余册,查获大型印刷设备6台,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9月,长寿区执法大队在成都刘老幺物流公司长寿货运部查获20件共1600册盗版教材教辅。南岸区扫黄办牵头,联合区教委、工商、公安、文化执法等单位,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组织了12次检查,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370张,游戏机18台,取缔地摊4个。

三、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查办大要案件

1.“净网”行动取得收效显著

充分发挥通信管理、网信办、公安和文化执法等专业单位在开展“净网”行动中的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共关闭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站173个家,查处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出版物82种,删除淫秽色情和低俗有害信息17.3万条,查处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案件3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5人。市通信管理局关闭淫秽色情网站3个,配合关闭网站173个,停止接入服务IP地址18个。市文化委员会对发现的43家违法违规网站(其中,擅自开办视听业务,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6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了处理。市数字出版内容监管平台对全市498家互联网出版网站和13家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实时监控,严肃查处了82种淫秽色情和低俗出版物。市网信办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上巡查,并将“净网”行动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分配给网络监控QQ群,共删除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270余条,后台拦截低俗信息450余条。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共发现处置淫秽色情信息12550条,整改违法网站63家次,通知网站删除淫秽色情违法信息401条。

2.专项行动做到了严防死堵、万无一失

重庆海关查获反宣品280件,邪教类反宣品207件,淫秽类宣传品99件。市国安局检扣反宣品2985件。市邮政局检查收寄场所1106次,检查报刊亭121处,查获私自进货报刊280余份,涉黄小报18份。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全力封堵涉及有害信息的网址网站,删除论坛帖子62条,不良图片300余张,不良文字信息2000余处。市工商局检查各类市场359个,查缴有害出版物16册,盗版和低俗出版物4610册,取缔无照经营出版物、游戏厅、网吧等场所65个,查获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293套。

3.“秋风”行动和打击“三假”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

市区两级文化执法机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出版物经营场所和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各类印刷复制企业930余家次,共收缴各类非法书报刊72000余份,缓验报刊及记者站12家,注销2家,清退新闻采编人员1人,注销开展有偿新闻的记者1名,查处假报刊社、假编辑部6个,假冒记者敲诈勒索4人,关闭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5个,在渝中、渝北、沙坪坝和涪陵区各查获1个非法无线电台。市执法总队会同南岸执法大队查获中都文化传播公司编辑出版非法报刊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渝中区“4·24”非法出版报刊案件当事人秦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四、开展声势浩大的非法出版物销毁和“绿书签”签名活动

4月24日上午10时,在江北区观音桥广场举行了2014年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和“绿书签行动”,现场销毁各种非法和盗版出版物30万件。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燕平宣布仪式开始,副市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谭家玲做了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世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洪斌,市文化委员会主任、市版权局局长汪俊,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方来珊,江北区委副书记、区长何贵,江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保海出席了活动,活动由市委副秘书长薛竹主持,江北区政府副区长段华在仪式上致辞,出版物经营业主代表和中小学生代表现场宣读了“拒绝盗版、共筑未来”倡议书。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江北区文化执法、公安、工商、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中小学生、社区群众等1000余人参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绿书签”等“扫黄打非”系列宣传品,并举行了“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下,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净网”行动和“秋风”行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今后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完善措施,推动“扫黄打非”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2014年12月23日

领导讲话 在重庆市2014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

燕平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重庆市2014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公开销毁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盗版电子出版物及非法报刊,共计15万件,集中展示了重庆市在“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向全社会表明重庆市打击侵权盗版、整治非法出版、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动员广大群众拒绝盗版,抵制非法出版,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文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侵权盗版、非法出版和网络有害信息,危及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遏制民族创新能力,损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有百害而无一利。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文化环境,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形象和民族利益,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重庆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从“反盗版百日行动”到“反盗版天天行动”,从治理侵权盗版出版物到整治网络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从查缴非法报刊到打击假新闻和假记者,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特别是2013年以来,全市“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战线扎实开展了“净网”“秋风”等三大行动,端掉了一批制售非法出版物窝点,查缴了一批侵权盗版制品,关闭了一批非法网站,办结了一批重点案件,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刹住了歪风,树立了正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国家文化安全。

同志们,打击侵权盗版、整治非法出版、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拒绝盗版、支持正版”的良好环境;希望广大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强明辨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携手营造一个清朗、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希望各级“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书报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校园周边的日常监管,做到打击侵权盗版天天有行动、日日见成效。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掀起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的热潮,不断把“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工作引向深入,以工作实绩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为建设文化强市、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扫黄打非”大案要案综述

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1.韩美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2014年7月8日,接到重庆市会计学会举报,称沙坪坝区杨公桥旧书市场B38号摊位“山马书店”在销售《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考试辅导教材,还调查到该书摊销售的图书堆放在沙坪坝区劳动路41号附2号5-1,会计学会除采用“重庆会计之家”网上出售和区县财政局出售的方式外,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销售,因此认为书摊销售和库房堆放的这两种图书涉嫌为盗版图书,涉嫌侵犯其著作权,同时重庆市会计学会还提供了《申请书》、《著作权证明材料》和《图书出版合同》等举报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执法人员初步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经总队领导批准,7月10日,决定立案调查。

2014年7月14~18日,执法人员根据重庆市会计学会的举报线索对沙坪坝区杨公桥旧书市场B38号摊位进行了暗访,发现该摊位销售的《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种图书的数量很少,只有两三册,执法人员分析这两种图书绝大部分肯定堆放在另外一个地方。于是,执法人员联合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民警对可能堆放图书的地方沙坪坝区劳动路41号附2号5-1进行了暗访,这个地址是一个居民小区,房间的住户叫韩美立,通过暗访发现房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上述两种图书。2014年7月18日,执法人员对劳动路41号附2号5-1的居民楼进行突击查处,执法人员在客厅内发现有堆放一定数量的《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种图书,经过请点,这两种图书共477册。因这两种图书涉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抽样取证》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由当事人韩美立在上述文书上进行签字确认,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照相和摄像取证并通知当事人于7月21日到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接受调查。

2014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去函市文化委要求对《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种图书进行鉴定;7月31日,执法人员去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要求对《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种图书进行认定。2014年8月22日,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回函称,《会计基础》等两种图书为侵犯出版社合法权益的盗版图书,出版社没有授予韩美立《会计基础》等两种图书的发行权。2014年8月30日,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回函称,《会计基础》等两种图书均为盗版的非法出版物。

经依法调查,现查明事实如下:当事人韩美立于2012年在沙坪坝杨公桥旧书市场租赁了一个摊位B38号,用于销售一些从大学毕业生那里收来的旧书。2014年3月,韩美立从河南郑州的毛先生和赵先生那里进了499册《会计基础》等两个品种的图书,分别是图书《会计基础》250册,码洋价22元;图书《初级会计电算化》249册,码洋价26元;卖出两种图书22册,其中图书《会计基础》卖出12册,图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卖出10册;被执法人员现场查扣477册,当事人韩美立的非法经营额为8539元。同时韩美立还承认2014年2月去财政局和财政学校想代理发行《会计基础》等两种图书,但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只是叫他到网上去买,韩美立得知无法代理后,又看到河南郑州的这两种图书和正版图书没有什么区别,就从河南郑州那里进书了。当事人韩美立到目前为止,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执法人员对于韩美立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一案已另案处理。

2014年7月25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沙坪坝区杨公桥旧书市场B38号进行检查,发现该书摊已经关门。

当事人韩美立在没有取得合法的代理资格的情况下,明知河南郑州的赵先生和毛先生销售的是侵权盗版图书,还要从他们那里进货,同时也知道发行这些图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对其进行发行,当事人韩美立的上述行为属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在本案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总队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中,均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并表明身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处罚决定,并经事先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出版物477册;罚款人民币5.5万元。

2.重庆天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变更演出演员未重新报批案

2014年10月21日,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接群众来函举报,称重庆天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荣昌县举办了“启昌财富广场大型演唱会”涉嫌变更演出演员未重新报批和出借营业性演出许可的违规行为。经办案人员黄麟渝、王凯调查取证,现案情已基本查清,具体情况如下。

当事人:重庆天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籁文化);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志敏;经营地点:北碚区南京路10号北碚文化广播电视中心二楼营业房A区;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策划、组织、居间等经纪活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号:渝文演编号:040-003号。

2014年10月21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开展了调查。首先要求天籁文化提供了该场演出的许可审批手续,然后又对天籁文化具体经办人邵丹、法定代表人赵志敏、经办人唐坤华进行了调查询问。随后又专程前往荣昌县对提供场地的荣昌中学的经办人周其军,演出冠名单位重庆启昌事业有限公司的经办人黄波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天籁文化经市文委批准于2014年10月10日在荣昌县初级中学体育场举办了“2014魅力棠城启昌财富广场明星演唱会”,该演唱会邀请了萧亚轩、齐秦等主要演员。演出前萧亚轩由于身体欠佳无法参与演出,进而导致演出的主要演员发生变更,但该公司并未向文化主管部门重新进行报批继续演出,构成了违规。事发之后,天籁文化积极配合当地文化部门处理善后工作,告知了观众萧亚轩因故无法参演,观众有权全额退票,最后演出继续举行,并未引起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该演出收入共计58.6万元人民币,而整场演出成本为230余万元,共计亏损170余万元,无违法所得。

另外,无证据证明天籁文化存在出租出借营业性演出许可的违规行为。

以上事实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志敏的笔录二份、员工邵丹的笔录一份、唐坤华的笔录一份、场地方员工周其军的笔录一份、冠名单位员工黄波的笔录一份,证明了天籁文化举办了上述营业性演出,主要演员萧亚轩未能来参演,且未重新报批的违规事实;天籁文化财物报表一份,证明其演出的违法所得情况;营业性演出审批手续复印件证明该场演出的举办方为天籁文化,且进行审批时,邀请了萧亚轩参演。

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天籁文化邀请萧亚轩为演员参加2014年10月10日在荣昌县初级中学体育场举办了“2014魅力棠城启昌财富广场明星演唱会”,但在得知萧亚轩因故无法参加演出后,并未向文化主管部门重新报批,构成“演出演员变更未重新报批”之违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之规定。

此事系艺人方身体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演出,进而导致演出当天演员变更,演出举办单位未重新报批是违规行为,但是时间紧迫也是客观事实。事发之后,天籁文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文化部门做好了善后工作挽回不良影响,且积极配合文化执法部门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

2014年“扫黄打非”大事记

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1月5日,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整合执法资源联动工作方案出台。

2月10日,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会议,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方来珊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国扫黄办和市扫黄办的《通知》及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就做好这次专项行动做出批示。其提出了在重庆市查堵有害出版物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建立基础台账,确定工作重点。机场、火车站、码头和长途汽车站等人员密集的窗口地区尤其要落实各项措施,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6月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3月19日,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三组执法人员分头开展行动。第一组执法人员联合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渝中区金银湾2号1栋34-3房间内发现一非法开设的无线电广播电台,查获广播发射设备一套。第二组执法人员联合市无线电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和渝北区公安分局黄泥滂派出所民警,在渝北区鲁能星城物管工作人员配合下,对5栋32-2房进行了检查,在该房间发现非法架设的无线广播电台一套,经现场清点,共计有无型号的发射机、工控机和显示器各一个,无线天线一副。第三组执法人员联合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和当地公安民警对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369号1栋32-17进行了入户检查,在房间客厅内发现无线电调频设备一套,天线一副。经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测试,上述三套非法设备的发射功率均高达1000W,执法人员已对相关设施进行了扣押以便做进一步调查处理。3月15日,根据重庆涪陵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监测提供的信息,在重庆涪陵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下,公安、工商、文广新和无委办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捣毁了位于涪陵滨江路的一个涉嫌非法播出性药广告的地下广播电台,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并扣押地下电台调频广播自动播出系统一套。该电台设立在涪陵区滨江路二段26号一小区房间内,每天21:30到6:30以非法性药广告和性讲座为播出内容,对外发射广播节目。执法人员发现,该房是一出租房,屋内未发现租住人,现场有一套无人值守自动播出系统,一台1000W大功率调频广播发射机,发射天线从该房卫生间窗口撑出天线对外发射广播音频信号,侵占涪陵广播电台的103.4MHZ发射频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对相关设备进行了撤除和扣押。涪陵区将对该案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4月20日,重庆市“扫黄打非·净网行动”部署会在渝中区召开。

4月22日,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的通知》和重庆市《关于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庆各区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全市两级文化执法机构扎实推进整治网络文化领域的“净网”行动,把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不断深化拓展。同时结合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进行联合检查,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网络文化执法“净网”行动。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坚决关闭取缔“黑网吧”,坚持重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按照全国“扫黄”办部署,从3月上旬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及时下发专项行动通知,明确整治时间、内容和要求,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重庆万州区文化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汽车南站户外大屏幕管理单位“长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电信ITV网络违规播放新闻节目。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法规宣传,要求该公司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完善播出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播放。

4月25日,重庆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和决心,展示“扫黄打非”及打击侵权盗版的工作成果,动员群众拒绝盗版、参与“扫黄打非”,营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统一部署,4月25日全国统一举行侵权盗版及各类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上午10时,重庆分会场销毁仪式准时在南岸区正扬广场举行。活动现场销毁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盗版电子出版物及非法报刊共计50万件。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徐海荣同志讲话并宣布“重庆市2013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开始”。

5月22~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副司长徐胜帝带领全国扫黄办第6督查组一行,来渝督导检查重庆市“净网2014”、“秋风2014”等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渝期间,徐胜帝一行实地察看了江北购书中心、重庆书城、石桥铺电脑城等出版物经营场所和渝中区、沙坪坝区等部分印刷企业以及猪八戒网、华龙网等网站,走访调研了海关口岸、网监部门、邮政物流及电信公司,并召开了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汇报会,听取了重庆市三大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8月15日,中宣部、全国扫黄办在京西宾馆召开迎接党的十八大深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查堵有害出版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信息专项行动做出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会议结束后,重庆市扫黄办立即将会议主要精神向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海荣做出口头和书面汇报,徐部长做出批示,并指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9月5~15日,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在南岸区邮电学院组织全市文化执法骨干培训。

12月3日,重庆市召开专项行动汇报即扫黄打非成果展示会。

创新经验 发挥“扫黄打非”优势 创新版权执法工作

重庆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近年来,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通过强化宣传、健全网络、创新机制、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全民版权保护意识,有效推进版权执法工作不断深入。

一、典型案例及特点

(一)渝中区张艳侵犯著作权案

2012年3月22日上午,渝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对渝中区都市广场二楼2016开间突击检查,发现张艳正在销售电脑光盘,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侵权非法出版物561个品种10211张电脑光盘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送鉴定。张艳不能提供著作权人授权委托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销售侵权非法出版物(电脑软件、电脑游戏光盘)获利。2012年12月19日,张艳被渝中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此案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 3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办理刑事案件提供了范例,突破了重庆市相关部门办理此类案件的认识瓶颈,对今后办理此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并对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调动公安派出所办理文化市场涉嫌刑事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二)“3·22”侵权盗版案

2012年3月22日下午,根据查办张艳案得到的线索,我们对渝中区都市广场四楼一开间进行突击检查,周志文、钱光群正在销售非法光盘,现场共查封扣押非法光盘449个品种,4711张,经重庆市版权司法鉴定中心抽样鉴定,部分DVD光盘的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周志文、钱光群未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资质,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侵权非法出版物获利的行为侵犯多名著作权人,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合同取得著作权人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判决被告人周志文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钱光群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以上两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第二款认定张艳、周志文、钱光群的违法行为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犯著作权,且数量在500张以上,达到追刑标准。两个案件的判决,对于树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形象,维护版权市场经营规则,遏制当前形势下高发的侵权盗版案件有重要意义。案件判决后,国家版权局颁发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

(三)“4·24”非法报刊案

2014年4月24日,根据西安扫黄办的线索,我们对渝中区交通巷5号13-6房间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秦德荣正在对涉嫌的非法报刊进行排版,涉嫌伪造、假冒报纸出版单位名称出版非法报刊,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进行了查封扣押。经查,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秦德荣制作、发行非法报刊《真相内幕》《环球文摘》《风云传奇》《天下故事》1053120份,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秦德荣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该案件特点鲜明:一是利用正规刊物作掩护,提高非法报刊的市场份额。秦德荣是利用潘云龙提供的《报纸出版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非法活动,抢占市场份额,为从事非法出版活动打下了基础。二是注册正规公司,租用民宅,混淆视听。嫌疑人秦德荣于2005年7月注册了重庆同德广告有限公司,以经营广告为幌子,暗地从事非法业务。租用渝中区交通巷两处民用住房从事非法出版发行活动,一处作为掩护地址,一处用作非法活动。三是盗用出版社名称和刊号,增强非法出版活动的隐蔽性。《真相内幕》盗用成都《四川科技报》的刊号CN51-0046,《环球文摘》《风云传奇》盗用西安《健康导报》CN61-0061,《天下故事》盗用西安《健康导报》的出版机构。以假乱真,增强了非法活动的隐蔽性。四是通过网络联系,分散实施,增大了查处难度。利用网上谈价、异地印刷、异地配送、异地发行,物流送货、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增强交易的流动性和随机性来逃避打击,增大了执法部门的查处难度。五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该案涉及面广,制版、印刷、发行分散到不同的省市,共有20多个省市涉及该案。该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已被列为国家扫黄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重庆市公安局已提请公安部在涉案省市开展“集群战役”,在全国范围内,对代理销售商进行集中抓捕。做到深挖彻查,追根溯源,摧毁网络,打掉团伙。

二、工作方法及经验

以上侵权盗版案件的成功侦破,得益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广泛宣传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注重从群众举报、日常监督、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得益于完善的文化、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版权执法工作是“扫黄打非”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版权执法部门和“扫黄打非”主要成员单位,历来高度重视版权执法工作,每年都将此项工作纳入“扫黄打非”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时,成立版权执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版权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并从“扫黄打非”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二)营造氛围,服务发展

为全面提高社会版权保护意识,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结合版权执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都参与保护版权的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版权领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宣传版权保护工作,提高从业者守法意识。在“4·26”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12318”文化市场热线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了盗版集中销毁、现场受理查处举报、宣传资料张贴发放等活动,并在渝中文化市场网、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宣传活动现场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播放宣传视频,为版权案件投诉受理开辟沟通渠道、为版权保护营造氛围。

二是大力促进政府机关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通过区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明确责任,积极开展摸底调查,自查自纠,各单位使用计算机总量、正版软件使用比例、查改时限做到清晰明了,工作推进做到心中有数。执法总队与微软中国等软件企业积极接洽,协助政府部门购买操作系统、办公系统等正版软件,并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机关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圆满完成。

三是主动服务,召集娱乐行业企业通过授权形式委托娱乐行业协会“抱团”与音集协等权利人代表组织协商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事宜,形成行业协会与“音集协”对等协商、有效沟通的工作模式,消解了卡拉OK经营者向消费者转嫁版权费用的不良倾向;同时居中协调,与权利人代表组织重庆天合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分析娱乐企业运营模式和行业现状,及时有效受理天合公司版权投诉,在执法总队的协调下双方突破僵局,及时达成收费共识。自2007年卡拉OK版权有偿使用工作启动以来,渝中区主动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企业达26家,占全区卡拉OK经营企业90%,7年来共计缴纳卡拉OK版权费800余万元。

三、健全网络,创新机制

健全的监管网络是有效开展版权执法的前提。近年来,通过不断努力,初步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新格局。一是指导所有街道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市、区、街道三级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网络,使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成立行业协会。各区县文化执法大(支)队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挥作用,指导成立了印刷、书刊、音像等6个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作用。三是组建义务监督队伍。组建了以街道文化专干、中小学教师、“五老人员”为主要成员的“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监管、协管作用,形成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声势。

健全的机制是有效开展版权执法的保障。一是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出台了《重庆市关于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联系 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以部门文件形式将“行政司法衔接,共同打击违法”的工作机制加以固定,有效提高了文化市场执法效率。二是综合治理机制。把文化市场监管与文明城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三是信息互通机制。建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互通信息,制订联合行动方案,研究解决各部门、各街道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版权保护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增强了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

四、查办案件,有效打击

近年来,重庆坚持以“查办大要案”为抓手,不断创新执法手段,持续开展版权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一是监管关口前移,杜绝盗版流通。指导赛博、泰兴电脑城、雅兰电子城等大型卖场办场单位建立电脑软件、音像制品准入核查制度,盗版侵权行为挂牌警示处理制度,有效加强了文化产品流通领域的版权保护工作。

二是抓大案、办要案。采取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相结合,拉网排查、重点打击,错时执法、蹲点守候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办案相结合全方位全区域开展版权执法工作。近年来,共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收缴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10万余张,移送犯罪嫌疑人46名(其中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34人、8人被有罪判决),成功办理李易淘宝网店非法经营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案,张艳侵犯著作权案、周志文、钱光群侵犯著作权案、胥成林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侵权盗版重大案件。

版权执法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重庆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促进重庆市版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