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雄村曹氏宗族的社会形态与实态
“枝分叶布,所在为雄”,这一《曹全碑》中的名句,既是雄村村名的来源,也非常直观地反映出雄村曹氏宗族“分合均衡”的社会形态。雄村曹氏开基祖曹永卿迁居此地,历经三代而渐成望族,并且明清两朝仕宦、商贾辈出,可谓长盛不衰。不过,随着世代更替,曹氏宗族不断分化,其间还有许多族人因为经商、做官等而留居村外,成为另一地域的望族。
第一节 传统社会形态概况
早在曹永卿随母舅迁居雄村之前,雄村(当时叫作洪村)就已经是由诸多姓氏杂居在一起的具有数百户人口的村落。曹氏的入驻和兴旺逐渐改变了村庄原来的社会格局,其取代洪氏成为村中第一大姓,并且延续至今。
一 姓氏分布
对于传统社会的雄村姓氏情况,雄村人的普遍看法是“八大姓、八小姓,还有一些杂姓”。八大姓主要是指曹、洪、李、程、朱、汪、郑、方,八小姓主要是指王、黄、项、吴、鲍等,具体的杂姓村民已不知晓,大姓的标准主要有四条:一是迁居雄村时间相当长,二是人丁比较兴旺,三是族内有知名人物,四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这四个标准并不是组合型的,而是只要符合一条就可被认定为大姓。对此,村民曹大伟说:
能把田地租给别人管理和耕种的姓氏是大姓,依靠给别姓看守祠堂和公处或者租种大姓田地而生活的姓氏属于小姓,他们属于下人,没有政治地位。如果外地姓氏依靠关系而迁入雄村,叫客姓。另外,李姓也是大姓,虽然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一脉单传,人丁比较少,但是他们在雄村住的时间长,而且与曹家有亲戚关系,所以那时候也被划为大姓。
对雄村社会形态影响最大的姓氏主要是曹、洪和李三个姓氏,李氏的主要作用是把曹氏带进村,洪氏是明朝中期以前在村内起主导作用的姓氏,曹氏是明朝中期以后至今对村庄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姓氏。如前文所述,曹氏进入雄村以后,人丁逐渐增多,到第八世时,仅仁祠的男丁就至少有186人,并且有进士和举人十余位,甚至有“大中丞”曹祥、“学宪”曹楼这样的名人,曹氏一举成为雄村最有权势的大姓。到清朝时曹氏族中出现了数位可以“登堂入室”的大官,曹氏又随清朝国运兴盛了两百余年。与此同时,洪氏虽然也有一些人入仕做官,但是一般都是小官,并且洪氏人丁呈现衰退趋势,更有一说在“洪杨之乱”后期,洪氏被太平军当作“自己人”带走了一大批,这使得洪氏更加衰落。
八小姓和杂姓主要是村内规模比较小的姓氏,其中一部分人拥有少量人丁和财产,既可以独立经营,也可以为曹氏提供服务,能够依靠自身能力生活下去,可以保持自己相对独立的生活方式;另一部分人是曹氏的仆人,从事抬脚、做饭、打杂、跑腿、看护等工作。他们或者原来就居住于村内,为了生活而受雇于曹氏;或者在村外就充当曹家人的仆从,当曹家人返乡后跟随进村;或者是受到曹氏救济,为了报恩而跟随进村服务曹氏。虽然他们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但是大姓氏通常不会恃强凌弱,大小姓氏能够和睦相处,甚至在遇到困难时,大姓也会施以援手。
总体上来说,雄村的姓氏结构是曹氏取代洪氏而独大,大小姓氏格局基本稳定,但人丁时有流失;杂姓时有“进驻”,但规模很小,雄村呈现“曹氏主导、大小姓氏混居、杂姓依附”的姓氏社会形态。
二 人口情况
由表3-1和表4-1可以看出,雄村曹氏人丁呈几何级数增长,尤其是到第十二世时,猛增至近七百人,而这仅是仁祠人丁,如果再加上同样兴旺的礼祠人丁,肯定有千余人。此时大约处在清朝康雍乾时期,也是雄村曹氏宗族最兴盛的时期,族中培养出数十位进士和举人,并且户部尚书曹文埴、军机大臣曹振镛以及两淮盐业总商曹錤均生活于这一时期。可以说,这一时期雄村曹氏人丁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占全村人口80%左右。然而,据村民曹雪安讲述:
“长毛”在雄村祸乱三年,宰相府被一把大火烧掉,全村人口大幅度减少,死亡十之六七,战乱之后又出现瘟疫和饥荒,又死了不少人,雄村旁边谢村的谢姓几乎全族死完。
表4-1 雄村曹氏仁祠各字辈男丁统计 单位:人
资料来源:摘自曹大伟收藏的《雄村曹氏宗谱》中的“仁祠行列人数”部分。
许承尧曾在《歙事闲谭》中记述这一动乱:“吾徽受祸最酷。以歙一县计之,人口损十之七八,庐舍损十之六七。其时焚掠屠戮之惨,殆不下于明末之蜀、清初之嘉定扬州也。”战乱导致雄村人口骤减,此后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都没有恢复到“洪杨之乱”以前的人数,但曹氏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例却几乎没有变动。
三 世代延续
如第一章所述,雄村曹氏宗族的世代延续可以概括为“一祖两祠七房”,从“关”字辈延续到今天的“家”字辈,已历经二十三世,在世的最高辈分是“怀”字辈,即第十六世。其中,长房、四房、七房人口最多,官财两旺;二房、三房、五房、六房人口较少,但也有部分考取功名者。同时,伴随雄村曹氏在外经商、做官的族人日渐增多,大量曹氏族人迁居村外,“枝分叶布,所在为雄”,成为另一地域的望族,如浙江富阳感化村、上海朱家坞等地。目前五房全部迁居村外。
第二节 社会构成
对雄村曹氏宗族来说,只有曹氏子弟明媒正娶的妻室所生的男丁才会被认为是曹氏族人,外嫁女性、非婚生子以及不具有曹氏血统的人均不属于曹氏族人,并且族人与族人之间有着明显的辈分之分、官衔之分、功名之分和德行之分,族人与非族人之间也有较大差异。同时,曹氏族人的婚嫁需要遵循门当户对、同族禁婚原则,单个家庭中又有着丰富的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嫡庶关系。
一 人口
对人口关系形态的考察,需要明确四个问题:一是什么样的人才属于被宗族认可的族人,才具有进祠入谱和参加宗族活动的资格;二是被宗族认可的族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三是被认可的族人与不被认可的族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四是如何解决没有子嗣或者没有被认可子嗣的问题。
(一)资格问题
雄村曹氏族人的资格问题可以根据性别、生母身份和血统的不同进行认定。
1.性别之分
宗族的默认规则是女性迟早嫁入他族,给他族生子延续香火,只有本族男性娶妻生子才能延续本族的香火。因此,在雄村曹氏宗族中,男性的地位高于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出生时,如果是男孩,则大张旗鼓地在本房内操办喜宴庆祝;如果是女孩,则通常在自己家里庆祝或者默不作声。第二,取名时,男孩由父母带领到祠堂司谱人员处,根据字辈进行取名;女孩则由父母或者亲友取名,无须进祠堂和论字辈。第三,宴会宾客时,男性上桌吃饭和招待客人;女性则不能上堂,只能在厨房或者偏房吃饭。第四,在劳作分工时,男性外出谋生,女性操持家务、教育子女和种田。考虑到女性的辛勤付出,男性往往比较尊重女性。对此,村民曹大伟讲述:
男性的地位肯定比女性的地位高,男孩出生都是大张旗鼓地办喜宴,邀请亲戚朋友吃酒席,女孩出生就默不作声了。在家里,女性得听男性的,会客的时候女性不能出来,吃饭的时候女性不能上饭桌。但是,女性也是比较辛苦的,家里男性出去挣钱,都是女性操持家务、教育小孩,所以说女性也是很伟大的。
2.生母身份之分
如果生母是在宗族的见证下明媒正娶的,不管是正室还是侧室,其子均被视为曹氏族人,享有曹氏族人应有的权利;如果生母并非明媒正娶,自己是“非婚生子”,则不被曹氏宗族认可,没有资格进祠堂入族谱和参加宗族活动。
3.血统之分
那些没有雄村曹氏血统而是后来改姓曹的人不被曹氏宗族认为是族人,主要有四种情况。第一,入赘女婿,通常情况下,入赘的女婿需要改姓曹,但是他们并不被认为是雄村曹氏族人;第二,挂靠人员,有些其他地方的曹姓人员需要考功名或者有其他需求而挂靠于雄村曹氏名下,但是他们仅是挂名而不被算入曹氏族人;第三,忠实仆从,不少仆从跟随雄村曹氏的时间比较长,甘愿一辈子给他们当仆人,等于把自己当成主家的一分子,于是随主家改姓曹,但是他们也没有资格参加曹氏宗族活动;第四,慈光庵尼姑,慈光庵属于曹氏家庵,入庵修行的尼姑通常需要改姓曹,美名其曰“代曹家人修行”,虽然可以享受到曹氏宗族的日常生活供给,但是她们同样不属于曹氏族人。
(二)被认可族人间的关系
1.辈分之分
在宗族日常生活中,通常辈分越高越具有话语权。各个房头老爹就是有能力的辈分高的族人,在族规、祠规维护中具有绝对性权威。哪怕是再有钱有势,只要在村内涉及宗族规矩问题,房头老爹就有绝对权力过问。在祭祀站位上,房头老爹带领本房支成年族人按照辈分依次排列;在外出祭祖时,往往需要由至少一个辈分高的族人带领年轻族人前去;在聚餐座次上,辈分高的族人坐在房内靠里的位置,辈分低的族人则坐在靠门的位置。
2.官衔之分
官衔越高的族人,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就越大,越有助于为宗族带来实惠和提高宗族声望。因此,他们也就越会受到族人的尊重和赞赏,话语权也就越大。比如曹祥比较容易地带领族人组建了文会,曹文埴相对轻松地促进了仁礼两祠的团结与合作。
3.功名之分
这主要体现在掌管宗族教育、对外交往和官祠祭祀的文会组织上,只有有功名的族人才有资格担任文会会长职务,而且文会会长在宗族教育和对外交往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如果某位族人家的孩童没有按时受教育或者家长对孩童的教育漠不关心,那么文会会长就会出面责备家长,并强制家长让孩童受到教育;如果孩童尤其是贫穷家庭的孩童学了几年之后,文会发现其没有考功名的潜质,则会停止资助,引导其另谋其他生路。当文会会长与房头老爹出现分歧时,文会会长更有权威。根据村民曹大伟的讲述:
一般情况下,除了与宗族规矩有关的事情之外,其他的事情都由文会会长说了算,因为他是有功名的人,学问高、懂得多,起码比房头老爹懂得多。文会会长可以管理整个族,能够代表整个族开展活动;房头老爹只能代表一个房,在轮到管理祠堂的时候,最多可以管理一个祠堂,不能管理整个族,没有文会会长管理的范围大。
4.德行之分
从雄村曹氏宗族的官祠即崇德报功祠的入祠享祭标准来看,除了有功于国、有惠于乡之外,就是有德于民。族人德行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全族对其的认可度,如果德行高尚,其他族人会把诸如契约文书等重要物品存放其处,如前所述蛟城膳契约文书的存放;族人在遇到纠纷时可以找其仲裁,如德高望重的桐公有效调解了长、二、三、四房和五、六、七房积怨已久的矛盾。
(三)被认可族人与不被认可族人间的关系
不被认可的族人游离于宗族之外,甚至有的私生子都不知道自己属于几房,在听先祖的故事时犹如在听其他宗族的祖先的故事一样,没有任何归属感。居住于荃村的部分六房族人,原来仅知道自己姓曹,不知道自己属于几房,后来之所以知晓,还是因为某些被认可的族人偷偷告诉他们的。由此可见,被认可的族人与不被认可的族人虽然都姓曹,同属一个祖宗,但是族人资格问题使他们并不亲近,这些不被认可的族人与本族人和与他族人的相处模式并无太大差异。
(四)子嗣问题的解决
从宗族延续上讲,如果没有子嗣,可以采取两种措施进行解决。第一,续娶侧室,正室没有生男丁的话,可以续娶一个侧室;如果侧室还没有生男丁的话,还可以再续娶一个侧室;如果第二个侧室还是没有生男丁的话,则需要进行综合考虑是否有接着续娶的必要,毕竟每次续娶的成本都比较高,续娶对绝大多数族人来说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第二,族亲过继,就像曹芷卿遗嘱所言,可以先从亲兄弟的子嗣中过继,如果没有亲兄弟或者亲兄弟没有可过继的子嗣,则可以从同房支的兄弟处过继;如果同房支内还没有合适的过继人选,则可以在全族范围内寻找可以过继的人选。考虑到过继之后的各种风险,如夭折、不孝、难有子嗣等,往往会争取过继两人。
二 婚姻
(一)婚姻规则
雄村曹氏族人的婚姻规则主要是门当户对、同族禁婚。
1.门当户对
在雄村曹氏宗族中,门当户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婚配规则。就村内而言,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大姓之间可以通婚,小姓之间也可以通婚,杂姓之间通婚也没问题,但是大姓不能与小姓通婚。
也就是说,曹氏可以与其他七个大姓氏通婚,而不能与八个小姓氏和杂姓通婚,这意味着曹氏不能迎娶丫鬟仆人。
就村外而言,通常情况下,除了媒婆传言外,男方还要“暗窥”女方品德和家庭情况,其名曰“看姑”;女方也可以“暗探”男方的家庭情况、长相人品等,其名曰“探人家”,双方均表示比较满意,才能进行婚嫁。
2.同族禁婚
雄村曹氏宗族严禁同族通婚,否则会将其逐出宗族。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族规规定“族内不准通婚”。这是一条铁定的规矩,谁违反了宗族就不认谁,所以谁也不敢违反,没听说过以前有违反的情况。
另外,从《雄村曹氏仁祠行列:关宗以应文世惟汝》里可以看出,所有族人的妻室均不姓曹,且绝大多数来自外村。
(二)婚姻形式
雄村曹氏宗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有迎娶正室、再娶侧室、纳妾、休妻和改嫁五种。
1.迎娶正室
正室是地位仅次于男主人的家庭成员,是家中的女主人,可以被称为“夫人”。因此,迎娶正室是一件继出生宴、成人礼之后最隆重的事情。通常情况下,需要遵循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迎亲六礼婚制,并且需向族人请酒,在族房长辈的主持下进行“合卺”,在祠堂祭拜祖先,一一拜见族房长辈,接受族中小辈的拜礼。只有经过这些比较复杂的程序,得到亲房族人的见证,新娘才算被认为进了曹家门。如果正室亡故,需要继娶的话,也需要门当户对,但是礼仪的隆重程度要弱上许多,不过继室的家庭地位与亡故的正室依然等同。
2.再娶侧室
在雄村曹氏宗族中,如果正室不能生产男丁,则需要再娶侧室。可以说,再娶侧室的首要目的是生男丁以传宗接代。侧室是地位仅次于正室的家庭成员,有资格上族谱,也有资格随丈夫受到皇帝的封赏,例如曹文埴的侧室就被乾隆皇帝封为一品夫人。同时,侧室可以有多个,根据《雄村曹氏仁祠行列:关宗以应文世惟汝》记载,多数族人都有侧室,而且有两个侧室的不在少数。此外,再娶侧室的礼仪与迎娶正室类似,但是程序简化,礼钱也比较少。
3.纳妾
妾的主要作用是满足男性的性欲需求,纳妾的主要渠道是购买,基本上不经过婚礼程序,在家中的地位要比正室、继室和侧室低很多,仅比丫鬟高一些,她们既没有资格入族谱,也没有资格出席各种宗族活动,更没有资格获得封赏。
4.休妻
如果正室不能生育、出现不孝不检行为、好吃懒做,不能担负起相夫教子的责任,那么夫家就可以休掉她。宗族对于品行不好、不能生育的妻室比较排斥,即使夫家可以容忍,宗族也不会袖手旁观,尤其是对那些不检点的、有损宗族荣誉的妇女,宗族会坚决进行惩处,休妻是必要的手段之一。
5.改嫁
在清朝乾隆朝代以前,雄村曹氏宗族通常不允许寡妇改嫁,而是要求她们守持贞节。曹文埴的母亲朱太夫人深知守持贞节的痛苦与煎熬,于是向宗族建议,如果族中寡妇愿意守持贞节,则祠堂每年给“三担六”粮食供养;如果不愿意守持贞节,所生男丁必须留给曹氏,则宗族不干涉其改嫁,但是必须明媒正娶,改嫁之后不能做妾。
三 家庭
家庭关系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嫡庶关系。
(一)父子关系
雄村曹氏宗族中父子关系可以概括为“子遵父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父亲有权决定儿子是否过继给族中其他兄弟;第二,父亲有权安排儿子的发展方向,就像曹景宸安排曹文境在扬州经营盐业、曹文塾留村经营祖产、曹文埴专务功名;第三,父亲有权决定儿子的婚配,娶哪里的、娶谁家的、什么时候娶通常由父亲说了算;第四,父亲有权决定财产继承,虽然雄村曹氏族人一般都是按照略有差异的诸子均分方式分配继承财产,但是父亲具有最终的分配话语权。
(二)夫妻关系
雄村曹氏宗族中的夫妻关系可概括为“男主外、女主内,夫妻相敬如宾”。在雄村曹氏宗族中,虽然一般的女性不能进祠堂,不能上饭桌,但是这种男尊女卑是那个时代主流的社会准则,并非雄村曹氏宗族特有。对于雄村曹氏宗族而言,比男尊女卑更令人认同的是“夫妻相敬如宾”。由于人多地少的关系,男性大多远赴他乡谋生,而女性则留在村内承担着农业生产、相夫教子、礼尚往来等责任。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家里男人外出谋生了,都是大老婆带着小老婆一起干活。
排除男性在外经商、帮工或者做官等因素,是女性在村内撑起了整个家庭,家庭所有活动均由女性操持。因此,女性理所应当受到丈夫甚至宗族的尊重和钦佩,如前文所述的曹文埴的高祖母程氏和母亲朱氏。
(三)嫡庶关系
雄村曹氏宗族中的嫡庶关系可以概括为“内分外合,依势而定”。雄村曹氏开基祖曹永卿的两个儿子,一嫡(曹宗仁)一庶(曹宗礼),原来并无地位差别,即便庶子是过继给了族兄,他仍然继承了同等的财产。然而,当曹氏宗族壮大以后,受当时社会上严重的嫡庶等级观念影响,制定出不准庶出子弟入祠享祭的规定,由此产生嫡庶矛盾。但是,这主要停留在范围比较大的祠支层面,在家庭内部除了诸如祭祖、排座等一些礼仪上会有嫡庶差别,在财产继承等实质性的事务上并没有明显差别,而且族人均具有受教育机会,并非只有嫡子才能考取功名,不少庶子同样可以考取功名,功名的获得进一步掩盖了嫡庶差别。此外,不管是嫡还是庶,在面对村外威胁或者涉及全族利益的纠纷时,均会抛弃间隙而共同应对。正如村民曹大伟所说:
在曹氏宗族内部存在嫡庶纠纷,平时矛盾比较多,但是牵涉到对外利益的时候就变成了“铁板一块”。是分是合,根据形势来定。
第三节 社会组织
由于比较复杂的嫡庶关系、房支关系以及宗族功能的有限性,雄村曹氏宗族中存在诸多团体组织,它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承担着或多或少的宗族维系和发展功能。根据村民曹大伟提供的雄村曹氏二房团体组织资料记载(见图4-1),可以按照归属单位的不同,把这些团体分为以下几类。
图4-1 雄村曹氏二房房谱记录的团体组织
资料来源:由村民曹大伟提供。
一 阖族类团体
阖族类团体主要是指仁礼膳及其公举的文会,其主要负责管理竹山书院、崇德报功祠、余庆堂等,囊括了整个曹氏宗族的祭祀、教育、庆典、对外交往等诸多功能。
(一)仁礼膳概况
仁礼膳是由曹宗仁支下长、二、三、四房和曹宗礼支下五、六、七房共同组建的团体组织,但是它并不是一个实体组织,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等级制度以及财务制度,而是一个合议机构或者说是一种常设的合议机制,即遇到全族性的事务时,由仁礼两祠七房的房头老爹合议处理。换句话说,雄村曹氏宗族各个房支都有各自的房头老爹管事,两个祠支也有当值的房头老爹管事,却没有可以统筹全族的族长,而仁礼膳就以团体的身份扮演着族长的角色,有点类似于委员会,两祠的七个房头老爹是组成委员。
(二)仁礼膳的运行机制
1.授权文会
由于房头老爹担任着管理本房支和轮值管理祠堂的任务,本身事情就比较多,并且他们虽然有能力、有威望,但是不一定有功名,甚至有些老爹的文化水平还比较低,很难担负起引领作为望族的曹氏宗族全族发展和开展对外交往的重任。于是他们就共同推举族中家境比较殷实的文化人组建文会,并推选其中德高望重的人当会长,把仁礼膳这一相当于族长的角色授予会长,由会长行使宗族教育、崇德报功祠管理、竹山书院事务开展、南厅活动安排等方面的权力。
2.分工合作
虽然仁礼膳把统管全族的权力授予了文会会长,但是这种授权是有限授权,即主要限于宗族文化方面的事务,如宗族教育、文化交流等,除此以外的权力仍然归仁礼膳的七个房头老爹共有,这就使他们在处理宗族事务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比如,郡县组织文会交流活动,文化水平不高的房头老爹肯定不能也不敢前往,只能由有功名在身的文会会长代表宗族参加;同时,文会会长一般也不会干涉房头老爹办理除文化外的宗族事务。但是仁礼膳要对文会会长开展的宗族教育进行支持,在南厅宴庆、崇德报功祠祭祖等方面,他们也需要进行合作,遇到难以决断的事情时还需要进行合议。
二 祠支类团体
祠支类团体主要是指仁祠和礼祠,如前所述,仁祠是曹氏长、二、三、四房的团体,四个房支每房一年,轮流当值。礼祠是曹氏五、六、七房的团体,三个房支每房一年,轮流当值。房头老爹由各自房支下的“家长”轮流担任,“家长”由其下的各个“家户”推选产生。
祠堂是汇集宗族物力、财力和人力的地方,即祠堂不仅有大量的祠堂田,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族人捐赠收入,如不少族人在遗嘱中提出要把自己的遗产捐给宗族(主要是其所属祠堂)。祠堂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支下各房协同开展各种宗族活动。
除了当值的房头老爹之外,祠堂有专门的助理(协助当值房头老爹处理族务)、司谱(掌管族谱)、司账(管理账册)、司仪(管理仪式)以及各种清洁、修缮、打杂、看门等一大批人员。对此,村民曹大伟说道:
清朝时,有个房头老爹能力比较强,但是没有多少文化,轮到他管理祠堂的时候,许多文字方面的事务都是助理帮他处理的。另外,还有专门管族谱的司谱,管账本的司账,管礼仪的司仪,等等。房头老爹并不需要啥事都管,他下面有一批专门干活的人。
三 房支类团体
(一)房支类团体概况
为了更方便本房支下族人祭祀本房支的先祖,房支、分房支以及一些家支均会成立各种以个人祠或者去世族人的名讳命名的膳会团体。如表4-2所示,祭祀祥公和楼公的团体是以他们的个人祠命名的,而其他没有个人祠的族人则通常以被祭祀者的名讳来命名;同时,能够达到房膳这一层级的团体,一般在组建时能够得到本房支其他族人的支持,支膳的组建者主要是被祭祀者的子孙。
表4-2 雄村曹氏宗族部分房支类团体情况一览
资料来源:根据曹大伟提供的资料编制。
(二)房支类团体的运行机制
1.轮值机制
每个团体的负责人由被祭祀者的儿子轮流担任,从大到小,每人轮值一年。如果儿子去世,则由其子顶替,具体由哪个儿子顶替,由逝者的兄弟共同决定。比如,文注公有六个儿子,那么文注膳就由他的六个儿子及其子嗣轮流管理。
2.合议机制
日常事务由当值的负责人处理,在开展祭祀活动时,他会召集其他成员合议祭祀方案,然后根据方案进行组织安排,如果其间遇到自己难以做主的事情,仍然需要再次召集其他成员合议商讨。
3.公产机制
膳会团体得以持续运行的最重要保障是公产机制,即基本上每个膳会都有自己的田产,通过收租获得活动资金。这些田产来自被祭祀者的遗产,或者被祭祀者诸子的一次性集资,属于公共财产,不允许各个成员私分。这种公共财产的持续存在,规避了定期集资的麻烦和困难,为膳会活动的持续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四 团体参股的团体
(一)参股团体概况
为了丰富宗族活动,强化族人间的联系,许多膳会团体也会形成联合,共同参股组建一些新的团体(见表4-3)。这些参股团体主要的作用是祭祀社会性的神,比如雄村上社,主要祭祀五谷神和土地神,祈求五谷丰登和出入平安。还有一些参股团体的共享性比较明显,比如忠义会,参股成员每年八月十二日可以根据股份占比从中领取财物,二房的潭公支下就能凭借四小股领取寿桃四个、大钱四十文。
表4-3 雄村曹氏宗族部分参股类团体情况一览
注:由于大量曹氏宗族资料被毁或遗失,仅找到二房的相关情况,因此参股情况只能暂以二房进行说明。
资料来源:根据村民曹大伟提供的材料编制。
(二)参股团体的运行机制
1.合议参股
根据自愿原则,有意向共同做某项祀神活动的膳会团体开会商议如何去做,并且根据会员数量和入会出资,约定股份总额和各个会员的股份占比。当参股团体正式运行之后,还有其他膳会团体愿意入会的话,可以由现有成员共同合议是否接纳以及接纳之后的股份设置。
2.共推管会
由于参股团体往往成员众多,并且各个成员的股份并不一样,不能像祠堂或者膳会那样按照一定顺序轮流担任负责人,只能由大家从参股人员中共同推举一些人,组成管会负责团体的日常运作。能够进入管会的人一般是德高望重、诚信可靠、办事能力强的人,他们对参股团体负责,接受参股成员进行账目监督。一般情况下,他们以为族人服务为荣,也能够赢得族人尊重进入管会运作,其属于志愿行为,没有薪酬。
3.开放运行
虽然参股成员可以根据股份从管会那里领取一些祭品或者分红,但是在开展团体活动时,并不排斥非参股族人参加。非参股族人可以自由参与活动,比如雄村上社在春秋社日时,所有族人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去祭拜土地神和五谷神。
从以上各种类型的团体组织可以看出,雄村曹氏族人非常喜欢协商与合作,而且习惯于以团体组织形式开展宗族活动,在高层有充当族长角色的仁礼膳团体,在中层有不同房支独建或者共建的膳容组织,在基层有中高层膳容组织参股共建的团体组织。由于年代久远和许多文字资料缺失,许多房支类团体和参股团体的具体功能难以详细展现,但是就像村民曹大伟所说:
每个团体都有自己的功能,有它们存在的价值,总体上来讲应该是服务于我们曹氏的,要不然当时也不会费钱费力组建它们。
第四节 社会交往
就族内而言,只有在重大节日或者重大宗族活动时,雄村曹氏宗族才会开展祠支间、房支间的整体性交往;日常生活中,族人间的私人交往比较多。就族外而言,既有村内各个姓氏之间的交往,又有以文会会长为首的对外文化交流、以房头老爹为首的族际交往以及普通族人与村外亲族间的交往。
一 族内交往
(一)房际交往
由于雄村曹氏宗族被整体性地划分为仁礼两祠,因此房际交往主要是指同祠堂各房交往和跨祠堂各房交往。
1.同祠堂各房交往
同祠堂各房交往是指仁祠内长、二、三、四房之间的交往和礼祠内五、六、七房之间的交往,交往内容主要有:第一,祠务合作,如轮值管理祠堂、共同祭祖、组织膳会等;第二,礼尚往来,如春节期间各房支之间互相拜年、红白喜事时的人情等;第三,日常互助,如务农互助、经商帮带、生活技巧传授等;第四,串门聊天,清闲的时候,男性三五成群聚会,女性串门闲聊,话题无非是外出男性的营生、孩童私塾读书情况、趣闻逸事甚至某些牢骚等。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同一个祠堂下面各个房头之间平时关系都不错,没有什么大冲突,就是有点小矛盾,大家也都不当一回事,很快就和好了。不像现在这样有矛盾,见面扭着脸走,就老死不相往来。
2.跨祠堂各房交往
跨祠堂各房交往是指仁祠的四个房支和礼祠的三个房支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呈现明显的层次性。在族务方面,各个房支依托于所属祠堂进行合作,比如仁礼膳的诸多活动;在多样需求方面,各个房支可以通过自由入股的形式组成各种团体,开展多样性的活动,满足族人多样化生活需求;在日常生活方面,除了存在某些房支偏见现象以外,更多的还是人情关系交往,如果两家关系好,即使分属于不同房支,交往也比较密切。此外,房支间交往的阶层性同样比较明显,有功名族人之间的交往频率要高于同无功名族人的交往,产业比较大的族人间的交往频率高于其同产业小的族人的交往,普通族人间的交往频率也高于其同大户族人的交往。
从整体上说,同祠堂各房交往的频率和深度要高于跨祠堂各房交往,跨祠堂同阶层的族人交往频率和深度要高于同祠堂不同阶层的交往。
(二)房内交往
房内交往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在传统节日的祭祖时,房内族人集体祭拜全族祖宗容像和本房祖宗容像;在遇到白喜事时,首先需要通知本房长辈和亲族,然后本房男女均来帮忙;在举办红喜事时,儿媳需要拜见本房长辈和亲属,女婿需要逐一上门拜访本房长辈;在生产生活中,由于男主人一般外出谋生,只有妇女和孩童留村生活,这就更需要依赖于同房支内亲族之间的相互帮忙和扶持。
从总体上看,房际交往涉及全族性的活动比较多,房内交往涉及生活性的活动比较多。虽然房际交往规模和档次通常高于房内交往,但是房内交往由于亲缘关系更近,因而日常往来频率和深度又高于房际交往。大规模的房际交往,始终黏合着曹氏宗族的整体性;频繁且有深度的房内交往,奠定了曹氏宗族的稳定基础。
二 族外交往
族外交往可以分为与村内其他宗族的交往和与村外社会的联系。
(一)村内交往
根据雄村内部的姓氏划分,可以把曹氏宗族的村内交往分为与大姓交往、与小姓交往和与杂姓交往。
1.与大姓交往
大姓之间的交往往往遵循地位平等、互相尊重和互帮互助的原则。首先,曹氏和李氏的交往,从始迁祖曹永卿时的甥舅关系起就非常融洽,不仅此后还有联姻,亲上加亲,而且李氏一直保留着曹永卿的容像,每年曹氏各房在正月初二上午均需到李氏家里祭拜祖宗容像,陪李氏家人吃酒,而李氏家人也会在当天中午回拜曹氏。由于李氏一脉单传,势力很小,如果李氏平时遇到困难,曹氏也绝不会袖手旁观,比如李氏的房屋曾经倒塌而无力修缮,曹氏出资帮其重建。据85岁的村民李三元讲述:
每年大年初二早上,曹氏各房头老爹都会共同到我家拜年,因为我们李家是他们祖先曹永卿的舅家,曹永卿的女儿寿安姑又嫁给了李家,可以说是亲上加亲。中午的时候,我们李家再去曹家回拜。延续了几百年,一直到1949年前都是这样。
其次是曹氏和洪氏的交往,这两个姓氏曾经作为雄村人口最多的大姓氏,既有姻亲关系又有竞争关系。即便在竞争最激烈的时候,两家也没有出现明显冲突,仍然保持着正常的交往关系,在过年的时候同样会相互拜年、请酒,遇到红白喜事时同样会送上份子钱,遇到困难时同样会施以援手。
最后,曹氏与其他大姓氏的交往,虽然没有像与李氏、洪氏的交往那么密切,但是大家各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和生活习惯,均能够和睦相处。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我们曹氏不以大欺小,没有听说过曹氏与其他大姓之间有大冲突,各个大姓之间都比较和睦,遇到困难还可以相互帮忙。
2.与小姓交往
对于曹氏与小姓氏的交往关系,村民曹大伟说道:
大姓有大姓的生活方式,小姓有小姓的生活方式,大姓不会强迫小姓做什么事,小姓遇到事情也可以向大姓求助,有一部分人还是为曹姓服务的,过年的时候小姓往往会向大姓拜年,但是只能在曹姓门槛外,不能进到厅堂拜年。
可以看出,小姓氏的地位相对于曹氏来说低很多,曹氏与小姓氏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小姓氏保持自己的独立生活状态,基本上和曹氏互不干涉;二是小姓氏受雇于曹氏,与曹氏形成雇佣—庇护关系。
3.与杂姓交往
杂姓主要是曹氏的仆人,虽然需要长年累月地服务曹氏,但是曹氏对仆人也比较关怀和宽容。看管祠堂和书院的仆人,每月可以获得一两纹银的工资;被曹氏从村外带进村的杂姓仆人,曹氏会安排住所。一些仆人如果犯了小错误,曹氏通常不会严惩他们,如江香桂丢失了主家送给外嫁女儿的钱财,但主家并没有惩罚他,仅叮嘱今后避免再发生类似事情。因此,杂姓与曹氏的关系是一种依附—庇护关系。
(二)村外交往
1.文会交往
在雄村曹氏宗族中,宗族教育、文化交流、名人祭祀等职能由文会承担,文会会长在这些方面的地位相当于族长,代表雄村曹氏宗族参加郡府或县府举办的文化交流活动,向郡学或县学推荐优秀生源,在遇到教育纠纷时向府衙或者县衙提出交涉,邀请村外名师大儒到竹山书院给曹氏族人讲学,接待村外名人的来访和拜贺,等等。文会交往提升了雄村曹氏宗族的交往档次,给曹氏宗族带来了不少声誉。
2.房头老爹交往
房头老爹尤其是当值的房头老爹有资格与其他村的族长或者房头老爹进行交流、谈判以及合作,当族人与其他村的村民产生山林纠纷时,房头老爹就会出面调解。房头老爹也可以作为普通族人受雇于村外其他人,如前文所说民国时就有一位房头老爹给村外大户人家当管家。另外,房头老爹还担负着到村外祠堂田收田租、组织宗族活动时的请期、请僧、采购等任务。
3.亲族交往
虽然雄村曹氏的姑娘并不能承担为曹氏传宗接代的责任,但是她们也并非“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曹氏宗族中的大户与航步村望族程氏、西递村望族胡氏、江村望族江氏的联姻,就形成了强强联合的优势,亲族间的频繁交往,促使他们不管是在官场还是商场,均能够获得一定的族外支持。对于一些普通族人来说,亲族一起外出做学徒或者合作经商的情况也十分常见。总之,亲族的密切交往,既能够为雄村曹氏族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也能够为曹氏宗族带来诸多有形无形的影响力。
第五节 社会分化
随着世代更替,曹氏宗族产生了血缘分化,有了嫡庶、辈分、长幼之分。同时,每个族人不同的能力水平和职业选择又使曹氏宗族产生了职业分化,有了官员、商人、雇佣工和农民之别。不过,曹氏宗族采取蒙童教育、多元荣誉和房支合议等举措来抑制这些分化。
一 血缘分化
(一)嫡庶分化
雄村曹氏宗族的嫡庶分化主要体现为仁祠建立时不让曹宗礼及其后人入享和奉祀。这一分化虽然几经桐公、朱太夫人、曹文埴等人极力弥合而得到缓解,但是其对雄村曹氏后人的影响相当深远,直接导致仁祠和礼祠的并存格局,至今许多曹氏后人对此分得十分清楚。比如,在2015年雄村曹氏举办祭祖大典时,村中某一开商店的妇女指着礼祠说:
这是我们家的祠堂,不是长房、二房、三房、四房的,他们的祠堂在那边,早就被拆了。
雄村曹氏成为望族之后,更加注重声誉,不是明媒正娶所生子女,曹氏宗族不予承认,这些人只能移居他处,如居住于荃村的六房部分曹氏后人,他们只能在自己家里进行祭祀,看着其他族人开展宗族活动而不能参加,很明显他们被边缘化了。
(二)辈分分化
辈分分化可以说是由血缘传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只要有“传宗接代”和“开枝散叶”的想法,必然会有辈分的差别,同时这种差别会随着辈分间隔的扩大而扩大,最终导致严重的分化。首先,曹氏男性一出生就需要到祠堂上族谱,由司谱(长辈)根据字辈进行取名,即取名权属于长辈。其次,结婚时,需要经过长辈的同意,起码得告知长辈,并在结婚当天或随后几天内一一拜会长辈,即长辈具有婚姻话语权。再次,在祭祖站次和聚餐座次排列上,辈分越高站的位置离先祖灵牌越近,座次越尊贵,而辈分越低则站的位置离先祖灵牌越远,座次越属末次。理由就是:辈分越高则血缘离先祖越近,辈分越低则血缘离先祖越远,长辈自然要比晚辈尊贵。这种客观存在的辈分差别,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宗族分化,如房支以及大大小小的分房支的产生。
(三)长幼分化
由于村庄地少人多,仅靠村内土地难以养活全家人,外出谋生成为雄村曹氏族人的无奈选择。然而,并非所有男性都需要外出,通常情况下,长子需要留村守族产,次子、三子等需要外出谋生,如果他们在外能够挣得大钱,虽然会往村内送回一些财产,但选择定居村外的人不在少数,由此造成村内外的分化。即便这些人挣不到钱,最后不得不返回村内生活,他们的生活观念和交往圈也已经发生变化,尤其是在各自成家以后,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可以说,长幼因为生存路径的选择不同而导致不断分化。
二 职业分化
雄村曹氏族人的职业身份主要有官员、商人、雇佣工、农民,相互之间的差异比较大,并且呈扩大趋势。
(一)官员
雄村曹氏宗族中的官员,既有凭实力考中功名而后授官的,也有没有考中但因为能力出众、恩荫等各种原因受到敕封的;既有实授的地方官,也有恩赐的虚衔。
1.有功名的官员
这些人往往通过自己的辛勤读书考中功名而后获得朝廷任命,远赴他乡任职。整个考功名的过程就是一个职业分化过程:宗族办书院、设文会,给所有族人读书、考功名的机会,几年以后,宗族会中断对那些没有考功名希望的族人的教育资助,令其另谋职业,由此产生第一次职业分化;对于有希望考取功名的族人,只要参加乡试,宗族就会资助三十吊钱作为考试之资,是否能考中举人意味着以后是否有资格做官,这成为族中文人的第二次职业分化;是否能够继续考中贡士和进士,则成为判断做官大小的重要标准,由此形成的官阶分化成为族中文人的第三次职业分化。除了做官与否和做官大小会成为雄村曹氏宗族的职业阶层分化外,那些在外做官的族人如果把子女也同时带去,则很容易造成子女迁居外地,如曹振镛的子女就有一些留居北京,从而引起更大范围的宗族分化。
2.无功名的官员
(1)实官。在雄村曹氏宗族中,有些族人虽然没有考取功名,但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仍然做上了官(见表4-4)。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表4-4 雄村曹氏宗族中不以科考进身而得官的部分族人名单
注:经历:官名,职掌出纳文书;照磨:官名,掌管磨勘和审计工作;空白处:暂无考。
资料来源:根据《雄村曹氏仁祠行列:关宗以应文世惟汝》的记载和村民曹大伟整理的资料编制。
不由科目进身、吏治、将才而书其官标曰仕宦。虽然他们没有功名在身,但是能力比较强,皇帝看中了他们的办事能力,就会提拔他们做大官。
这些官员虽然没有考中功名的官员尊贵,但是要比其他既没功名也没官职的族人地位高上许多,毕竟他们属于实职而非虚衔,回乡后同样能够得到地方官的热情对待。
(2)义官。义官属于虚衔,是朝廷为了鼓励地方乡绅乐善好施和帮助地方官府解决困难而设立的奖励形式,义官获得者通常家境比较富足,不拿朝廷俸禄,但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且有资格参与地方官府事务和治理活动。如表4-5所示,雄村曹氏宗族中获得过义官称号的族人至少有曹以用、曹应寿、曹应宽、曹文清等。他们凭借自己的能力为乡里做了不少事,获得了地方官府的认可。义官成为他们身份的象征,区别于其他乡绅,这是雄村曹氏族人职业分化的另一个重要表现。
表4-5 雄村曹氏宗族仁祠支下的部分义官名单
资料来源:根据《雄村曹氏仁祠行列:关宗以应文世惟汝》中的义官记载编制。
(3)寿官。寿官同样属于虚衔,主要是奖励“德行著闻,为乡里所敬服”的高寿之人,品阶相当于八九品,但是只有官服和官帽却没有爵位和俸禄。如表4-6所示,据《雄村曹氏仁祠行列:关宗以应文世惟汝》记载,从明初到清初,雄村曹氏宗族中就出现了曹宗仁、曹文源、曹文明、曹文聚、曹世光、曹世衡、曹惟介、曹惟颂、曹惟和、曹惟益、曹惟周、曹汝衡、曹正甫等13位寿官,而据相关记载整个明朝仅恩赐寿官19次,且每次每县大多在4人以下,可见寿官之难得。寿官虽然没有“公干”,但是在乡里尤其是族内能够受到极高的尊敬,享有崇高的地位,这使其与年龄较小的同辈族人产生明显的待遇差别,同辈内的年龄分化现象可想而知。
表4-6 雄村曹氏宗族仁祠支下的部分寿官名单
资料来源:根据《雄村曹氏仁祠行列:关宗以应文世惟汝》中的寿官记载编制。
(二)商人
雄村曹氏宗族外出谋生的族人中,有不少经商有成,如前文所述曹文修和曹士琏、曹世昌、曹景廷、曹景宸、曹文境、曹錤等。这些人凭借超强的个人经营能力,挣得不少财富,拉大了雄村曹氏族人的贫富差距,原来较为平等的同辈关系,因为财富的多少而产生地位分化。但是这些富裕的族人并非为富不仁,而是时常捐赠财物资助宗族活动,也经常救济贫苦族人,从而促使平辈关系转变为“施惠—受惠”的关系,“一施一受”很直观地反映出宗族分化。
同时,大商人捐资建设各种宗族基础设施,如曹景廷和曹景宸遵照父亲曹世昌的遗命在村中“建文阁,修书院,立社祠,筑园庭”,极大地拓展了雄村曹氏宗族的集体活动空间。在此过程中,不仅礼祠得以建立,使曹宗礼支下各房有了自己体面的祭祀之所,而且礼祠获得了仁祠支下各房较为充分的认同,仁礼两祠可以共同处理宗族事务。由于此时礼祠七房在扬州成为盐业总商拥有巨大财富,是各种宗族设施建设和修缮的主力,七房具有较高的话语权,如朱太夫人就可以号召宗族修改寡妇不得再嫁的族规,命令子孙修建通往县城、岩寺的石板路等。不难发现,原来地位低下的礼祠因为经商财富大幅用于宗族基础建设,不仅把地位提升到与仁祠平起平坐的位置,而且七房的话语权尤为重要。换句话说,经商财富不仅打破了嫡庶观念造成的分化,而且反超嫡庶关系,造成了另一种宗族分化。
(三)雇佣工
虽然同样是受雇于人,但是雇佣工也包括诸多等级。一是学徒,一般没有工资,由师父包吃住,但是地位非常低下,师父可以想打即打、想骂即骂,如果“脑袋不灵光”,还有随时被赶走的可能。二是伙计,当了三年学徒之后,有可能升为伙计,经常做些跑腿和苦力工作,伙计有工资,但是工资和身份均比较低。三是掌计(相当于会计),如果被老板发现能写能画,伙计就有可能被提拔为掌计,在柜台算账,此时工资和地位均有所提高,老板不会轻易辞退。四是副手,如果发现具有经营才能,则会提拔为副手进行锻炼,并检验是否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以备后用。五是经理,可以管理一些伙计、掌计,也可以有自己的副手,地位比较高。六是店长,如果具备独当一面的经营能力,就会被晋升为店长,全权负责某一店面的经营。由于雄村曹氏族人在外经商大多采取帮带经营方式,促使这种具有等级色彩的职业分工带来的身份差异很容易传回到村内,直接导致职级性宗族分化。对此,80余岁的朱姓村民说:
回家的时候,别人肯定会问你在外面做的什么工作呀,干的什么职位呀,说做会计肯定比说当伙计更有面子,说当经理、当店长肯定比说当会计更让人高看一等。
(四)农民
在家务农的族人通常是妇女和老年人,就性别来说,“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使男性普遍外出谋生,而女性持家务农,造成男女职业分化。就年龄来说,年轻人外出谋生的同时,老年人则因为身体状况较差而只能居家劳动,形成年龄的职业分化。
三 分化的抑制
(一)孩童教育:力争起点公平
竹山书院设立蒙童馆,不管父辈是官员、商人、雇工还是农民,也不分嫡庶、长幼,族中孩童均具有进去接受教育的机会。虽然有钱的家庭可以成立私塾、聘请先生进行专门教育,但是贫困家庭的孩童也可以进去陪读或者旁听。这种力争起点公平的宗族教育,使族中有天赋或者有志气考功名的贫困子弟不致埋没,也使这些贫困家庭有“出头”的机会,对抑制宗族分化起到一定作用。
(二)荣誉标准:树立多元榜样
崇德报功祠设有“有功于国、有德于民、有惠于乡”三条入祠享祭标准,要求族中官员立功于国、商人施惠于乡、普通人德行于民。这三条标准涵盖了官员、商人以及普通族人,为从事各种职业的族人提供了死后享受阖族公祭的资格。让族人认识到,不管处于何种职位、从事何种职业,只要符合这三个标准,都会得到全族的认可。这种全族性的荣誉共识,能够有效缓解因职业不同而造成的分化。
(三)房支合议:规避一家独大
不管是明朝时培养出曹祥和曹楼等高官的长房和三房,还是清朝时培养出曹文埴、曹振镛“父子尚书”和曹士琏至曹錤祖孙五代大盐商的七房,虽然在雄村曹氏宗族中具有相当重要的话语权,但是始终没有改变房支合议格局,即仁祠事务由长、二、三、四房合议,礼祠事务由五、六、七房合议,全族事务由仁礼两祠合议。雄村曹氏宗族的房支合议传统促使房支之间相互尊重,不因房盛而自傲,也不因房弱而自卑,从习俗传统和行为模式上规制了辈分分化和房支的再分化。正因如此,雄村曹氏族人往往常谈七个房头而少谈其下的分房头。
第六节 社会冲突
雄村曹氏宗族作为一个不断变动着的组织实体,在社会交往中,既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族内矛盾和冲突,又存在诸多外部挑战和纷争。一方面,族内矛盾的反复出现,加剧了它的分化;另一方面,族外矛盾的协力应对,促进了它的团结。雄村曹氏宗族始终在社会冲突中保持着分合均衡的局面。
一 宗族内部冲突
就族内冲突而言,在雄村曹氏后人的讲述和曹氏宗族相关资料中,均没有发现房支间的冲突事件,反而仁礼两祠的世代冲突和一些家庭纠纷比较常见。
(一)仁礼两祠的冲突
1.冲突概况
如前所述,明朝初期,曹永卿娶雄村洪氏,生了嫡子曹宗仁,而后娶义成村朱氏,生了庶子曹宗礼。后来,曹宗礼被过继给居住于郡城的同族伯父作为继子而迁居郡城,其三个儿子均在郡城脱产读书,不仅不能充作劳动力,反而各种花费很大,于是生活过得捉襟见肘;而此时居住于村的曹宗仁则带领四个儿子“边耕边读”,生活过得颇为富裕,到曹祥官至“大中丞”时,曹氏两分支的差距更为扩大。由于曹宗礼是庶出,并且被过继给他人,其儿孙辈经济实力也比较弱,因而曹宗仁支下一些人看不起他们,不让他们入享祭祀曹氏家庙,导致雄村曹氏两分支结下嫌隙。
当曹宗礼支下子孙由郡城返回雄村居住时,曹宗仁支下一些人表示出了不欢迎和排斥态度,甚至有人趁夜晚向他们门上泼粪。直到清朝时,曹宗礼支下七房既富且贵,实力早已远远超过仁祠各房,但是他们依然不被允许享祭仁祠,于是他们就合议建造属于自己的礼祠。然而,仁祠还是有些人非常看不起礼祠的人。据村民曹雪安讲述:
就在建设礼祠的过程中,仁祠里的一位老太婆就经常到礼祠门口诅咒,骂“白果树做正梁,老的不死少年亡”。据说,礼祠还真有不少年轻人就死了。
不过,村民曹大伟说:
当时,是有个老太婆诅咒他们,听说后来也死了一些人,但是怎么可能凭老太婆一句话就能把人说死呢?人死应该属于偶然情况。
随着礼祠的顺利建成,雄村曹氏宗族最终形成了两祠并立的格局。
2.冲突的缓解
(1)个人调解。虽然两个分支的族人存在矛盾,但并非你死我活的矛盾,并且挑事的族人也是少数,因而每当发生冲突时,他们总会请德高望重的长辈出来评理,这些长辈通常是尚和的态度,几经协商就能够缓解冲突,比如桐公出面成功调解了“泼粪事件”。不过,依靠个别长辈的威望只能解决单个冲突问题,并不能彻底化解矛盾。
(2)折中定位。虽然礼祠的建立坐实了雄村曹氏宗族两个分支的分化,但是为了把这种分化降低到最小程度,经过七个房头老爹和一些族老的共同协商,仁祠仍然被称为曹氏家庙,而礼祠被称为曹氏支祠。并且,礼祠各房被允许于正月初二到仁祠祭拜先祖,而仁祠各房并不需要到礼祠去祭拜。这就明确了曹氏宗族两个分支的地位和关系,为合议处理宗族的整体性事务打下基础。
(3)共建族产。为了整合雄村曹氏宗族,仁礼两祠组建了仁礼膳,创建两祠的沟通和合议机制,并且共同修缮南厅、建设崇德报功祠和竹山书院等宗族公共设施,这不仅极大弥合了两祠的隔阂与矛盾,而且使两祠共治雄村曹氏宗族成为常态。
(二)家庭冲突
雄村曹氏宗族中的家庭冲突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田地纠纷引起的冲突。如跨过地界耕种他人田地引起的冲突,通常先找公认的长辈进行调解,采取重新丈量与核对地契的方式解决;如果此长辈解决不了,就会找“家长”解决,“家长”考虑到“本家”的“面子”,会极力进行调解;如果“家长”还解决不了,则由房头老爹进行调解,一般情况下,本房内的矛盾在房头老爹处没有解决不了的,房头老爹会利用宗族权威进行压制性解决,不会闹到打官司的地步。
二是房产纠纷引起的冲突。由于“分家不分房”的情况比较普遍,兄弟成家后仍然共同居住于一座院落内,难免产生一些房产纠纷。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那时候,许多男性并不在村,妯娌之间需要互相帮忙,而且大家对房产也没有现在那么看重,所以在“家长”的调解下,兄弟或者妯娌之间消消气,就和好如初了。
三是因不孝引起的冲突。对于不肖子孙,“家长”会进行训斥,如果仍旧不悔改的话,房头老爹则会利用族规进行惩戒,如打屁股、抄族规等。据村民曹炳益讲述:
一般情况下,“家长”和房头老爹教育他之后,就会变老实了,没有顶着干的。要是顶着干,那还能有他的好(受)?
因此,雄村曹氏宗族中没有族人因为不孝而被逐出宗族的情况。
四是因牲畜乱跑造成的财产纠纷。牲畜乱跑最容易产生冲突,比如甲家的猪跑到了乙家的田里毁坏庄稼,乙家就会受到很大损失,如果没有当场抓获而甲家又不认账,则乙家的损失不仅得不到弥补,还会与甲家产生冲突。对此,宗族很难处理。于是规定,只要牲畜跑进别人田里毁坏庄稼,打死牲畜者和庄稼受损者均分牲畜,牲畜所有者因为没有看管住牲畜而给他人造成损失,本身就存在过失,不能参与牲畜分配。
二 宗族外部冲突
(一)整体性冲突
1.冲突概况
曹氏宗族自落户雄村以后,经历过至少三次整体性族外冲突。第一次是曹洪之争,即前文所述的曹氏宗族利用购买“芋头田”破坏洪氏祖坟风水以实现村庄风水轮转的事件。第二次是曹鲍之争,雄村曹氏和棠樾鲍氏为了争夺雄村中隅的一块风水宝地(曹氏家庙所处位置),闹到了县衙,为了能够赢得官司,两个望族不仅各自编制了有利于己的理由,而且动员各自的宗族力量进行“冷对抗”。第三次是火烧懿寺事件,雄村正北城阳山上的懿寺香火比较旺盛,但每当举办大型烧香活动时,雄村就会莫名失火,曹氏宗族请风水先生几经克制无果,就组织族人一把火把懿寺烧了,从此雄村很少失火,但是被懿寺僧侣告到了县衙,曹氏宗族又汇集族人智力、财力和人脉以最小的代价解决了这一冲突。
2.冲突对曹氏宗族的影响
第一,外部冲突的压力强化了曹氏宗族的整体性。面对外部冲突,曹氏宗族的各个房头老爹和族老通常倾向于会聚全族之力迎难而上,各个族人也会捐弃前嫌,尽自己的一分力量维护宗族利益,并且以此为荣。全体族人的齐心协力,促使雄村曹氏宗族有能力和底气应对历次大型冲突。
第二,领悟到要想在冲突中不吃亏就得官商双盛。正是由于雄村曹氏宗族培养出一些高官和富商,成为地区望族,才使县太爷在处理冲突时不想得罪曹氏,极力调和双方而不是简单做出不利于曹氏的裁决。经过这些事件,雄村曹氏宗族更加注重宗族教育,力争培养越来越多的人才,通过官商双盛来达到维护整个宗族的地位和利益的目的。
(二)个体性冲突
个体性冲突主要体现在坟地冲突上。由于坟地通常依据风水理论选定,大都在村外,一般家庭不会请守墓人看守,因此经常出现坟地侵占事件。这其中,既有曹氏族人侵占他人坟地的情况,如曹绍文把刚去世的近祖埋葬于项志伊家的坟地范围内;也有他人侵占曹氏先祖坟地的情况,如应周公坟地被项扶章侵占做屋。不管哪种情况,坟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一般是:被侵占人发现坟地被侵占,首先想到的是要报官打官司;然后侵占人找中间人(共同认可的人)说情要“私了”,被侵占人考虑到风水破坏已成事实,难以恢复,通常会给中间人“面子”,答应与侵占人协商赔偿事宜;最后,在中间人的撮合下,基本上会找到一个可以令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如曹绍文付“田租壹拾贰担计价银壹百贰拾两于项”买下所侵占坟地,项扶章给应周公后人“每年偿租捌百五十文”作为补偿。
第七节 社会保障
雄村曹氏宗族中既有富人也有穷人,既有人财两旺之家也有人丁凋零之户,但是作为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亲族集体,曹氏宗族利用租田为族中带子寡妇、贫困子弟和孤寡老人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通过商会、官威和族房为族人提供了必要的庇护。当然,有些族人也会在危急时刻做出护族行为。
一 族内救济
“徽商是宗族特性极为鲜明的商业集团,宗族观念强,乡土意识浓。往往盛馆舍以广招宾客,扩祠宇以敬宗睦族,立牌坊以传世显荣,置义田以养族之贫者,建义屋以居无庐者,修家谱以联祖追宗。”族中经商之人成为救济族人的主要资金来源,较为充足的救济资金不仅使救济范围比较广,也使救济力度比较大。“雄村人曹景宸、曹景廷兄弟,尊祖好义,创建统宗祠,建竹山书院,在休宁置义田500余亩,以收入救济族中寡妇,资助族中士子赴省、京参加乡试、会试费用。”雄村曹氏宗族拥有雄厚的救济资金,族内救济大致可以分为寡妇救济、教育救济和老人救济。
(一)寡妇救济
由于男性大量外出谋生,充满着各种不确定风险,根据表3-1可知,雄村曹氏仁祠客死他乡人数逐世上升,第五世有1人,第七世有8人,第八世骤升至29人,说明越来越多曹氏男丁外出之后难以再回村内,这意味着越来越多在村持家务农的妇女将成为寡妇。丈夫的去世,使她们不仅失去了伴侣依靠,而且断绝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朱太夫人曾说寡妇是族中最苦的一群人,她们平时持家务农已经十分辛苦,丈夫的去世更是令她们的生活雪上加霜。因此,她极力推动曹氏宗族对族中寡妇的救济。如果寡妇打算再嫁,只要所生男丁留在村内,宗族不予阻拦,并且将寡妇当作曹氏女儿对待,给其置办嫁妆,令其风光再嫁;如果甘愿守寡和抚养子女,族中给其每年“三担六”粮食,供其生活。
(二)教育救济
雄村曹氏是名门之后,一直非常重视族人教育,考取功名既是个人追求,又是宗族荣誉。明朝初期,曹祥衣锦还乡后,就鼓励子孙读书,设立书屋,让族中穷人可以就读,并成立文会组织专门督办此事。到了清朝中期,曹氏宗族更是建立了享誉徽州的竹山书院,由仁礼膳公举族人组成文会组织,督察所有适龄族童入学读书。首先,竹山书院设立蒙童馆,所有族人不分贫富均可在此受到启蒙教育;其次,贫困家庭的孩童可以进富裕家庭办设的私塾陪读,文会组织可以进行协调沟通;再次,专门设立学田,以供贫困家庭孩童耕读,维持基本生活;最后,族人只要参加乡试、会试、殿试,均可获得宗族提供的“盘缠”,如参加乡试者可以获得三十吊钱,考中之后还有奖励。这种涉及教育机会、生活费用、考试路费等全方位的教育救济,对穷困族人来说,算是享受了某种程度上的“公费”教育,更为他们提供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三)老人救济
针对贫困老人的救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长期定额制,对于族中一直处于贫困状态的老人,房头老爹会进行合议,确定救济对象和救济数额,形成定制,让其每月到祠堂仓库领取,算是由宗族供养他们;二是短期申请制,如果有些贫困老人还有劳动能力,平时可以自给自足,但是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意外事故陷入生活困境时,可以向房头老爹申请,然后由各房房头老爹合议商量救济数额,商定后让此贫困老人到祠堂仓库领取。据村民曹炳益讲述:
宗族救济族中贫困人家,房头老爹同意后,就可以去祠堂的仓库领取稻谷粮食,属于实物救济。
二 族内庇护
(一)商会庇护
在传统社会,国家缺乏强有力的权力控制系统和治安管制系统,导致许多关卡和地方官巧立名目、巧取豪夺,地痞流氓称霸一方、敲诈勒索。比如,《徽河零货捐全案》有载:“从前,徽人在江浙盐、当两业,富商钜贾颇不乏人,汇寄大宗信货,取道各卡,估本抽厘。”说明这些在外经商的族人往家里邮寄一些财物都会受到沿途关卡的盘剥。再如,《屯溪市志》记载:“徽河水流江浙,舟楫络绎,通商大川,沿途从无阻挡,惟舟行宪治水南米滩即尾滩地河,近有无籍之徒,势籍(藉)地利,纠众盘踞,用强邀截客船,不容邦(帮?)牵(纤)上滩,霸纤把持,专取其利,任意勒诈,不令商民酌量给力,硬索钱文,稍不遂欲,持刀断纤,并掷石击舟,且百般凌虐。若不用彼纤,即阻舟不许放行。往来行人,既虑长途日暮,难以羁程,受此荼毒,苦莫言状,至今嗟叹载道,视为畏途。”说明各种商道常有盗徒出没强取豪夺。此外,江浙、湖广、云南、四川等地不少史志中均记载有徽商被勒索或者抢夺事件。可以说,雄村曹氏在外谋生的族人尤其是商人,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经营环境。此时组建或者加入商会,不失为一种求安策略。一方面,商会能够把分散的商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讨应对之策,或者联名上书官府要求整治,或者组建安保队;另一方面,商会能为遭受损失的人提供救济性资助,帮助其渡过难关。雄村曹氏茹涵堂在扬州经营盐业,就有这种庇护功能。
(二)官威庇护
雄村曹氏宗族培养出大小官员两百多位,使其在官本位的传统社会中,获得了崇高声誉和无限官威。至曹振镛时,村口下马亭勒碑:“满汉不论,文官下轿,武官下马。”每位到徽州府和歙县任职的官员,均会在上任伊始拜访雄村曹氏宗族。这种由族中高官带来的宗族威望,使官府忌惮雄村曹氏,不但不敢盘剥他们,反而有不少“拍马屁”的官员为了奉迎他们而提供各种保护。如图4-2所示,曹氏族人要求官府保护应周公坟地山林不受侵犯。同时,从前文所述曹氏宗族与其他宗族的冲突结果来看,雄村曹氏从官威中受益良多。此外,对于在外经商的雄村曹氏族人来说,得到的庇护更为直观。一是获得皇帝的认可,从皇帝处得到庇护,曹世昌曾接待康熙皇帝第二次下江南,乾隆六次下江南均是曹文埴负责安排,自曹士琏至曹文埴祖孙四代曾多次捐资或者募捐为皇帝筹备军饷、赈济款项等,为朝廷做出很大贡献,因此乾隆皇帝钦赐其“四世一品”匾额,曹氏宗族获得皇帝的庇护力度可见一斑;二是雄村曹氏做官的族人遍布多地,并且上至军机大臣下至县官,能够为游走各地的雄村曹氏商人提供官方庇护。从更为宏观的视角来看,由于曹氏宗族不断鼓励族人读书入仕,向清政府紧密靠拢,宗族的命运于是与清政府的国运连接起来,随清政府的兴旺而兴旺。
图4-2 应周公坟地禁山碑
资料来源:由村民曹大伟提供。
(三)族房庇护
当族人与其他宗族产生纠纷时,房头老爹就会出头庇护。据村民曹大伟讲述:
曾经有个族人与旁边村村民因为上山砍柴问题发生了纠纷,房头老爹就带领族人出面解决,老爹去可以保护他不受对方欺负,还可以保护宗族的“面子”,维护宗族利益。
另外,文会在参加郡县组织的文化活动中,也会为族人争取发展机会,如入县学、郡学学习。可以看出,雄村曹氏宗族对族人的庇护,不仅有防卫性的消极庇护,更有发展性的积极庇护。
三 仗义护族
除了宗族会对族人起到庇护作用外,一些普通族人也会做出仗义护族的行为。例如,“麻三王爷”是雄村曹氏普通族人,在家排行第三,小时候得天花,留下一脸麻点,面色蜡黄,同辈族人送雅号“麻三黄爷”,因“黄”“王”在方言中同音,又被叫成“麻三王爷”。在太平军进村征粮时,“宰相府”等富户的粮食被分开藏匿于普通族人家中,结果太平军征粮无获。于是太平军放出话说,将要进行全村大抄查,发现藏匿者杀头烧房。“麻三王爷”不忍贫困族人蒙冤被杀,思索一夜决定找太平军头目谈判,说:“相府藏粮的地方我知道,是我经手办的,那几户藏粮人家是看在亲情分上,不得已干的,他们没有罪,罪在我一人。假如长官饶了他们死罪,不抄、不烧,我愿意叫他们献出粮来。至于我是罪有应得,该杀该剐,听凭发落。”太平军头目听了他这些话,感觉他是个血性汉子,答应了他的要求,并没烧杀贫困族人,仅带了粮食走了。至于“宰相府”被烧,可以说是意外,因为府内门户太多,太平军进去后难以走出,情急之下放火烧毁,不属于太平军头目的承诺范围。
总的来说,雄村曹氏宗族的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多面性、层次性、深刻性和互动性,使不同类型的族人均可以受到相应的保障,并且为了能够让这种保障持续下去,族人也会不断通过读书入仕、经商致富和舍生取义等方式旺族护族。
第八节 雄村社会变迁
1949年以来,雄村在土地改革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认同对象、村庄支配力量、村庄生活状态、村民行事准则等均产生了较大变化。
1950年10月,雄村开始土地改革,根据土地占有量和剥削量划分阶级,地主田地被没收,祠堂和工商业者以及富农用于出租的田地被征收,分配给无地或者少地农民,此举使雄村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1953年,村民开始组建互助组,进行互助生产;1955年,村子进入初级社,开始生产合作化;1956年,由初级社进入高级社,土地变为集体所有,耕畜、大型农具折价入社;1958年,在20多天内,高级社并入人民公社,开启了“一大二公”的集体化生活模式。此时,雄村曹氏宗族意识进一步淡化。
改革开放以后,各种乡办、村办和个人办的企业日益增多,村民的市场意识觉醒。随之而来的是,以个人利益为价值追求的村民突破生产队格局开始自由抱团,形成利益共同体。面对“唯利是图”的村民和“倒卖公产”的干部,不少曹氏后人十分揪心,非常向往传统社会中有规矩且富有亲情的宗族生活,表现出他们既想突破限制而获利又想利用宗族致和谐的矛盾心态。
(一)个人利益追求造成宗族进一步分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不少曹氏能人大量外出发展,当这些人挣到钱之后,就定居村外,并且把父母与兄弟姐妹一起带过去工作和生活。他们在村内基本上没有什么牵挂,因而很少过问村庄治理和发展,与村庄处于分离的状态。而没有外出发展能力的曹氏后人,则只能投奔乡办、村办、个人办的企业,并且依附于他们,每种依附关系均会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小圈子”,这些“小圈子”的相互竞争和对立造成了村庄社会分化,导致“多圈共存”的复杂格局。尤其是在村民选举的刺激下,村庄社会又被生硬地划分为相互对立的两部分,两部分极力拉票并且极力诋毁对方,许多村民为了候选人给予的或者许诺的利益,主动参与或者被裹挟进这种难受限制的“选举大战”中,出现夫妻不和、兄弟不亲、父子反目的现象。村庄社会进一步分化,个人原子化现象表现得非常突出。
(二)宗族观念弥合选举导致的村庄割裂
当曹氏后人受够了这种分化状态后,开始在相互发牢骚和抱怨中达成共识,即还是传统社会氛围好,夫妻相亲、族人相敬、邻里和睦,各姓氏彼此尊重、礼尚往来、敬语不断,遇到纠纷也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这种意识在2015年10月雄村曹氏祭祖大典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虽然祭祀的对象是曹氏先祖,目前村庄旅游开发主要围绕着曹氏宗族辉煌的历史进行,但是“大家都是吃的曹家祖先的饭”,因而许多非曹姓的村民还主动为此项活动出钱出力、出谋划策。用雄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曹剑明的话说:
这是我们雄村几十年来最和睦的时候,也是“村两委”配合最好的一次活动。有了这次模板,以后就好搞了。
第九节 雄村社会实态
当前,雄村与航步村合并,曹氏人口占村庄总人口的比重下降。村庄社会组织比较少,较为知名的仅有雄村曹氏文化研究会。社会交往主要是亲戚、牌友、同事、异性兄弟等,村民的婚娶对象以本地域为主,购物地点主要是县城超市。由于职业选择、价值观念、兴趣爱好以及交友圈子的不同,村民间的职业分化、同姓分化、年龄分化非常明显。此外,曹氏宗族的没落使其失去了救济和庇护能力,村民的社会保障主要由政府承担。
一 社会构成
(一)人口分布
2011年11月,雄村与旁边的航步村合并,村名沿用雄村,但是分成雄村支部和航步支部。据2015年《雄村村情手册》记载,雄村支部15个村民小组、698户、2024人,航步支部9个村民小组、427户、1192人,合计24个村民小组、1125户、3216人;而《雄村村情手册》上总户数、总人数则分别是1314户、3518人,与各村民小组户数和人数累加的数目分别相差189户、302人。据了解,误差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村民小组比较涣散,导致各小组统计数据比较滞后;二是对雄村中心村的统计有误,雄村简介中显示,2014年雄村中心村449户、1665人,许多村民也表示雄村中心村有400多户、1600余人。因此,《雄村村情手册》上的总户数和总人数是相对可信的。虽然各村民小组的数据存在误差,但是仍可以为各村民小组的人口分布和占比情况提供参考(见表4-7)。
表4-7 2015年雄村各村民小组人口分布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雄村2015年《雄村村情民情手册》编制。
(二)姓氏结构
就雄村中心村而言,曹氏仍然占大多数。据村党总支书记程×华讲述:
在雄村中心村居住的姓氏有十几个,其中曹氏约占65%,洪氏、朱氏、李氏、汪氏分别约占5%,其他姓氏约占15%。
二 社会组织
与传统社会相比,村内的社会组织很少,主要有森林防火巡逻队、农业协会和雄村曹氏文化研究会三个。
(一)森林防火巡逻队
森林防火巡逻队主要由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民兵队伍组成,配有专门的灭火工具,负责雄村周边山林的防火巡逻和定期检查。
(二)农业协会
雄村农业协会主要是为了带动村庄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而成立,比如联系茶商、大豆商贩等进村收购。但是由于雄村土地有限,并没有形成规模经营,因而农业协会的价值和功能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雄村曹氏文化研究会
为了挖掘雄村曹氏文化资源,提高旅游文化品质,“雄村曹氏文化研究会”成立,挂靠于雄村乡政府名下,会长为曹政训,副会长汪文利,秘书长曹雪安,均系乡政府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理事曹大伟,是研究会主力干将,具体成员情况如表4-8所示。目前,研究会的主要功能有三项:一是集中人力和资源深入研究曹氏文化,抢救村庄历史;二是接待来访,为视察的上级领导进行讲解和推介文化资源以争取财政支持,为新闻记者和专家学者提供文化解答以扩大村庄影响;三是联系其他地区曹氏后人,加强联系网络。
表4-8 雄村曹氏文化研究会成员名单
资料来源:根据曹政训会长提供的名单编制。
三 社会交往
改革开放后,村民可以自由迁徙,外出谋生的人越来越多,婚姻圈越来越大,同时道路交通越来越好,村民的社会交往内容和范围呈现扩大趋势。
(一)婚姻圈
据村中十余位老人讲述,村中50岁以上的中老年男性的妻子大多数来自方圆10公里的地域范围内,少数来自10~30公里,超过30公里的则相当少见;其姊妹外嫁的地域范围与此类同。而村中5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由于外出到江浙沪广等发达省份以及合肥等省会城市经商或者打工,许多人在村外自由恋爱,但是最后能结婚的人不到总数的一半,多半外出的青年人还是需要回到村内由亲友介绍结婚对象,因此青年人的婚姻圈范围比较大,但重心还是集中于本土,“圈层结构”非常明显,约20%在200公里以外,30%在50~200公里,50%在50公里以内。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没有宗族的限制,村内不再有大小姓之分,各个姓氏可以自由通婚,甚至曹氏内部也可以结婚。
(二)村内交往
1.亲戚交往
由于村内不同姓氏以及曹氏内部可以自由通婚,村民亲戚关系网络比较复杂,这也意味着亲戚交往成为村内最频繁的交往,其主要交往方式有以下三种。一是礼尚往来,逢年过节需要走亲串门,如果亲戚有喜事需要给份子钱,少则一百元,多则上千元。二是互帮互助,遇到红喜事时,事主会主动通知亲友,一方面让亲友参加喜宴,另一方面是找亲友帮忙处理诸如做饭、端盘、管事等杂事;遇到白喜事时,事主会第一时间通知三代以内的亲人,让他们来奔丧,通知德高望重的长辈帮助处理丧葬事宜,通知同辈的年轻亲人帮忙干苦力,其他亲人如果没有接到通知,则根据自己意愿主动前来帮忙。此外,农忙时如果自己家的活干不完,可以找亲戚换工。三是闲聊,清闲的时候,亲戚之间相互串门“拉家常”,内容非常广泛,与传统社会不同的是,如今村民对国家政策和政府官员的议论增多。
2.牌友交往
村中许多人热衷于打牌,就家庭内部而言,父母子女、祖孙三代都可以同桌打牌。就家庭以外而言,大多根据年龄进行组桌打牌,如老年人与老年人一起打,青年人与青年人一起打,老年人和青年人基本上不会组桌打。据村民曹大伟说:
我们都是老年人一起打牌,不是为了赢钱,而是为了休闲娱乐一下,锻炼锻炼大脑,如果长时间不动大脑,容易得老年痴呆症。我基本上每月要打牌3~5次,上午到田里干农活,下午打牌锻炼大脑。
而青年人打牌除为了打发时间以外,还有赢钱的想法,老年人没有钱,他们肯定不会愿意和老年人一起打。青年人不上班的时候,只要能凑齐人数,随时可以打。
3.同事交往
由于许多村民在一起工作,如同一茶厂、同一商店或者同一工厂,他们往往具有同步的生活节奏和作息时间,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彼此熟悉,下班后往来频繁。因此,在遇到困难或者红白喜事时,同事往往会提供帮助并积极参与。就村干部而言,如果别的村干部家里遇到红白喜事或者建房添丁,也会根据人情礼节出席。
4. “义气”交往
有一部分村民基于相同或相似的偏好、脾气和利益需求而结拜为异性兄弟,在生活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形成利益共同体。如果某一个结义兄弟出事,其他一些兄弟就会出钱或者出力帮其解决。当然,如果他们集体做些有损乡里的事,则会被村民诟病为“黑社会”;如果通过这些关系来拉选票,也会被其他竞选人批评为“黑社会”。
(三)村外交往
对于长期居住于村里的人来说,村外交往总是有原因和目的的,否则没必要出村。据此,可以把村外交往分为走亲戚、购物和打工三种。并且,随着婚姻圈和市场圈的扩大,村民的交往范围比传统时期扩大不少。
1.走亲戚
以往走亲戚,由于路途比较近,通常是当天去即可当天回,而现在许多亲戚居住于较远的大城市,走一次亲戚,肯定需要在城市里住上几天。对于居住比较近的亲戚,则可以骑电动车或者开小汽车前去,通常是早上去,在亲戚家吃了午饭,聊到三四点钟再开车回家。
2.购物
虽然村内有十几家商店,可以满足村民最基本的日常生活购物需求,但是大多数村民仍然偏向于到7.5公里外的县城超市购物,天润发超市是雄村人最喜欢光顾的超市之一。村民主要的出行方式是骑电动车和坐公交车。如表4-9所示,每天有8对往返县城的公交车,两辆车相间运行,从7点到17点,共运行10个小时。笔者曾于2015年8月26日至9月21日,定点观察每天7: 30~8: 30、16: 30往返于雄村与歙县的公交车乘客量,对于可载客30余人的公交车而言,满客的天数约为12天,半满客的时候约为10天,载7人以下的情况仅有5天。当询问乘客的出行目的时,70%多的人说是去购物,且多数人采购完并没有过多地在县城逗留就返回村庄了。因此,16: 30坐车返回雄村的乘客通常比较少,多的时候有10余人,少的时候仅有4人左右,大都携带着采购回来的东西。
表4-9 歙县到雄村的往返公交车次时刻
3.打工
由于村庄离县城比较近,不少村民白天在县城工作、晚上回村居住,从工作日的电动车流量就可以看出,早晨7点多不少人骑电动车进城上班,下午17~18点钟又有大批电动车骑回村内。这些“电动车族”有时会带着大包小包的物品回来,有时会搭载没有来得及坐公交车的村民进城和回村,成为联系村庄内外的重要群体。
四 社会分化
当前雄村社会分化主要体现为职业分化、同姓分化和年龄分化。
(一)职业分化
随着市场化的发展,雄村外出经商者约有数十户,其中十余户资产在百万元以上;打工者以年轻人为主,约占全村人口的一半,他们主要从事木工、装修、石刻等技能性工种,年均收入在四五万元左右,某些人处于中层领导职位(如经理、包工头等),年收入在十万元以上;在村务农的主要是中老年人,约占雄村总人数的40%,其中有约一半多是边务农边打零工,务农主要是种植水稻、大豆、茶叶、玉米等,零工主要是道路维护、泥水匠、清洁工等,每年收入约为一两万元;其他约占5%的老年人丧失劳动力或者仅具有半劳动力,主要靠政府救济、务农和捡废品等生活。职业的不同,造成收入差距颇大,同类职业或者同等收入的人容易聚在一起,而不愿意与低收入者过多接触,村庄社会因职业差别而产生分化。
(二)同姓分化
除了不同姓氏之间会产生分化之外,同为曹氏的人也产生了分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因利益产生的分化,比如两个兄弟为了争房产,往往一吵架就结下了恩怨,并且赌气老死不相往来而形同陌路,这与传统社会时经过“家长”或者房头老爹调解就能很快恢复亲情关系形成鲜明对比;二是因选举产生的分化,村民选举中的不规范拉票,促使父子、兄弟意见不合,甚至声称要断绝关系,造成了家庭分化;三是因偏好产生的分化,比如曹姓中有些人因为见多识广或者占有一些资源而比较傲气,以为自己比别人强很多,别人应该听从或者认可自己的观点,同时对别人提出的观点和看法总是挑刺,导致别人虽然明白他说的话有道理,却因为看不惯他的态度而反对他,由此造成两人不睦甚至分道扬镳,并赌气不出现在同一场合。
(三)年龄分化
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接触的东西完全不同于村内,他们的思想观念与苦于养家糊口的中年人和长期居住于村中的老年人形成鲜明对比,造成村庄社会的年龄分化。首先,年轻人习惯于城市生活,而老年人偏好于村庄生活,中年人长期奔波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在生活方式上出现分化。其次,年轻人每天想着如何一夜暴富,中年人想着如何能够多挣工资,老年人想着够吃就行,生活观念出现分化。最后,年轻人以为自己紧跟时代发展而见多识广,中年人以为自己城乡生活经验丰富,老年人偏向于把传统的思想观念灌输给年轻人,不同的生活经历造成不同年龄段的人缺乏相互认同。
五 社会保障
虽然在改革开放以后,村庄宗族意识有所回潮,但是曹氏宗族始终没有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人把大家“拧成一股绳”,也没有太多的族人甘愿为宗族付出。换言之,曹氏宗族既没有形成实体,也没有相应的资源支持,仅停留在观念层面。因此,传统社会由宗族供给的社会保障难以再现。政府供给的社会保障覆盖全村,主要体现在:一是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位低保户每月可得110~150元的低保补助;二是孤寡老人保障,五保户每人每月可得235元五保补贴;三是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65元养老金,7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70元养老金;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标准根据就医的医疗机构而定,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为65% ~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为55% ~80%,城市一级、二级医院补偿比为50% ~70%,城市三级医院补偿比为50% ~65%,非直补医院、省外医院补偿比为50% ~55%,被处罚医院补偿比为30% ~50%,大病保底补偿比为45%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