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流动中的中国男性婚姻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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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生育率的持续下降,中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目前中国已经是出生性别比最高的国家之一,男性过剩和男性婚姻挤压等问题已经出现。已有研究表明,中国自2000年以后存在严重的男性婚姻挤压,2013年之后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在10%以上,2015~2045年将达到15 %以上,平均每年大约有120万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找不到初婚对象(李树茁等,2006a)。

根据婚姻择偶梯度理论,男性在自身阶层以外择偶时,通常是“下向婚”,女性则通常是“上向婚”(郭志刚、邓国胜,2000)。婚姻梯度的存在使处在梯度最高阶层的男性和最低阶层的女性有更大的选择空间,而处在最低阶层的男性和最高阶层的女性存在成婚困难(石人炳,2005)。因此,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劣势,农村男性成为择偶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已有研究表明,婚姻挤压的后果主要由农村男性承担,尤其是由经济贫困地区的农村男性承担(陈友华,2004)。目前关于中国婚姻挤压的研究也主要以留守在农村的男性为研究对象。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年龄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部分遭受婚姻挤压的农村未婚男性也加入城乡人口流动的队伍。因此农村劳动人口向城市流动,虽然不能改变总体人口性别结构和过剩男性的规模,但影响到性别结构和过剩男性的区域分布,使得婚姻挤压突破城乡的界限,表现为城乡同时失衡。与此同时,女性人口流动和女性婚姻迁移也加剧了性别结构和婚姻挤压后果的空间转移,使得婚姻挤压往往由贫困地区的农村男性承担(Das Gupta et al., 2010)。另外,受行业性别分工的影响,农村流动人口的男女两性在城市生活场域内处于相对隔离状态,使得城乡、区域与群落间的性别失衡态势更加复杂和严重。因此,在农村劳动人口进行大规模城乡流动的背景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分布可能会突破城乡的界限,同时存在于农村和城市中。我们可以推测,在城市生活的农村流动人口中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大龄未婚男性,其规模也必将随农村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男性婚姻挤压和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引起了政府、学界和媒体的关注。不少学者认为,婚姻挤压不但直接导致部分男性无以婚配,还将给两性关系、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婚姻市场中不良的婚配竞争、未婚者自身的生理与心理健康问题、非婚生育与私生子问题、独身者的养老问题、色情业和拐卖妇女问题等,并进一步刺激违法犯罪率的上升,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陈友华,2004; Das Gupta et al., 2010; Edlund et al., 2008;刘中一,2005a;莫丽霞,2005;李艳、李树茁,2008)。Hudson和Den Boer(2004)在《光棍:亚洲男性人口过剩的安全意义》一书中将中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男性光棍群体同地区和国际安全问题挂钩,指出因性别失衡而被动失婚的社会底层男性可能会联合起来,通过暴力或犯罪途径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这可能给国内和国际社会安全造成威胁。虽然该观点仍有待进一步探讨,但确实反映出国际社会对我国男性婚姻挤压问题的忧虑。

当前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正在引起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但后者主要以留守在农村的男性为研究对象,研究思路以宏观分析和预测为主,多采用宏观数据对大龄未婚男性的分布、规模进行估计和预测(李树茁等,2006a;姜全保等,2010; Poston and Glover, 2005)。微观层次上对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研究并不多,仅有少量研究采用质性访谈数据或案例研究的方法,对留守农村的大龄男性未婚、失婚的原因、生活状况及这一现象对家庭和社区的影响进行了初步探索(刘中一,2005a;张春汉、钟涨宝,2005)。总之,在研究方法上,少有研究采用定量数据,从微观层次上系统揭示大龄未婚男性的状况;在研究对象上,已有的微观研究多关注留守农村的大龄未婚男性,几乎没有关注流动到城市的大龄未婚男性。流动经历和在城市的就业、生活环境可能使农村流动人口的经济状况、行为和观念等发生较大改变。因此,研究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不仅需要关注留守农村的大龄未婚男性,同时也应该关注农村流动人口里的大龄未婚男性,这对拓展中国性别失衡的研究、全面认识中国的婚姻挤压现状并采取积极政策进行有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系统揭示农村流动人口中的婚姻挤压问题以及大龄未婚男性的生活现状,本书采用厦门市“农村流动人口调查”数据,从客观社会支持、感知社会融合、婚姻、生育、养老、心理福利、安全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进行分析,为促进农村流动人口中大龄未婚男性在城市的社会融合、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其生活福利水平、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人口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