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写的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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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卫灵公15.7

15.7子曰:“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孔子这句话讲述的道理,最大的难点在于一个人如何判断是否对另一个人“可与言”,知(智)者可以做到恰到好处,该言则言,不该言则不言,不失言,不失人。那么一般人呢?或许一不注意不是失人就是失言,怎么办呢?孔子没有讲具体方法,大家只能自己领悟,好自为之了。孔老师提醒大家,说话要注意对象、场合、时机等等。并注意总结生活经验,吃一堑长一智,早日锻炼成为会说话的知者。

邢昺说:此章戒其知人也。若中人以上,可以语上,是可与言,而不与言,是失于彼人也。若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而己与之言,则失于己言也。惟知者明于事,二者俱不失。

邢昺的解释,见雍也篇6.21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但为什么这两句话,《论语》的作者不连在一起进行表述呢?

“可与言而不言,失人”,应该告知对方的而没有告知对方,会失去对方对自己的信任。“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不应该告知对方而告知了对方,就是失言,就是言辞不当。这其中,可与言与不可与言之间的“度”的把握很重要,是一门经验而成的学问。人生不容易,除了学会吃饭,学会走路外,还要学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