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研究意义
对市场的社会学研究基本上是从社会结构的主导视角进行的。但我们发现,对其文献的梳理中其困惑来自“何为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是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当它被运用于理解市场时,由于它本身概念所涵盖含义的模糊性与不同研究者随意使用而导致的相异性,使我们对市场的社会结构的理解显然更具有一种“无法把握”之感。有如洛佩兹、斯科特所言,“社会学家经常为了自己的观点需要而非常轻易地使用这个词,因为他们正是要依靠社会结构概念的不同、笼统和含蓄的表达现状”。(Jose Lopez and John Scott,2007: 1)当然,导致此种情况的缘由来自社会学概念本身界定的特点——一种概念界定的智识所限与甚至是学术谋略即学者为争得应有学术位置而修饰的结果。
当然,我们的研究,不敢言是对“市场真知”的获得,而只是在已有的研究中发现市场的社会学理论本身需要进一步的精细化与细致化,同时能从中国经验的市场研究中对实践知识本身“再度建构”,使之能更贴近市场本质的理解,足以宽慰。英国学者洛佩兹、斯科特所著《社会结构》一书中,其对“社会结构”知识理解的系统化,对于我们研究市场的社会结构具有导引作用且吻合作者最近的思考,于是就根据“社会结构”作概念的分层分析为(概念的“族群特征”或“家族相似性”)“制度结构”、“关系结构”和“建构结构”等三个指向的构成层面。我们对于“建构结构”一词本身的建构,是基于吻合“学术共同体”对此概念的认同而提出的。同时我们发现在对市场的社会学研究中,基本上可以将所有该研究领域的研究规划进这一理论框架内,如:作为一种制度建构的市场,它具有“制度结构”的市场特征;作为关系与网络分析的市场,它具备“关系结构”的市场特点;以及从倾向于市场行动者和行动策略特征出发理解的市场其吻合“建构结构”的特性。并且我们认为“制度结构”、“关系结构”与“建构结构”是“三位一体”的关系,即它们不是有时间与空间的顺序关系而是互嵌的“一体”关系。本研究意欲对“市场的社会结构”作出尽量符合真实特定市场的理解,以其作为理论框架,并以“市场场域”的研究步骤和其与市场的社会结构理论的融通之处作出技术整合理解,同时根据中国本土化的市场实践经验,做出该理论概念化的适合情境式的模型。这是我们研究的理论意义所在。
同时,我们认为,用古典经济学理解意义上的市场理论(一种市场价格的合成机制)对中国的市场实践进行分析,它本身就没有“市场”。因为,中国的经济市场已经非常清楚地告知了这一点,国家、政府、法律、文化、社会关系以及行动者自身的特性对塑造市场的发生、发展和转型都对其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西方经济学很难解释中国的市场现实,改革与开放带给中国的是如何打破原来为保护社会而建构的种种制度,以便释放市场力量的目标。在这个时段里,中国社会的建构是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并全面地参与全球化这一人类社会不可阻挡的进程。(当然,全球化的市场逻辑是否合理的问题,需专门讨论,在这不作具体阐述)于是当我们简要地把中国的经济改革说成是“市场改革”的时候,如何正确地理解“市场”、“什么是市场”以及在改革三十年以来我们回过头来去理解“市场”时,市场本身是如何产生的、市场的演进遵循着什么规则,市场中的人们是如何理解中国式的市场的以及市场本身的运作逻辑是什么,等等,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而中国在市场改革之际,作为蓬勃发展的特定有形市场(一般表现为专业市场)承载着市场经济的有形载体之一,甚至是最直观的一种市场形式,我们应该如何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去理解它,它的出现、发展与演变以及市场本身的内部运作遵循着哪种运作方式,这些问题对我们理解市场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的。就此而论,市场的社会学或许不失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参照系但同时又被忽略或研究不足的现实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