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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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基本内涵

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精髓,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为:文学文本的语言是修辞性的,因而文本意义是不确定的,对文本的任何一种解读都是“误读”。解构主义误读理论,具体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布鲁姆提出的文学创作中的“误读”,重视文学创作和阅读中人的主体性,偏重误读主体的思考,认为误读产生的内在动因是作家创作中身为“迟到者”的焦虑心理,后辈作家运用语言上的修正式比喻对前辈进行解构,并把修正过的技巧和题材运用于自己的文学创作中,从而走出前辈的阴影、获得创新。从这个角度看,“误读”是文学创作的普遍性规律,它具体表现为比喻语言的运用,同时具有心理批评的特征。误读理论的另一种形态是以德里达、德·曼、米勒为代表的解构主义修辞性研究,主张误读与主体无关,是语言修辞性的必然结果,修辞导致文学语言具有自我解构的性质,在表达一种意义的同时又否定它,任何一种阅读方式都是相对的“正读”和绝对的“误读”,从而使文学解读得不到终极意义,在意义的层层延伸中推向前进,直至无穷无尽。

可见,解构主义误读理论具有两个层面的解构性,一是创作中对传统作品的解构,二是阅读中对文本意义的解构。“误读”作为一句理论口号为世人所知,凭借的是第一种即布鲁姆的理论,它是一种关于作者的主体性研究,然而自从布鲁姆“一切阅读皆误读”口号提出以来,“误读”已经进入解构主义文学意义研究领域,成为一种解构式的阅读理论。虽然各位理论家思想之间的差异很大,尤其关于误读的成因更有布鲁姆“有意识误读”与德·曼“无意识误读”的重大差别,但他们在反对传统文学观念、揭示文本意义不确定性方面是高度一致的,他们被视为一个共同的流派,是有必然性的。总体来看,作为阅读理论的“误读”比作为创作理论的“误读”在当代文论中具有更为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并且创作中的“误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广义的阅读形式,后辈作家相对前辈而言也具有“读者”身份。因此,本书在厘清两种形态“误读”的同时,研究的侧重点偏向后一种形态即作为阅读理论的“误读”,以此来解析解构主义文学批评的特征、价值及其局限性。

从作为解构主义阅读理论的“误读”的内涵来看,解构主义阐释者V.B.利奇这段话较全面地表达了解构主义批评的文本观以及其中潜在的误读观念:


什么是文本?文本即是具有差异性的踪迹串,是飘浮的能指序列,是伴随着最终无法破译的互文因素起起落落的受到渗透的符号群,是语法、修辞以及(虚幻的)所指意义进行自由嬉戏的场地。文本的真理是什么?能指在文本表层漫无目的地飘动,意义的播撒,在某种条件下提供了真理:混乱的文本性运作过程被有意识地规整化、被控制、被中止。真理在阅读的具体化和个人的愉悦中昭显。真理不是实体,也不是文本的属性。文本从不说出自己的真理,真理总是在别处——在阅读中。阅读生来就是误读。解构运行的目的就在于解开规整和控制播撒的束缚,颂扬误读。V.B.Leitch, Deconstructive Criticism: An Advanced Introductio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3, p.122.


解构主义视野下的文学文本是“飘浮的能指序列”,“所指”则被悬置。“能指/所指”这一对概念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创造的术语,他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提出:“语言符号连结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后者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粹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觉给我们证明的声音表象。”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1页。“我们建议保留用符号这个词表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形象。”同上书,第102页。索绪尔用“能指”表示符号的“音响形象”,“所指”表示符号所携带的“概念”即符号所指涉的内涵,它们是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二者的结合形成了符号的整体。索绪尔提出符号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任意性”:“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或者,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指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2页。从发生学的角度看,“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约定俗成的,然而这“任意性”背后还具有一种“不变性”:“能指对它所表示的观念来说,看来是自由选择的,相反,对使用它的语言社会来说,却不是自由的,而是强制的。语言并不同社会大众商量,它所选择的能指不能用另外一个来代替。……已经选定的东西,不但个人即使想改变也不能丝毫有所改变,就是大众也不能对任何一个词行使它的主权;不管语言是什么样子,大众都得同它捆绑在一起。”同上书,第107页。这种“不变性”意味着,对于生活在符号体系中的个人和大众来说,“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一一对应的,即一个音响形象只能指向一个固定的概念意义。然而解构主义文学批评家打破了这种观念,他们把文学文本中的“能指不断地变成所指,所指又不断地变成能指,而你永远不会达到一个本身不是能指的终极所指”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页。。文学与现实不再具有直接的、一对一的指涉性,能指和所指之间不是透明的而是模糊的对应关系,能指并不指涉一个稳定的所指,而是一连串不断延伸的所指链,这个所指链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因而能指具有自由漂移的性质,读者随着能指的这种自由漂移而获得阅读的快感。这种关注语言自身不稳定性的解构主义语言观,是对结构主义语言观的颠覆,把意义视为能指的踪迹运动,将在场与缺席的因素同时纳入人们的视野,通过文学意义的深层结构如反讽、隐喻、复义等的挖掘,实现对文本的再认识性解释。这正如利奇所说,文学文本的语言不同于意义固定的日常语言,作为“符号群”,成为“语法、修辞以及(虚幻的)所指意义进行自由嬉戏的场地”,文学文本自身不指示意义,在阅读中意义才得以生成。语言不再呈现一个清晰、明确的结构,语言是一张无限蔓延的网,能指之间不断地交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意义在不确定性中不断衍生,不再有终极性的边界,也不存在固定的阅读方式,一切阅读都是“误读”。

语言修辞研究是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重要研究方法,这也是20世纪“语言学转向”的一个表现。从语言修辞的角度来挖掘文本内在的矛盾性,这是解构主义文学批评家的共同策略,也是解构主义误读理论产生的重要方式。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重大意义在于颠覆了西方的文学本质主义思想。“模仿”论是西方重要的文论思想,而文学对世界的模仿,无论是“再现”还是“表现”都强调真实性,文学语言要写出客观或主观的真实,因而语言是现实意义的附庸。解构主义文学批评家对语言的理解方式是不同的。在他们看来,文学语言中的修辞不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文学文本不可缺少的、本质性的因素。建立在修辞性语言基础上的文学不必去分辨世界的真实,意义的阐释也不能看作是对作者意图的简单实现,每一种意义在产生之后都将被另一种意义所颠覆,文学语言的这种自我解构的功能使传统的“模仿”无迹可寻,一切的阅读都是误读。德·曼对寓言、对修辞与语法的新型关系的研究,是整个美国解构主义文学批评的方法论基础。从语言修辞性这一基点出发,布鲁姆对作品之间的影响关系作“反抗式批评”,米勒研究语言的“重复”现象,哈特曼倡导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批评的创作性,这些都是对传统本质主义语言观和单一化阐释方法的解构。正是语言的修辞性导致了文本意义的多元,使得文本意义不能化约为一个封闭的阐释体系,必须在开放性的阐释空间中把文学文本的修辞张力释放出来。解构主义诸位批评家的误读理论虽在具体主张上有区别,但在挖掘语言修辞力量方面具有共同的诉求。语言的维度可以视为耶鲁学派文学批评家共同的理论倾向,这几位学者直接对人类文化传播的载体——语言提出了挑战。

解构主义误读理论是对英美新批评和法国结构主义语言观的直接颠覆。结构主义符号学家格雷马斯曾说:“表意不过是从一门语言到另一门不同的语言、从语言的一个层次到另一个层次的转换,意义便是这种置换代码的可能性。”A.J.格雷马斯:《论意义》(上册),吴泓缈、冯学俊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9页。“置换代码”是一切形式主义文学阐释活动的本质,英美新批评研究的是文本内部符号的置换,法国结构主义注重文本整体结构的置换,在这两种理论中,能指自然地寻求其固定的所指,并与之构成一个确定的单位,因而文学意义具有稳定性。解构主义文学批评同样是一种文本符号置换的语言研究,然而与前两种理论根本不同的是,解构主义批评打破了新批评的自足封闭性和结构主义的整体性原则,主张文本内部、文本之间的修辞性意义的无边界置换,也就是说,文学语言从一个层次向另一个层次转换的过程是没有限定的,不存在一个高高在上的整体或中心的诉求来指导这种转换,它是一个不断延异的过程而不是停留在某一固定结论之上。

对文学差异性的强调,是解构主义误读理论产生颠覆力量的源头,也是它与以往阅读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对新批评派刻意追求的终极、权威阐释而言,解构主义文学批评是一种反平衡:“解构的目标永远是揭示假想为单一性的总体中存在有隐藏的连贯和碎裂。”Paul De Man, Blindness and Insight: Essays of Contemporary Criticism,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3, p.249.可以说,解构主义文学批评是20世纪“语言学转向”的进一步发展,其最大特征是消解了之前文学批评的“中心”观念。解构主义文学批评在文学差异性研究方面具有相同主张,演化出各个角度的文学误读思想。德里达提出不同于索绪尔的差异理论即“延异”理论,布鲁姆对前后辈作家作品关系的探讨是创作中的差异研究,德·曼的修辞理论是文学语言符号内部差异的研究,米勒的“寄生性”理论是文本各部分、文本与文本之间差异的表现。当然,这些批评家的思想存在相互的交叉、渗透,比如德里达和德·曼的理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他解构主义批评家的理论,但作为一个流派,他们在文学差异性研究方面具有共同的主张,演化出各个角度的文学误读思想和文本意义不确定的观念。美国学者芭芭拉·约翰逊对解构主义文学批评中的“差异”问题作出了这样的定位:“差异并不是某一物区别于另一物的因素,它不是两者之间的区别(或至少不是在两个独立单位之间的区别)。它是事物内部的差异。这种差异非但不能组成文本的个性,而且就是这种差异在暗中破坏了个性概念,并无限地阻止了文本各部分或意义累加起来的可能性,它无限地阻止达到一个总体的、完整整体的可能性。”B.Johnson, “The Critical Difference: Balzac's ‘Sarrasine' and Barthes's ‘S/Z'”, Rpt.in Untying The Text: A Post-Structuralist Reader, ed.R.Boston Young, London and Henley: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81, p.166.解构主义文学批评把“差异”理解为事物内在的、本质的特征,它是否定性的,破坏了文本结构及意义形式的统一性,使得文本的各种意义阐释具有独立的价值,每一种阐释都有存在的合理性,无法在相互比较中筛选、整合和统一,这样,“意义不是积极的刺激的一种积累,而是一种连续的否定,是对于被论述事物之中的种种差异范围的认识”杰弗里·哈特曼:《荒野中的批评》,张德兴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4页。。意义只能以绝对的差异状态并存于文本之中,新的意义形式是对之前意义的否定,对意义的所有阐释也就都是难辨真伪的、分裂的误读形式。

对意义不确定性的反复强调,是解构主义误读理论的重要特征。巴特对“可写的文本”的强调,哈特曼对文学批评创作性的倡导,都消解了作者意图的权威,赋予批评家多元阐释的自由;布鲁姆的诗学影响研究,揭示了后辈作家对传统作品进行歪曲从而超越的心理动机,这种歪曲和超越就是对确定性的反叛;德里达用文本的边缘成分颠覆主流性阐释,德·曼用“语法的修辞性”来代替“修辞的语法性”,米勒对文学重复现象的研究,共同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传统关于意义确定性的追求是不可实现的乌托邦,文学阐释活动必然走向意义不确定的境地。“意义不确定”的观念影响深远,是解构主义文学批评其他思想观念的基础。“误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并不只作用于文学阅读研究的领域,它在一系列文学基本问题上都对传统文学批评进行了质疑和颠覆:从文学本体论层面,取消了文学的“文本性”而代之以“文本间性”;否认作者的权威,不承认作者是文本的来源;在阐释的问题上,认为文本是自我阐释的,文本的意义是开放的、不确定的,权威阐释被语言的“比喻游戏”所取代。由此可见,“误读”在解构批评家看来是文本的内在属性,是一切文学都不可避免的现象。作为西方解构主义文学思潮关键性命题的误读理论,涵盖了不确定性、互文性、反形而上学等重要解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