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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称盛半个世纪的南汉国
南汉国是继南越国后由刘岩建立的岭南地区第二个地方割据政权。刘岩采取了一系列巩固政权、维护统一、发展地方经济和文化的政策,从而促进了岭南地区各民族的融合,为整个岭南地区顺利统归大宋版图奠定了基础。
刘岩凭借其父刘谦和其兄刘隐在岭南的基业,于后梁贞明三年(917)在番禺(今广州)称帝,改称兴王府以建都,国号“大越”,改年号为“乾亨”。次年,刘岩以汉朝刘氏后裔的身份改国号为“大汉”,史称南汉。南汉立国后,采取了一系列统治政策:为摆脱唐后期藩镇割据的弊端,多用中原名人或幕府能人分领诸州;从南汉乾亨四年(920)起推行科举制度,设学校,置选部,开贡举,每年取进士、明经十多人;为避免与邻国发生军事冲突,采取外睦四邻的外交政策,同闽、楚、云南等国首领通婚、通商,同蜀、吴订交;积极引进和采用中原先进生产技术,大力发展冶矿业并冶铸南汉钱币(分铜制和铅制两种)、制陶瓷业、造船业。此外,南汉政权还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岭北商贾至南海者”,他“多召之”,还“与岭北诸藩岁时交聘”。在南汉政权统治下,对外贸易规模虽不及盛唐之时,但“内足自富,外足抗中国(中原王朝)”。刘岩重视商业,扶持经贸,促进了岭南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刘岩,又名刘陟,乾亨十年(926)为自己改名为“刘”,自创——“”字,取自《易经》中“飞龙在天”之意。刘岩在位25年,此后南汉国又历三主(殇帝刘玢、中宗刘晟和后主刘)。南汉大宝十三年(970),宋朝派潭州防御使潘美攻南汉。大宝十四年(宋开宝四年,971),南汉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