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在挫折中涅槃重生的铿锵玫瑰(1)
【奥普拉·温弗瑞:贫民窟的亿万富翁】
奥普拉·温弗瑞,从私生女、抽烟、喝酒、吸毒、偷钱、厮混、出走,到成为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妇女之一,她的命运极富传奇和戏剧性。
☆人物概述
1984年,奥普拉在芝加哥主持脱口秀节目“芝加哥早晨”,仅仅三个月后,就打造出收视率第一的金牌栏目。
1985年,栏目更名为“奥普拉脱口秀”,以她一流的口才和睿智的头脑,在镜头前真性情的流露,让节目极具感染力,平均每周吸引5000万名观众,并连续20余年排在同类节目的首位。
她控股哈普娱乐集团的股份,掌握了数十亿美元的个人财富。
她在1996年推出的一个电视读书会节目,在美国掀起了一股读书热潮。
她利用业余时间在大导演斯皮尔伯格的电影《紫色》中客串了一个角色,还荣获了当年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提名。她的粉丝认为如果她去竞选美国总统,获胜的把握也很大。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更开设了一门课程专门研究奥普拉。
《时代》杂志将她列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100位人物之一。
她被誉为“脱口秀天后”、“美国人的心灵女王”。
2008年6月11日,《福布斯》杂志发布全球“最有权势名人榜”,她蝉联该榜榜首,并5次获此殊荣。
2010年10月6日,《福布斯》杂志公布“最有权势女性”年度榜单,奥普拉·温弗瑞位列第二。
她乐善好施,通过自己设立的慈善机构向贫困妇女、儿童和困难家庭伸出援助之手……
在播出了25年之后,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的节目“奥普拉脱口秀”于2011年5月25日停播。
她从未放弃梦想,她的成功故事,对美国梦做了最佳的注释。
贫民窟里的艰辛童年
1954年1月26日,奥普拉·温弗瑞出生在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郊外一个小镇的一间没水没电的平房里。与其他孩子不同的是,上天没有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庭——她的父母没有结婚,并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分手,她是18岁的母亲弗尼塔·李所生的私生女。母亲当时在男女关系上比较随意,声称是一个叫弗农·温弗瑞的年轻人让她怀了孕。有时,她又改口说,自己并不确定到底是谁应该负这个责任。
“奥普拉”这个名字来得非常偶然。没有人知道“奥帕”这个名字是如何拼写的,虽然清楚地写在出生证明上,但没有人会念。于是,人们将“p”这个字母放在了字母“r”前面,于是拼写就变成了“Oprah”。
奥普拉自小随外祖母住在密西西比州德尔塔地区的一个小农场里。农场生活十分艰苦。没有室内上下水设施,她们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在家里做的,鞋也是只在星期日礼拜时才穿,其他时间小孩子都是光着脚。孩提时代的奥普拉一直光着脚丫子,到进校读书时,她才穿上第一条裙子。
奥普拉每天的工作之一便是倒粪桶,她还帮着照料牛、猪和鸡。她没有自己的卧室或床,而是和外祖母一起睡在一条羽毛褥子上,晚上还经常被吓醒,因为外祖父经常进来打骂她和外祖母。在奥普拉4岁时的一天夜里,失控的外祖父闯进卧室,她外祖母只好冲出房间,大声向邻居呼救。邻居虽然又老又瞎,奥普拉还是把他当成自己的救星。白天,外祖父也十分可怕,经常用拐杖打她或向她扔东西。
与农场的生活一样,外祖母对她也十分严厉和无情,做错一点事情都要惩罚,甚至连她无法控制的事情也是如此。皮鞭成了奥普拉受教育的生活的一部分,应了那句老话:棍棒底下出孝子。她的外祖母在宗教上十分虔诚,大部分业余时间花在了农场附近的信仰联合密西西比州浸礼会教堂上,而且从奥普拉小时候就开始带她一起去。除了宗教,外祖母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阅读,所以从小奥普拉就学会了读书,并记住了《圣经》中的许多章节,这使她在蹒跚学步时就声名远播。家里管教极严,她只有在当地的浸礼会教堂才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心声。由于在很小的时候便能够背诵《圣经》段落,人们便让她在复活节朗诵《圣经》中与复活节有关的章节。
奥普拉现在还记得当时朗诵的一些段落,其中有句是“耶稣在复活节那天复活了,所有天使都在欢呼:哈利路亚!哈利路亚!”教堂里的女士们一边用扇子扇着风,一边倾听着这个蹒跚学步的孩子的朗诵,都说她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奥普拉曾说,自己的第一次复活节演讲可能是在科西阿斯科浸礼会教堂做的,当时她大约3岁半。仅仅几年后,她就可以背诵从“创世纪”到“审判”的圣雅各的全部7次布道。
在回忆自己的早年经历时,奥普拉说曾在纳什维尔的所有教堂背诵过《圣经》。在接受晚间访谈节目主持人拉里·金的采访时,她说,自己从13岁时起就成为各类场合的主要演讲人。虽然自她成名后,一些崇拜她的人认为她在广播从业的多年经历为她以后的从影打了基础,但实际上,她的整个生命都在为之做着准备,最终,多种因素共同促进了她事业上的成功。
奥普拉非常羡慕那些过着舒适生活的孩子,尤其是那些白人的孩子。他们家里有电视和洗衣机,身上穿着从商店里买来的衣服,可以去看电影,不会因为犯一些有意或无意的小错而受到惩罚。虽然在她那个狭小的世界里,挨皮鞭是家常便饭,但她也看到白人的孩子很少挨打。她幽默地说,如果白人的孩子受到惩罚,他们得到的是“打屁股”,而黑人的孩子得到的则是“皮鞭”。
闭塞的乡村环境使奥普拉只好与动物为伴,到书中寻求安慰。当她祖母送她进幼儿园时,她随即写张便条给老师,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自己属于高一年级班,惊讶不已的老师马上让她升级。读完一年级,奥普拉直接跳到三年级,这便是这位孤独的女孩的潜力的早年显露。此后,她经常在社团俱乐部和教堂茶会上做演讲,朗诵诗歌,因而成为有名的“小演说家”。这也许是她童年生活中唯一的亮点。
屡遭虐待,成长为“问题少女”
1963年夏,奥普拉的母亲想结婚,希望过上一种真实的家庭生活,要求奥普拉返回威斯康星州。奥普拉不得已还是回到了以前那个拥挤的、没人管的、混乱的生活环境中。母亲当时居住的房间已经住满,不能再容人居住了,奥普拉只好在门廊过夜。
母亲是个穷女人,是既申请福利救济又做清扫房子工作的女仆。当奥普拉住在密西西比州的农场时,母亲生下了第二个私生子;奥普拉9岁时,母亲又生下了第三个孩子。在这座房子里,奥普拉既感觉不到温情,也感觉不到约束,她只觉得自己是一个负担、一个弃儿。
奥普拉孤单无助,没有一个朋友。
与其他许多非洲裔美国人一样,从小时候起,奥普拉就对颜色十分敏感,不仅是肤色,而且包括不同的颜色在人们生活中所代表的不同含义。在她小时候,她嫉妒白人孩子舒适和奢侈的生活,而且对她来说,白人孩子要比她更漂亮。她不仅嫉妒肤色,而且嫉妒鼻子、嘴唇和头发。当然,奥普拉并不期望得到多么特别的东西,但不要是黑色。变成白人就意味着不再受颜色的困扰,这时才会有自信。
出身低微,缺乏教养,屡遭欺辱,周遭没有正义,使得这女孩当时已变得无法无天,已成为一个品行不端的“问题少女”。奥普拉滑入了人生肮脏的“泥潭”。
13岁的奥普拉自暴自弃,专做坏事,她抽烟、喝酒、吸毒,偷她母亲的钱,和比她大的男孩子厮混。有一次她竟从家中逃跑,看见一位著名歌手从豪华轿车中下来,骗他相信她是个弃儿,需要100美元回到俄亥俄。她得到了这笔钱,在密尔沃基大酒店中住了3天。当这些钱花光后,她又找到她的校长。校长把她带到火冒三丈的母亲那儿,母亲送她进了少儿收容中心。幸好那儿床位已满,奥普拉又被送到父亲那儿。
父亲的严格要求令她转变命运
如果奥普拉混乱的生活继续下去,那我们将失去一个令人膜拜的偶像巨星,但是命运的转折点正隐藏在她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她内心对美好生活的渴望让她抓住了改变的机遇。当奥普拉的母亲再也无法忍受她的叛逆、暴躁和古怪的脾气时,她的母亲无计可施,就将奥普拉送到她父亲弗农·温弗瑞那里。弗农·温弗瑞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奥普拉的命运。
父亲坚持认为奥普拉实际上比她自己和别人印象中的她要强,将来甚至会成为杰出人士。他为奥普拉定下了最高标准,激励她追求卓越。他非常严厉,坚持让奥普拉每天多学习5个新词。继母也要求奥普拉每周背20个单词,否则不让她吃饭。
“问题女孩”奥普拉很快就成为全优生。父亲每两周带她去图书馆选书,她不仅要每周读完一本书,还要写读书报告。奥普拉沉醉在书中的幻想世界里。她在1991年告诉《好管家》杂志:“书籍向我展示了生活中的希望,让我了解到世上像我这样的人还有许多,我不仅要发奋,更要实现……对我而言这是一扇通往未来的大门。”她经常躲在壁橱里用手电筒看书,以免被人讥笑“想成为大人物”。
父亲的管教、父亲的爱把奥普拉从深渊中救起,将她引向新的方向。父亲告诉她:“有些人让事情发生,有些人看着事情发生,有些人连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他鼓励奥普拉要做那个让事情发生的人。父亲对奥普拉的期望唤醒了她的灵魂,不久,奥普拉暗暗下决心要成为最好、最聪明的人。
奥普拉继续开始上学,她从破旧的、年久失修的居住地,来到绿树、草坪和鲜花簇拥着的校园。她,一个身无分文的黑人小孩,从此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和富裕的白人孩子一起生活。这些孩子放学后还邀请她到家里做客。她渴望这些女孩所拥有的一切:正常的家庭、体面的衣服、零花钱和宠物。在孩子们家中,她们还会把奥普拉介绍给她们的黑人女仆,好像所有的黑人都应该彼此认识。
奥普拉进入尼科莱高中学习那一年,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一年。1968年,马丁·路德·金和罗伯特·肯尼迪双双遇刺。从奥普拉出生到20世纪60年代,动乱时常发生。密西西比州直到1964年才在公立学校实现种族融合。密西西比州的“特产”是暴力,也是震撼全国的“1955年之夏”的极端分子。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一个叫罗莎·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她坐在一辆公车的后面,拒绝按照惯例把其座位让给一个白人。帕克斯的这种做法使她身陷囹圄,导致蒙哥马利公车运输业联合罢工。后来在电影《宠儿》首映式时,奥普拉邀请帕克斯作为嘉宾,对她表示了敬意。
在帕克斯之前,在奥普拉的家乡密西西比州,有个叫艾达·韦尔斯的人,与后来的帕克斯一样,拒绝被隔离。她最伟大的成就是在1909年,那年她帮助建立了美国最古老,可能也是最著名的全国性民权组织,这一组织后来演变成为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NAACP)。
正是因为这些重大变化,动荡持续了数年,静坐、骚乱、民权游行,甚至谋杀,致使联邦部队多次出动平息混乱局面。此时正是奥普拉的少年和青年时期。比起周围的政治局势,她比其他青少年更加关心自己的家庭世界。
奥普拉对颜色的敏感不再局限于白人。尤其是在她上学的黑人学院,她意识到黑色程度不同的人群中有一种微妙的模式。她说过,自己虽然不想在一个全部是黑人的学校上学,但还是挑了一个又一个黑人学校。稍白一些的黑人总是在各种场合得到人们的偏爱,在奴隶制年代,稍白一些的黑人更容易做仆人,其生活要比那些因肤色较黑而到田地里干活的人舒适一些。作为一个肤色较黑、离开密西西比州后受到过歧视的非洲裔美国人,奥普拉在许多场合直言不讳地指出,甚至在黑人中也存在着某种种族上的势利心态。
奥普拉有着与生俱来的说话技巧和不俗的记忆力。奥普拉发现自己的言谈很容易带动别人的情绪,于是,她开始有意发展自己的独特能力。1969年,她被选送去加利福尼亚教会组织演讲,看见好莱坞影星游行队伍时,她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自己成为比他们更耀眼的明星!”
奥普拉的人生从此发生了彻底的转变。她主持高中学生委员会;参加戏剧俱乐部;到一家电台做周末新闻播演,每周能赚100美元。她在日记中写道:“我要努力成为最优秀者!”——这至今仍是激励她不断奋斗的座右铭。
由于口才和辩才极其出众,16岁的奥普拉赢得艾尔克斯俱乐部演讲竞赛,使她得到了到田纳西州立大学深造的奖学金。不久,她被选为那纳维尔青年协会代表和东部高中美国杰出少年的代表,赴白宫受尼克松总统接见。
1972年,昔日的街头野孩子、17岁的奥普拉考上了大学,进入田纳西州立大学,主修演讲和戏剧。
在大学一年级,奥普拉的人生又出现了重大的转折点。奥普拉参加了田纳西州“防火小姐”的选美比赛,虽然她并不漂亮,但是凭着自己出色的口才和个性魅力,使她最终摘取了“纳什维尔黑人小姐”和“田纳西小姐”的桂冠。
后来,她被选中参加在芝加哥举行的一个黑人大学生竞赛,年轻选手们住在芝加哥南区一家年久失修的汽车游客旅馆,旅馆所在地是一个犯罪率较高的地方,大家对此感到非常不满。然而,奥普拉以一种未来明星所采取的典型方式,没有理睬这种不利的环境,她在竞赛中获得了第二名。她朗读了诺扎克·尚奇的一段戏剧《献给企图自杀的有色女孩》。这篇作品现已被收入全美许多学校的英语课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