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岁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6章 伊丽莎白

早晨,像金箔一样黄灿灿的阳光斜穿过操场,照在白色的平房上。四只黑紫色的乌鸦突然从天上猛冲下来,落在阳台的栏杆上,等待时机飞进屋子,去偷吃柯斯拉放在佛洛里床边的面包和黄油。佛洛里从蚊帐里钻出来,喊柯斯拉给他拿些杜松子酒来,然后就进了浴室。他在装满水的锌质浴盆里坐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凉爽了一些。喝下杜松子酒之后,他感觉略微舒服了点儿,便开始刮胡子。一般情况下,他会拖到晚上才刮胡子,因为他的胡子很黑,并且长得很快。

就在佛洛里孤独地坐在浴室里的时候,身穿短裤和汗衫的麦克格雷格先生正躺在卧室里一张专用的竹席子上苦练数字“五、六、七、八、九”,这是努登弗里克特的“久坐拉伸操”。麦克格雷格先生从不,或者说很少会错过他的晨练。数字“八”(平躺,双腿竖直向上抬起,膝盖不能弯曲)对于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来讲显然非常痛苦。数字“九”(平躺,起身呈坐姿,用手指去够脚趾)则难度更大。没关系,人一定要保持身体健康。就在麦克格雷格先生努力去够脚趾的时候,他的脖子到面部迅速变成了砖红色,几乎有中风的危险。坚持,一定要坚持!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持身体健康。穆罕默德·阿里,那个挑工,胳膊上搭着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干净衣裳,从半开的门缝望过去。他那又窄又黄、极富阿拉伯人特征的脸上表达出来的既不是理解,也不是好奇。五年来,每天早上他都会看到这套动作,他隐约认为这是一种祭拜仪式,祭拜的是一位神秘而严苛的神灵。

同样在此刻,韦斯特菲尔德早已走出家门,他靠着警察局那张满是可恨的墨水渍的桌子,一位胖乎乎的巡警正在审问一个嫌犯,还有两个警察在旁边守卫。嫌犯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面色灰白,一脸胆怯。他身上只有一件破烂的及膝罗衣,小腿又瘦又弯,满是虱子叮咬后留下的抓痕。

“这个家伙是谁?”韦斯特菲尔德问道。

“小偷,先生。我们发现他有一枚戒指,上面镶着两颗非常贵重的绿宝石。他说不出戒指的来源。他,这样一个穷苦力,怎么会有绿宝石戒指?一定是他偷的。”

他恶狠狠地转向嫌犯,像公猫一样把脸凑到嫌犯的面前,大声呵斥道:

“你偷了戒指!”

“没有。”

“你是一个惯犯!”

“不是。”

“你进过监狱!”

“没有。”

“转过身来!”巡警灵机一动怒吼道,“弯下腰!”

嫌犯痛苦地把那张灰色的脸转向看着他处的韦斯特菲尔德。两个警察抓着他,把他摁下去扭转过来。巡警扯下他的罗衣,露出臀部。

“先生,你看这里!”他用手指着一些疤痕,“他曾经被竹鞭抽过。他是一个惯犯。因此,戒指是他偷的!”

“那好,把他送进监牢。”韦斯特菲尔德将手插在口袋里,一边走一边生气地说道。从内心来讲,他并不想碰上这些贫穷的恶棍、普通的小贼。他更愿意抓一些土匪、叛乱者——没错,不是这些可怜的小贼!“蒙巴,监狱里你们抓了几个人?”他问。

“三个,先生。”

拘留所在楼上,是一个用六英寸宽的木条围起来的笼子,由一个手拿卡宾枪的警察看守。里面黑乎乎一片,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除了一个臭烘烘的茅坑,没有任何家具。两个犯人蹲在木条旁边,离第三个犯人远远的。他是一个印度苦力,从头到脚都长满癣,就像披着一身盔甲。警察的妻子——一个矮胖的女人,正跪在笼子外,向锡制的盘子里盛放米饭和水一样的达希尔。

“饭菜不错吧?”韦斯特菲尔德说。

“不错,大人。”犯人们齐声说。

政府为每个犯人提供的伙食标准是每餐两个半安那,警察的妻子会设法从中谋取一个安那。

佛洛里走到屋外,在院子里溜达,用手杖将杂草戳进土里。在这个时间,一切都披上了淡淡的漂亮色彩——叶子的淡绿色,泥土和树干的粉褐色——就像下一秒就会消失的水彩。操场上,一群群棕色的小鸽子在低空互相追逐;翠绿色的食蜂鸟像慢慢飞过的燕子般嬉戏。一群清洁工列队向位于丛林边缘的某个肮脏的垃圾坑走去,每个人的担子都半掩在外衣的下面。一群饥肠辘辘的可怜人,瘦瘦的四肢像细木棍一样,膝盖弱得直不起来,身上裹着土色的破布,他们就像一队裹着尸衣的骷髅在行走。

园丁正在翻种一块新的花圃,这块花圃紧挨着靠近大门的鸽子笼。这是一个年轻的印度小伙,精神迟钝,愚笨至极。他几乎完全生活在沉默中,因为他讲曼尼普尔方言,几乎没有人听得懂,包括他的泽巴迪人[1]老婆。此外,他的舌头太大了。他用手遮住脸,向佛洛里深深地行了一个礼,然后又扬起铲子,费力地铲起那块干硬的土地来,纤弱的后背肌肉直打战。

一阵刺耳的喊叫声从用人的住处传来。柯斯拉的老婆们又开始了每天清晨的争吵。那只经过驯养的斗鸡名叫尼罗,因为害怕弗劳袭击,摇摇摆摆地在路上曲折前行。巴贝端出一碗谷子来喂尼罗和鸽子。用人住处的叫喊声越来越大,还夹杂着粗哑的正在劝架的男人声音。柯斯拉吃够了两个老婆的苦头。大老婆名叫马普,面容憔悴,骨瘦如柴,因为生养孩子太多,全身青筋毕露。小老婆名叫马伊,比大老婆年轻几岁,又胖又懒。佛洛里去总部的时候,只要这两个女人碰到一起,就会吵个没完没了。有一次,马普拿着竹棍追赶柯斯拉的时候,他躲到了佛洛里的身后,结果,佛洛里的腿挨了重重的一棍。

麦克格雷格先生从路上走来,手里挥动着一根粗粗的手杖,步伐矫健。他身上穿着卡其色帕葛立布衬衣和训练时穿的短裤,头戴猎人打野猪时戴的帽子。除了每天的晨练,只要有时间,麦克格雷格先生就会在早上散步两英里。

“早上好啊!”他带着鼻音热情地冲着佛洛里喊道,故意用浓重的爱尔兰口音。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的这个时候都会精神饱满、兴致勃勃地冲一个冷水澡。此外,他已经读过刊登在《缅甸爱国报》上的那篇伤害了他的诽谤文章,但他却装出一副愉快的样子来掩盖事实。

“早上好。”佛洛里回应道,尽可能表现得热情一些。

恶心的老混球!望着麦克格雷格,佛洛里心里暗想。穿着这样紧身的卡其短裤,显得屁股多翘啊!活像那些下流的中年童子军长官,同性恋男人,在报纸上经常能看到这类人的照片。麦克格雷格穿上这身可笑的衣服,露出他那短粗、微微下凹的膝盖,仅仅因为早饭前的晨练是白人老爷的标志——真恶心!

一个缅甸人走上山来,像一团白色和红色的污点。那是佛洛里的办事员,他是从离教堂不远的小办公室赶来的。走到门口,他弯腰作揖,然后掏出一个肮脏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处盖着一个邮戳,是按照缅甸的邮寄方式盖上去的。

“早上好,先生。”

“早上好,这是什么?”

“本地的信件,尊敬的先生。这是今天早上邮寄过来的。我想,是一封匿名信,先生。”

“哦,烦人。好吧,我大概十一点去办公室。”

佛洛里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大页的书写纸,上面写着:

约翰·佛洛里先生:

先生,我本人匿名建议您,并告知阁下一些有用的消息,阁下从中定会受益匪浅。

先生,在凯奥克他达地区,人们已经对您和文职医生维拉斯瓦米之间伟大而亲密的友谊议论纷纷,说您还邀请他去您家,等等。先生,我们诚心告知您,这个维拉斯瓦米医生并非好人,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不配做一位英国绅士的朋友。这个医生显然是一个不忠、不诚、不廉的公务员。在医院里,他给病人用颜料水,并且出售药品牟利。此外,他还收取贿赂,敲诈他人,等等。他用竹鞭毒打两名犯人,如果家属不送钱来,还要往犯人的伤口上撒辣椒面。除此之外,他与民族党的关系复杂,最近还为《缅甸爱国报》上一篇恶毒的文章提供素材,以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就是那位尊敬的副专员。

在医院里,他还强行与女病人睡觉。

因此,我们非常希望阁下远离这个维拉斯瓦米医生,不要与这种人为伍。他于您无益,只会玷污您的声誉。

衷心祝您永远健康,万事如意。

(签名)一个朋友。

信上是集市上那个代写书信的人的笔迹,用的是圆体,字迹看上去颤颤巍巍的,像一个醉汉临摹出来的。然而,那个代写书信的人的水平一定不会高到用“玷污”这种字眼儿。信一定是某个文员口述的,并且不用怀疑,这封信的最后主使者一定是吴波金。那只“鳄鱼”,佛洛里心想。

他不喜欢信里的口气。在这封信低三下四的文字背后是威胁。“远离医生,否则我们将会向你开火。”这才是它的真正含义。这件事并无大碍,没有哪个英国人会觉得一个东方人能够给自己造成危胁。

佛洛里手里拿着信件开始犹豫。对于一封匿名信,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你可以对此缄默,也可以把它交给当事人。显然,得体的做法是把信件交给维拉斯瓦米医生,让他自己去处理。

然而,对于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完全置身事外。一定不要卷进当地人的纠纷。(这或许是白人老爷十大戒律中最紧要的一条)对于印度人,绝不能有什么忠诚,绝不能有真正的友情。情感,甚至爱情——没错。英国人确实很喜欢印度人——土著官员、森林骑警、猎人、办事员、用人。印度兵在他们的上校退休时,会像孩子一样哭泣。只要时机适宜,同他们关系亲密也没关系,但是说到联合、合作,绝对不行!哪怕想了解土著纠纷中孰是孰非,也是一件有失面子的事情。

如果他把这封信公开,会引来争执和官方调查,并且,实际上他会把自己与医生捆绑在一起,共同对付吴波金。吴波金倒是无所谓,可是还有其他欧洲人。如果他,佛洛里,过于明显地与医生联合,可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最好还是假装没有收到过这封信。医生是个好人,但是为了帮他而和所有的白人老爷对着干——啊,不,绝对不行!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而丢掉整个世界能有什么好处?佛洛里开始撕信。如果将信公开,其带来的危险很小,很模糊。但是在印度,一定要谨防模糊的危险。声誉,作为生命的气息,它本身就是模糊的。他小心翼翼地将信撕成小碎片,然后扔到门外。

这时,传来一声恐怖的尖叫,与柯斯拉两个老婆的声音完全不同。园丁放下手中的铲子,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柯斯拉也听到了尖叫声,没戴帽子就从用人的住处跑了出来,弗劳则一跃而起,汪汪地叫起来。又传来几声尖叫。声音是从丛林后面的屋子里传来的,是一个英国人的声音,一个女人,由于受到惊吓喊出来的。

院子后面没有出去的路。佛洛里翻过大门,着地的时候膝盖被碎石片划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他绕过后院的篱笆进入丛林,弗劳跟在后面。就在房子后面,最外层的树丛里,有一个小山洞,这个小山洞里有一潭积水,因此尼昂乐宾村的水牛经常光顾这里。佛洛里在灌木丛中拨开一条路。小山洞里有一个英国女孩儿,脸色苍白,正蜷缩在树丛中瑟瑟发抖,一头巨大的水牛用新月形的牛角威胁着她。还有一头毛茸茸的小水牛站在后面。无疑,它是麻烦的起因。另一头水牛,站在齐脖深的水潭里,仰着一张平静的脸,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佛洛里一出现,那个女孩儿就把惊恐的脸转向他。“哦,快一点儿。”她吼道,语气又狂暴又急迫,显然是受到了惊吓,“快,救救我!救救我!”

佛洛里非常吃惊,没来得及问任何问题。他快步走向她,因为没有棍子,便用力拍水牛的鼻子。这个体形庞大的牲口动作缓慢而笨拙地转过身去,带着小水牛慢悠悠地离开了。另一头水牛也从污泥里走出来,懒洋洋地走开了。女孩儿扑向佛洛里,几乎扑进他的怀里。她真是被吓坏了。

“哦,谢谢你,谢谢你!哦,这些可怕的家伙。它们是什么?我以为它们会要了我的命呢,真是让人恐惧的畜牲!它们是什么啊?”

“它们不过是水牛,是从那边的村子里来的。”

“野水牛?”

“不是野水牛,我们管它们叫‘欧洲野牛’。它们只是缅甸人养的一种牛。真是抱歉,它们一定把你吓坏了。”

她依然紧紧抓住他的胳膊不放,而他能够感觉到她的颤抖。他低下头,可是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她的头顶,没戴帽子,黄色的头发像男孩一样短。他还能看见放在他胳膊上的一只手。这只手修长、纤细、年轻,手腕上有斑点,是女学生特有的那种手。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的手了。他开始对这个紧靠在自己身上的柔软而年轻的躯体,还有那暖暖的气息产生感觉。随即,他的体内似乎有什么东西开始融化、变暖。

“没事了,它们已经走了,”他说,“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女孩儿从惊吓中恢复过来,她站得稍稍与他隔了一段距离,但一只手还是攥着他的胳膊。“我没事了,”她说,“不要紧。我没有受伤。它们没有伤害我。只是它们的样子看起来很吓人。”

“其实它们根本不会伤人。它们的牛角长得太靠后,根本顶不到你。它们是一种很蠢的牲口。只是在有小牛犊的时候它们才会摆出一副攻击的架势。”

他们现在已经分开站着了。两个人立即都感到有些尴尬。佛洛里已经把脸转向一边,不让有胎记的一边对着她。他说:

“呃,这真是一种奇怪的见面方式!我还没问你怎么到这里来的。你从哪里来——这样问不会冒犯你吧?”

“我是从我叔叔的花园里过来的。今天的清晨似乎很美,所以我就想出来散散步,于是这些可怕的家伙就跟上我了。你看,我才来这个国家不久。”

“你叔叔?哦,我知道了!你是莱克斯蒂恩先生的侄女。我们已经听说过你要来。啊,咱们去操场上吧?一定有去那里的路。你在凯奥克他达的第一个早晨真是刺激!恐怕,缅甸会因此给你留下非常坏的印象。”

“哦,不会,只是有些奇怪。这些树木长得真茂密!全都缠绕在一起,颇有异域的感觉,在这里待一会儿就会迷路。这就是他们说的丛林吗?”

“矮灌木丛。缅甸几乎到处都是丛林——要我说这里是一个满眼绿色、让人讨厌的地方。如果我是你,是不会走进那片草地的。草籽会钻到你的袜子里,然后再粘到你的皮肤上。”

他让女孩儿走在前面,在她看不到他的脸的时候,他感到很惬意。对于一个女孩儿来说,她个子很高,很苗条,身穿一件淡紫色的棉布外衣。从她甩动四肢的动作来看,他断定她只有二十岁左右。他还没有仔细看她的脸,只看到她戴着一副圆形龟纹眼镜,她的头发和他的一样短。在此之前,除了在画报中,他从未见过女人留短发。

到操场上之后,他开始与她并肩齐行。她扭过头来看着他。她的脸呈椭圆形,五官精致、匀称,也许算不上漂亮,但在缅甸算不难看的,因为这里的英国女人全都又黄又瘦。他忽然把脸转向一旁,尽管她并不能看清他的胎记。他不愿让她靠自己的老脸太近。他似乎感觉到眼角周围那些皱纹就像是一道道伤痕。不过,他记得早上刮过胡子,这让他有了一些勇气。他说:“我说,今天的事一定吓着你了。你愿意到我那里休息一会儿再回家吗?况且这个时候也不该不戴帽子就出门。”

“哦,谢谢,好的。”女孩儿说。他想她一定还不懂印度的礼节和规矩。“这里就是你家吗?”

“是的。我们必须走前面。我叫用人给你拿一把遮阳伞。你头发太短,这太阳对你来说太危险。”

他们走到花园的小径上。弗劳在他们身边上蹿下跳。它经常对着陌生的东方人狂吠,但它喜欢欧洲人身上的味道。阳光更加强烈了。一股红醋栗的味道从路边的矮牵牛中飘来,一只鸽子落到地上,见弗劳扑过来,又一跃飞向天空。佛洛里和女孩儿都停下脚步,观赏花朵。一股莫名的幸福感包围了两个人。

“在这种天气,你一定不能不戴帽子就出门。”他重复道。不知为什么,他说这话的时候透露出一种亲密感。他总是忍不住提起她的短发,对他来说,这短发似乎特别漂亮。单单是提到它,就让他仿佛有用手摸到的感觉。

“看,你的膝盖在流血,”女孩儿说,“是你刚才救我的时候伤到的吧?”

在他的卡其长筒袜上,有一道细细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紫色。“没关系。”他说。可是此刻,两人都没有觉得“没关系”。他们迫不及待地开始聊起花儿来。女孩子说自己“极喜欢”花朵。佛洛里便领着她在小径上一朵花接一朵花地讲了起来。

“看这些夹竹桃长得多好。在这个国家,夹竹桃的花期长达六个月。它们不能晒太多太阳。我觉得那些黄色的花,颜色特别像报春花。我已经十五年没见过报春花了,还有桂竹香。那些百日菊也很不错,对吧?——配上绝妙的底色,就好像画出来的一样。这些是非洲金盏花。这种花很普通,几乎就是杂草,但你就是忍不住喜欢它们,它们是那么鲜艳、茁壮。印度人对它们情有独钟,印度人到哪里,金盏花就开到哪里,即使被丛林掩住多年也依然如此。不过,我希望你能去阳台上看看兰花。我有几株兰花很像金铃铛——看上去真的很像金的。它们闻起来有股蜂蜜的味道,让人无法抗拒。这大概是这个野蛮的国家唯一的优点,那就是非常适合花儿生长。你应该喜欢园艺吧?在这个国家,这可是我们最大的安慰了。”

“哦,我非常喜欢园艺。”女孩儿说。

他们走上阳台。柯斯拉赶紧穿上罗衣,戴上他最好的粉红色丝质头巾。他端着盘子从屋里走出来,盘子里装着杜松子酒,几个玻璃杯,还有一盒香烟。他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一边略有几分不安地看着女孩儿,一边作揖。

“我想,在早晨的这个时候也没办法请你喝一杯吧?”佛洛里说,“我始终没有办法让我的用人记住,有些人可以在早饭前不喝杜松子酒也能活下去。”

他挥手示意柯斯拉把酒端下去,看来他把自己归入这类人了。女孩儿坐在阳台一端的柳条椅子上,那是柯斯拉为她摆放的。叶色墨绿的兰花在她的脑后低垂,几朵金色的花散发出温馨的蜂蜜般的香气。佛洛里靠在阳台的栏杆上,侧对着女孩儿,不让女孩儿看到他脸上的胎记。

“从这里看到的风景真美。”她一边望着山下一边说。

“是啊,的确是这样。在太阳下山前,一切都沐浴着金黄色的光芒,景色壮观。我爱操场上那种昏暗的黄色,还有那些凤凰木,一团绯红。远处的山几乎是黑色的。我的营地就在山那边。”他补充道。

女孩儿有点儿远视眼,她摘下眼镜向远方望。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非常清澈的浅蓝色,比风铃草的颜色还要浅。他还注意到她眼角周围的皮肤非常光滑,简直就像花瓣。这让他再次想起自己的年龄和憔悴的脸,因此从她身边走开了一点。但他还是忍不住说:“我说,你来到凯奥克他达是多么幸运啊!你无法想象,对我们来说能在这个地方看到一张新鲜面孔有多重要。连续数月都是我们这个可怜的小群体,偶尔有官员过来巡视,再就是那些带着相机、沿着伊洛瓦底江过来的美国记者。我猜你是直接坐飞机从英国过来的吧?”

“啊,确切地说不是从英国过来的。我来这里之前住在巴黎。你看,我母亲是一位艺术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吗?天啊,从巴黎来到凯奥克他达!真是有趣!你知道吗?在这样一个土沟里,很难相信还有巴黎这种地方存在。”“你喜欢巴黎吗?”她问。

“我从没去过巴黎,但是,上帝,我每天都在想象巴黎!巴黎——在我脑海中到处都是绘画。咖啡馆、林荫大道、艺术家的工作室,还有维庸、波德莱尔、莫泊桑,全都混在一起。你不理解这些欧洲城市的名字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真的在巴黎住过,与外国的艺术家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谈论马塞尔·普鲁斯特?”

“哦,我想是这样的生活。”女孩儿笑着说道。

“你会发现巴黎与这里简直是天壤之别!这里可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倒是很可能存在。不过如果你想看什么书的话,可能会在我这里找到一些喜欢的。俱乐部的图书室里尽是些没用的图书。当然,我和我的藏书已经无可救药地落后于这个时代了。我想你已经读遍世界上的书了吧。”

“哦,没有。不过我确实非常喜欢读书。”女孩儿说。

“能遇见一个爱书的人真是太好了!我指的是那些值得一读的书,而不是俱乐部图书室里的那些书。如果我的喋喋不休吵到了你,真心希望你能原谅。当我遇到一个还知道世界上有书的人时,我的话匣子就会像温热的啤酒瓶一样,瞬间被开启。在这种国家,你要原谅这样的过错。”

“哦,我喜欢谈论书。我认为读书确实非常棒。我是说如果没有书,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那真是——真是——”

“真是一个私人的空间。没错!”

他们立即滔滔不绝地畅谈起来,首先谈书,接着谈打猎。女孩儿似乎对打猎很有兴趣。当他讲到几年前自己猎杀大象时,女孩儿兴奋不已。佛洛里几乎没有注意到,说是交谈,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在讲话。女孩儿似乎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口若悬河的感觉太棒了,他几乎不能自已。而女孩儿好像也很乐意倾听。毕竟,是他从水牛那里救了她,而她还不能相信这些巨大的牲口居然不会伤人。在那一刻,他简直就是她眼中的英雄。他人做过的那些能赢得自己好感的事情,往往是自己向往却没有做过的事情。也正是这样的事情,能让交流变得轻松、自然,你甚至可以一直讲下去。然而,他们的快乐突然消失了,他们被吓了一跳,陷入沉默中。他们注意到旁边还有其他人。

在阳台的另一端的栏杆间,一张留有小胡子的炭黑的脸正无比好奇地往这里偷看。那是老萨米,“大脸”厨师。在他身后站着马普、马伊和柯斯拉的四个大点儿的孩子,还有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光屁股的小孩儿,还有两个老女人,她们听说有英国女人看,专门从村子里跑过来的。两个老家伙嘴里塞着一英尺长的烟卷,像柚木雕像一样紧盯着英国女人。那样子就好像英国的乡巴佬紧盯着戴着徽章的祖鲁武士一样。

“那些人……”女孩儿看着他们,不太自在地说。

萨米见自己被发现,非常心虚,于是装作在整理头巾。其他人也有些不安,只有那两个面无表情的老女人除外。

“可恶!”佛洛里说。一种失望的冰冷痛感涌遍他全身。毕竟,女孩儿不好继续待在阳台上了。与此同时,他和她都意识到,他们还完全是陌生人。她的脸变得有些绯红。然后她戴上了她的眼镜。

“我想,对于这些人来说,见到一个英国女孩儿是很新奇的。”他说,“他们没有任何恶意。走开!”他朝那些人挥挥手,生气地加了一句,于是这些人很快就消失了。

“你知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我该回家了,”女孩儿边说,边站了起来,“我在外面已经很长时间了。他们可能会担心我走丢了。”

“你一定要走吗?时间还早。我可不能让你不戴帽子就顶着大太阳回家。”“我真的该——”她再次说道。

她停住了,望着门口处。马拉美出现在阳台上。

马拉美两手背在屁股后面,走上前来。她刚从屋里走出来,镇定自若的样子表示了自己在这里的权利。两个女孩儿面对面站着,相距不足六英尺。

没有比这更奇怪的对比了。一个肤色像海棠花一样浅白,另一个肤色黝黑、打扮媚俗,圆柱形的发髻和浅橙色的丝质罗衣都闪闪发光,像金属一样。佛洛里心中想,自己以前从没发现马拉美的脸是那么黑,她瘦小的如士兵般僵硬、笔直的身子是那么古怪,除了水瓮般的臀部,全身没有一处曲线。他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两个女孩儿,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差不多足足一分钟的时间,两个人的目光都无法从对方身上移开。不过谁看谁更奇怪,就有些不太好说了。

马拉美把脸转向佛洛里,像铅笔线一样的又细又黑的眉毛紧紧皱在一起。“这个女人是谁?”她愠怒地问道。

他像给一个仆人下达命令一样,漫不经心地答道:

“马上走开。如果你敢捣乱,事后我会用竹条抽你,直到你体无完肤。”

马拉美犹豫了一下,耸了耸她瘦小的肩膀便离开了。而英国女孩儿望着她的背影,诧异地说:“那是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他说,“我想是一个用人的老婆。她过来问洗衣服的事,就是这样。”

“哦,缅甸女人都长这个样子吗?她们真是小怪物!我在来这里的火车上,见到很多缅甸女人,但是你知道吗,我以为她们都是男孩子。她们很像一种荷兰玩具娃娃,不是吗?”

她开始向阳台的台阶挪动,对已经消失的马拉美不再感兴趣。他没有挽留她,因为他觉得马拉美很可能会再次回来大吵大闹。不过也没有太大关系,因为她们对对方的语言都一窍不通。佛洛里喊来柯斯拉,柯斯拉赶紧拿着一把竹伞架的涂油丝绸伞跑过来。他站在台阶下,毕恭毕敬地撑开伞,等女孩儿走下来便把伞举到她的头顶上。佛洛里和他们一起走到门口。两人停下来握了握手。在强烈的日光下,他微微转身站立,好遮掩住那块胎记。

“我的用人会送你回家。你能来这里真是太好了。我没有办法说出见到你多么高兴。你的到来,对于我们凯奥克他达而言,真的非常重要。”

“再见,先生——哦,多有趣!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佛洛里,约翰·佛洛里。你的名字——莱克斯蒂恩小姐,是吗?”

“是的,伊丽莎白·莱克斯蒂恩。再见,佛洛里先生,真的非常感谢你。那头可怕的水牛。是你救了我的命。”

“没什么。希望今天晚上能在俱乐部见到你,我想你叔叔和婶婶会去的。那就先再见了。”

他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离开。伊丽莎白——可爱的名字,如今已经很少见了。他希望她用Z来拼写她的名字。柯斯拉小跑着跟在她的身后,因为既要把伞撑过她的头顶,又要尽量和她保持一定距离,所以他的步伐显得局促而怪异。一阵凉爽的风从山上吹过。不知道这种风是从哪里吹来的,很短暂,有时候在缅甸寒冷的天气吹起,勾起人的乡愁,让人无比怀念寒冷的海塘,被美人鱼、瀑布、冰窟所环绕。凉爽的风吹过大面积凤凰木的树顶,卷起半小时前佛洛里扔在门口的匿名信碎片。

注释:

[1]印度人和缅甸人通婚所生的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