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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状试真伪
一天,唐高祖接到一份密告,上面写着岐州刺史李靖造反,罪行数条。唐高祖心想自己一向将李靖视作亲信,况且他政绩显赫,忠心耿耿,怎么会忽然谋反呢?唐高祖很疑惑,选了一个御史审理此案。
御史平时掌管各个官员的动态,从没发现李靖有谋反举动,相反,他认为李靖是朝中难得的忠臣。临走时,御史请求唐高祖为方便审案,希望与告发李靖的那位官吏同往,以便作证。唐高祖准许了。
御史马不停蹄地赶到岐州,让随行的人都住在驿站。第二天一早,御史忽然惊恐万状地从房中冲出,说状子丢了。众人大惊,丢了皇上所交的东西,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御史审问了半天也没有结果,便对密告李靖的官吏说:“状子丢了,先不说案子难办,现在我也无法向皇上复命。只有劳你再重新写一份了。”那官吏虽面露难色,但还是重写了一份状子。
御史接过一看,脸色大变,喝道:“大胆狗官,居然敢诬陷李大人。来人!给我拿下。”那官吏惊慌反抗:“我犯了什么罪,请大人说明。”
御史大笑道:“凭你的本事能瞒过我的眼睛?你前后所写的两张状子不相同的地方太多。你分明在胡编乱造!”官吏无言可说,经审讯,果然是诬告。李靖也因此躲过一场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