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清末帝制时期(3)
在这些人之中,地位最高、工资最多的人是刑钱师爷。当时的官衙和老百姓的关系,主要是两件事情,一件是交粮纳税,一件是打官司。捐税这一类的事称为“钱谷”,讼狱这一类事称为“刑名”。这两类事情都是很细致很复杂的,无论什么出身的县官,都搞不清、管不了,都得请这方面的专家们来帮助。大县的衙门,需要两个师爷,一个叫刑名师爷,一个叫钱谷师爷。小县的衙门,一个师爷就兼管了,称为刑钱师爷。这一类的师爷,在衙门里地位很高,官见了他们也要称他“老夫子”。他们最瞧不起教读师爷,说教读师爷是少爷的先生,我是老爷的先生。他们工资最高,可是生活却很“苦”。照规矩,他们是不能跟衙门以外的人接触的,就是跟衙门以内的人也很少接触,他们只带着他们的眷属住在衙门内单独的小院子里,自家把自家隔离起来。那些家人们都没有工资,县官只给他们派职务,他们可以在他们职务范围之内,收些照例的收入。这些收入是公开的,送的人并不算贿赂,收的人也不算贪污。当时称之为“陋规”,虽然认为它“陋”,还是照此“规”行事。我们到了衙门的第二天,父亲在二堂上贴了一张用红纸写的手谕,派定跟来的家人的职务。我看见,家人看了这个手谕,有的很高兴,有的显出失望的样子,大概因为有的职务收入多,有的职务收入少。有些职务显然是不会有什么收入的,例如有一种职务叫“执帖”,在官出去拜客的时候管送片子(名片),投帖子,送手本。还有管签押房的倒茶送水的。这些职务显然是没有什么出息的。对于担任这一类职务的人,父亲在手谕中就批明向担任有收入的职务的人提成,或一二成,或三四成不等。这样调剂,担任没有收入的职务的人也有收入了,担任有收入的职务的人也不能独享其收入,也叫“有饭大家吃”吧。在这些职务中,专管词讼的最重要,收入也最多。老百姓的词讼,在六房中是刑房管,可是刑房也得通过管这种事的家人才能把案卷送到官面前。担任这种职务的家人,大概收入最多,作弊的可能也最大,他可以在整个过程中“上下其手”。总之,羊毛出在羊身上,家人们这些收入,归根到底还是都出在老百姓身上。总的看起来,衙门的各种事情,都得通过家人才能办理,而这些家人又都是县官的私人,他实际上是把统治一县的大权都集中在他一个人的手里。照官制上看,也设置了一些“佐杂官”,帮助县官处理一县的事情,可是经过县官这样的集权,那些辅佐的官就没有事情可办了,成为闲员、冗官了。县官成为一县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者。后来我看到梁启超写的一篇文章,讲中国封建时代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政治发展的过程。他从中央政府当权的官职名称上看出来封建君主越来越集权,越来越把权力收归他的私人掌握,实际上是归他一人掌握。一个县衙门中的集权的演变,也是如此,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家人们的收入都有安排了。师爷们的工资,衙门的一切费用,按说是从县官的工资里面开销了,县官的工资有多少呢?我在父亲的办公桌上看见一个往上报销的稿子,县官和那些佐杂官,都有所谓“养廉”。县官的“养廉”是每年四五两银子。顾名思义,“养廉”并不是俸禄,只是一种补贴。朝廷怕这些官们钱不够花,以致贪污,所以给他们一点补贴,养他们的廉。至于俸禄呢?据我当时所知道的,是没有的。县官、衙门的一切开销,还有县官一家的生活,怎么维持呢?母亲对我讲,原来老百姓向县官交粮,交的是铜钱。朝廷规定的粮额是按银子算的,每两银子折合铜钱两串(每串一千文)。县官收了老百姓的铜钱,拿铜钱去买银子,上交国库。银子和铜钱的比价,是经常变动的。遇见银子便宜的时候,县官可以用少量的铜钱买多量的银子;银子贵的时候,县官只能用多量的铜钱买少量的银子。无论买多买少,用两串铜钱买一两银子,总有余额。这个余额就是县官的收入。自从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白银外流,银子的价钱越来越贵。在我们刚到武昌的时候,一两银子只值七八百铜钱。可是当父亲在崇阳的时候,要买一两银子就需要一千二三百铜钱。银价贵了,就使县官的收入减少了。县官的收入,无论增加或减少,朝廷是不管的。实际上,朝廷是把这一块地方包给县官了,县官只要把每年规定的银子定额上交国库,就算尽职了。县官实际上等于一个封君,他所管的一县就是他的“采邑”。所不同于古代的封君者,就是古代的封君把采邑的收入全归自家享受,而县官则必须照定额向国库交银子。在这些地方,可以看出来古代分封制的残余痕迹。县官确实像个百里侯。我不知道湖北省内别的县是不是这个样子,更不知道别的省是不是这个样子。细节上可能有些不同,但是我猜想,基本精神大概是差不多的。
自从教读师爷(即我们的先生)到衙门以后,我们读书就上了轨道了。功课有四门:古文,算术,写字,作文。经书不读了,只读古文,读本是吴汝纶所选的《桐城吴氏古文读本》,一开头就是贾谊的《过秦论》。读古文虽然还不能全懂,但是比经书容易懂多了。并且有声调,有气势,读起来觉得很有意思。算术是加减乘除从头学起。此外是写大字,每星期作文一次。功课不紧,往往一个上午就上完了。父亲不准我们出衙门闲逛乱跑,我们也从来没有出过衙门。我的大部分课外时间都消磨在父亲的签押房里。在签押房里有两大箱子书,还有一些新出的刊物,我在签押房总是趴在床上翻看那些新旧书籍。当时有一种刊物,叫《外交报》,其中发表的文章,都是讲世界知识和国际情况,这些文章我很爱看。父亲见我在那里翻书,从不责怪,也不问我翻的都是些什么书。有时父亲不在签押房,我也在他的办公桌上翻看一些文件。上面所说的关于“养廉”的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翻看到的。我在父亲的办公桌上,常看到礼房送来的报告,上面总是写着,某月某日是个什么日子,大老爷应该穿什么衣服,到什么地方,行什么礼。办公桌上最多的,还是关于词讼方面的状子和其他公文稿子。父亲的时间大半用在这些方面。一般的处理办法是,管词讼的家人把老百姓的状子送到父亲的办公桌上,父亲就给刑钱师爷送去,让他拟批,刑钱师爷把他所拟的批,写在一个纸条上,送回来,父亲看了,如果同意,就交给家人传下去。父亲有个小象牙图章,上面刻“实事求是”四个字,就凭这个图章,作为他跟刑钱师爷往来送条子的凭据。父亲审问官司,总是坐大堂公开审问,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到大堂前边站在两旁观审。我和景兰有些时候跑到大堂,站在父亲的椅子后面,看父亲审问。在一件案子结束的时候,父亲就用朱笔写个“堂谕”。“堂谕”就等于判决书,但是其中并不引用法律条文,只是按照情理就判决了。有一件案子,情节是三角恋爱或多角恋爱的事,父亲于审讯之后,写了一个堂谕,这个堂谕是一篇四六骈体文章。文章叙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作出判决说:
呜呼!玷白璧以多瑕,厉实阶离魂倩女;棼朱丝而不治,罪应坐月下老人。所有两造不合之处,俱各免议。此谕。
这样的判决书,现在我们看起来,简直是个笑话。可是在当时,据说是一县传诵。在《聊斋志异》中有许多这样的判词。这件案子和这篇堂谕,如果蒲松龄看见,可以入《聊斋志异》。在清末民初的时候,中国公布了一部新民法,其中规定和奸无罪,在当时引起很大的争论。父亲在崇阳的时候,大概还没有这部民法。但是他这篇堂谕的精神,却是合乎这种新精神的。
在光绪三十四年元旦,县城中有许多民间文艺队,走到县衙门来表演,表示拜年,全衙门的人都观看了。表演中有狮子、龙灯之类。我们的先生——教读师爷就狮子作了一首顺口溜:
狮子狮子□□□,来到县前抖一抖。我闻狮吼能醒人,请向人间大声吼。
父亲也就龙作了一首:
神龙神龙□□□,来到县前撞一撞。奉劝神龙莫作雨,若要作雨芝麻酱。
意思就是说,在当时情况下,人不可有作为。如果有所作为,会给你引来麻烦。这是父亲的牢骚之词。在当天晚上,衙门的人在三堂举行了一个晚会。其中有猜灯谜,那时候我的伯父也从老家到崇阳来了。他出了一个谜:
慈禧太后的生日。——打一字。
据说是很难猜,赏格也最高,当时我想,慈禧太后生日是十月十日,就是个“朝”字。我跑到父亲跟前,悄悄地说:“是个‘朝’字吧?”父亲连连点头,高兴极了,我就跑去把谜揭了。
在那年夏天,下面出了一条人命案。父亲下乡去验尸。回来到衙门时,我看见“排衙”。“排衙”是一种仪式。大概因为验尸一类的事是不吉利的事,县官回来在大堂下轿,不进宅门,先坐公座,跟随的人两边排开,有一个人跪在中间,高喊:“大老爷天喜!”喊了以后,县官离开公座,走向宅门,宅门预先挂了一大串鞭炮,县官一脚跨进宅门,鞭炮就响了,大概是相信,经过这一阵鞭炮,一切污秽不吉利的东西都可以驱除了。父亲回来以后,隔一两天就病了。起初是伤风感冒之类。可是那一天,父亲在上房卧室里坐着,母亲在卧室对面的房间里给我们做面条(因为厨房的“例饭”都是米饭,我们是习惯于吃面食的,隔一段时间就给我们做一顿面食吃)。我们正在围着母亲看她做面食,只听得对面卧房里扑通一声,我们跑过来一看,父亲已经横躺在床上,呼吸急促,张着口喘气,不能言语了。延至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父亲就一句话没有说,与世长辞了。当时只说是“紧病”,现在看起来是“脑溢血”。终年四十二岁。我当时虚岁是十四岁,实际上还没有过十三岁的生日,只有十二岁半。景兰十岁,沅君八岁。以后全凭母亲把我们带领长大,教育成人。
老家里得信之后,派三叔来崇阳料理丧事。发出讣闻,定期开吊。母亲与三叔商定,先传出话去,银钱礼物,一概不收,只收悼念文字。开吊之日,收到挽联挽幛很多。有一个秀才很有才,父亲很喜欢他,还为他平反了一件冤案。他送来一副挽联:
是上国栋梁,大任能胜,可惜无端遭摧折;
真下民父母,诚求务中,谁教哭泣失瞻依!
这种诚挚之词,大概不仅是为他个人感恩而发。
那些师爷、家人大都是久在官场中混的,他们都说:老爷在世,爱惜官声,为的是得到上司重视。现在老爷不在了,趁官印还没有交出去,可以想法弄一点钱,将来少爷们可以用。他们说县里办法是报亏空,说亏空了多少银子不能上交,上司会照顾你们,想法替你们弥补。据他们说,凡是官死在任上的,他的家属大概都是这样办,这也许是事实。因为我父亲的前任也是死在任上的,父亲说他来崇阳上任的时候,上司也嘱咐说,要给前任弥补亏空。究竟弥补没有,弥补多少,我就不知道了。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在契税上作一点假。凡是老百姓买卖产业,买主都要把卖主的卖契送到衙门来,称为“草契”,户房从布政司那里领来正式契纸,把草契中的买价抄到正式契纸上,请县官在草契和正式契纸上盖印,这样买主才算是得到政府承认的产权,政府按买价数目抽百分之几的税。据说有些买主情愿不要布政司正式契纸,只求县官在草契上用印,这样,他可以少交一点税,而县官也可以把他所交的税不往上交,因为没有用上边发下来的契纸,上边也无从查考。母亲坚决反对这些办法,说无论人死人在,都应该是一个样子,不能因为人死了就可以弄虚作假。可是衙门的人,不听她的,还是报了亏空,印了些草契。亏空报了多少,上边究竟照顾了没有,照顾了多少,在契税上究竟弄了多少钱,我都不知道。只记得,母亲屡次含着眼泪告诉我们说,他们是拿着你父亲的脸面去耍赖。
原来崇阳县城外面就有一条河,通着长江。要扶着父亲的灵柩上路,就不可能走汀泗桥那条旱路了。出了县城就上船,一直到武昌鲇鱼套,在那里听说慈禧和光绪都已经去世。
我们又在鲇鱼套换船,从汉水溯流而上,走了大概一个月,于夏末秋初,回到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