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语新诠2:谋杀英文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写在中文美语之间

I wouldn't mind having one,

绝不是“我不在乎拿一个”,

而可能是“我拿一张也好”

(心里并不想要,但无可奈何、却之不恭)。

或是“我倒蛮喜欢要一张”

(心里挺想要,口头却轻描淡写,显得不太猴急)。

这都是日常应对的腔调,可以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也要看现场的情景、面部表情等等。


今年“五四”, 《中国时报》“人间”版编辑先生要我谈“外来语对白话文的影响”。这似乎是我应分的事,同时也使我感觉惭愧。我弱冠来美,对于美国语文,有半世纪的耳濡目染,自然比较亲切;在中文方面,虽然平时努力注意祖国文字的趋向,究竟受了时空限制,不免落伍和隔膜。近来常见国内有识之士为文讨论中文被英文“污染”,以及翻译之难、劣译为害等等互相关连的问题,所言往往实获我心。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敢说有什么创见,只是游离在中文美语之间,拉杂写一点个人的观感。

早在1960年,我就开始陆续撰写一系列的文字,总题目叫“美语新诠”。所谓“美语”,依然是以英文为骨干,甚至可说是英语系统中的一种“方言”。不过二次大战以来,美式文化弥漫全球,美国人的辞汇和语法反客为主,连“大英帝国”,尤其是从事通俗文艺和大众传播的人士,都不得不接受,别的国家更不用说。

我每次用中文介绍美语,或谈到任何美国题目而兼及其辞汇,总有点惶恐,生怕讲习者认为卖外国膏药,又怕稍一受人欢迎反会助长中文的污染。还好,受过新闻学的训练,我在美语上所作的工夫多半是“报导”,而不是提倡或传授。此外就自己见闻所及,也设法举出类似的和联想到的中文词语,来互相印证,希望对中英(美)文有同样兴趣的朋友们读来发出一点“会心的微笑”。

今年想不到,在我陌生的地方一所大学执教的刘绍铭(“二残”)先生,竟于一个月之内发表了两篇文章谈论乔志高和“美语新诠”。一篇是在3月11日香港《公教报》,文中有云:“志老英文造诣,贵在通国人之不易通。学院英文固不待言,难得的是他对美国引车卖浆者言,一样研究有素。”把我的语言背景检讨一番之后,他的文章就循序渐进,达到一个结论:只有用母语才能尽情发挥,才配“撒野”和运用“国骂”而得其中三昧。另外一篇是登在3月16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题为《给文字看相》。文中对我也颇多溢美之词,令我受宠若惊,用句上海“母语”来说,听得来“交关窝心”。但转念一想,借美国报人的术语,自己不要是被人用来做写文章的“新闻木销”(news peg)吧!作者注:peg是木头“钉子”或“栓子”,上面可以挂一袭衣裳,也可以“挂一桩故事”(to hang a story on);后者用法仿佛中国传统戏曲或小说里的“楔子”——并非正文,不过拿来做话题罢了。

二残给文字看相,重点在翻译,他举了两个实例:

一、好意分送精美月份牌,问一美国同学要不要,回答:I wouldn't mind having one.(刘译“我不在乎拿一个。”)

二、找人帮忙打字,又问一美国同学有没有空,回答是:可以,可以,I could use some money.(刘译“我可以用一些钱。”)

于是刘教授大发牢骚,认为美国小子说话转弯抹角、闪烁其词。他说,“这些句子的内涵和字面的意义,是否表里一致?是避重就轻的说法?还是滑头话?我有我个人的看法,但相信乔志高一定会比我看得深彻”,硬逼着要我“出山求证”。

我本来无意接受这项“挑战”(challenge)——好多年前曾有人建议将此字译为“差伦治”——因为并未嗅到什么火药气味。二残在美国大学教的是中国文学和翻译,他的高足这两句话,中文应该怎么讲,其实他早已有腹案、有他“个人的看法”。无奈我一向喜欢游戏文章,人家既然幽你一默,那么做个straight man(外国“相声”里绷着脸跟小丑一搭一档的正经角色),凑一场趣,有何不可?

首先要指出,此处“我不在乎拿一个”和“我可以用一些钱”两句话,是二残存心在直译、硬译、死译。这种译法,也许在“五四”以后全盘西化的译文中可以找得出,要不然在今天草草了事的电影字幕翻译中也偶尔会发现。作者是为了做做文章而明知故犯,等于辩论时树起一个“稻草人”,然后把它一拳打倒。在第二个例句中,他不是自问自答,提出两个比较合适的译法吗?I could use some money相当于中国话“我想赚些零用钱”或“我正等着钱用”。照这种意译法,头一位同学,当他“接受精美的月历”时(注意:此乃西化句法),所说的I wouldn't mind having one,绝不是“我不在乎拿一个”,而可能是“我拿一张也好”(心里并不想要,但无可奈何、却之不恭),或是“我倒蛮喜欢要一张”(心里挺想要,口头却轻描淡写,显得不太猴急)。这都是日常应对的腔调,可以因人、因地、因时而异,也要看现场的情景、面部表情等等。翻译起来,不仅是理解原文,还要设身处地揣摩一番,才能够把发话者的用意、语气,以至修辞,依样葫芦描摹出来。二残也知道,这不是“俏皮话”、“风趣语”,也不是“时髦的口头禅”,不然早已让乔志高收入《美语新诠》里去了。

英文idiom一词有两个解释:狭义是“成语”——例如中文里的“秀才人情”,英文里的Don't look a gift-horse in the mouth.(人家送礼,不要挑剔);广义则泛指任何一国的“语言”,包括它的习惯、“逻辑”、构造、形式及其他特征。我们有时碰到一句普普通通的英文,觉得它的表达方式十分“别扭”,但只要弄清那句话的意思,总可以在中文里找出相等的说法。当然,这项“运作”并不轻而易举。美国人搞中文也会碰到意想不到的头痛问题。有一次,在“亚洲学会”年会的书展,看到一张非常应景的中文教学广告,中英合璧的标题上写的是:“THINK CHINESE想中国话——SPEAK CHINESE说中国话。”我看了不禁莞尔而笑:前半句是洋人“半瓶醋”的中文,毛病又在字对字的直译。我们可以“想家”、“想钱”、“想吃想用”,想东想西,但从来没听说有“想中国话”、“想外国话”,为语言害相思病的!仔细一想,招牌上的英文THINK CHINESE——SPEAK CHINESE,译成中文应该是“用中国话想——用中国话讲”,才说得通。

我既然赞成翻译外文力求母语化,当然不欣赏不中不西的创作文字。可是在捍卫国文,不让它受污染的大前提下,也有一些技术问题和实际情况值得考虑。

第一,我认为“字”和“句”、“辞汇”和“语法”,可以分别处理。面对日新月异、千变万化的世界,新的字词简直无法避免。医药、核子、太空、电脑等各方面的科技发展,跟大家的生活都有密切关系,不能不制定或杜撰新名词来吸收和传播。电脑辞汇中的“硬件”和“软件”,乍看非常生硬,但这不是翻译之过。英文hardware原意是“五金器皿”, software根本没有这个字。有了新事物,就得创造新名词,或拿旧词来赋以新义:这是活文字的功能。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也给我们带来许多新的概念,如“认同”、“形象”、“动机”、“代沟”等等。这些外来的字词,起先陌生,日久也耳熟能详,不得已时还可以诉诸音译。作者注:音译的西洋名词有自生自灭的,如“五四”时代的“赛因斯”和“德谟克拉西”,敌不过“科学”和“民主”;也有在中文里站住脚、生了根的,如“逻辑”、“幽默”、“模特儿”、“杯葛”等。字词不妨推陈出新,中国人固有的语法则要尽量把牢。

第二,各种不同的文类,在文体上的要求也有不同。严肃的文章,遣词造句必须谨严;通俗文字——尤其是新闻标题、广告口号、娱乐和体育报导之类——目的在取悦大众,有时还不免耸人听闻,尺度当然比较放宽。且看:“那晚的派对里,两个嬉皮青年,身穿皮夹克,登台作秀。他们对着麦克风,手弹吉他,大唱其摇滚乐。一曲甫罢,台下‘安可’之声不绝于耳。”这段胡诌的文字,读者大概都看得懂。四五年前我最初注意到“作秀”一词,曾在“美语新诠”文章里说:“我希望这枝音译的新‘秀’不至于广为流传,因为从语言净化的观点来看,这一类的洋文中用,实在要不得。”曾几何时一度触目惊心的,现在已司空见惯。歌星亮相,既不是唱大戏也不是演话剧;听众喝彩,不叫“再来一个!”而是直接用英文喊“Encore! ”(安可)。语言不过是反映现实生活。话虽如此,“作秀”、“安可”等等,究竟不是中文,译犹未译,将来能否建立起来,沿用下去,尚待解决。至于林青霞的“费司”港台地区一度流行将英文camera face(上镜的漂亮脸蛋)直译为“卡麦拉费司”。(编者注。本书脚注未另行说明者,均为编者注。),更无理由音译,即连娱乐版上也不必那样荒唐。

在自由企业、经济繁荣的“社团”里,广告也是输入洋文的孔道。彩色照片特写一位年轻貌美的家庭主妇,上面两行醒目的标题:“爱是……让太太拥有一套最称心满意的不锈钢厨具。”此语想系出自几年前台湾抢译的美国畅销小说《爱的故事》:“Love i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爱是永远不需要表示歉意的。)该书被美国书评界公认为庸俗之作,尤其是此一句法大家传为笑柄。中文广告里来套用一下,可以称得上俏皮,但写小说、做文章就不宜因袭了。另外见过一幅广告,原文已记不清,大意是:“(什么,什么),你的名字是女人!”脱胎于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Frailty, thy name is woman! ”推销商品,或在其他日常写作中,借英文经典名句来作惊人之笔,格调虽高,终有点不伦不类。

相反地,梁实秋教授翻译《莎翁全集》,对这种不但西化而且古雅的说法,倒是态度审慎,紧跟着原文——“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那是台词,念起来声调铿锵。如果为迁就中文,把它改成“女人天性脆弱”之类平平常常的句子,原作的面貌和韵味就荡然无存了。这使我想到创作方面,艺术境界较高的诗文跟流行的武侠、“纯情”小说,文字上势必也有区别,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天才作家有权创新,包括吸收外来的因素。替白话文开拓新领域是文学的使命之一;“破坏”传统的表达形式,说不定就是为未来中文的发展铺路。

外来语影响的问题,不仅困扰我们中国人。二次大战迄今,日本工业爬到美国头上,但“美式日语”却泛滥扶桑。西欧盟邦中,文化悠久的法国不时发起运动,要清除所谓的“法英文”(Franglais)。有人统计,法国最有权威的《世界报》所用的词汇,每一百六十六个字中就有一个英文(或美语)字;今天巴黎人的口语,有百分之五是英法“杂种”。难怪现任法国文化部长郎格(Jack Lang)大发雷霆,要抵制“美国文化侵略”。美国本身不愧为语言和人种的大熔炉。近年来因为应付大批拉丁美洲国家移民的需要,“双语教育”(bilingualism)成为许多地方公立学堂的课题。根据人口调查,十个美国人当中有九个不通外国语文。百分之十懂外文的人,他们的“第二种”语言,多半是西班牙语或英语(后者指母语非英语的移民)。至于一般美国土生土长的学生英文程度之差,只有怪师资不良和教育制度太松,不能归罪于外语的侵入。

英文里本来法文字眼极多,大凡外交、酒菜、时装,以至摩托车机械等方面,都少不了法语源流的词汇。目前引起我兴趣的是美国人爱用法文déjà vu一语。这原是文艺批评中相当典雅的词令,意指“似曾相识”,已经见过的事物。想不到今年冬天,全国职业橄榄球夺标赛进入白热化“超级杯”(Super Bowl)决战的前夕,看台上“华盛顿红人队”的一些啦啦队老粗,居然亮出一幅白布标语,上面大书“DÉJÀ VU 1972”。原来“红人队”雌伏已久,还是十年以前有过如此的辉煌战绩,这次球迷们扬眉吐气,抬出这两个法文字来,表示前例可援,志在必胜。作者注:美国受过教育的青年人还时兴用拉丁语per se(事物的“本身”),动不动就把这两个字插在普通谈话中。如:I don't hate my job per se;it's just that I like to travel.(我并不是讨厌我那份工作本身;不过我喜欢旅行。)这句话省掉per se一词,意思一样清楚。而且根据上下两句的逻辑,“本身”两字其实用得不当。美国人也吸收些少中文词语。我在《中文西用》中提到几个例子,比较近的cheongsam(长衫)、wok(镬)、gung-ho(工合)、kung fu(功夫)、I Ching(《易经》)、Tai Chi(太极拳),现在还可以加一个dim sum(点心)。从前美国传教士或“中国通”回来,喜欢卖弄一句中文——mei-yu fa-tzu(没有法子),表示中国人遇事往往无法可施。其实近年来美国人动不动就回你一句“No way! ”(不行!毫无办法!)岂不是大同小异?最近戏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暴卒,他有个没没无闻的兄弟达金,抗战时来华当过大兵,在一项专访中自诩曾为乃兄介绍过一句中文mei yoo guanchi(没有关系),并且赞扬这句话代表中国人达观的人生哲学。据说田纳西马上把它记下来,后来在他写的剧本里派了用场。作者注:见《大蜥蜴之夜》(The Night of the Iguana),第三幕。墨西哥山林地段一家小客栈的华人厨司,天大的事发生,他也是若无其事的一句话:Mei yoo guanchi.(没有关系。)威廉斯用美俚把它译为No sweat.(没出汗),倒也近似。

“华美语”比起英文美语对中文的影响,真有小巫大巫之别。可是中文和美语同样是生气勃勃、兼收并蓄的语文。白话文在我们这公开社会和多样化生活中,已经迈上了成熟的大道。我们不怕吸收外来语,甚至尝试新的语法、文法,只要用得其所,不要走火入魔。语言文字不可一概而论,主要的是“约定俗成”,大家能接受而广为流传,还要看能否经得起时间考验,会不会被时间淘汰。如果你觉得这句话不够“新潮”、缺乏“休克”(shock),那么就借用二残两位同学的美国口吻来说:Time will tell.(时间会“告诉”的。)

198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