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制衡:罗马帝国的政治和军事演变
生养马克里努斯的罗马帝国虽说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烟消云散,但西方世界对它的思念却从未停止。至少在名义上,拜占庭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沙皇俄国等众多政权都以“罗马帝国”自居。与其他古代政权不同,罗马帝国的遗产仍然在影响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还被不断地发扬光大。公元11世纪,意大利北部几个城镇的年青学者利用十字军从君士坦丁堡抢来的书籍成立了罗马法学习小组,不久后发展为现代大学,开启了文艺复兴时代,“黑暗的中世纪”渐渐转变为重视人文主义和法制建设的新时代。通过“大航海时代”或“大殖民运动”,古罗马人发明的拉丁字母传遍全球,现代中国人使用的汉语拼音就是由拉丁字母组成的。
1776年7月4日,一群白人男子在费城公布了一份名叫《独立宣言》的政治文件,宣布原由英国统治的13个北美殖民地从即日起独立建国。不久,这群人又担负起制订新国家宪法的任务,他们关于宪法的讨论文件被汇集为《联邦党人文集》出版,其中出现了17次“希腊”、15次“罗马”,还有更多的古希腊罗马人名,其中有些文件简直就是纯粹的历史论文。这群“言必称希腊罗马”的白人男子后来被尊为美国的“国父”(“国父”这个头衔也是古罗马人发明的),其中包括托马斯·杰斐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等美国国父为了联法抗英,多次出使法国,结果间接地引发了法国大革命。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法国革命者特别爱看关于古罗马历史的古装样板戏,尤其是讲古罗马人在公元前510年推翻国王,建立共和国的段子。
推翻国王统治后,罗马共和国最终发展为罗马帝国,美国和法国在大革命之后的命运也不可避免地与此类似。在原罗马帝国版图内的法国,事情进展得更顺利一些,法国大革命的最高领袖拿破仑·波拿巴于1804年在罗马教皇的主持下加冕称帝。历史包袱较少的大西洋彼岸一直在竭力避免个人终身执政的情况出现,但在拿破仑称帝200年后,全世界都知道,2000年前的“Pax Romana”(拉丁文:由罗马主导的和平秩序)已经发展成了“Pax Americana”(拉丁文:由美国主导的和平秩序),“Imperium Americanum”(拉丁文:美利坚帝国)一词也广泛见诸媒体,就连起初对此还扭扭捏捏的美国人自己都不再予以否认。其实,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初,当时罗马史的最高权威爱德华·吉本就曾以近乎玩笑的口吻预言说一个“印第安帝国”正在冉冉升起。从共和到帝制,这究竟是终将失败的历史倒车,或是像列宁同志教导我们的那样——“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就是帝国主义”——实属一种宿命般的必然进程?
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一次又一次地将国家政体从王国变成共和国,从共和国再到帝国,耗时数百年,在革命中葬送无数条人命,最后等于从王国变成了帝国,如此折腾究竟是何苦呢?难道只是为了给君主提高职称吗?
解铃还须系铃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就必须对古罗马怪异的政体有所了解。正如前文所述,它对美国的现行政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华盛顿国会大厦是美国的权力中枢,也是富兰克林等美国国父们对古罗马文化痴迷的产物,他们特地用轮船从意大利运来成吨的白色大理石作为建筑材料,其独特的整体结构则来自两座古罗马著名建筑——也就是万神殿(Pantheon)和大斗兽场(Colosseum)——的结合,仿佛在提醒美国议员们,他们既像神祇一般富有权势,也需要角斗士一般的勇气,因为他们是古罗马元老的继承人。
说到古罗马元老,在此有必要多解释几句。这一职务在各种西方语言里毫无区别地被称为“Senator”,由于历史原因,在中国被翻译成不同的汉语形式:古罗马的“Senator”被译为“元老”,美国的“Senator”则被译为“参议员”。其实,“参议员”的译法欠妥,因为“Senator”的本意就是“老年男子”,他们从来都不是仅仅有权“参与商议”的政府顾问或民意代表,而是真正的决策者。这对于习惯了大政府的中国人来说,实在不太容易理解。古罗马的政治体制实在太过复杂和特别,就连古代的中国人也弄不清楚,《二十四史》的作者异口同声地说,“大秦王”(中国古代对罗马皇帝的称呼)是选举产生的,一旦国家出现自然灾害或政绩乏善可陈,就会自觉退位。其实罗马皇帝们很少有这么高的政治觉悟,主动退位者实属凤毛麟角。
华盛顿国会大厦
罗马元老又被叫作“父老”,通常由各大贵族家庭的族长担任,属于世袭职位,一旦进入元老院便终身任职。换言之,他们与其说像是现代西方国家的议员,不如说像是明清时期那些“世袭罔替”的王爷。但有一条限制:元老的个人财产(主要由房地产和奴隶构成)不得低于100万塞斯特提铜板(Sestertius,主要由黄铜铸成,还掺有少量白银),否则自动停职。换言之,罗马元老院是一个百万富翁俱乐部,由一群这个国家最富有的人组成,代表着地主、奴隶主、企业家和金融寡头的根本利益。虽然原则上元老被禁止经商,但是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元老职务,几乎无不通过亲友、奴隶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公元前510年,元老院推翻了国王,建立起由300名元老集体领导的罗马共和国。现代的“共和国”(republic)一词就来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国家”,所以它曾经被翻译成“民国”,例如“中华民国”、“大韩民国”等等。不过,在“罗马民国”,掌握实权的从来都不是老百姓,而是由旧贵族组成的罗马元老院,内阁(Magistratus)的大部分重要官员都由这个集体选举出来,所以基本上也都是这个集体的成员。
罗马万神殿
即便在古代,罗马元老院也被视为非同寻常的特殊议会。希腊人称罗马元老院为“众王会议”,就是因为这个被现代人视为“议会”的机构与其他国家的议会不同,既不是君主的顾问机构,也不是单纯的立法或监督机构,而是拥有近乎无限的权力,其成员都享有与外国国王近乎同等的特权。所谓的罗马“执政官”(Consul),本意反倒是“顾问”。谁的顾问?当然是“众王会议”元老院的顾问了。公元前188年,当西亚霸主安条克三世(Antiochos III)被罗马击败后,这位亚历山大大帝的继承者为了求和,向罗马送去300顶纯金打造的王冠,300名罗马元老正好每人分一顶王冠,罗马元老院从此就更像是“众王会议”了。
古罗马元老会议
随着罗马势力范围的扩张,元老院开始面对许多新问题。这些旧贵族一心维护本家族在罗马城墙之内的利益,对外省的事务知之甚少,也缺乏监督能力,同时又不能维护罗马城内平民的权益。经过多次政治斗争,现代众议院的前身——平民大会起而与元老院分权,最终形成了上下两院体制。由平民大会选举出的护民官(Tribunus Plebis)有效地限制了元老和内阁官员的权力和行为,元老院也开始接纳一些没有贵族血统的优秀平民,也就是所谓的“新人”(Homo Novo)。不过,这个看似和谐的两院体系仍然只代表罗马城邦的利益,其成员的傲慢与偏见使得外地人无法与罗马本地人团结成一个真正的国家。
古罗马元老院遗址
罗马大斗兽场
公元前2世纪末,罗马共和国遭到日耳曼人的入侵。面对这个可怕的新对手,刚刚取得布匿战争和马其顿战争胜利的罗马半职业军队完全无力抵抗,九年内七战七败,3名执政官阵亡,26个军团全军覆没,损兵折将总计高达20余万,罗马面临亡国的危险。紧急关头,罗马元老院被迫下放权力,授权骑士出身、刚刚俘虏努米底亚国王朱古达凯旋的名将马略推行军政改革,组建职业化军队,终于击败了日耳曼人。马略随即和西塞罗(Cicero)等元老院“新人”联合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平民大会,扩张自己的势力,结果导致以苏拉(Sulla)、庞培和克拉苏(Crassus)等为首的旧贵族势力的猛烈反扑。经过几十年内战,最终立场接近平民的旧贵族恺撒获得了内战的胜利。恺撒原本是一个可以被罗马的旧贵族和平民都接受的中间派人物,但为了调和国内矛盾,巩固自身地位,他把大批外地酋长也安插进元老院,再次激起了罗马本地势力的怒火,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于公元前44年将恺撒刺杀。这些向来以精英自诩的意大利保守势力一贯蔑视外地人,不要说元老地位,就连次一等的罗马公民权他们也非常吝惜。恺撒的继承人奥古斯都比他的养父滑头,他放弃了恺撒的一些激进改革计划,从而较为成功地调解了自己与元老院的矛盾。但这样一来,罗马与外地的很多区域性矛盾就无法解决了。以最基本的罗马公民权为例,它在全国的普及还要等到奥古斯都死后两个世纪才能完成,这正是本书主人公马克里努斯的重大历史贡献。原则上,只有罗马元老才有资格被元老院选举为皇帝,皇帝如果没有元老院的任命而登基,即属于非法僭位。第一位以非元老身份登上罗马皇位,而又得到元老院正式承认的人,正是本书的主人公马克里努斯,他的历史地位可想而知。
公元前27年,奥古斯都被元老院推选为皇帝。英文的“emperor”(皇帝)一词就来自拉丁文的“Imperator”,自奥古斯都以后的罗马政权因此被称为“罗马帝国”。不过,罗马皇帝和东方的皇帝差别甚大,“Imperator”在共和国时代就已经存在,本来只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在恺撒和奥古斯都之前,马略、苏拉、克拉苏、庞培等人都担任过“Imperator”,但有一定的任期(1~10年),而不像奥古斯都那样是终身制。这一官职虽然拥有很大的权力,但需要对罗马元老院和人民负责。换言之,罗马元老院把名叫“Imperator”的官职授予某人,他因此在一定任期内成为罗马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军队总司令,而且首先是军队总司令,这和欧洲中世纪基于君权神授的皇帝体系有明显的区别。尽管如此,但自从“Imperator”终身化以后,罗马共和国就开始向东方式的帝国转变。开国皇帝奥古斯都半推半就地许可各省人民为自己建造生祠,按照神祇的标准岁时祭拜。一个世纪之后,罗马皇帝更给自己加上了“主宰和神祇”(Dominus et Deus)的尊号,但元老院和深入人心的共和传统制衡仍然使他的权力无法与东方帝王比肩。
奥古斯都像
20世纪初,袁世凯下令民主选举中华帝国皇帝,结果落得一个为天下笑的下场。不过,这里的“天下”指的只是华人世界,在西方人看来,选举皇帝根本就不可笑,反倒是天经地义,因为他们的皇帝,从奥古斯都到拿破仑,差不多全都是选举出来的,故而欧洲中世纪才有“选帝侯”一说。在马克里努斯出生前半个多世纪,就发生过一次在中国人看起来特别邪门的事情。当时在位的罗马皇帝哈德良(Hadrianus),此君像周穆王、乾隆爷一样热爱旅游,在位22年,祖国大好河山的30多个行省全都巡视了一遍,有些名胜古迹还造访过好几趟。某日,哈德良准备再度登船出海,却在城门口被一名妇人拦下。皇帝问对方有何冤屈,那妇人大声疾呼道:“吾皇,你可万万不能称王啊!”东方人读史至此,莫不一头雾水:皇帝难道不是高于国王吗?为什么哈德良已经当了皇帝,老百姓还要求他不能当国王?
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罗马皇帝并不是东方式的世袭君主。如前文所述,他在法理上是一位被元老院、人民和军队选举出来的官员,虽然事实上可以子承父业,但原则上却应该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以天下为公,例如过继最贤能的年轻人为皇储,传位给亲生儿子总要被元老院主导的舆论诟病。世袭的国王制度与“众王会议”元老院存在根本性矛盾,因此一直遭到元老院掌权的古罗马社会排斥,以至于在恺撒之前,连来访的外国国王都被禁止进入罗马城。中世纪欧洲国王则一直是父子相承的世袭君主,不需要议会和民众的选举。所以,尖锐反对世袭君主制度的法国大革命最终造就了一个“皇帝”拿破仑,法国人欣然接受,并不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成果被野心家篡夺,波旁王朝的旧制度被复辟了。拿破仑一世倒台以后,他的侄子拿破仑三世,以及战胜拿破仑三世的德国皇帝威廉一世等,都是被选举而不是被直接劝进为皇帝的。虽然这些皇帝选举的公平性和民主性大都不高,但总要走这个过场。
总而言之,西方的帝制其实是一种从共和制度发展而来的寡头制度,与古希腊的僭主制度(tyranny)十分相似,只是其统治范围不再仅限于一个城邦,而是蔓延到广大的区域而已。罗马皇帝享有的特权远远不及世袭国王,他们既要定期向元老院述职并申请经费,还要争取军队和平民的支持,甚至原则上还无权指定接班人,多位罗马皇帝都曾表示,很羡慕波斯国王的待遇。所以,前文中的那位妇女会劝阻哈德良皇帝称王。
和法国人一样,古罗马人不能接受世袭的国王,但可以接受选举出来的皇帝。事实上,开国皇帝奥古斯都一贯声称,他并没有终结罗马共和国,反倒把罗马共和国从以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为代表的东方世袭国王制度下拯救了出来。因此,罗马帝国就是罗马共和国,罗马共和国就是罗马帝国,帝制与共和制并不冲突。按照奥古斯都的妥协方案,罗马帝国实行“一国两制”,其中一半已经没有边防问题的省份(如意大利、希腊、小亚细亚和阿非利加)被划给元老院统治,称为“元老院行省”(provincae senatus),由元老院委任官吏,向元老院纳税,不设野战军团;另一半有边防问题的省份(如高卢、西班牙、埃及和叙利亚)则被划给皇帝直接统治,称为“元首行省”(provincae princips),由皇帝委任官吏,向皇帝纳税,设野战军团。皇帝直接统治的省份开支大而收入少,经济上不能自给,所以皇帝经常要去元老院宣读咨文,争取元老的支持,以便获得相应的财政拨款。
尽管获得了半个帝国,但元老院里的旧贵族仍然不满意,这些依靠祖先丰功伟绩过日子的人就是所谓的民主派,他们总是幻想重建共和国,因为在过去的共和国,一切重大事务都由他们这些元老说了算。如果以现代公司来作比喻,那就好像为公司提供主要资金的董事会(元老院)雇用了一位总经理(有任期的Imperator),但这位总经理却通过巧取豪夺,摇身一变,成了权力比董事会更大的CEO(终身制的Imperator,也就是皇帝)。有趣的是,加入罗马元老院的外地贵族在理发、剃须、穿上拉丁式的托袈袍(Toga),打扮成罗马人的样子以后,很快也都摇身一变,加入民主派,整天哭着嚷着要恢复共和国。其实,他们无非是想从皇帝那里多分些权力而已。虽然民族和文化不同,但最基本的人性总是相通的,因为各个民族其实都是同一种动物——人类,而人类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奥古斯都和秦纳
“一国两制”的罗马帝国(绿色为元首行省,橙色为元老院行省)
穿着托袈袍的罗马公民
在“一国两制”的罗马帝国时期,原先哭着嚷着要恢复共和国的民主派人士一旦被元老院选举为皇帝,立即会摇身变为保皇党人,致力于把亲友安插进内阁主要部门,极力削弱元老院,以便营造自己的“家天下”。不过,如果罗马皇帝对元老院的伤害太大,他就可能被元老院策划的阴谋推翻,死后骨灰还会被撒进象征地狱的台伯河或地中海,而不会供奉在皇陵里,更不会像奥古斯都和图拉真(Traianus)那样,被元老院尊奉为神祇。罗马帝国前期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皇帝和元老院争权夺利的历史。自奥古斯都以后,皇帝与元老院对立的情况日益明显:皇帝更多地代表全国的利益,元老院却只代表意大利和元老院行省的利益。撰写史书的权力一般都被元老院垄断,所以罗马史书中的“暴君”,如提比略(Tiberius)、尼禄(Nero)、图密善(Domitianus),一般都在意大利被憎恶,但在外省却广受民众欢迎。谎言被引用一千遍就是真理,后世有关罗马帝国的史书基本上都附和元老院的立场。其实如前文所述,罗马的元老多为世袭,不靠选举产生,与必须被选举的皇帝正相反,换言之就是铁打的元老院,流水的皇帝。同时,皇帝还需要获得平民和军队的支持。因此,罗马皇帝其实比罗马元老院更能代表整个罗马帝国的民意。
虽然经常发生难以调和的冲突,但在帝国时期,元老院和皇帝之间在多数情况下还能坚持权力的制衡原则,相安无事。很多元老兼任内阁的重要官员,元老的儿子如果年满25岁,尔后担任过一些特定的官职,并服过一年以上的兵役,就可以世袭成为元老。父亲如果不是元老,儿子再怎么努力,也很难获得成为元老的资格,除非他能得到皇帝和元老院的一致赏识。事实上,历朝历代总会有些元老家族因犯罪或破产被取消元老资格,这时由600名元老组成的元老院(比共和时期的元老人数多一倍)就出现了空位,需要新成员增补,皇帝的宠臣自然大有希望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他们将会在未来的皇帝大选中确保皇位被传给老皇帝最信任的人(往往是儿子、女婿以及外甥)。但是,政坛上的主角不会总由擅长耍嘴皮子的阴谋家们垄断,皇帝选举越来越频繁地被武力决定,军队会选出一位最能代表自身利益的元老当皇帝,元老院除了被动地表决通过之外,别无他法。
与元老院一样,有权选举皇帝的罗马军队既是罗马强大的根基,也是罗马祸乱的源头。
罗马军队的核心是军团,奥古斯都在结束内战后裁军30万,将余下的正规军改编为第1—第22军团。当时每个军团的满员编制为重步兵5120人、骑兵120人,加上军团司令和4名军事护民官(Tribunus Taticlavus)或大队长(Praefectus Cohortis),一共是5245人。这样可以算出来,罗马帝国初期的陆军总数仅有115390人,相对于其600多万平方千米的版图、6000多千米的陆地边界线来说,简直少得可怜,似乎连防御国土都不够。但这只是浮于纸面上的数据,其结论犹如我们知道今日美国陆军共有33个旅的番号,平均每个旅的兵力约1.1万人,结果算出美国陆军总数仅有36万人一样荒唐。罗马军队的真实规模,要比11.5万人大好几倍。
事实上,军团番号的数字并不代表真正的军团数量,因为古罗马人就像执迷于彩票数字一样,执迷于建立过丰功伟绩的军团番号数字,每个罗马军团还拥有独特的军团徽章。一个军团如果拥有被公认为“幸运的”番号和漂亮的军团徽章,就容易招募到充足的士兵,反之则很困难。所以从建国伊始,几个“幸运的”番号下面就并列着几个军团,例如在第10军团番号下包括第10海峡军团(Legio X Fretensis)和第10孪生军团(Legio X Gemina),之所以叫“孪生”,是因为他们共用一个军团徽章——公牛。反之,第17、第18、第19军团由于在公元前9年被日耳曼人全歼,其番号被视为不吉利,从此就再也没有恢复,第21军团在公元92年被萨尔马特人(Sarmatians)歼灭后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所以,罗马帝国初期的正规军团数量不只是番号数字所显示的区区22个,而是28个。随着帝国的扩张和边境冲突的加剧,到了马克里努斯生活的时代,正式军团已经增加到34个,但军团番号数字的最大值仍然是30,仅顶着“第1军团”番号的军团就至少有5个之多。还有一些没有数字番号的军团,被叫作宫廷军团和边境军团,前者相当于中央野战军,后者是在边境招募的部队。如果将各种军团加在一起,竟达144个之多。
奥古斯都时期的罗马军团行军
奥古斯都时期的罗马军团士兵装备
参加军团的士兵都必须是罗马公民,所以每个军团还要带上一个由非罗马公民组成,并由地方豪强指挥的辅助军团,他们的兵力比正式军团少,大约有3000人。换言之,罗马帝国初期共有28个由罗马公民组成的正规军团,以及28个由非罗马公民组成的辅助军团。到了马克里努斯生活的时代,辅助军团逐渐被转正,故而军团数量的大幅增长就易于理解了。当时军团仍然有辅助部队协同作战,但主要是独立的步兵中队(cohortes)、辅助骑兵中队(alae)及骑兵五百人团(quingenarius),每个步兵中队的满员兵力为500人,骑兵中队则为1000人。更值得一提的是“轻骑兵营”(numeri),每营约300人,相当于清朝的牛录,是纯粹由亚洲和非洲人组成的轻骑兵,多数成员都是黑人(特别是柏柏尔人)。但是,并非每个军团配备的辅助部队数量都相等,实际上差别相当大。再加上工兵、侦察兵、弓箭手和特种部队,算下来,平均每个军团的实际满员兵力约为6500人。
综上所述,奥古斯都裁军30万之后,罗马帝国初期的总兵力约为25万人,其中17万人是罗马公民,8万人是非罗马公民。
马克里努斯时代的罗马军团情况比较复杂,总共有144个,但各个军团的规模相差很大,以25个宫廷军团为例,实际总兵力是5万人,平均每个宫廷军团才2000人。边境军团的规模不详,估计介乎宫廷军团与传统军团之间。把25个宫廷军团、41个边境军团和34个传统军团加起来,陆军总兵力约为40万~50万人,此外还有5万~10万海军。上述这些人是完全不事生产的职业军人,他们每日的工作就是训练和打仗,仅靠薪水和战利品为生。同样是职业士兵的还有禁卫军(praetorium),数量为4500人,薪水是军团士兵的双倍。禁卫军不仅装备华丽,而且手握重权,经常屠杀从皇帝到奴隶的各色人等,皇帝的选举权也主要控制在他们手里。在罗马城内执勤的正规军还有包括9个城市卫戍中队(cohortes urbanae),总兵力约为4500人,扮演的角色更像是现代的武装警察。这些军人的身上到处都有“SPQR”(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为罗马元老院和人民服务)的标记,但事实上却经常忙着代表皇帝镇压罗马元老院和人民的勾当。
罗马帝国初期的禁卫军
除了边疆和首都以外,内地各省份也需要有部队驻扎,他们主要负责治安,无须像军团那样进行严格的全日制训练,而是半农半兵,用自己的耕作成果养活自己,还能给国家缴一些税。这类士兵叫作“屯田兵”(limitanei),他们往往就驻守在自己的家乡周边,野战能力不足,装备也较差,遇到强敌时往往只能龟缩到城墙里面去防守。屯田兵虽然属于半职业的民兵性质,但也被编制为军团形式,马克里努斯时代共有44个屯田兵军团,规模估计在10万~20万人之间。
综上所述,马克里努斯时代的罗马帝国大约拥有重步兵20万、轻步兵30万、骑兵和海军各5万~10万,合计60万~70万。与罗马帝国当时大约六七千万的人口相比,基本符合冷兵器时代在和平时期应当维持的1:100的理想兵民比例。这些士卒中有大量黑人,不仅轻骑兵是以黑人为主,而且重步兵、轻步兵和屯田兵里也充斥着黑人,只有重骑兵是亚洲和欧洲人的专利。包括埃及和突尼斯在内的北非气候炎热,淡水资源充沛,谷物产量比欧洲高很多,自古就是农耕文化发达之地,所以当地屯田兵特别多,黑人由于身体素质好,吃苦耐劳,更受招募屯田兵的政府部门青睐。粗略计算,当时在罗马军队中服役的黑人可能在10万以上,其中有些还长年驻扎在像不列颠和多瑙河流域这些远离非洲故乡的边区。不仅如此,罗马军中的黑人比例还在不断增长,因为参军要冒很大危险,富起来的欧洲人不愿参与,他们就像白居易笔下的新丰折臂翁一样,宁愿以砍掉手指的自残方式逃避兵役,而把这些苦差事留给非洲人、亚洲人和外国雇佣兵去干。
公元2世纪后期,欧洲人在失去祖先建功立业的雄心和勇气以后,渐渐在歌舞升平中堕落,复兴罗马帝国的艰巨使命即将落到一群非洲人的头上。在这群幸运儿之中,就有一名原本性命可能朝不保夕的黑人奴隶——本书的主人公马克里努斯。要想从奴隶变成皇帝,他需要完成六级跳:一、被自己的奴隶主赐予自由,成为获释奴,但这并不代表他获得了完全的人身自由,因为他还要对原先的主人感恩戴德,尽一些义务;二、成为完全的自由人,不过还没有任何政治权力;三、弄到罗马公民权;四、晋升为介于普通公民和元老之间的骑士阶层,这需要花费很多钱,因为骑士至少得能买得起几匹马;五、进入政府高层,一直升入内阁;六、被元老院和军队选举为皇帝,取得那个黄金地球仪。当时,跳过其中任何一级的可能性估计都在百分之一以下,而要一跃成为皇帝,则比中头彩的几率还低得多。难怪在罗马帝国503年的历史上,仅有他一人完成这项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