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和)乞巧文化高峰论坛学术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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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西和乞巧歌》留给我们的宝贵记忆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陶立璠

甘肃西和的七夕文化在中国节日文化链中独树一帜,其传承历史的悠久、时间节点的漫长(七天八夜)、仪式规模的完整,民众的普遍认同和参与等,都显示出独特的地方特点。更值得一提的是西和赵殿举(字子贤)先生对《西和乞巧歌》的挖掘、整理和出版,为我们研究西和七巧文化留下了历史的见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性质与《诗经》相同,风、雅、颂兼备。我们通过《诗经》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民间歌唱风俗和经典文本,而通过《西和乞巧歌》则同样可以了解西和往昔的乞巧风俗。

《诗经》中的十五国风本是民间口头创作,经文人编定成为经典,被列为《十三经》之一。《诗经》所表达的是先秦时代的风土民情,是中国诗歌的先声,内涵十分丰富,甚至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记得孔子的名言:“不学诗,无以言”。这是孔子教育他的儿子伯鱼(鲤)的话。此话来自一段经典故事。《论语·季氏篇》篇中说,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据说《诗经》是孔子编定的,他将其运用到家庭教育中,变成一种“庭训”,教育他的儿子如果“不学诗”,在交际场合就不会恰当地说话,“不学礼”便没有立足社会的依据。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又讲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意思是说,学习《诗经》可以从中得到许多知识。所谓兴、观、群、怨大概是孔子编纂《诗经》的主旨。兴,可以激发情志;观,可以帮助观察社会;群,教人如何结交朋友;怨,可以怨刺社会不公、不平。赵殿举先生是一个富有责任感的文人,生于斯长于斯,对西和民歌具有特殊的感情。当他意识到流传于西和地区的七夕风俗和伴随这一习俗的歌唱,反映了社会生活和妇女的艰辛,具有教化作用时,便动员他的学生深入民间,记录西和七巧歌。他的初衷也许是用来批判封建礼教的,但在客观上为我们留下了认识西和七夕文化的宝贵资料,留下了历史的记忆和乞巧文化的足迹。也使我们看到至少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西和大地上的乞巧风俗、歌唱传统;使我们明白了乞巧风俗在西和流传以及乞巧歌在西和大地产生的社会基础。如果他对民间歌唱抱着一种漠然的态度,就不会有如此动人的《西和七夕歌》流传到今天。如果我们引申孔子的言论,就会觉得“不学诗,无以言。”即不读《西和乞巧歌》就不会了解西和七巧文化发展的源流变化,“不学礼,无以立”。即不读《西和乞巧歌》,就不会懂得西和乞巧的一系列仪礼和这些仪式歌(乞巧歌)所反映的内容和时代特色。

民歌是一种最古老的也是最现代的文学体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西和民间一向具有歌唱传统,山歌的演唱至今还是民众生活的一部分。杨克栋先生搜集整理的山歌集《仇池风》,共收录陇南山歌4000余首,包括传统情歌、婚姻家庭、生活劳动、时事政治等内容,这充分说明《西和乞巧歌》正是在西和山歌的海洋里产生的一朵奇葩。没有民间的歌唱风俗,西和乞巧歌就失去生存的土壤。所以西和乞巧歌虽然是在乞巧仪式上唱的,但它不都是仪式歌曲,而是涉及到广阔的内容。赵殿举先生的《西和乞巧歌》仿照《诗经》体例,将乞巧歌用风、雅、颂分类,完全符合乞巧歌所表达的内容。其中的“风”类歌谣大量收入妇女的苦情歌,这和西和乃至陇南山歌的内容和风格完全一致。

如《西和乞巧歌》卷一的第一首歌:

北山里下雨南山里晴,势成的女子不如人。

四五岁时穿耳环,七岁八岁把脚缠。

十一二上不出门,媒人登门问行情。

六尺花布一瓶酒,打发女儿跟着走。

侍候阿家把花扎,挨打受骂养娃娃。

只让喝汤不给饭,一点不对让滚蛋。

巧娘娘,下云端,我把巧娘娘请下凡。

这首歌用比兴的手法“北山里下雨南山里晴,势成的女子不如人”打开叙事的闸门。反映妇女缠脚、包办婚姻、生儿育女、家庭暴力带来的痛楚。乞巧风俗中大量的妇女歌谣的出现,直指封建买卖婚姻、童养媳、繁重的家务劳作、家庭暴力等。这些都是旧时妇女命运的写照。读到这里我们自然想到传统的“七夕节”为什么叫“女儿节”,而乞巧歌所传达的正是妇女们不平的呼声。在这一点上乞巧歌和陇南山歌的传统是一致的。时代变迁,今天西和的乞巧歌中已经很难见到这样的内容,而这正是《西和乞巧歌》留给我们的宝贵记忆。

《西和乞巧歌》所包含的内容丰富多彩。不仅在乞巧活动中,就是在平时,妇女们总是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一个“巧”字上。认为巧女、巧媳妇不仅是妇女的本分,而且象征着美好的未来。所以未出嫁的闺女,特别热心于乞巧活动,求容貌、求心灵手巧,就此创造了令人震撼的西和乞巧仪式文化。迎巧、祭巧、唱巧、跳麻姐姐、拜巧、卜巧、照巧、送巧等一系列完整的仪式,均由“巧”而发,寄托了妇女们对巧娘娘的崇拜,希望巧娘娘神灵能关顾自己,为未卜的前途设下光明的前景。《西和乞巧歌》收录了大量的乞巧歌词,这些歌词不外乎对妇女“女红”手艺的向往和追捧。至少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西和对巧媳妇的评价标准一是针线,二是茶饭。在甘肃有些农村,新媳妇过门三天要为公婆做一顿饭,叫做“试刀面”,以此测试新娘的茶饭功夫。这就不难理解乞巧歌中为什么不停地歌颂妇女的绣工。

头上的豆儿脚下的瓜,姊妹坐下来扎花。

扎花要扎扣线哩,扎下的花儿动弹哩。

扎花要扎金绛哩,要扎两只鸳鸯哩。

扎花要扎老金黄,菊花落了一衣裳。

扎花要扎麻叶哩,要扎十朵莲花哩。

十朵莲花九朵开,将有一朵没开开,放到院里风吹开。

巧娘娘,下云端,我把巧娘娘请下凡。

西和妇女心目中的巧,主要是心灵手巧。而乞巧无疑是七夕活动的主题。乞巧歌的曲调都是轻松欢畅的。每唱一段都以副歌“巧娘娘,下云端,我把巧娘娘请下凡”结尾,只有在这时,乞巧活动才变得庄严、肃穆而又感人。笔者曾两次考察西和的乞巧活动。即便是在今天,女孩子们参加乞巧活动,演唱乞巧歌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还是那样专注和认真,特别是送巧的场面更加感人,有的女孩子甚至哭得晕过去。这说明对于一个未出嫁的少女来说,乞巧的心情古今是相通的,表达的方式是一致的。

《西和乞巧歌》提供给我们的不只是文本,它不仅使西和的乞巧活动有了文献依据,而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和乞巧歌》的历史价值、文化史价值、审美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民歌是一种流动的文化,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今天当我们再次收集西河乃至陇南地区的乞巧歌时,历史绝不会重现。所以赵殿举先生的采风活动给我们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很多的启示:

1.民俗学的田野作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不可少的方法。西和七夕节2008年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年来,对西和乞巧文化的考察不断进行,而且编写了《西和乞巧风俗志》。但这本书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田野民俗志。书中过多的历史叙述和议论,冲淡了田野考察实录的风格。田野民俗志要求历史地、客观地采访记录民俗事象本身,尽量还原西和乞巧风俗的历史风貌、流传地区、传承特点和传承谱系以及乞巧歌的文本制作等。赵殿举先生记录的《西和乞巧歌》,距今已经过去了80多年,80多年经历的风雨变幻,对西和七夕文化的冲击是很大的,一度还曾停止。所以要通过细致的田野考察,记录这种变化。要考察西和七夕文化的生态环境,只有保护了西和七夕文化的生态环境,包括山歌演唱的环境等,西和七夕文化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对七夕文化的创造者、持有者——传承人的保护,是西和七夕文化能否持续传承和发展的关键。《西和乞巧歌》作为文本有其学术价值,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种文本不是建立在科学考察的基础上的,许多信息被忽略了。比如这些乞巧歌是从什么地方收集来的,谁演唱的,当时乞巧活动的仪式是什么样的等等都没有记载。今天我们有了民俗学田野作业的丰富经验,又有现代化的记录手段,工作应该做得更细致一些。目前西和地区被认定的乞巧文化的传承人有30多位,有年长的,也有年轻的,是一个不小的传承群体,对这些已经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必须要做口述史记录。请传承人自己讲述接受传承和从事传承的经历,一定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

西和的七巧文化传承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几乎清一色由少女参与,“女儿节”的文化氛围是十分浓厚的,保持下去,西和的七巧文化就会代代传承。传承人始终是七夕文化的主体,她们才是七夕文化遗产的持有者,要学会尊重他们,因为她们是人间国宝。国宝一般都是放在博物馆里的,但人间国宝生活在民间,我们应该为她们创造良好的传承环境。

3.要让西和七夕文化的保护回归民间。这些年来,对于西和七夕文化的保护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文化资源是国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的保护是政府的责任。当人们还不认识西和七夕文化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时,西和县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和认证并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比如举办文化节、山歌会、申报命名七夕文化之乡、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这些工作有助于提升西和七夕文化的地位和影响。但是这些工作的最终的目的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可持续传承,而最好的保护方法又是使保护回归民间。要相信千百年来西和的民众创造和传承了这一文化,自然有能力去保护这一文化。在目前的保护工作中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的事,与传承人无关。于是政府越俎代庖,包办一切,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其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是主导而不是主角,主角永远是传承的个人或群体。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政策,扶持(包括资金的投入)和监督保护工作。保护回归民间最好的办法是“保护自治”。在传承地建立自治的村民保护委员会。西和每年各个村落都有乞巧活动,在活动的准备阶段,都有“巧头”自发地组织妇女进行选址、联络筹资、练歌备装、生巧芽、请巧、造巧等活动,如果将这种各个村落自发的组织变成类似村落保护委员会性质的组织,制定保护条例,充分发挥传承地、保护地、传承人的积极性,保护工作一定会开展得生动活泼。如果政府想开发、利用西和的七夕文化资源,开展旅游等活动,大可利用乞巧节的文化元素,形成有特色的文化产业。但这仅仅是元素的利用和创新,它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的承诺是两回事,不可喧宾夺主,本末倒置。文化遗产万万不可成为文化产业开发中的可利用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