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江山是怎么样炼成的
敢犯错,扒你皮
明太祖朱元璋大概是所有帝王里最为痛恨贪污的一个,这不难理解,若不是官吏贪污,腐败畅行,朱元璋也不会因为走投无路、家破人亡而走上造反道路。所以,朱元璋的仇富心理可以理解,可是他的做法极为偏激。
财富,在朱元璋眼里是有着原罪的。
自明朝开国以来,朱元璋就不断诛杀贪官,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高达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已经很少人能做到任满,大部分都会被杀掉了。
在朱元璋手底下干活,官员们每日如同生活在地狱一般,忍受煎熬,每次上朝之前,总要和妻儿诀别,因为不知道下朝后还能不能囫囵个儿地回到家里。如果每天能平安无事下朝,那回到家中必定是要庆贺一番的。这不是危言耸听,朱元璋绝对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苛刻的皇帝了,他不但让他的官员做最繁重的工作,还不肯给高工资,而一旦发现哪个官员有一丁点儿贪污的痕迹,那铁定就是杀无赦了。
贪污的确是应当制止的,但在朱元璋当政时期,许多官员贪污实属无奈之举。本想着寒窗苦读十余载,奋斗一生,混个小官也算是国家的公务员,是个铁饭碗,一辈子饿不着的差事了。
却没想到,朱元璋开的工资已经不能用低来形容了,他发放给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也就是说,一个县令的工资合成银子不过就是五两,换算成人民币也就一千块。这点钱不但要负担县令一家人的生活费,还要支付手底下的工资,如果不贪污,根本就活不下去。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虽然朱元璋对贪官是严惩不贷,抱着“宁可枉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心态,但官员们捞钱的新花样还是纷纷出炉,主要是“折色火耗”和“淋尖踢斛”。
折色火耗是官员们借口征集的税款银两有损耗,而将多余的钱放到自己口袋里的一种做法。
至于淋尖踢斛则是老百姓在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吏用斛来装,当粮食堆放满的时候,官吏将斛猛踹一脚,令一些粮食流失到袋子外面,这流失出来的粮食就归官吏所有了。
这完全属于技术上的失误,自然不能算入贪污,朱元璋对此也无话可说,将这部分钱财作为了官员的合法收入。
但随着朱元璋不肯涨薪水而官员们不断从这些小地方着手获取利益而产生的矛盾日益激化时,事情便出现了质的变化。官员为了生计和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违反朱元璋制订的反贪计划,而朱元璋为了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也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打压办法,这样一来,矛盾非但得不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朱元璋对待贪官的方式越来越严厉,他定了一个新规定,只要发现官员贪污,就要送到京城的有关部门法办,而就算是老百姓也有这样的权力,并且一路上的检查岗必须放行,如果有人胆敢阻拦,那不但要砍头,还要株连九族。
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反腐倡廉的决心有多么大,可惜事与愿违,在如此大力度的反贪中,贪污不但没有绝迹,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还有,因为朱元璋杀掉的官员太多,导致政府部门近于瘫痪状态,这样不得不让在任的官员身兼数职,就连朱元璋本人也是牺牲了很多休息时间,埋头苦干,可即便如此,政事还是忙不完。
于是,朱元璋又发明了一个新制度,便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就是官员犯罪后判了死刑,先拉下去痛打一顿,然后就在官员以为自己要小命不保的时候,突然来人给他的伤口上药,保证他死不了,再拉出去送到衙门处理公务。
朱元璋绞尽脑汁就是想肃清贪污腐败,还大明朝一个清清白白的天下,可效果不佳,成效不好。应该说是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在制定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固然不好,但工资太低、朱元璋的反贪手法过激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大明洪武年间的这场轰轰烈烈的反贪运动中,无论是主攻手朱元璋,还是防御手贪官们,都没有赢得最终的胜利。
明朝的锦衣卫
杖刑和廷杖是明朝非常有名的两种处罚方式,名称看似一样,但两者之间有根本区别。杖刑是一种刑罚,执行者为锦衣卫,对象为对皇帝有不满或者威胁的人。其中,杖刑分轻、重、缓、急,程度不一。对于犯一般错的犯人,执行官会下令“打着问”,暗示手下轻点打,给点教训就足够;对于犯较重罪的人,执行官则会说“着实打着问”,暗示着重惩但不至死;而对于犯了死罪的人(或者上面下令要命的人)则说“好生着实打着问”,这既是下了死令,要将犯人杖至死。廷杖是杖责在朝廷上言行惹得皇帝不满或行为有失的官员,以显示皇权的至高无上与不可侵犯。
廷杖的执行者为大汉将军。“明之自创,不衷于古制”(《明史·刑法志》),这表示廷杖为明朝自创的一种酷刑。一旦有哪位官员惹怒皇帝,被皇帝处以廷杖,此官员就会被当庭扒掉官服,反绑住双手,押到午门。午门就是行刑地点,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便待在午门等待受刑者。受刑人被套在一个大布袋里,一声喝令下,棍棒就会无情地落在他的屁股和大腿上。
廷杖也是有讲究的。如果受刑人的两脚呈八字形张开,代表此人要活;如果此人脚尖向内,则表示死罪难逃,并且在廷杖后,还会被人狠狠拎起,再重重摔下,这样一来,即使逃脱廷杖也还是难逃一死。廷杖和杖刑虽然大有不同,但两者还是有很大的联系。因为他们的执行者都一样,就是后世常说的“明之亡于厂卫之亡”的厂卫,即锦衣卫。
锦衣卫虽为朱元璋所设,但这种特务性质的机构并不是他所创立的。汉武帝设置的司隶校尉就是特务机构的雏形,魏晋时期曹操设置的“校事”、“典校”等相关机构确立了特务机构的合法性,南北朝的“侯官”及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政治”等都是锦衣卫的前身。由此可见,锦衣卫这种性质的机构已经在中国延续发展近一千多年,经历了各个朝代的补充完善,最终于明朝被正式确立为官职,拥有自己的独立办事机构和军事力量。
锦衣卫的总长官被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亲信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这就将锦衣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与传统意义的禁卫军作用相同的大汉将军,他们主要负责皇帝的出行及安全、传递皇令及掌廷杖等事情,其中负责廷杖这一部分只有明朝的锦衣卫有,其他则没有大的变化。另一部分为负责检查、逮捕、审讯、判案的南北镇抚司及负责文书的经历司。
大汉将军并不特别,他们唯一骇人的事情便是执行廷杖。因为廷杖既折磨骄傲文官们的精神又能伤害身体,看着他们在自己手下哭天喊地的样子比较有成就感,所以,大汉将军对廷杖情有独钟。因为他们主要负责皇廷保卫工作,要营造出一种庄严肃穆的味道,所以在选拔人员时往往比较倾向高大威猛、气势雄浑的人。但是,明太祖朱元璋不会特别放权于他们,往来不缺有禁卫军首领起义谋反者,北宋太祖赵匡胤乃其中一代表。因此,大汉将军于明朝就是一个摆设。
明初时,朱元璋设御用拱卫司,这是为了监督朝中大臣的违法行为,任命自己的亲信大臣为首。这是锦衣卫的前身。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设立锦衣卫。为了巩固朱明天下,加强专制统治,朱元璋赋予锦衣卫特权,让其掌刑狱大权,并可巡查缉捕。而传统的司法部门则被锦衣卫压制,如大理寺等。北镇府司相当于情报局,监控各个官员及王姓成员,并可进行追捕审讯等行动。
南镇抚司类似军事法庭,主要检查军队人员的罪行并进行军事情报和战斗工具的研发。它主要负责的是卫、所部队。明朝军制的基本单位是“卫”与“所”,每5000人的正规军为一卫,卫下又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大汉将军原就是卫的编制,而经历司则是专门负责锦衣卫行动的文书工作。
朱元璋设锦衣卫是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排除异己之心,所以洪武年间的几个大案的制造与锦衣卫密不可分,不计其数的无辜者葬送在锦衣卫手里,受尽各种酷刑。明朝“闻锦衣卫色变”不是耸人听闻,而是一种事实。如果说武则天时期的酷吏制度让人刻骨铭心,那明朝的锦衣卫机构则会让人恨不能回笼再造。因为酷吏制度只持续了一个阶段,武则天稳定自己统治根基后就废除了,而锦衣卫制度贯穿了整整一个朝代。它就是朱元璋手中的会咬人的狗,指哪咬哪。
有些案件没有证据,但朱元璋让这人死,锦衣卫便会屈打成招,因此对于要肃清道路的朱元璋来说,锦衣卫很有用处。锦衣卫分布于全国上下,稍有官品的人身边都会有锦衣卫的监察,而且他有可能就是你平常最亲近的人,疏忽大意的话便会引来杀身之祸。全国被笼罩在恐怖的气氛下,人心惶惶。
在诛杀尽功臣后,朱元璋终于正视到锦衣卫的弊端,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下诏“诏狱内外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削减锦衣卫的权力,但为时已晚。锦衣卫成立时间虽短,但其影响却深远。明成祖朱棣登上大位后,又重新恢复了锦衣卫的特殊地位,并一步步加强。此后,锦衣卫一直延续,直至明亡。
文字文学整死人
自古马上得天下者,不可马上治天下,于是就要任用文臣。朱元璋也明白这个道理,在开国之初,他重用文臣,文人得了势,结果和他一起打天下的兄弟们心里失衡了:自己流血流汗、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凭什么要你们文人来掌权,于是就向皇帝进言:虽然要用文人治天下,但可不能轻易相信他们,否则就会上当。
话说到紧要处,他们就开始举例证明:“张九四(朱元璋的死对头,张士诚是也)一辈子对文人宠爱有加,总是好房子住着,高薪水拿着,真把他们捧上了天。可是在他做了王爷后,要起一个官名,文人便替他起名为士诚。”朱元璋很纳闷地说:“这名字挺好啊!”他们反驳道:“不然,张九四是上大当了!《孟子》一书明明白白地写着:‘士,诚小人也。’这句话也可说成:‘士诚,小人也。’这是骂他是小人啊,可是他至死也不懂,真是可怜。”朱元璋听到这里默不做声,待回去拿出《孟子》一查,果然有此说法,于是对文人产生疑虑,心想,该规范一下这些不老实的文人了。
说做就做,他开始两手抓:一是文字狱,一是八股文。
其实因文字而获罪者古已有之,例如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宋代苏轼的“乌台诗案”等。这是统治者进行文化规范和统制时常用的手段。毕竟文人的思想最是活跃,能够撼动朝廷基础的新思想不可能出自普通的老百姓,只有文人能为之。因此,统治者往往采取一些强硬手段来对付他们。
明文字狱始见于洪武七年(1374年)。时苏州知府魏观将新府衙建于张士诚宫殿旧址,高启为其作的《上梁文》中又有“龙盘虎踞”四字,因此触犯朱元璋忌讳而被腰斩。可怜了这位明初的名士。“琼姿只合在瑶台,谁向江南处处栽。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这首自比高士的《咏梅》从此也成了人间绝响。
另一次,浙江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呈上一份《贺表》,其上写着“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本是夸赞之言,到皇帝这里,他读其表,又悟其里,终于读出了弦外之音:“‘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竟敢对面骂朕为僧为贼,岂可留他!”于是这位老先生也没有逃脱掉脑袋的命运。
当然关于朱元璋以文字罪人的案例,其中最精彩的当属他对“亚圣”孟子的肆意攻击。众所周知,孟子的思想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更是把暴君称为“独夫民贼”,人人可诛之,看到此处,朱元璋心想:这还了得,这不是劝人造反吗?于是心中大大地恼怒。
“上(朱元璋)读《孟子》,怪其对君不逊,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时将丁祭,遂命罢配享。明日,司天奏:‘文星暗。’上曰:‘殆孟子故耶?’命复之。”(全祖望《鲒亭集》)
看来如果孟老夫子生活在朱元璋的时代,也就没有机会涵养自己的浩然正气了。朱元璋在恼恨之下,将孟子的牌位从孔庙撤下以作为报复。但是孟子毕竟是“亚圣”,是儒生们心中的圣人,不容他人玷污,即使是皇帝也不可以,于是他们使了一个心眼,第二天就对朱元璋说,他们夜观天象,发现文星暗淡、天象有异。皇帝都是迷信天命的,得罪了上天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朱元璋于是马上想到大概是因为孟子的缘故,无可奈何之下恢复了他的牌位,但是他还是搞起了另一手:删书。把孟子的书删掉了三分之一左右,可视为“思想的腰斩”,其手段不可谓不狠。
总之,明初文字狱贯穿洪武一朝,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推行文化专制统治所采取的极端手段,并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效法。文字狱从表面上堵住了文人狂妄的嘴,但是它的一大恶果却是使得人们不敢说话,或者说违背良心的话甚至说诽谤的话。此风一长,不仅是道德滑坡的问题,整个社会的运作机制都要受到极大的破坏。
文字狱是朱元璋继承前人的传统,而八股文则是他和他儿子朱棣的首创。
科举对于知识分子来说至关重要,是他们唯一的出路。特别是在唐朝,知识分子根本没有其他机会来博取功名、飞黄腾达。但是科举制度到了明朝,只剩下进士一科,且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非进士出身,不能担任大学士和其他高级官员。这就使得大部分文人一生都在努力地走过科举这座独木桥。可惜走过者少,落水者多。于是才有了我们熟悉的范进中举之后的发疯,面对如此残酷的竞争,如此诱惑的前景,他竟然成为一个幸运者,不疯都难。
面对这群欲渡独木桥的文人,明朝的统治者伸出了自己的钓钩——八股文。首先是朱元璋规定了考试范围,以《四书》、《五经》为限。而《四书》、《五经》又以朱熹的注解为标准,后来又硬性规定了一种考试格式。直到成祖朱棣进一步加以约束,明确规定使用“八股文”,以后的明清约500年间,这个钓钩为朝廷钓上了一代又一代的大小官员。
朱元璋的这两手,直接打击了明朝的文学事业,使得明初的文化受制于宋代理学,趋于保守。而朱元璋所做的一切,终究还是围绕一个主题:加强皇权,巩固统治。
界限要划清
在朱元璋登上皇位第一年的某一天,南京城风和日丽,一派平和景象,正是游玩与放松的好天气。在一片绿草如茵的空地上,有很多人正聚在一起玩耍,传来一阵阵的嬉笑声,好不热闹。走近再看,原来是一群军人、游民,他们将靴子的高帮截短,并用金线做装饰,足蹬短靴,穿着艳丽的服装,肆无忌惮地玩着蹴鞠。他们不知道的是,灾难已经悄悄降临。
他们正玩到兴头上时,街头突然出现一队官差,用一把铁链将这些人锁上,带往五城兵马司。上报朝廷后,得到的回复是:卸脚。
竟然因为一场蹴鞠活动就被砍了脚?其实他们是触犯了朝廷的另一项法律。
朱元璋即皇帝位时,不仅仅发展经济,杀贪官,夺相权,封藩王,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等级制度,以确立皇族与庶民之间的地位。所以说朱元璋这个从农民中走出来的布衣皇帝最后已经彻底地背叛了农民队伍。他当上皇帝后,早已没了农民的本色,相反却要用等级制度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而这种对皇族和庶民的规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整个社会结构等级分明、秩序严谨以至于僵化的程度。
其中对服饰的要求就体现了朱元璋所设立的等级制度的复杂与严格。众所周知,元朝统一中国后,改变了中原的服饰旧制,代之以“胡俗”,即不论是士绅还是布衣百姓,都是辫发椎髻,衣服则为裤褶窄袖,还有辫线腰褶。妇女的衣服为窄袖短衣,下穿裙裳。而朱元璋是不愿意延续元朝这种穿衣的“胡俗”特点的,因此他向中国最为强盛的大唐看齐,下令恢复唐代的衣冠制度。
他还从面料、样式、尺寸、颜色四个方面确立了明朝初期服饰的等级制度。不同等级的人,只能穿着本等级所规定的服饰,不可僭越,否则就是犯罪。
从服饰面料来看,只有王公贵族、官员才能使用锦绣、绫罗等高级面料,而庶民百姓之家却只能用绸、素纱等普通的面料,并且只有皇宫后妃、命妇可以用金、玉一类的首饰,一般的平民女子起初耳环还可以用黄金、珍珠、钏、镯,其他的首饰只能用银子,或者在银子上镀金。后来,百姓家的妇女只能用银子来做首饰了。
对服饰式样的规定就更为复杂了,几乎每一类人都有规定的式样。以文官的服饰样式为例:有一首《文官服色歌》云:“一二仙鹤与锦鸡。三四孔雀云雁飞。五品白鹇惟一样。六七鹭鸶宜。八九品官并杂职,鹌鹑练雀与黄鹂。风宪衙门专执法,特加獬豸迈伦彝。”这些都是需要严格遵守的。在明朝庶民、僧道、皇宫妇女、普通妇女,总之各种人都有自己的样式。划分十分严格。
在服饰的尺寸上也有定制。明代服饰的尺寸,追求宽大,反对便易短窄,以求遵守古制。其中对各类人衣服尺寸的规定甚至精确到寸。
此外,朱元璋对衣服颜色的使用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借此确立等级。当时规定,玄、黄、紫三色为皇家专用,而官吏和军民的服装不许使用这三种颜色,违者触犯法律。
在明朝初年,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强化皇族的权威,维护已经逐渐衰落的封建制度,朱元璋便不嫌麻烦地设计出了这一系列关于服饰的规定。当然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还表现在建筑以及各种礼节上,朱元璋最终的目的其实是要把它们渗透到他的臣子与百姓的骨子里,让他们永远做自己的奴才,以保自己的江山万万代。
可惜的是,朱元璋的这一愿望终究没能实现,随着明朝中叶以后皇帝的荒嬉,对文化统治的倦怠,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新的思想观念出现,朱元璋的这一套等级制度出现了松动,那时的社会就变得万紫千红、千姿百态了。
低调低调再低调
众所周知,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大肆诛杀功臣,李善长、胡惟庸、蓝玉、叶升、冯胜及傅友德等人皆被诛,明朝的开国功臣几乎被斩尽杀绝。但是,即使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依然有一个人安稳地活着,以自然死亡结束自己的生命。
难道他是因为没有功勋所以才会存活?恰恰相反,他是可以与常遇春、徐达一般相提并论的人,他也是追随朱元璋打天下的一员大将。在建业过程中,他曾经立下无数战功。同时,他又与朱元璋同乡,甚至住在同一条街。这样显赫的一个人不但安度晚年,而且以功勋立墓志。
他就是信国公汤和。他不仅成为在朱元璋手下得以幸存的人,也是历史上在朝廷上拥有很大的功勋且常青的一人,得到“千年不朽勋臣府,万年长青信国祠”的美誉。他是利用什么样的手段得以保全自己?虽然他和朱元璋有着特别的情谊,但被杀的人之中不乏与朱元璋有着同样的情谊。所以,朱元璋不会单单对他特别。那么,他究竟是如何自保的?
《明史》评价汤和“沉敏多智数”,史实也证明了这并不是溢美之词,而是他性格的真实写照。汤和与朱元璋同乡同街,从小就相识,可以称为发小类的一群人。据说,汤和是朱元璋建功立业的敲门砖。
汤和早朱元璋加入农民起义,成为郭子兴部下的一员。后来,是他将朱元璋引进部队,对朱元璋有伯乐之恩。在东征西讨的过程中,汤和对朱元璋始终毕恭毕敬,“从取和州。时诸将多太祖等夷,莫肯为下。和长太祖三岁,独奉约束甚谨,太祖甚悦之。”(《汤和传》)意思是说虽然朱元璋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郭子兴手下的一名大将,但是当时队伍中的其他人对他并不尊重,只有长他三岁的汤和对他的话语恭恭敬敬,对自己的言行十分谨慎,对此,朱元璋很高兴,开始慢慢亲近汤和,继而赏识重用他。
这个时候,汤和的聪明沉稳已经显现出来。他不动声色地就确定了朱元璋的领导地位,没有一味迎合也没有谄媚巴结,他只是尊重朱元璋,遵从朱元璋的指示。同时,他又跟对领导者,在早期就明智地选择了朱元璋领导的队伍,得到朱元璋少有的情谊和旧情。
朱元璋建国后分封功臣,在一堆的公爵中唯独只有汤和被分封为侯爵。如果是因为功绩不等而分,那可以被理解。但这些公爵的功勋与汤和的功绩差不了一二,而朱元璋确实是找了个借口将汤和的功绩贬低。
一般人,如蓝玉,肯定会不满,并找朱元璋理论。但是,汤和非常平静,没有丝毫不满,反而向朱元璋又俯首又谢恩。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地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对于官名不强求、不追求,这样的他渐渐让朱元璋放下心,在几年后便封他为“信国公”。
也许是因为汤和谨记汉时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教训,他低调行事,聪明做人。在其他功臣正在大肆宣扬自己功德的时候,唯汤和一人识相知趣地避免出风头。
“帝春秋浸高,天下无事,意不欲诸将久典兵,未有已发也。”(《汤和传》)这段是说朱元璋因为天下已定所以对诸将手中的军权开始介意了。这时候,汤和于众多功臣中第一个主动将军权交出并上奏请辞,意欲回家休养生息,他言自己“臣犬马齿长,不堪复任驱策,愿得归故乡,为容棺之墟,以待骸骨”。
这一段话情真意切,使得朱元璋非常开心。于是,朱元璋便顺应臣心,同意了他的请辞,还为他在老家凤阳建造房屋,给他一个风光的归乡之行。而汤和确实也不辜负朱元璋对他的一片心意,他归乡后“晚年益为恭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媵妾百余,病后悉资遣之。所得赏赐,多分遗乡曲,见布衣时故交遗老,欢如也”,可见他极其谨慎。
他不依仗自己曾经的官品和战绩,归乡后并没有作威作福,自成一霸,反而谨言慎行,不仅不过问朝事而且将家中多余的人口皆遣散,留下清静自然的生活环境。这也许并不算什么,也许是理所应当。但当我们细数历史人物,便会发现,往往有很多归乡之官便是因为做不到这个理所应当反被杀,同时代的刘基、李善长就是个中代表。
刘基回乡后还过问朝政,惹来朱元璋的嫌隙,李善长则是归乡后大肆铺张浪费,坐享荣华富贵招来朱元璋的反感,最终二人终不得善终。汤和无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懂得急流勇退,也懂得约束自己,这为他迎来了好的兆头,起码使得暗中盯人的锦衣卫得不到汤和违纪行为的资料,便没有什么可以上报给朱元璋的,时间长了,朱元璋自然对他就放宽心,少了戒备。
另外,如果汤和一点罪行也没有,那恐怕也是不行的。因为,臣下怎么能够比皇帝还干净?所以,在必要的时候,还是要犯下一些无伤大雅的错误,譬如汤和嗜酒。汤和爱喝酒,在他这爱好中,他并不少犯错。
在朱元璋诛杀功臣的时候,汤和正在镇守常州,他听说有很多的旧臣故交被杀,心中也是忐忑不安,于是便借酒避风头。他常常爱在喝酒后判案,还常常判错枉杀无辜。汤和的副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找人做了假人头,洒上血,每当汤和酒后要杀人时,他便拿出这些人头,告诉汤和人已被杀,汤和便会开怀大笑,即使是在第二天碰到他要杀的那个人他也不动声色。于是,副将军心领神会,派人通知家家户户都用米粉做些假的人头放在家中,以保平安,因此称“人口团子”,这在后来也成为过年的习俗之一。
汤和是想借此证明些什么?他其实就想向朱元璋透漏一个信息,那就是:我汤和就是一个酒鬼,糊涂的人,不会对江山抱有企图心。而朱元璋确实也接受了,他以此为借口,贬低汤和。
另外,汤和还会借醉酒“坦露真心”。一次,因为汤和镇守常州,并且与张士诚对垒,如此辛苦导致他心生不满。于是他酒醉后言“吾镇此城,如坐屋脊,左顾则左,右顾则右”,而朱元璋则是“闻而衔之”,又贬低他,但却不会伤他性命。汤和因为这样的一件小事就能酒后失言抱怨,而所争的就仅是芝麻绿豆般大的功劳,这样的一个人如何成得了气候?这样看来,这些错误却为汤和打开了一条大道。
汤和的精于处世,使得他寿终正寝,以七十七岁的高龄谢世,死后又被朱元璋加封为东瓯王,谥襄武,荣宠之极。
心太软死得早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太平陈迪家,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的啼哭,给酣战中的朱元璋带来了莫大的欣喜。后朱元璋自立吴王,将这孩子立为世子,一年后,明王朝建立,他随即被立为太子。这个含着银汤匙出生的孩子,就是懿文太子——朱标。
朱标被立为太子后,便开始和明朝这个新生的政权一起成长。朱元璋为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继承自己打下的万里江山,可谓煞费苦心。当时无论是开国元勋还是后起新秀都兼领东宫官职,围绕在太子身边。朱标生来即享荣华,没有过戎马经历;一旦自己龙驾在外,太子监国时有事发生,朱元璋希望这些人能像当年的周公召公一样,辅佐太子左右。朱元璋还设立大本堂,令古今书籍充盈其中,四方名儒轮班为太子及诸王讲课,又选才俊之士伴读身边。朱标就在这样严格而正规的教育中,成长为一名满腹经纶、恪守礼法的储君。
历史上的开国皇帝,叱咤风云,刀头舐血,才打下一片江山,而他们的储君,却往往因为父辈的福泽而略显平庸与孱弱,秦二世而亡就是很好的例子。但朱元璋是幸运的,他有一个生于富贵却又不耽于享乐,聪颖努力、宅心仁厚的儿子。时人与后人经常设想,如果朱标没有早亡,而是顺利继位,那他一定是一代明君。打天下者以暴制暴,而坐天下者以仁治国,明王朝可能会洗去一些黑暗,呈现出另外一番景象。只可惜,这个仁爱有加的年轻人,没有命数继承大统,这是朱元璋的不幸,可能也是明朝的不幸。
洪武十年(1377年),朱标二十二岁,朱元璋下令,今后一切事项可让朱标处分,然后上报自己。朱元璋告诫朱标,创业之君因诸事亲力亲为,因此熟悉人情,凡事能处理妥当。而守成之君,因生长富贵,如果不是平日多加历练,很难有不犯错的。所以,朱元璋让朱标与群臣接触,听大臣议事,从而获得治国的训练。朱元璋给朱标“四字箴言”:仁,明,勤,断。朱元璋一生勤勉政事,兢兢业业,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和他一样,这就是社稷之福了。
朱标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与父亲相比,朱标对治国的手段更倾向于怀柔政策,他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事事以“仁”字当先,这与他的父亲很是不同。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朱元璋派朱标前往陕西视察,一是为了勘察西安是否适合作为都城,二是当时秦王朱樉行事多有过失,朱标此行,也要就此调查一番。朱标还朝后,献上陕西地图一份,并竭力为秦王朱樉求情,这才使朱樉被放回属地。
史书称朱标天性仁慈,这与他父亲好杀戮成了鲜明的对比。朱元璋生性多疑,明朝建国不久就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狡兔死,走狗烹,很多开国元勋难逃一劫,举国上下人心惶惶,当官的朝不保夕,不知哪一天因为什么原因就命丧黄泉。一个好杀戮的皇帝,给这个国家笼罩上了一片阴霾。其实,朱元璋的初衷是好的,他希望国家长治久安,但他的性格却使得他采取了错误的手段,对权力的热衷,对功臣的忌惮,让朱元璋一次一次举起了屠刀。
朱标对父亲的举措无法认同,在他看来,治国靠的不是杀戮,杀的人应该越少越好。他不止一次为那些被父亲判定有罪的人求情,这在别人看来是触怒龙颜的大忌,但朱标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百折不挠。
有一次,朱元璋又要大开杀戒,朱标再一次站出来,劝道:“陛下诛夷过滥,恐伤天和。”(《剪胜野闻》)朱元璋闻言,不动声色,第二天将一根布满刺的木棍扔在朱标面前,让他捡起来。朱标虽然仁厚,但智商并不低,看见有刺,自然不会动手。朱元璋冷冷地说:“汝弗能执欤?使我运琢以遗汝,岂不美哉?今所诛者,皆天下之刑余也,除之以安汝,福莫大焉。”(《剪胜野闻》)
朱元璋认为,我现在所做的,就是替你拔去棍子上的刺,我杀的都是坏人,清理掉这些人,再把国家交给你不是更好?朱元璋怕今日那些人手中的功劳簿,变成日后威胁明朝的催命符。但出乎朱元璋意料的是,朱标同样冷淡地说:“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剪胜野闻》)这话什么意思,意思是皇帝你自己不贤明,怎么能要求下面的臣子贤明呢?这句话就像是一颗重磅炸弹一样在朱元璋的脑子里炸了膛,这个平日里待人礼貌有加,对自己孝顺恭让的儿子,怎么敢如此讽刺自己?朱元璋气得顺手抄起座椅朝朱标砸过去。幸好朱标身手敏捷,躲了过去。可朱元璋的这一举动让朱标着实吓得不轻,回去就大病一场。
看起来,朱标给人的都是温良礼让的形象,不然,朱元璋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但实际上,朱标内心依然有着坚定的立场和原则,并且很有见地,一句“上有尧舜之君,下有尧舜之民”体现了他独到的见识。应该说,朱元璋是有眼光的,他也明白,国家经历过腥风血雨之后,需要一个仁者来安抚天下,因此,他器重朱标,他给自己和国家挑选了一个最适合的接班人。
翻阅《明史》,对朱标的记载并不多,这与他还未即位就早亡有关。在这不多的记载中,我们似乎只看到一个生长在朱元璋呵护下的年轻储君,只知道他为人仁慈,可能也只会对他的早逝有些遗憾。但掩卷沉思,我们不难发现,就是这寥寥数言的记载,却能让我们体会到朱标压抑的生活。
朱元璋的一生太过专断,以至于他的儿子无时无刻不生活在他强大的气场下,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就连史书对这位太子的记载,也是时时体现着朱元璋的意志。而历来王朝,储君之争是宫闱中最为激烈也是最为血腥的斗争,一个不慎,今天还是高高在上,明天就有可能万劫不复。虽然朱元璋给予这个太子诸多的关照,但身处权力中心的朱标怎么可能过着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日子。况且,朱标被立为太子时年纪尚幼,而朱元璋则正值年富力强,这就意味着朱标要在储君的位置上等待很久,事实上,他等待了二十五年,这二十五年,是隐忍的二十五年,也是被无数双眼睛觊觎的二十五年。
朱标和他父亲接受的是不同的教育,朱元璋是在乱世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而朱标接受的是正统的诗书教育,再加上父子俩完全不同的性格,使他们在平日里不可能没有分歧,时间久了,自然就会有了嫌隙。朱元璋多疑而残忍,朱标知道他父亲的为人,发生在父子二人之间的矛盾,极有可能把自己推向断头台。在这样的情境下,朱标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怎么可能意气风发?只能小心翼翼,惶恐度日,最终,漫长的储君生活,耗掉了自己的生命。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四月,太子朱标薨,时年三十有七。
朱标的早亡,对朱元璋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以至于他在神思混乱中,作出了一个不理智的决定,立朱标的儿子朱允炆为皇长孙,他日继承大统。对朱标来说,这似乎是最大的宽慰,而对明王朝来说,是福是祸,还是未知数。
谁为王储,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个曾被寄予厚望的年轻人,一个可能成为治世之君的年轻人,却在还未来得及登上大宝就匆匆地告别人世,多少治国理想随风而逝,多少仁义政策烟消云散。对朱标来说,甚至对明朝来说,这可能是最大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