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八四九年时,我十四岁,那时我们还住在位于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巴尔,那所我爸爸在五年前所造的新结构的房子里。这也就是说,我们有部分人住在新屋里,其他的则住在后边连在一起的老屋里。秋天时,我姐姐举办了一场邀请村子里全部达到结婚年龄的年轻人参加的晚会。对于我来说,参加这样的交际还很年轻,并且我也怕羞,不善于同年轻的姑娘们打交道,所以姐姐没有邀请我——至少没有请我参加整整一个晚上。我总共只参加了十分钟。我要在一出有关神仙的小戏中扮演一头熊。我要被装扮成熊,全身上下都被贴身裹着像棕毛那样的东西。十点半左右,我被要求到我的房间里去,将化妆的服装穿上,准备半小时内出场。我去了,但是我又改变了主意,因为我希望先试演一下,而这个房间却显得太小。我进入了大街角落那间没有被占用的大屋子,根本就不知道十来个年轻人此时也正在那里化装。我叫上了黑孩子桑迪同我一起去,我们选中了位于二楼的那间无人使用的宽敞房间。我们一边讲着话一边走了进去,这就有足够的时间让两位没有完全穿好衣服的姑娘有躲到帷幕后边而不至于被人们发现了。她们的长上衣同什物等都挂在门后钩子上,不过没有被我看到。是桑迪关的门,但他一心放在戏上,多以和我一样,没有留意到这些东西。
那幅帷幕歪歪斜斜的,上面还有不少洞眼,不过我不知道姑娘们在它的后面,所以也就没有留意这些细微末节。如果我知道的话,便不会在透过没有窗帘的窗户射进来的,白晃晃的月光的照射下脱掉衣服的。不然的话,我肯定是要羞死了。因为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所以我就脱得一丝不挂,开始了我的练习。我的野心特别大,想要借此机会一鸣惊人,一心盼望着能够凭借扮演熊来出出名,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新的请柬了。因此我就放开自己,大演特演起来,照我那个劲头,将来可是很有可能有大出息的。我手脚并用,伏到地上,从房间的这头跳到那头,见状桑迪兴奋得大拍其手。接着我又笔直地站了起来,连吼带咬带咆哮。接下来我又头顶着地倒立。我翻跟斗。我将双手弯曲,笨拙地跳起了舞,大鼻子朝左右四周闻啊闻的。我做着熊所能做的所有动作,还做着熊所不能和不屑于做的许多动作。当然我根本不可能想到,除了桑迪,我还在演给别的什么人看。最后,我头顶着地,并且用这个姿势休息了一会儿。这时便出现了片刻的沉默,接下来,桑迪兴致勃勃地问道:
“你见过鲱鱼[41]干吗,萨姆少爷?”
“没有。那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种鱼。”
“哦,那又怎么样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是的先生,就是很特别。人家带着肚肠一起一口吞下去的。”
从帷幕后边传出一阵女性捂着嘴发出的吃吃的笑声!听到之后,我立刻泄了气,变得像一座往下倒的塔那样摇摇晃晃的,我身体的重量将帷幕弄得掉了下来,将姑娘们压在了下面。她们异常惊慌,吓得尖声叫了起来——也许不止是两个人——不过我根本来不及计数了。拿起了衣服就跑,逃进了楼下黑洞洞的大厅里,我在前面,桑迪跟在我的身后。我急忙穿好了衣服,从后边跑了出去。我要求桑迪赌咒发誓,决不将这件事声张出去,然后我们便躲在了一个地方,直到晚会结束。刹那间,我的野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为在这之后,我没有办法再去从容面对那些轻浮的伙伴,那是因为有两位演出者知道了我的秘密,私下里,她们肯定一直在偷偷地笑话我。人家找过我,可是找不到,熊的角色只好由一个穿着文明衣服的年轻绅士去扮演。最后,当我转回家时,屋子里异常安静,家人都睡着了。我的心情沉重,为丢了脸而感到难受。我发现一张纸片被放在了我的枕头上面,上面有一句话,纸条上的话不仅没有令我宽心,反而让我脸上发烧。笔迹潦草,显然是故意想叫人认不出来,那句话是用嘲笑的口气说的:
也许你的扮相不像熊,但是扮裸体却是扮得很好的——哦,实在是太好了![42]
我们一直以为男孩子是粗心且又不敏感的动物,不过事实却并非都是如此。每个男孩都有一两处敏感的地方,只要你能找到这种敏感究竟在哪里,然后碰一碰,就能像火烤一样令他受不了。我因为那个插曲而感到十分难受。原本我以为事实真相在第二天一早便会在全村传遍,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这秘密的知情者只有那两个女孩、桑迪和我知道。这就将我的一些痛苦减轻了,不过这还远远不够——主要的烦恼还没被消除:我感觉有四只嘲弄的眼睛在我背后望着我,并且这四只眼睛的威力也许可以等同于一千只眼睛,这是因为我疑心,也许任何一个女孩的眼睛都可能是我害怕的那四只眼睛。接下来的几星期中间,我都不敢看任何一个姑娘。有的姑娘对我笑笑,和我打招呼,我便会慌忙地将眼睛低垂下来。我告诉自己说,“她就是其中的一个姑娘”,便急忙忙走开了。当然,我在任何地方都会遇见她们本人,不过即便她们在纸上留下了很明显的笔迹,我也抓不住她们。直到四年过去,我离开汉尼巴尔时,那个秘密仍旧是一个谜团。我始终猜不出那究竟是哪两个姑娘,后来也就不再抱有希望去存心进行猜想了。
当我遭遇到那个不幸的时候,全村最可爱、最美丽的姑娘是一个被我叫做玛丽·威尔逊的,这并不是她的名字。她芳龄,生得清秀美丽,笑起来如桃花般甜蜜、优美、和蔼并且生性可爱。在我的眼里她简直就是天使下凡,所以我对她充满敬畏之情,我一直认为像我这样普通而又世俗的男孩子是没有资格与她接近的。也许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会是她。可是……
场景移到了四十七年后的加尔各答。那是一八九六年。我因为讲演顺便旅行到这里。当我进入旅馆时,看到有一个身影晃了一下便走出去了,身着华丽的服装的她在印度灿烂的阳光下显得异常美丽——正是我那逝去的玛丽·威尔逊!这件事情简直是太激动人心了。我还没有从惊喜中清醒过来同她说话,她已飘然走远了。我想可能自己见到的是幻影。可事实并不是。她是另一个玛丽的孙女儿,是血肉之躯。而另一个玛丽,目前是个寡妇,她正在楼上,没多久就派人叫我过去。她老了,头发已经灰白,不过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漂亮。我们坐了下来,热切地进行了攀谈。我们那早已干涸了的灵魂此刻都沉浸在复苏的关于往昔的美酒里面,那悲哀的、美丽的、可爱而又可悲的往昔。我们说起了五十年来我们都没有提到过的名字,就像这些名字是用音乐谱成的那样。我们用恭敬的双手请出了死者、我们少年时候的那些伴侣们,用我们的话语轻轻爱抚他们。我们从满是灰尘的记忆宝库里翻箱倒柜,捡出了以往那些一件又一件的事,一个又一个的插曲,一桩又一桩的傻事,痛快地开怀大笑,然后又继之以热泪横流。到了最后,玛丽又突然说出了一句话来,并且也没有在事先把话题引到这里。
“对我说!鲱鱼干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滋味?”
在如此庄严的时刻,这个问题真的显得很怪异。并且前言不搭后语。听后我愣住了。不过我还是感觉到,自己的记忆深处某个地方在微微颤动。我沉思、默想、搜寻。鲱鱼干?鲱鱼干的特别滋味?我看了她一眼。她的脸色非常庄重,不过眼神之间闪过了那影子般的朦胧的光芒——突然的,我明白了,我想起那已经遥远的古老年代里,我曾经听到过的一个低低的声音:“人家是连着肚肠一口给吞下去的。”
“啊!我终于找到两个姑娘中的一个啦!另外一个是谁?”
可是她却不肯告诉我,到此为止了。
不过一个男孩子的生活也并不全都是喜剧的,其中也插入了许多悲剧。那个喝醉后被烧死在村子牢房里的那个游民,在事发后的上百个夜晚里,都沉重地压着我的良心,使我不断做着噩梦——梦中的情景,活像我在不幸的现实中所见到的那样,我见到他那苦苦哀求、哭诉的脸,紧紧贴到铁窗的栏杆上,身后是熊熊燃烧着的火光——这张脸似乎在对我说:“如果不是你给我火柴,所有这一切就不会发生。我是你害死的。”但我并没有害他。因为我给他火柴的时候,没有恶意,纯粹是为了他好。不过,无论怎么说,我的良心是像那种受过训练的长老会教徒[43]的良心那样的,只知道一种责任——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以一切借口,来对它的努力进行追逐、糟蹋。那位造成灾难的游民,只痛苦了十分钟,我这个不该受责怪的人,却痛苦了三个月。
正午的大街上,可怜的老斯玛尔中弹倒下,这害得我又新添了噩梦。在梦里,我老是见到那本大部头家用《圣经》中那最后的异怪图画,竟然被哪一个独出心裁的白痴摊在渎神的老头的胸膛上,它随着老人那费力的呼吸不断起伏,它的重量令那生命垂危的老人又受了更多的痛苦。我们生就的是些怪人。如此多的人张大嘴巴同情地望着他,可就是没有任何人意识到一个铁砧不至于像那本《圣经》那样具有讽刺性,并且更雅致些,残忍的效果也更大。好多晚上,在数不清的噩梦中,我都在那本大书的重压之下喘不过气来,并且进行挣扎。
几年中,我们遭遇了两三回悲剧,倒霉的是每次我都在附近。有一个黑奴,因为一件小事触犯了人,于是被用铁渣饼活活打死。整个过程我是一直看着的。那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年轻移民,被一个喝醉了的同伙一猎刀刺了进去。我亲眼看见血自他胸中涌了出来。此外还有那些且又粗暴的兄弟们同他们那个上了年纪又没有坏心眼的叔叔的事。他们兄弟中的一个把老人按倒在地,用自己的膝盖把他的胸膛抵住,另一个兄弟则一再想用艾伦式左轮手枪将他打死,可是手枪并没有响。当然,碰巧我又在近边。
再有就是那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年轻移民的事。他喝醉了酒,想要在一个黑漆漆的、大雨欲来的夜晚,独自一人去袭击“威尔士人的住宅”[44]。那个房子位于霍里岱山的半山腰,只住着一个相当有身份的可怜寡妇和她那个没有任何过错的女儿。那闯进去的恶汉带着满嘴下流的吼叫和淫秽的胡话,他那粗俗的寻衅吵醒了整个村子。我和另外一个伙伴——可能是约翰·布里格斯——上去看了看,听了听。还隐约能够看到那个人的身影。两个女人在门廊里,由于屋顶投下了浓黑的阴影,所以看不到她们,但是能够听到那个年龄大的女人的声音。她将旧式的滑膛枪上好弹丸,警告那个胡言乱语的人说,要是她数到十,他还待在原地不动的话,就要了他的命。于是,她开始慢慢地数,他却大声笑。数到“六”,他不笑了。在接下来的一片寂静当中,一个坚定的声音继续数下去,“七……八……九”——接下来是一阵很长时间的停顿,我们紧张得连气都不敢透——“十!”一道火光出现在黑夜里,带着满胸膛的窟窿,那个男的倒下了。接下来,大雨倾盆,雷声隆隆,全镇的那些正在等候着的人们在闪闪的电光中像一群群蚂蚁那样爬上了山坡。这些人看到了后来的情景,而我却是看到了整个过程,于是我心满意足地转身回家,准备做梦去了。我的设想实现了。
我所受过的教育与训练,令我相对于一个无知的人来说,能够对这些悲剧看得更加深些。我明白这些到底说明了什么。我曾经试着找过种种托辞。可是在我充满困扰的心底深处,是懂得的——并且我明白自己是懂得的。这些都是上苍为了诱骗我,使我过上一种更好的日子而创造出来的。在今天看来,这仿佛过于天真、自负,不过对于我,这一点都不奇怪,这和我所知道的上苍细心而又贤明的安排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上苍为了保全我这样的一个人,而去将整个人类都杀光,我也不会感到惊奇,或是受宠若惊,认为过分。按照我所受的教育,我肯定会觉得,事情必然会像这样,也是完全应该付出如此的代价的。至于上苍为什么会非要关心像我这样的一种人,我倒从没有想过。在这种小村落里也没有谁要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因为谁都没有这种天赋。
不错,这些悲剧我都归因于自己,每发生一桩悲剧,我便会依次数一数,一边叹着气,一边对自己说:“又死了一个——并且是因为我。这该令我悔改,上帝的忍耐一直都是有限度的。”不过,私底下,我相信它会接着忍耐的。这是说,在白天里,我是这样相信的。不过到了夜里,我的信念就不一样了。伴随着太阳下山,我的信心也就消失了,那种粘糊糊的恐惧便会涌上心头。那个时候,我的心里便充满了悔恨。于是那些夜晚变得可怕、令人感到绝望,并且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每次悲剧发生后,我就意识到这是警告,并且懊悔、乞求,像个懦夫,像只狗。祈求不是因为那些因为我而消亡的可怜虫,而只是为了我自己。如今我回顾起来,感觉真是够自私的。
我的懊悔是特别真诚的。在每一次悲剧发生过后的好长时间里,我每晚都会懊悔。不过,一到白天,这悔懊的心理便照例会消失了。欢乐且又灿烂的阳光下,懊悔心理消退了,撕碎了,不见踪影了。它恐惧与黑暗的产物,离开了这些环境,便不复存在了。白天给了我欢乐与宁静,但是到了夜晚,我便会再一次懊悔起来。在我全部的童年时代的生活中,白天的生活都非常满意的,似乎从来没有过更高的企求和向往。我这个年龄,不该再想去做这类事情了。不过在我这个年龄,正和年轻的时候那样,夜晚总是带给我深深的悔恨。我体会出,自从在摇篮里的时候起,我一直和人类中其他的人一样——夜晚的时候,神志从来都不是很健全的。当“英京·乔”去世的时候——不过别去管他。在其他的地方,我已经对当时我所经历的那场无比沉痛的悔恨描写过了。我相信,我在天黑以后像飘着的白雪那般纯洁的状况持续了好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