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复盘:百年纷争人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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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同盟会革命经费从哪里来(1)

1905年,即民国前七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

这是各派反满势力在海外的一次“振衰起敝”,即以兴中会为基础,联合华兴会、光复会、科学补习所等团体,所组建的一个革命组织(即政党)。因其时多讳言“革命”二字,故只以“同盟会”见称。以大陆史学家章开沅的研究,以“同盟会”作为政治社团的名称,显然是受日本政界的影响,“如1898年由宪政本党创建的‘反对增租同盟会’,1900年犬养毅等创建的‘国民同盟会’,而后者对中国革命志士的影响最大”[1]。

8月20日下午,同盟会召开成立大会,与会者三百余人,一致推举三十七岁的孙文为“总理”。以美国学者李大陵(Ta-ling Lee)的看法,同盟会的成立,“不仅意味着革命运动实质的扩张,同时也显示革命思想向前迈出一大步”。实际上,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这些崇尚革命的势力于此有了一个统一领导的中心,而在此之前,“革命团体里面的成员,并不是很团结的”(台湾学者罗若湘语),革命目标也不统一。

如之前兴中会的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光复会为“光复汉室,还我河山”,华兴会是“同心扑满”,后两者的“革命目标”旨在推翻“满清”,与反清复明的洪门会党的政治目标庶几相同。因此,同盟会在成立之时,首先通过了“革命宗旨”,统一了目标,其次,把民生主义的理念纳入同盟会誓词之中,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同盟会革命目标与方略既定,如何唤起国民“同心戮力,扫除腥膻,建立民国”(章太炎语),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革命经费”。同盟会并无一定的财力基础,虽然章程规定凡入会者需缴纳一元(日币)会费及年费,但有限的会费,应付东京本部日常开支尚且成问题,若要策动一次武装起事或资助非同盟会员的反清行动,缺少足够的经费,无异于纸上谈兵。事实上也正是这样,“革命阵营之不能团结,甚至于九次反满军事起事中的八次失败,在诸多因素中,也可以归咎到脆弱的财力基础上”[2]。

因此,同盟会在辛亥革命前历次起事的经费问题一直困扰着它的领导人,也意味着,这些职业革命家从事“革命”的经费究竟可以从哪里来?

一、东京本部会员与会费

同盟会成立后不久,孙文尝谓“不期年而加盟者已逾万人,支部则亦先后成立于各省,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3]。同盟会元老冯自由在《革命逸史》第六集中,披露民前五、六、七三年(1907、1906、1905)的会员数,为九百六十人。若干年后,台湾学者蒋永敬在“党史会”所查见的同盟会早期会员名册原件(1905—1906),计九百五十六人,1907年以后会员不在其中。[4]从史料角度看,这两个数字出入并不大,章太炎出狱后赴日任《民报》编辑,在自订年谱中也说“时孙逸仙与善化黄兴克强,已集东京学子千余人设中国同盟会”[5],也就是说,至1906年加盟者至多千人,绝不能逾万人,这个数字的多少,关乎当年会员会费及捐款数目,若不昧于史实,应以名册原件为准。

同盟会东京本部会员,大都为一腔热血的留日学生,年龄以二十至二十五岁占绝大多数,分别来自国内十七个省份,甘肃除外,这个省当时没有派出留学生。东京同盟会成员,既属于本部,也属于各省支部,“也就是说他们同时对两方面都得缴纳入会费、年费及捐款”。最初章程规定入会费为日币三元,后改为一元,年费亦为一元;而“基本捐”则因人而异,年入在二百元以上的,年捐百分之五,年入在一千二百元以上的,年捐百分之十;另有“特别捐”,数目由同盟会总理决定[1905年总章,第十四条(二)至(五)款]。很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东京本部会员中的留学生,平均月饷约在十元至三十元之间,除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之外,一般不会有太多的余钱。于是1906年修改程章,规定入会费为一元,此亦包含了他们应捐给本部的数目。

1906年11月22日,孙文致同盟会新加坡分会会长陈楚楠函中,曾经预计本部每月经费之需在日币数百元。以已故海外学者郑宪的看法,“这是相当保守的估计,他的意思可能也仅本部的公务预算而言”。这一年冬天,反满秘密结社哥老会在湖南、江西相继起事,即萍、浏、醴之役,同盟会得知这一情势后,派人潜返国内响应,力图扩大起事的成果,并从事“破坏任务”。在这一时期,留在东京未走的会员,大约只有一百五十人左右。

所谓“破坏任务”,包括“联络同志、考察民情、侦察清兵、游说官吏、离间朝野、发露暴政、结合外情”等十一项,[6]分别由本部或国内外支部所派定,自然需要巨额经费的支持。但同盟会初期“革命经费”并不充实,仅靠会费及有限的“基本捐”去“实现革命大业”几乎是不可能的。许多同盟会会员“常常为了公务而自掏腰包”,同盟会元老之一张继这样回忆过:他们不只是以从事革命活动时向公家要钱为耻,还常以私款捐助孙文奔走海外进行募捐活动。[7]

除会员之外,依照同盟会章程,国内外支部有上缴东京本部部分经费义务,但由于各地支部的经费,或因困窘,或因直接支助军事起义,到账者可说微乎其微。

二、《民报》一度获捐不少经费

《民报》正式创刊于1905年11月26日,这是同盟会的机关刊物。其前身为华兴会田桐、程家柽、宋教仁等人创办的《二十世纪之支那》,此时易名为《民报》,为胡汉民所建议。[8]长期以来,孙文一直认为的国民革命运动,无外乎立党、宣传与起义,三者缺一不可,方能克竟全功。宣传之重要,即在于“文字收功日,全球革命潮”。

《民报》之得以顺利出版,来自湖北襄阳一富家之子的同盟会会员刘公(名湘,又名柄标,后改为公)“确曾慷慨捐助”,不足之部分,分别由会员认捐五元。[9]

孙文的“三民主义”在兴中会后期以及同盟会成立时的誓词中,已有所表达,但正式把“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同时提出,是在《民报》的发刊词中。《民报》第一号目次页印有四句话,即:世界第一之民族主义大伟人黄帝;世界第一之民权主义大家卢梭;世界第一之共和国建设者华盛顿;世界第一之平等博爱主义大家墨翟。如此相提并论,看起来有点像“大拼盘”,却也显现出同盟会与《民报》当时的理想价值取向。

《民报》初期,或许因先前《二十世纪之支那》之故,拥有一个较为广泛的发行网,再加上一时间来自各地同盟会会员和非同盟会会员的捐助,其经费未成问题。《民报》售价零点二元,第一号出版五千册,其中三分之二寄回国内销售,剩下部分在日本发行。前数期多次再版,至第四号(1906年5月1日),“由于国内的大量需求下,发行额[量]达到一万多册”,在当时,这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第一号出版不久,即发生日本文部省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会员陈天华愤投大森海湾自溺事件,引来学潮。陈天华的悲情投海虽与《民报》发行量无关,但在客观上却进一步刺激了反清仇日的情绪。自《民报》不定期出版,“捐款便源源而来,虽然每笔的数字不算太大。大约《民报》初出版的一年中,从东南亚或欧洲等不同地方来的十五笔捐款(包括个人或机构),共为一千二百一十元”。

1906年底,《民报》举办周年纪念大会,出席读者达六千人之多。现场有人呼吁捐款,响应者众多,共一百八十一人,收得捐款七百八十元。其后,又有来自加拿大、旧金山、南洋和其他华侨区的二百三十笔个人或机构的捐款,共计六百七十元,另有一点五英镑。此时《民报》已成为革命党组织象征性的中心,“同志经常在这里见面”。

1907年3月,日本政府迫于清廷的压力,支出一笔钱,礼遣孙文出境。此事背后的真实原因,系丙午萍浏醴之役失败后,“哥老会与同盟会的关系被清廷发觉,清吏如张之洞、端方和岑春煊等,都认为此役系哥老会与同盟会共谋,因此下令缉拿同盟会的首要分子”,并认定“祸本”乃流亡日本的孙文,遣驻日公使杨枢向日本政府交涉,要求逮捕并引渡回国。日本政府周旋于清政府和革命党之间,使两面手法,可以不抓人,但要迅速离开日本。清政府的这一行动,除迫使孙文再次逃亡,还直接导致了《民报》不能输入内地,销数因此而减半,不仅印刷费与房租难支,有时连伙食也开不出,再也不能像先前一样筹措自足的经费——这是章太炎后来说的。

孙文被迫离开日本前,曾留下两千元于《民报》,其余八千拟作发动惠州之役的经费,此款来自东京股票商铃木久五郎的捐助。章太炎却认为这一万元应全部交给《民报》,后又得知日本政府曾支孙文五千元,章氏更加不满,认为这是孙文得日本人贿赂,而且未经众议,“以为一去不返之保证”,提议免去孙文的总理职务,而以黄兴继任之,张继、刘师培、谭人凤、田桐等人出言附和,惟庶务刘揆一挺身为孙文辩护,因之与张继扭打成团,[10]同盟会内部风潮于焉既起。

东京本部及《民报》经费捉襟见肘,幸此时会员程家柽受清廷肃亲王善耆之托,携万元来到东京。关于此事存有两个版本:一为通款于革命党,希望革命党人因此而能停止“革命活动”;二为仅献诸同盟会,并无其他条件,“只对革命党表示好意”(冯自由语)。同盟会本部(刘揆一、章太炎等人)决定接受这笔钱,“但显然的,他们不但没有停止反满活动,并且还把这笔钱用到革命运动上”(郑宪语)。不过,这笔钱到底有限,很快告罄。为维持《民报》,陶成章拟赴南洋招股。孙文及东京部分人士加以劝阻,谓“南洋同志甚少,且多非资本家”,让陶不要去。陶未加理会,仍于1908年8月成行。抵南洋后,陶要求孙文支三千元作为《民报》印刷费,孙未筹定,交手表等物“嘱往变款,以救燃眉之急”,陶因此不满,与孙争持不下。陶又要求再筹五万元,“以便回浙办事”,孙推言近日南洋经济恐慌,自顾不暇,断难办到。此经费问题后导致同盟会内部再次出现分歧,甚至引发第二次倒孙风潮。[11]不久《民报》被封,东京革命党人失去自己的“中心”,近乎一盘散沙,这也是参加第六次起事失败从新加坡回到东京的黄兴和林文,之所以要成立一个新的中心机构——“勤学舍”——的主要原因。

《民报》与立宪派党人康梁论战、进行反满宣传,“革命的声势因之益振”,在清廷再三要求下,1908年10月19日,日本内务省下达命令书,封存了《民报》第二十四号。章氏法庭抗争未果,反被判处罚金。至此,《民报》共出版了二十四期。一年后,汪兆铭负责出过两期,此时同盟会内部已分裂,拟往他国再办的计划流产。

三、发行革命债券与募款

从同盟会成立,至武昌起义成功,六年间,有过九次重要的武装起事(此不包括哥老会、光复会、新军炮兵营等个别的起事)。其中1906年萍浏醴之役,乃会党所为,严格说来,非同盟会主谋(有人参与)。其余八次:潮州黄冈之役(1907年5月)、惠州七女湖之役(1907年6月)、防城之役(1907年9月)、镇南关之役(1907年12月)、钦廉之役(1908年3月)、河口之役(1908年4月)、广州新军之役(1910年2月)、广州黄花岗之役(1911年4月),分别为同盟会孙文、黄兴、胡汉民、黄明堂、倪映典等人所策动。

八次起事中,孙文本人亲自参加的只有一次(之前一次系兴中会时期,1895年10月广州第一次起义),即1907年5月22日潮州黄冈之役。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早在1895年,孙文就被香港当局所驱逐,1906年、1907年又分别被日本和越南政府所驱逐,“由于他不能在香港、日本及东南亚地区立足,遂将前线的革命活动工作托付给黄克强和胡汉民,自己则从事组党与募款的工作”[12]。

孙文一直相信发行“革命债券”可筹得一定的款项,同盟会成立后,他在横滨印制了两千张债券,面额为一千元,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实售二百五十元,债券持有者可由在西贡成立的“广东募债总局”获得担保,一俟革命成功,即分五期在每年底以五分之一的本金加利息摊还。

此次“革命债券”拟在南洋筹款二百万,东京本部会员中有父兄在南洋经商,“都答应购买,并表示愿意怂恿亲朋好友大量购买”。然而,富商们的认购并非期待中那么踊跃,其中有一个说法:发行债券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干涉。实际上,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华侨富商与一般底层的华侨有所不同,当时“他们视同盟会革命党员如‘恶徒’,认为革命绝无成功的希望。因此,他们宁可与暂时失势流亡海外的立宪保皇党人联合,而不与没有官位、被清廷斥为‘盗匪’的革命党人相交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