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国共两党重庆谈判(4)
解放区问题,双方也相持不下。周恩来同毛泽东商议后也作了让步。19日会谈时,中共方面提出:山东、河北、察哈尔、热河四省与陕甘宁边区之主席,由中共推荐;山西、绥远两省之副主席,天津、北平、青岛之副市长,也由中共推荐人士充任;苏北、皖北、豫北之地区,中共军队撤退前,其专员、县长由中共委任;北平行营主任由中共主持,并仿东北行营例设政治委员会,由中共负责。国民党方面仍不肯接受,竟说:中共军队悉数撤至黄河以北,而据有黄河以北之地区,岂非分疆而治,欲三分天下有其一?中共方面如有何人堪任省主席,何人堪任厅长、委员,尽量开列名单,请中央量才任用,切不可指定何省应划归中共推荐何人主席、厅长、委员。兄等所提华北四省主席应由中共推荐,省政由中共主持,此何异乎割椐地盘。此外,在国民大会和政治会议问题上,也都发生了争议。
对于这种旷日持久僵持不下的谈判,周恩来在21日的会上愤怒地指出:“今日我等之商谈,系出于平等之态度,然而国民党之观念是自大的,是不以平等待中共的。故国民党及其政府皆视我党为被统治者,自西安事变以来即一贯如此。”周恩来坦率地说明客观存在的事实:“现在政府尚在国民党党治时期,我们何能将军队、政府交与一党政府。因此,政府今日欲求达到统一全国军政之理想,必须采取民主之方式,循一定之步骤,而非可一步登天,一蹴即就。”他并正告国民党代表:“过去抗战期间,两方商谈可以拖延,问题可以僵持,现在和平建国时期,问题之解决,必须从速,双方商谈不能拖延,亦不容僵持。”也就在9月21日这天,赫尔利来找毛泽东替蒋介石游说,要求中共交出解放区,并带威胁的口吻说:要么承认,要么破裂。毛泽东沉着地回答赫尔利:不承认,也不破裂,问题复杂,还要讨论。
20多天的谈判,由于中共方面表现出通过谈判谋求和平的真诚愿望和耐心,并一再作出巨大让步;而国民党方面却不顾客观现状,一再采取高压中共的手段,使中共赢得了国统区广大群众的同情,中间力量也普遍认为中共方面已做到仁至义尽,对国民党的态度深感不平。鉴于这样旷日持久没有成效的谈判,所以在21日会后,周恩来、王若飞不得不中断同国民党方面的谈判,并即时向各党派、国民党的民主派和在重庆的文化界、新闻界、产业界、妇女界等各方面人士,广泛解释中共立场、主张,说明导致谈判陷入僵局的真相。在中共方面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之下,国民党当局看到,一味施加高压是无法使中共屈服,而且重庆谈判举世瞩目,如果谈判破裂或无结果而散,也难以向国内外做出交代。所以蒋介石也非常为难,在这进退维谷之际,美国大使赫尔利前来进言:“委员长不必着急,拖延对我们有好处。”蒋急不可耐地问道:“我想了解,我们的部队和你们的海军陆战队,是不是运得差不多了?如果前方已经接火,那干脆再拖几天。”赫尔利回答:“不,不,最好还是按计划进行,谈判是要谈的,运兵是要运的,这才显出我们手法高明。如果谈判由我们去破裂,甚至把毛泽东在重庆解决,那都是下策!为逞快一时,会打乱整个战略部署。”但是,蒋介石还是有些担心。赫尔利算了算账胸有成竹地对蒋说:“你可以放心,用不到今年年底,你的精锐部队可以动员到100万人进攻中共;而我们的海军陆战队呢,魏德迈将军早已向你保证,至少有11万人参加作战。”赫尔利的一番话,说得蒋介石心花怒放,乐哈哈地表示:“好,好!我再答复中共,继续谈判,决不在此时此地破裂,请你们放心好了。”于是9月25日由张群出面,在国民参政会举行宴会,邀请周恩来、王若飞并各党派人士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罗隆基、张申府等,国民党方面表示军队问题基本上已有结论,现在商量政治问题和解放区问题;并宣布从27日开始,双方进行第四次会谈。
这次会谈开始后,气氛上较前有所缓和,因此对各个问题谈判进展也较顺利。在军事问题上,中共方面再次表示:在公平合理整编全国军队的条件下,愿将它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至24个师,至少20个师的数目。国民党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的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20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至于军队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讨论决定。双方商定:为具体计划解决军队整编有关问题起见,组成3人小组,中共方面代表为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叶剑英,国民党方面代表为军政部次长林蔚和军令部次长刘裴。在解放区问题上,中共所提要求遭到拒绝后,又提议:在解放区重新进行县级选举,选出县长与参议会;凡一省或一行政区有过半数县已实行民选者,由县参议会产生省参议会,省参议会选举省长与委员,呈请中央加委。国民党方面仍不同意。27日,周恩来同毛泽东商议后提出一个新的方案:“暂维持现状,即现在各省政府所能治理之地,由省府治理之,省府不能治理者,由解放区治理之。此一办法如兄等尚不能同意,则最后之途径,只有交由政治会议解决。”对此,国民党方面仍不同意,最后,中共方面表示同意继续协商。在国民大会问题上,中共方面原提出3项主张,即重选国大代表,延缓国大召开日期,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选举法和《五五宪法草案》。国民党方面表示:国大已选代表应为有效,但名额可增加。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共方面声明:“中共不愿见因此项问题之争论而破裂团结。”双方同意将此项问题提交政治会议解决。对政治会议问题,双方意见虽略有出入,但基本接近。双方最后同意在结束训政、实施宪政以前设政治会议,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派及社会贤达推荐代表出席,协议和平建国方案与召开国民代表大会问题。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原来商定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社会贤达各9人;党派代表由各党派自行推选,社会贤达代表由国共双方协商推定。当民盟正在酝酿推选代表时,原来包括在民盟之内的青年党忽然提出一定要5个名额,并要作为独立单位参加政协。这就使民盟处于十分为难的境地。中共最初不承认青年党作为独立单位,并且坚持民盟的9个代表席位不能减少,而国民党方面则坚持青年党应有5个代表。周恩来为此同各方面磋商,最后,从打开僵局出发,各方面达成协议:民盟仍保持9个代表席位;青年党成单位,有5个代表。为了保持民盟的9个席位,中共方面主动提出:中共可让出2个名额,国民党让出1个名额。这样,国民党方面也无话可说,只得同意,代表总人数从原来的36人,增加为38人。
鉴于谈判已取得进展,周恩来在10月2日会谈将结束时建议:将一个月来的谈话记录整理出来,其中总的方针、军事问题、政治会议问题等,或已双方同意,或彼此意见接近,择其能发表者发表之,以解人民之渴望。国民党方面表示同意。于是经周恩来起草的《会谈纪要》在10月5日提交双方讨论。《纪要》写得富有特色,不仅把双方已一致同意的内容在文字上确定下来;并且对没有取得一致的问题也分别说明双方各自的看法,如在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上,还说明了中共方面先后提出的4种解决方案和双方目前争执所在,表明了继续商谈的愿望。双方就《纪要》进行了两次讨论,并做了修改。但对《纪要》在什么时候发表,又发生了争议,国民党方面仍采取拖的办法。恰在这时,进犯晋东南上党解放区的阎锡山的部队,全军覆灭,总指挥史泽波被俘;毛泽东又提出要返回延安。在这样情形下,10月7日以后,国民党方面的态度才缓和下来,终于10月10日下午,在曾家岩桂园张治中家的客厅里签订《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当场签字的有:中共代表周恩来、王若飞;国民党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签字后,请桂园二楼的毛泽东下楼,和在场者一一握手。蒋介石也身着军服,佩特级上将领章到来,与毛泽东握手,仅有大约10分钟,算为中共代表送行。
10月11日,毛泽东由张治中陪送回到延安,周恩来留渝,继续同国民党方面商谈悬而未决的问题。在毛泽东离渝前三天,即10月8日晚上,张治中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大礼堂举行鸡尾酒会,邀请参政员和重庆文化界、新闻界,以及各党派、政界、军界各方面人士500余人参加,盛况空前。张治中首先致辞,说明其用意在于欢迎和欢送毛泽东,并简述了国共谈判40天来的经过和成就。毛泽东即席作了简短的讲话,重申中共和平、团结、民主的主张。他说:“从1914年8月到1945年8月的30年中,我们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但第二次与第一次不同,这次战争全世界获得了光荣的胜利,我们中国尤其获得了空前的胜利,这个胜利把世界和中国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个阶段中,我们在一起商量团结合作、和平建国的问题,具有异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商谈的结果,恰如刚才张先生所说,大部分问题得到解决,还有些问题亦正在继续商量解决,而且我们一定要用和平的方法解决。‘和为贵’,除了和平的方法以外,其他的打算都是错误的……刚才张先生说,中国需要30年乃至50年的和平建设,我们也同样相信,困难是存在的,我们大家不怕困难。在和平、团结、民主、统一的大原则下,我们中国人民是可以克服任何困难的!我们这次的商谈,不是暂时的合作,而是长期的合作,不是一时的团结,而是永久的团结……”
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签字发表的《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内容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避免内战,彻底实行三民主义。
二、关于政治民主化,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
三、保障人民自由。
四、承认一切党派的合法地位。
五、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特务机关)禁止拘捕和处罚人民。
六、原则上释放政治犯。
七、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普选。
八、惩处汉奸,解散伪军。
但关于下列四项具体问题,则未能达成协议,只得将双方主张一并列入纪录:
一、关于国民大会
共产党——重选国民大会代表,延缓国民大会召开日期,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五五宪法草案。
政府——已选出之代表,应为有效,代表名额可以增加,宪法草案原曾发动各界研讨,贡献修正意见。
双方同意将此项问题提政治协商会议解决。
二、关于军队国家化
共产党——愿将军队缩编至二十四个至二十个师。调华南共军向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解放区移动。
政府——考虑编共军为二十个师,驻地问题另行解决。
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担任),进行具体化的计划。
三、解放区地方政府
共产党——维持现状。
政府——为统一政令,尽速协商具体解决法案。
四、关于受降问题
共产党——重划受降区,共产党参加受降工作。
政府——在共军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从以上可以看出,《会谈纪要》有12项,前8项是双方达成了协议,这是会谈的主要成功之点,后四项是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另外还有“关于避免冲突问题”,中共提出“停止一切武装冲突,各部队暂留原地待命”的主张,未获国民党方面赞同;国民党方面提出“中央部队为受降,中共不应阻止”。此条原为《纪要》第13项,后国共双方不能统一意见而删去,这就为后来双方扩大冲突,埋下了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