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生时代
(1959年-1981年)
我很早就学会了如何在拥挤的环境中生活。我的父亲和母亲(诺文和贝蒂·乔·琼斯)有六个孩子,我是老五。我出生时,父母刚刚从失去爱女的悲痛中缓过来。1958年6月10日,我年仅九岁的大姐特丽·琳被一辆摩托车撞死了。那个鲁莽的摩托车手无视公共汽车的转向灯和司机的手势强行转弯,结果酿成了惨剧。
当时我还在妈妈的肚子里。母亲后来告诉我,怀孕使她强迫自己活下去,正常吃饭,不要过分悲伤。1959年1月17日,我在伊利诺伊州开罗的圣玛丽医院出生。
父母给我取名格蕾莎。一年后我们搬到田纳西州的里普利,父亲在那儿的一间教会里当牧师。到了1962年,他又奉命去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伍德斯托克帮忙筹建圣经学院,我的记忆便是从那里开始的。我妹妹玛丽出生在那儿。我在伍德斯托克上学,当然还学会了滑冰。我绑着粉灰相间的绑腿,一次次地跌倒在冰面上,又一次次地爬起来。
我的童年是幸福的。除了妹妹玛丽,我还有两个姐姐(贝基、南希)和一个哥哥(保罗)。我们一直相处得很融洽,这得益于父母教导有方。他们以上帝和他的话为生活中心。甚至在还不识字的时候,未必完全懂得歌词含意,我就会唱赞美诗了。有一首歌(Bringing in the Sheaves)让我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受人点拨才终于明白,我把“禾捆”错听成“奶酪”了。
只要教会有活动,我们准会去参加:主日学、晨祷、晚祷、周三祷告会,还有各种聚餐和特别活动。
我七八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很好的主日学老师,他对我解释了
将生命托付给基督的重要性。过了不久,我就请求受洗。
又过了一些日子,圣经学院搬到西北部的苏圣玛丽,那里非常寒冷。我们四个女孩不得不共用一间卧室,睡在两张双层床上。我们总算熬过了那年冬天的漫漫长夜。一年后,我父亲同意去伊利诺伊州西南部奥尔尼的公理会基督教堂担任牧师。我在奥尔尼上五年级,那时交的朋友许多至今还跟我很要好。
我在家中不知什么地方找到一本有关艾米·卡迈克尔(Amy Carmichael)的书,这位爱尔兰姑娘在20世纪初去印度服务,拯救了很多孩子。她发现小女孩们被迫在印度寺庙中卖淫,便建立了避难所收留她们。她对自己50年宣教生涯的记述发人深省、鼓舞人心。
给我留下更生动印象的是苏格兰宣教士玛丽·斯莱瑟(Mary Slessor),她的传记我已经读过五六遍了。玛丽在非洲(更确切地说,是尼日利亚)工作,比艾米·卡迈克尔要早一些。她在那里同巫术、食人、酗酒,特别是残杀双胞胎新生儿的陋习作斗争(双胞胎在那里被视为不祥之兆)。我特别欣赏玛丽·斯莱瑟的胆量,她敢于当着酋长的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他们简直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
当时我还没有想过自己也要成为宣教士。我只是觉得这些传记很振奋人心。
我15岁时,一家人再次搬迁,因为爸爸要去堪萨斯城的加略山圣经学院担任圣经与神学系教授。我和妹妹玛丽进入了一家名为三城基督学堂的私立学校,我于1977年毕业。在那里,我不但有机会加深对音乐的造诣,还发展了最出色的才能——社交。无论在教会还是在学校,我特别喜欢策划并组织聚会活动。我爱热闹,总想确保每个人都开心。我和朋友黛安·耶格常常进了教室就听别人说:“一听就知道是你们来了!”
不做功课的时候,我就唱歌、打篮球、踢足球,帮人筹集基金,赶制年度纪念册,当啦啦队长。真够丰富多彩的!
我申请了多所大学,也被几所录取了。我之所以选择加略山圣经学院,是看中了该校的音乐课。彼得·弗里森是我所遇见的最伟大的合唱指挥,我还没入学就上过他的声乐课,我很喜欢上他的课。但入学不久我就被忙碌的大学生活所包围。
我的第一任室友是玛莎·米勒。我俩都不富裕。食堂周末不开伙,于是我俩就凑点钱步行到温迪快餐店要一杯奶昔。我们不但去作料架上拿勺子,还会拿几块本该蘸辣酱吃的饼干……只有我俩会坐在店里拿饼干蘸着奶昔吃,权当一顿饭(这种吃法大概是温迪公司始料未及的)。
观察玛莎与上帝同行的生活,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她鼓励我实践朴素、真实的信仰。她教导我在哪怕最不起眼的小事中寻觅上帝的指引。
信不信由你,我挺爱学习的,但我更爱交际,什么事都喜欢参与:在唱诗班和周末巡回演出的小合唱团中唱女低音,在三城浸信会的主日学教四年级,每周去一次少管所劝导失足少年。最后,我还成了年度纪念册编辑、学生会秘书、大一女生宿舍助理,我还要挤出时间去一家小吃店打工挣学费。真够疯狂的,但我享受着每一分钟。
父母搬到阿肯色州东北部去当牧师,同时照顾我祖母,而我愿意留在加略山。那时,加略山圣经学院的前身是个女修道院,有一座美丽的礼拜堂。我和朋友玛莎时不时跑到那儿去,坐在音响效果最佳的位置,唱起我们会唱的每一首歌。
我的另一个朋友凯西·斯特赫有车,我们常常搭她的车外出。上大四的时候,我又交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雷登的好朋友,她一直在跟一个叫道格·伯纳姆的乖小伙约会。我对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有点腼腆,是宣教士的孩子,父母在菲律宾宣教。道格虽然腼腆,在校园里却好像无人不晓。大四圣诞节假期后返校不久,伊丽莎白对我说:“嘿,道格的哥哥要转学来这儿上第二学期,你知道吗?他叫马丁,我猜他多少受过一些飞行训练,因为他们打算让他边自学边教授飞行课。他上大三。你想见见他吗?”
我心想:“当然,为什么不呢?要是他跟道格一样可爱,同他说说话也不错。”伊丽莎白把我领到一张餐桌前,兄弟俩正在那儿吃饭。马丁是个帅小伙,头发颜色偏红,比道格的金发颜色要深。“嗨,伙计们!”伊丽莎白招呼道,“今天的面条好吃吗?”
她把我介绍给他俩,我们闲扯了一会儿。没聊多长时间,我们就离开去参加下午的活动了。我记得,当时感觉马丁跟他的弟弟一样温文尔雅。
时间过得飞快,我很忙——当然是忙着准备毕业。虽然马丁和我彼此并不很熟悉,但我们好像总能碰到一起。他似乎的确不错,而且与他打交道的那些男孩都是我喜欢的类型:爱玩、随意,穿着牛仔裤和法兰绒上衣,不刻意惹人注目。马丁甚至穿着牛仔靴。当时很多男生特别讲究,穿着订做的西服,打着领带,一副公务在身的样子。而马丁和他的朋友更愿意穿休闲装。他们中有些是正在受训的飞行员,有些是农家孩子,但都实实在在。我就喜欢这样的。
毕业那天,我获得了基督教教育专业学士学位,那天自然成为一个特别的日子。姐姐南希跟我父母都来了,让我感到惊喜。典礼之后,嫂子贝丝招待全家人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学校已经给了我一份秘书工作,让我在学生处给学生训导主任、男生训导主任、女生训导主任和学院教士打杂。我很高兴能够得到这个机会,不仅因为有钱挣,还因为我可以留在我热爱的加略山。我和凯西·斯特赫在附近合租了一间蟑螂肆虐的单元房,我们很愿意自食其力;连臭虫也吓不倒我们。到了8月,我在行政楼一端的办公桌前安顿下来,为四个大忙人打杂,帮他们筹备秋季学期的事务。
开学了,显然有一间男生宿舍住了一群特别爱捣乱的家伙。负责平息事端的宿舍助理正是马丁。他经常会出现在我的办公桌前,带着某个由他管理的捣蛋鬼,等候面见训导主任,交代又闯了什么祸。这使得马丁有机会坐下来和我聊天,同时等待主任打开那扇不祥之门。
他谈到远在菲律宾的同学和朋友,他们一家在菲律宾为伊巴洛伊族服务。他告诉我,他是五个孩子中的老大;除了道格,还有在马尼拉上高中的谢丽尔和布赖恩,以及还没上学的小妹妹费丽西娅。有一天他说:“你还不知道,有一天我用砍刀砍伤了腿,是我帮妈妈把我的腿缝上的。”(在菲律宾雨林生活的男孩都会随身携带砍刀。)这时我了解到他母亲是一名护士。
马丁是宣教祈祷团契(MPF,一个着眼于海外的学生团体)的积极分子。他和朋友克莱·鲍林每周组织聚会,关注海外各民族的心灵需求。他们为在世界各地服务的宣教士祈祷,其中很多都是加略山校友。
到了一年一度的MPF礼拜会,马丁和克莱编排了一个戏,把几百年来数位宣教先驱的事迹简明扼要地串了起来。
马丁扮演现代宣教之父——英格兰的威廉·凯里。他一身乔治时代的打扮,穿着灯笼裤,用浑厚的男中音说道:
我从小就懂得要全力以赴去做每件事,不能半途而废。后来到外国宣教多年,这个习惯让我受益匪浅……
自从上帝赐给我确切了解圣经的愿望,我就不断地研究思索他的话语。有件事情令我不能平静:作为信徒,我们根本没有完全按照上帝的指示行事。
当他说:“你们去。”他就是在叫你们去!当他说:“往普天下去。”他指的就是普天之下。“传福音给万民听”也正是那个意思。上帝说话都是当真的。
他指示我们:“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接下来的承诺是:“我就常与你们同在。”我们谁有权利断章取义,不顾指示,只注重承诺呢?
当时我还不了解,马丁可以把自己的成长经历、学习圣经的心得和个人的热情与威廉·凯里相提并论。更大的志向已经在他灵魂深处扎下了根。
还有一次,MPF上演《穿越荣耀之门》(Through Gates of Splendor ),讲的是1956年五位传教士在厄瓜多尔被土著部落的人屠杀的悲剧。这个故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我们当然都知道。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全神贯注地观看,看那五个人在传教小飞机旁的河滩上等待,希望奥卡人像前一天那样再来跟他们进行友好交谈。
一个演员跳起来指着想象中的丛林,大叫:“噢,太好了!他们又来了!”
接着他的表情凝固了:“看哪,他们怎么带着吹箭筒……”
演出到此为止。演员不用再表现接下来的事了,因为大家都知道。
我起身走出礼拜堂,说不出一句话。上帝会不会要求我去做那些人做的事、去经历他们经历的?我感到一阵眩晕。我慢慢走出大门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