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又夬卦一阴将消于上则复生于下、姤所以次夬也。全彖以一阴遇五阳、壮盛不正之女、故戒以勿取。彖传喜阳之得行正、以见阴生之未可忽也。六爻皆以初阴取义。遇非正道、故惟近者得之而正应反凶。二最近初、遇之最先者、故有鱼。四虽与初正应、而初为二得、非已有矣、故无鱼凶。三介二四两刚之间、欲遇不得、犹夬四之欲去不能[文澜本“不能”作“未能”]也。五去初远、无相得之理矣、听天命之自至而已。上则最远而穷矣。盖阴生必至敌阳、故彖戒以勿取。而阳得阴犹可制、故爻又欲其制阴。
此全卦六爻、无非扶阳抑阴之意也。
姤。女壮。勿用取女。
姤、遇也。一阴生于五阳之下、五月之卦也。夬決之尽、则为纯乾。
一阴忽生于下、如不其而遇者、故为姤。一阴而遇五阳、女德之不贞而壮之甚者。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戒以勿取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五阳往而阴方来、故曰柔遇刚也。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女德不贞、不能从一而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回也。
以卦体言之、五阳在上而一阴生于下。以阴遇阳、天地相遇也。以卦画论、其时则为五月、万物茂育蕃衍、品物咸回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本义专指九五。谓以刚明之君、遇建中表正之位。德因位显、治化大行于天下也。今宜兼二五言。九二之刚德、遇九五中正之君。明良会合[文澜本“会合”作“遇合”]、道可行于天下也。彖辞虑阴之始生、彖传又以遇之善者言之。天之遇地、臣之遇君。时当相遇、所关者不小。
姤之时义大矣哉。
程传专承天地君臣之相遇言之。本义谓几微之际、圣人所谨。盖以柔遇刚、遇之不善者也。天地相遇、刚遇中正、遇之善者也。阴阳、造化之本、不能相无、就姤而言、岂必无善者。然当品物咸回、治化大行之时、实为阴长阳消之几[文澜本“几”作“机”]所自伏。当其时者、不可不思其义、预为扶阳抑阴之计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风者、天之号令。所以鼓舞万物。命者、君之号令。所以鼓舞万民。
施命诰四方、取风行天下之象也。君门深于九重、岂能与民相遇。惟施命诰四方、则君民相遇、犹风之遇物也。观为地上之风旁行而通、姤为太虚之风自上而下。故观言省方、而此则言施命也。
初六。繫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柅以止车。金柅、言其坚也。乾为金。初阴在下、宜静正自守、有繫于金柅之象。其贞也如是则吉矣。然初阴已动、有攸往之象。故又言当遇之时、若以阴往遇阳、则立见其凶矣。设言一吉一凶、使之自择也。豕、阴物。初势虽微、然在下而动、有羸豕蹢躅之象。言阴虽微、而躁动渐进侵阳。犹豕虽羸、其蹢躅跳踯有必然而可信者。不可不预为之备也。此爻只宜就阴不宜轻动遇阳言之、而戒小人儆君子之意皆在其中。不必专言小人之害君子。
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牵也。
初四相应、将牵连而上、故柅以[文澜本“柅以”作“以柅”]止之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鱼、阴物。巽为白茅。二与初近、初在其内、为包有鱼之象。得之则阴受制于阳矣、故无咎。乾尊有宾象。二包初而有之、则二为主而四为宾。
四虽正应。反不得而月[“月”当作“有”、从文澜本]初矣、故有不利之象。盖卦以遇合为义。遇合之女未尝择配、二近、则先有之矣。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一阴不能兼二阳。揆之于义、不能及之矣。譬众渔之取鱼、先至者得之、后至者虽善渔、不及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巽为股。三居巽之上、有臀象。过刚不中、与上无应。居则不安、有臀无肤之象。下不过初、为二所隔。行则不进、有其行次且之象。进退如此、虽有危厉、然无所遇、亦不为阴邪所伤、故无大咎也。夬四欲上決上而不能、此则欲下遇阴而不得、故取象皆同。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初阴上进又与四应。若有引进之者、故宜繫之。三孤孑无应、下又隔二。无牵引之者、是以行次且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四与初正应、当遇者也。乃已遇于二、不及于四、有包无鱼之象。人心已离、凶自此起矣。盖遇本非正、故正应无遇之象。此即二之所谓不利宾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阴为民。民之去已、犹已远之也。阴阳之取象不一、或取于男女、或取于君子小人、或取于君民。姤取男女之遇、本非其正、故四不得初而二得之。然阴之初长、近者易制、远者难及、故二取象于得鱼。以言君子小人近而得制、故可无咎。但阳宜得阴以为正应、故四取象于君之失民、必至召凶。取象虽異、而大意皆扶阳抑阴。占者亦随事变通以占之、不可执一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回。有陨自天。
杞、高大坚实之木。九五阳刚中正、主卦于上、有杞象。瓜、柔蔓之物。初阴在下、有瓜象。五与初远不相遇、势不能相制、有以高大之杞欲包在地之瓜之象。姤、阴长之卦。而九五居阳明之位、有含晦其回美之象。
瓜性善溃、终有必坏之时。阴阳消长、姤又有终复之势。静以待天心之复、有有陨自天之象。阳刚之君在上、小人方盛、势未能制、姑静晦以待元恶之自毙。若晋明帝之于王敦、其事类之。
象曰。九五含回、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居中得正、故能含其回美。不失之闇昧、亦不失于浅露也。志不舍命。
盖阴长而阳消、天之命也。有以胜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废志。九五之志坚、遇必有自天而陨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胜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上九刚而在上、无位无应。不得所遇、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然不为阴邪所侵、亦无咎矣。盖阴之初萌、能如二包而制之可也。四不能包、反受其凶。三以刚在下卦之上、故虽厉而无大咎。上以刚居上卦之上、虽吝无咎。盖遇本非正、故不遇无可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刚上穷极、自无所遇也。大抵当姤之时、小人固不可使之进、而君子又不可无以蓄小人。彖但言阴长之宜防、而彖传复言阳刚之可行。君子当此、正宜慎之于微也。初爻戒小人不可往。二四五皆言包制之道。唯三以重刚不中、上以刚居卦极、故厉而吝。然皆无咎、亦以与阴不相遇。皆不与阴之进也。
萃萃卦、下坤上兌。泽在地上、水之聚也。水润泽其地、万物群聚而生、萃之象也。又上说下顺、九五刚中、二以柔中应之、萃之由也。故为萃。
萃卦次姤。按、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会遇则成羣萃、萃所以次姤也。全彖当萃聚之时、理势必亨。
但当得正、则可大有所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阴萃于二阳。五得位而权分于四、故有元永贞之戒。四以阳有可萃之权、而不居其位、故必大吉而后无咎。初宜应四而隔于二阴、故众笑而可往。二五正应而二中正、故有引吉之占。三比四不得应上、非正故不免于小吝。上无位、求萃不得、唯有齎咨涕洟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亨字衍文。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人必先聚己之精神、乃可入庙而承祖考。当萃之时、故宜为卜祭之吉占也。既萃则宜见大人、可以得亨而贵于正、不正则亦不能亨矣。萃当物力丰盛之时、故祭享宜丰、用大牲则吉。萃当人心翕聚之会、故凡事可为而有所往则利也。全卦六爻二三四互艮为门阙。内坤纯阴有宗庙之象。九五居尊而二应之、有利见大人之象。二五皆居中得正、有利贞之象。大象坎为豕、外卦兌为羊、内卦坤为牛、大牲之象。损之时二簋可享、则萃之时宜用大牲矣。涣之时利涉大川、则萃之时宜利有攸住矣。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以卦德卦体释卦名。坤顺兌说。五刚中在上、而二以柔中应之、君臣聚会之时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致孝享、言萃一己之精神以萃祖考之精神、所以尽孝享之心也。尽志以致孝、尽物以致享。二五正应、君臣遇合以道、所谓聚以正也。当萃之时、物力丰赡、事势可为。时丰而丰、道隆而隆。皆天之正理、故曰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阳倡阴和、乾始坤生。天地之化育皆聚也。形交气感、声应气求。万物之生成皆聚也。于咸见情之通、于恒见情之久、于萃见情之同。然情之所以同、其理本一故也。人能聚其精神、则天地万物与我一、造化在我心矣。
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在天上、有恩泽之意。在地上、有润泽之意。润泽故生万物而萃也。
水聚而不防则溃、众聚而不防则乱。除者、去旧取新、除其弊坏、以为不虞之备也。曰戒不虞、则非以耀武矣。若秦之销锋铸鐻、则非除戎器之谓。
黩武穷兵、又非戒不虞之谓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初与四应、而质柔不能固守、有孚不终之象。二阴间之、同类妄聚、乃乱乃萃之象。应四又连兑体、若有所呼号之象。二阴群聚而非之。互体为艮为手、兌为说、有一握为笑之象。一握犹一羣。曰握、小之也。大象坎为加忧、恤之象。初变不成坎、勿愠之象。初能勿恤二阴之笑、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比初无应而有孚盈缶、终有他吉。萃初有应而有孚于不终、至于乃乱乃萃者。比一阳得位、诸爻比之者其情专。萃二阳、四不得位、二阴得以间之、其志乱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为同类羣阴所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互艮为手、牵引之象。中正相应、孚之象。艮为门阙。二变互离。禴为夏祭、利用禴之象。二与五为正应、君臣道合矣。然在二阴之间、必牵引其同类之初六六三以萃于五、则得以人事君之义。乃吉而无咎矣。又以二之柔顺中正、应五之刚健中正。至诚交孚、不事烦文。犹四时之祭夏用禴、以声为主、祭之薄矣。然用之亦利。当萃乃大牲可用之时、然诚意既孚、则虽薄亦可祭矣。盖人臣荐贤为国、非以植党、则诚意可以上达也。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阴柔不能固守、则所萃不正。二有中正之德、不变所守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六三阴柔、不中不正。欲萃于四而非应、有萃如嗟如之象。如是则无所利。往从于上、我顺彼说、可以无咎矣。然上阴无位、所应非正、故又小吝。与初之往无咎者不同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应虽非正、以其说体、能巽顺以从之也。
九四。大吉无咎。
上比九五、下比众阴、得其萃矣。然以阳居阴不正、非君位而得众心、有僭逼之嫌。故必大吉然后可无逼君之咎也。此与随四同义。随四以承五致天下之随、必有孚而后无咎。此以承五致天下之萃、必大吉而后无咎。
所以戒人臣者至矣。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不居君位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当萃之时有位、则与四之不当者不同。足以至天下之萃而无咎矣。然有四分其权、故或有匪孚者、必修其元善永长正固之德、则无思不服而悔可亡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有位而犹匪孚、志未光大。故反己修德为要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齎咨、叹息也。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兑口之叹、有齎咨象。兑泽之流、有涕洟象。处萃之终、阴柔无位。求萃不得、必如是然后可无咎也。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五为萃主而上乘之、心自不安也。按、萃卦六爻、或有应或无应、或当位或不当位、而皆曰无咎。盖天地万物之情既聚、吉多凶少、此萃所以亨也。然萃卦与比卦相似。比以五为主而言、萃亦以五为主而有匪孚者。
比卦一阳、其情专。萃多九四一阳、其势分也。然萃六爻皆无咎、而比之六三伤上六凶者。比则向背已定、其情私。萃则进退未定、其情犹公也。
然比卦一阳为主、故于全彖言元永贞。萃卦二阳、独于九五言元永贞。则凡人君者当萃比之时、非有元永贞之德、无以善其始终也。
升升卦、下巽上坤。木生地中、长而益高、升之象也。又卦综萃、下卦之坤升为上卦、亦升之义也。升卦次萃。按、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物之积聚益高而上、升所以次萃也。全彖内巽外顺、九二刚中而六五虚中以应、君子进用之象。故可以见大人而利于前进。
六爻六五为升之主。下四爻皆有可进之象。唯上当升之极、而犹升不已则冥升而已。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进而上也。木自地生。卦综萃。坤升于上、内巽外顺。九二刚中有应。皆有大亨之象。以刚中之臣遇柔中虚已之君、有宜见大人、不事忧恤之象。后天巽坤之中为离、有南征得吉之象。
彖曰。柔以时升。
按、本义谓以卦变释卦名、谓解之三上居四也。阴阳二气迭为升降。
刚在上以为常、柔在上则以为时。亦扶阳抑阴之意也。来注以卦综言、萃下卦之坤升而上也。然窃按、卦变柔进居上者多、即卦综坤居上者亦多。
独此以升言、当以卦象言之。五行惟木最柔。然及时之既至、则自地下升于地上。又巽为风。风有气无质、亦最柔者也。然时之既至、亦自地而上升。大象专言木、此鱼木与风言之、故曰柔以时升。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